朱令中毒事件的重要时间节点全纪录,转给不明真相的网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17:25
LZ按语:我发现很多帮方舟子说话搅混水的人根本就没有看过朱令事件完整的过程,就在论坛里面毫无逻辑的帮犯罪嫌疑人开脱,事实上,朱令中毒案件根本就是一件非常普通而且不复杂的案子,嫌疑人很的范围很小,而且投毒手段都并不复杂,当时公安毫无理由的停止侦察,实在是让人费解,我不知道这些网友是别有用心还是信息掌握不全,现将朱令案件的一些事实按照时间节点的方式排列,让大家明白这个案子的一些基本事实。


1973年11月24日 朱令出生在北京。家里有一姐姐吴今(随父姓)。父亲吴承之是上海人,今年67岁,1959年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系,退休前曾任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母亲朱明新是吴承之的同班同学,今年66岁,退休前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高级工程师。


1989年4月 朱令的姐姐吴今(北大生物系2年级学生)和同学周末去野山坡春游失踪,三天后在一个悬崖下面找到了遗体。警方调查后,没有发现此次事故和朱令案件有任何联系。


1992年9月 朱令考入清华化学系学习(学号921966,注册名为朱令令)。


注:物化2班是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唯一的本科班,专业名称“物理化学及仪器分析”。最初全班共29人,有两名保送生。不久有一女生从数学系转入,一年后又一女生从水利系转入,人数达到最多的31人。班里最初位女生分别住在6号楼的三个女生宿舍:6号楼114室, 6号楼116室,6号楼123室。朱令,孙维,王琪和金亚住6号楼114室。刘丽敏,高菲,王惠霞,徐冉住6号楼116室。李含琳住6号楼123室。自外系转入的王小红和王红梅仍分别住在6号楼和7号楼的原班宿舍。


1992年秋天 朱令进入清华学生乐团民乐队。后来,在朱令的介绍下,同宿舍同学孙维也参加了清华大学民乐队。


1993年5月 朱令做为成员的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高校民乐汇演一举囊括了的全部一、二等奖。朱令自己参加了很多的独奏和合奏节目,拿了很多的奖,包括曲目《老虎磨牙》。


1993年夏 朱令和民乐队另一队员从昌平军训基地赶回学校为来访的美国的一个爵士乐团展示了中国传统民乐。军训后, 朱令和清华艺术团一起去郑州巡回演出, 与劳动人民交流。所到之处包括嵩山少林寺, 以及嵩阳书院等地。


1993 年10月1日国家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7-93)《极毒物品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8-93《剧毒物品品名表》中,铊盐与氰化物同列A 类。据公安局有关人士说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铊和铊盐的单位只有二十多家,能接触到铊的只有二百多人。Mitbbs.com


1994年 朱令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


1994年春 物化2班在分析化学课上知道了铊的毒性。


引:物化2班是在分析化学课上知道铊的毒性的。(“倾斜的边” 2006年1月14日发表于天涯论坛)



1994年夏 孙维捐款几千元人民币给民乐队。


不久朱令成为民乐队首席中阮乐手。


孙维没有再参与民乐队练习,民乐队也没有严格的退出程序。


1994年9月 孙维进入童爱军李隆弟教授课题组实习。1994到1995年,童爱军李隆弟进行一个项目研究,“一类新的流体 室温磷光法——无保护介质流体室温磷光 李隆弟 赵瑜 童爱军 (清华大学化学系北京100084)”,实验的材料里包括铊盐。


1994年下半年 大学三年级时,孙维宣称“因为觉得功课紧张” 而退出了民乐队。 (见孙维声明)


1994年10月 朱令开始“比较多”地掉头发,曾经2次出现暂时性失明。


1994年11月 朱令忙于准备学校的“一二九”演出,身为清华大学民乐队重要成员的朱令特别看重这次演出。


1994年12月5日 吴承之为了给女儿补过生日,请她到外面吃饭。当晚,朱令不明原因地感觉腹、腰、四肢关节痛。腹痛症状为“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绞痛。”



1994年12月8日起 朱令因疼痛无法进食,同时开始大把掉头发。


1994年12月11日晚 在北京音乐厅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专场演出纪念“一二九”,朱令带病坚持演出。


1994年12月12日 朱令因病回家,“她告诉母亲,肚子疼得受不了了”。


1994年12月23日 朱明新将女儿送到北京同仁医院诊治,这天,朱令的一头长发全部掉光了。


1994年12月末至1995年1月末 朱令在北京同仁医院消化科治疗近一个月。病因无法确诊。


1995年1月23日 朱令担心学校落下的考试和功课,病情稍有好转就坚决要求出院。


1995年2月20日 新学期开学,朱令坚持要上学。


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 朱令返校后,除2次周末由家人接送往返回家住过两天外,朱令差不多有8天的时间呆在清华校园内。

1995年3月 6日中午 朱令感到特别累,无力,脚痛而且有点麻,和去年12月病时感觉差不多。


1995 年3月7日下午朱令疼痛加剧,离开学校返家。晚上脚已疼痛不能触碰,手也开始感到有点麻。晚上前往北医三院急诊,怀疑骨有问题,骨科大夫却说:癔玻开了一些止疼药。家属认为诊断有误,返清华大学校医院,校医不肯接收,说只能等到白天,去北医三院等候门诊,此时是8日凌晨,朱令疼痛难忍,整夜不得休息,已耐受不住在板凳上等候,只好又叫救护车返家。


1995年3月8日 白天病症继续恶化,前往协和医院神经内科急诊就医,回家服药,病症不见缓解。


1995 年3月9 日晨前往协和医院神经内科挂专家门诊号。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接诊。门诊记录:"无明显诱因出现双下肢远端疼痛,双手指发麻.....高度怀疑轻金属中毒如铊、铍等。.......".......认为朱令的病症太奇怪,故同意收住院治疗,但暂无床位,只好回家等待。但疼痛难忍,下午又返回协和急诊室观察等待床位,救治,情况急剧恶化。


1995年3月9日 朱令前往北京市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专家门诊就医,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给朱令看玻但因条件限制,朱令没有做铊中毒鉴定。

清华大学化学系出示了学生接触化学药品的清单,肯定朱令并无铊盐接触史。


1995年3月20日 朱令病历显示丙肝抗体正常。

1995年3月22日 朱令吃东西开始呛。这期间,朱令发病一直得不到有力救治,开始出现了神志模糊、对答不切题等反应,又伴有严重的腹痛和脱发症状。


1995年3月23日 朱令中枢性呼吸衰竭,接受气管切开手术,发生了左侧气胸的意外、肺不张。病情危急,立即在左胸开洞插入管子,行胸腔闭式引流后,肺张开,继续引流。自此,朱令陷入深昏迷。昏迷状态延续五个余月之久,1995年8月底才开始逐渐苏醒。

1995年3月24日 协和医院对朱令开始的血浆置换疗法尽管对在确诊不得的情况下维持她的生命起了相当的作用,前后8次,每次均在1000cc以上的换血量却使她感染了丙肝。


1995年3月25日 朱令出现吸氧不稳定的情况。幸好守护在侧的父亲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次危情。


1995年3月26日 朱令被送进协和ICU病房(重症病房),靠呼吸机生存。


1995年3月28日 朱令进入长达五个多月的深度昏迷。

1995年3月底 朱令宿舍的一名女同学给吴承之打电话,告诉他“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很明显,有人在销毁证据。”吴承之向记者回忆这个细节时强调。(来源:《法制周报》2006年1月26日的报道)

1995年4月5日 《北京青年报》的一篇关于朱令的报道将朱令的病情公诸报端,朱令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1995年4月8日 朱令中学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和5名中学同学去医院看望朱令。事后希望能找到方法帮助朱令。



1995年4月10日 贝志城找到在实验室能用UNIX上网的同学蔡全清,请他帮忙在互联网上发电子邮件求助,描述朱令病情,希望得到专家意见以确定病因。


蔡全清等迅速找人拟好一篇网络新闻及公开信。当晚他们从北大力学系联入Internet,在Internet的新闻网、Usenet和Bitnet的邮件讨论组中发出求援信。Usenet和Bitnet是Internet的子网。蔡全清在闷热的机房守了一夜,3小时内就开始收到回信。同宿舍同学刘利编写了个程序,利用关键字对这些信件进行归类。十天内他们共收到来自18个国家的专家回信1635封,其中30%认定为铊中毒。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习远程医疗专业的博士生李新专门建立了个网页帮助对朱令进行网上会诊。



朱令的乐队同学、后在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任教的黄开胜等人在1995年4月至5月期间从贝志诚那里取回从国外发来的一部分电子邮件,共1635封,并逐一进行了阅读,黄开胜在1998年4月25日的一份书面材料中提供的数据显示,“提出诊断意见的电子邮件有211封邮件认为朱令是铊中毒,占提出诊断意见的电子邮件总数的79.92%。”

贝志诚在北大征集了20多名北大同学义务翻译,不断地把信件译成中文,送给朱令父母,希望他们尽快转交给主治大夫,给朱令做一次是否铊中毒的检测,但是协和均以“干扰治疗”的名义拒绝。 贝志诚回忆:时任ICU主任的大夫还说,他们这是在给院方“施加压力”。


1995年4月中旬 贝志城和同学希望朱令班级一起帮忙翻译收到的电子邮件。双方产生误会。物化2班团支书薛钢声称组织班级里同学将邮件翻译好后没有交回给贝方,而是直接交给系里老师转给了协和。这个说法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清华或协和的证实。


1995 年4月18日协和医院发布朱令的病情报告认为朱令“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可能性大”。在这段时间,协和医院通知朱令家属,明确表示可以“排除铊中毒”。朱令继续天天接受各式各样研究性检查,前来会诊的协和各科大夫依据他们的某些判断提出各色检查建议,比如“肾穿刺”或者“脑活组织”检查,有些破坏性过大的检查被家属拒绝。


1995年4月18日 贝志城到协和ICU病区门口等大夫传送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希望能够被采纳,从早上8点等到下午5点,除了少数愿意看但是不起作用的年轻大夫外,其他人谁也不看。Mitbbs.com


1995 年4月28日由陈震阳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尿液中铊含量275微克/升;脑脊液铊含量263微克/升;血清中铊含量31微克/升;毛发中铊含量532微克/升;指甲中铊含量22824微克/升(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据此,陈震阳认定朱令病因缘于铊中毒,且是两次中毒,不是自杀就是他杀。陈震阳告诉朱明新,铊盐无色无味,“搁在面包里都察觉不出来”。


1995 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通过朱令舅妈找到时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朱令舅妈在薛芳渝家提出报案的要求。薛芳渝教授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请示后薛芳渝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保卫部长报案。(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 1月18日的报道)



1995年4月29日晨 朱令的舅妈又与薛芳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同学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学校的物品,进一步化验。薛芳渝教授表示,迁出同学有些困难。(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原稿此处笔误(1995年4月28日晨),时间应为1995年4月29日晨。特此更正。


1995年4月29日 学校开始放假,这期间犯罪现场未被及时查封保护。


1995年4月底 协和认为朱令是二次中毒。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1995年5月3日晚 开始用普鲁士蓝,十天之后,有时在血清中已检测不出毒量,但铊毒已对机体造成致命伤害 ,中毒症状没有消失,仍然昏迷不醒。


1995年5月7日 五一节假日期间,朱令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等物品丢失。


1995年5月7日 朱明新夫妇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叫去做笔录,由此了解到,朱令一案由清华大学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人员负责调查。


1995年6月9日 《南方周末》头版头条报道了北大学者刘华杰所撰的互联网帮助诊断朱令铊中毒事件。文中称“这是大陆首次利用Internet进行全球医学专家远程会诊。”

1995年8月 朱令从长达5个月的昏迷中醒来。


1995年9月 记者陈童采访朱令同宿舍同学,遭到冷遇。

1995年 《女友》杂志报道朱令铊中毒事件。


1995年底 孙维被公安列为唯一犯罪嫌疑人。


注: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朱令父母说, “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



1995年11月25日 朱令从协和出院。出院诊断:铊中毒、病毒性肝炎。


1995年12月9日 孙维的爷爷孙越崎去世,享年103岁。孙越崎曾任民革副主席。


1995年11月 25日 朱令从协和出院,出院诊断:铊中毒、病毒性肝炎。

1995 年12月 《美国医学》杂志刊登文章,报道互联网诊断朱令铊中毒事件。(U.S. Medicine,“Internet Diagnosis:New Link to China”, Vol. 31, No. 23-24, Page.3 & 9, December,1995.)


1995年底至96年初 孙维,王琪和金亚一起到海军总医院去看望正在做高压氧舱治疗的朱令。 在探访时间, 孙维透露另外一个女生和朱令关系不好。(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1996 年1月20日 美国医生Robert A.Fink在网上提到《美国医学》的那篇文章, “It was further alleged that the perpetrator was a jilted suitor and that the source of the thallium was *not* the laboratory in which Zhu Ling worked”,关于朱令案是谋杀未遂的说法在网上流传开来。


1996年12月 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决定起诉协和医疗事故。


1997年 朱令在北京方庄医院做过10个月的康复。第一次接触朱令时,复健医生胡海鹰的印象是“视力仅有光感,快达到盲的程度,铊毒严重损害了神经系统,运动功能、语言功能都有严重障碍,并有轻度脑萎缩症状”。


1997年3月 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1997年4月2日 孙维被公安局14处作为朱令投毒案唯一犯罪嫌疑人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然后由家人领回。此后再也没找过孙维。(来源:孙维声明)



1997 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一名退休老公安王补专门找到朱明新夫妇,提醒他们作案人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能不使朱令察觉投毒;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懂得铊盐毒性、毒理;可接触到铊盐;有作案动机;有异常表现。


注:提供线索的老公安王补现已辞世。


1997 年4月 孙维方写信至清华派出所了解情况。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相关部门多次去信去电面谈。(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会见朱令家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盐,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触铊盐。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


注:薛芳渝教授则对朱令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盐,某些学生在课题中能够接触到铊盐,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


1997年5月6日 清华的实验室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


1997年5月 北京大学又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两名学生因为被同学投毒而铊中毒,和朱令案不同的是,这次投毒者亲自把中毒同学送到医院并承认了投毒事实。因为抢救及时,两人在两周后彻底恢复。


1998年7月,海淀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晓龙被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7年6月26日 当时的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家属,重申了几点:朱令没有接触过铊盐;学校毒品管理是按照规定做的;事发后及时报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


1997 年6月30日清华大学92级毕业典礼。之前,化学系领导通知孙维,由于孙维被公安调查,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孙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孙维方当即去公安局 14处了解情况,14处否认发出此通知,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的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7月初 孙维家三人到公安局领取孙维的出国护照,公安局没有发给她。(来源:孙维声明)



1997 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1997年7至8月 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8月下旬 在孙维方要求下,清华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孙维及其家人,谈话不欢而散。之后,孙维方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9月29日 清华大学化学系领导打电话给孙维方通知孙维第二天去学校领证书。(来源:孙维声明)


注:孙维未说明是否同时取得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997年10月 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协和医院在朱令案中没有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


1997年12月30日 薛芳渝教授探望朱令时说,毕业证书由他交给孙维了,因为公安局不承认是他们授意不发证书。解除对她出国限制的原因为:从目前看孙维有疑点,但认定其犯罪的直接证据尚没拿到。(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1月10日的报道)


1998 年8月25日 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家属,以下事实得到确认:经朝阳医院职业病研究所化验鉴定,确定朱令是铊中毒;查清清华大学铊盐的使用情况,确认清华大学实验室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 朱令是在学校内中的毒;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触过铊盐; 排除其家属或亲朋接触过铊盐。


1999 年4月2日朱明新起诉协和败诉。接理此案的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也在收集了双方的证据后,基本根据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说法作为最终判断的标准。用当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的话来说是:“我们是很同情原告一方地作出了一个不公正的判决。” 法院的判决为:“本病案经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医疗事故,原告所诉被告有延误诊治的过错,证据不足……”

1999年12月 朱明新委托浩天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对朱令作出鉴定的申请。

2000 年6月 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接受该案的法医刘鑫将所有既往病历重新整理一遍,并重新取证,发现其中有时间和人物上的不符,鉴定基本否认协和医院曾对朱令铊中毒四处寻求检测机构的努力。从而认为:“(协和医院)该不作为的行为导致被鉴定人朱令病情被诊断的延误,因此,北京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

2000年6月19日 因严重肺功能衰竭,朱令再次住进医院。据东方医院神经内科的陈志刚副主任介绍,朱令是今年6月19日因肺部感染导致严重肺功能衰竭住进医院的,当时她血液中的氧气含量很少,而且抗药很厉害,这种情况的死亡率是70%。奇迹是国庆节前她已基本康复。

2000年10月14日 《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朱令又挺过来了》,报道朱令的情况。

2000年11月26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

2001年2月19日 新浪网《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5期发表文章《医院:被延误的病人和从不延误的权力》,对协和医院在朱令诊断,治疗和诉讼过程中充当的不光彩角色提出批评。

2001年03月13日 《环球时报》 (第七版《中国报道》) 发表《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的文章《朱令的官司没结束》,并被人民网转载(人民日报主办)。

2001 年后 迫于生活压力,朱令只能回到家中休养。一次,由于二氧化碳滞留,导致朱令呼吸困难,老吴马上送往就近的东方医院。其后的一段时间,朱令甚至没了呼吸,吴承之夫妇也没有放弃希望,主治医生受到老两口的感染,人工呼吸就做了半个多小时。老吴在旁边攥着拳头也喊了半个多小时:“吸!吸!”终于,朱令有了微弱的呼吸,在场的每个人都满头大 汗,朱令的“奇迹”也再次发生。

2001年12月31日 《北京晨报》发表文章《探访当年奇异“铊”中毒的清华女生朱令》。

2002年 贝志城在网上发表文章“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第一次在网上明确表示怀疑孙维为凶手。

2002年至2005年 朱令事件每年都在网上流传,至少mitbbs(又名“未名空间”,系北美最大的留学生网上社区)几乎每年一次,其中孙维祖父拉最高领导人求情说和公安局长的麻袋说广为传播,每次的传言都指明了孙维是凶手。

2004年3月 帮助朱令基金会(www    .   help   zhuling     .   org)在美国加州注册,成员包括朱令原来的同学,乐队队友,朋友以及原来发起互联网救助的参与人,至2/28/07 总捐赠为$53,315.95。

2004年6月 星岛日报(纽约版) 报道朱令事件。


2004 年底朱明新由于劳累过度,从椅子上摔下来,跌到了头部,造成脑移位出血,必须做开颅大手术。吴承之开始担心老伴的身体能否经受得起这种手术,万幸地是,医生很细心,检查到三个出血点。现在朱明新左侧拳头大的一块头盖骨没有了,换来的是一块钛合金板,细看朱明新的左侧额头,还可以看见一枚螺丝钉的凸出痕迹。Mitbbs.com

2005年11月30日 skyoneline在天涯网(www   .tianya.   cn)贴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


2005年12月30日22点18分00秒 孙维在天涯网以注册ID“孙维声明” 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


2005年12月30日 孙维声明发表后,有几位物化2班的同学迅速用真名或化名在回贴中发言支持孙维,最快的千字长文帖子在孙维发表声明后3分钟之内贴出。


2005年12月31日 贝志城借用朋友“花沐兰” 的ID在天涯网发表 “转贴贝志城关于朱令事件的声明” ,驳斥孙维及其同学的发言。


2006年1月3日 贝志城再次在天涯网贴出“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贝志城”。


2006年1月10日 在互联网上的论战进入白热化后,媒体开始介入。《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吴虹飞发表文章《重访10年前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


2006年1月11日 《新闻晨报》特派记者于任飞以《11年前清华女生离奇中毒 真相至今仍扑朔迷离》报道朱令案件。


2006年1月13日 孙维再次在天涯网发表《孙维的再次声明----要求公安重新侦查,并为“窃听器”的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


2006年1月13日 《中国日报》网站(chinadaily.com.cn) 发表英文文章《Lab poisoning mystery triggers debate》(译:实验室神秘中毒案引发争论) ,这是国内媒体首次向海外介绍朱令铊中毒案。


2006年1月13日 贝志城接受网易聊天室视频采访,对朱令案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回答主持人和网友的问题。网易是迄今为止唯一的采用视频采访朱令案件的新闻机构。


2006年1月13日 《新快报》(《羊城晚报》报业集团,金羊网) 发表文章《谁是真凶?清华才女离奇铊中毒11年后网友爆出疑凶》。

2006年01月18日 《新民周刊》发表记者贺莉丹撰写的文章《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调查:网络让朱令受到关注》。贺莉丹在1月12日采访了清华化学系当年指导孙维本科论文的童爱军教授,并于1月13日采访了朱令父母。文中孙维的名字被隐去,用化名“苏荟” 代替。


2006年01月19日 此次网上讨论的发源地天涯论坛突然发布通知:“为有利于事件的顺利解决,有关“朱令铊中毒事件”话题暂停讨论。”


2006年1月20日 朱令母亲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文中孙维的名字被隐去,用化名“晓薇” 代替。朱母首次就“孙维的声明”表示:看了孙维声明,更怀疑她。


2006年1月20日 《新快报》发表《清华才女中毒 天涯网封停“朱令铊中毒”讨论》,对天涯封杀讨论的做法提出批评。


2006年1月22日 《法制早报》发表记者李亮撰写的文章《朱令事件再起波澜》。记者1月2 0日采访了朱令的家。


2006年1月26日 《法制周报》记者陈安庆,特约记者申欣旺发表《清华才女朱令离奇铊中毒案真相调查》。


2006 年1月29日 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新浪网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披露孙维在发表孙维声明的时候给好友同学的发贴指南。2006年 2月7日 《青年周末》记者到孙家对孙维的父亲进行了简短的采访。(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2月15日 贝志城在新浪网发表文章《对物化2班部分同学的道歉和呼吁—贝志城》。


2006年2月底 物化2班童宇峰联系本班同学发起要求重开案件调查的呼吁信,并且向他们询问一些媒体报道及网上流传的说法的真实性。


2006年2月24日 时隔7年后,在两位代理律师 (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张捷、李海霞律师) 的陪同下,朱明新第一次见到了当年的两名办案警官。(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2月25日 童宇峰与薛钢通过电子邮件讨论朱令案件。该邮件不久被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曝光。童宇峰称在网上公布的邮件涉及两处恶意篡改。


2006年3月1日 孙维在丈夫、哥哥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凤凰会馆,与凤凰卫视《鲁豫有约》主持人鲁豫见面。(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


2006 年3月6日《青年周末》记者来到孙维丈夫谢飞宇任总经理的鼎高(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只有一台断线的电话。记者向物管公司询问时得知,从年后起这个办公室就一直没人,但没有退租。记者辗转与孙维的丈夫联系上时,他同样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我和我的家人无条件支持孙维。”他说。(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孙维丈夫的姓名和公司名称来源于互联网)


2006年3月7日 童宇峰在百度“朱令吧”发表《关于邮件泄露事件的一点说明》, 并表示正在委托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的张捷律师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2006 年3月10日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张捷、李海霞律师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令(朱令)律师致广大网友的一封信》。宣布他们已接受朱令令法定代理人朱明新女士的全权委托,依法为朱令令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并宣布在接到委托后他们已经正式致函公安机关,要求尽快破案,并且与朱令令案件的办案人员进行了接触,一切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


2006 年3月11日 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律师网站无法访问情况说明》。指出当天凌晨发现本律师事务所网站无法正常访问,原因不祥,并宣布他们已经正式向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报案,事情正在调查过程中。 2006年3月15日 朱令的名字被维基百科 (全世界最大并快速发展的网上百科全书) 收录。联接在此:http://  en.   wikipedia.   org/wiki/ZhulingMitbbs.com


2006年3月17日 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案件的时效问题》,对朱令案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的追诉期限做出说明。


2006年3月20日 《法制早报》发表记者李亮撰写的文章《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追踪: 收集证据是当务之急》。


2006年3月31日上午10点《青年周末》记者与朱令的母亲朱明新、朱令代理律师李海霞一道前往协和医院,要求复印朱令全部病历,但院方拒绝朱家复印病程记录。协和称“病程记录都是不让看的。除非上法院打官司,要求封存病历,到了法庭上才能打开。” (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 年3月 31日北京3台《科技全方位》播出朱令的专访节目。这是电视媒体首次打破沉默采访朱令案件。主持人仇志请了朱令父亲和几位朱令的同学到节目现常节目开始短片是朱令的同学对朱令的优秀评价,还有朱令在清华民乐队演出的录像;介绍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住院前后的症状表现。在节目的最后主持人说:“到目前为止,朱令令到底是怎么中毒的,我们还无法告诉您确切的答案。” 在整个节目中没有提及“投毒” 的字眼。


2006年4月5日 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张捷、李海霞律师谈朱令的不公待遇兼答网友问》。


2006 年4月11日《青年周末》记者通过凤凰卫视公关部联系到《鲁豫有约》执行制片人曹志雄。曹志雄向记者证实了此前网上贴出的孙维与凤凰卫视接触一事,但由于孙维方面的原因,采访暂时中止。曹志雄证实孙家与凤凰卫视签订了一个“内容保密协议”,主要规定不允许透露双方讲述的内容。


2006年4月13日 北京青年报的独立新刊《青年周末》登出《清华女生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记者陈万颖披露了朱令案的许多新情况。


2006年4月13日 帮助朱令基金会T恤衫开始义卖。


2006年4月26日 武汉电视三台《科技之光》播出朱令专题节目。


2006 年6月 5日 发表,匿名公布了孙维的部分通信记录,孙维已经改名孙释颜。信件中披露孙维在发表孙维声明的时候给好友同学的发贴指南,孙维声明以及部分好友支持帖子的修改过程被披露。



2006年6月10日 国内版朱令主题T恤衫开始在淘宝店义卖。


2006年6月21日 百度朱令吧封吧,至此朱令吧吧友开始长达五个多月的投诉历程。



2006年8月 国内募集捐款帮助朱令,用于购买康复带和电脑音箱。


2006年11月4日 大连晚报《一个才女和一桩离奇的投毒案》报道了朱令投毒案件和朱令的现状。


2006年11月8日 百度投诉贴吧《还我朱令吧,还我投诉贴》一文回帖答9万多条,朱令吧终于解封,但是每次发帖需要审核。


2006年11月10日 新浪《蒙难的清华之珠》博客建立,之后分别在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设立相关博客。


2006年11月23日 1995年曾参与网络救助的John W. Aldis医生为朱令写来了生日祝福 信,并由相关志愿者翻译成中文。


2006年11月24日 北京帮助朱令小组在朱令家组织了“声声祝福,生生不息 --- 朱令网络生日会”。


2006年11月24日 天涯杂谈为朱令生日设立专题《生日快乐—— 给朱令的一封信》,天涯杂谈再次开放对“朱令”及相关讨论。


2006年11月25日 《新京报》报道了朱令的生日,《12年前铊中毒的清华女生过33岁生日》;《北京青年报》也作了相关报道,《铊中毒清华女生走过33岁 网友遥祝女孩庆生》;这两篇报道先后被新浪网,千龙网等转载

2006年12月1日 “天妒红颜”一周年征文活动启动,先后征集到二十多篇纪念文。


2006年12月13日 百度投诉贴吧《还我朱令吧,还我投诉贴》一文消失,百度朱令吧全面开放,取消了对朱令吧的发贴审核。


2006年12月22日 《钱江晚报》报道《急找解药"普鲁士兰" 杭州一位护士遭遇"铊"毒》,铊毒案件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

2007年1月14日 《两名千万富翁蹊跷铊中毒》、《湖南千万富翁铊中毒 其妻疑竞争对手投毒陷害》类似报道见于报纸和网站,铊中毒案件的比例在攀升。


2007年1月15日 帮助朱令志愿者发出呼吁信《为了朱令——紧急呼吁医院、医生、医学专家的帮助和康复治疗》,收到不少反溃在志愿者的帮助下,特别是在许多热心医生和医院的关怀下,2007年朱令的康复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

2007年1月22日 中央电视台一套《东方时空》播出了朱宁的纪录片《朱令的十二年》,影响广泛,意义重大。之后,其节目分别被中央电视台的《社会记录》《共同关注 执着》播出。

2007年1月31日 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清华女生在校离奇铊中毒 12年后真相仍然是迷》。


2007年3月初 《给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集签名并在人大召开前夕提交给相关部门。


2007年3月10日 由志愿者整理的朱令案件《电子书》初版正式发布。


2007年4月27日 《Lady格调》5月刊上市,配合母亲节的专题,报道:《朱明新: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女儿》

2007年4月28日 为了纪念95年的网络救助活动,热心的志愿者组织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hina Radio International及MOP网站给朱令点歌。


2007年5月9日 《周末报》记者陈璐报道:《神秘铊中毒,清华女生的昨日和今天》


2007年5月14日 《新京报》记者张寒报道:《专访清华铊中毒女生母亲:下辈子不想要孩子》,其后文摘周报、新浪网等转载其报道

2007年5月23日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朱令专题节目。


2007年5月25日 《钱江晚报》源引《周末报》报道:《清华女生铊中毒 生活不能自理由父母照顾》。

2007年6月19日 商都网转载报道:《才女离奇铊中毒11年后网友揭出疑凶》。


2007年6月22日 徐州矿大三名大学生铊中毒案件,其校园投毒性质类似朱令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


2007年6月25日 腾讯网《今日话题》第333期设立了关于朱令案件的专题:《谁来破解清华才女铊中毒案》共有39742 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投票。


2007年6月28日 《青年时讯》记者朱晨辉报道:《矿大学生投毒事件 再度敲响大学生心理健康警钟》。


2007年6月29日 《健康时报》专访郝凤桐:《我经历的4起铊中毒》。


2007年7月12日 《蒙难的清华之珠》Flash推出。


2007年7月13日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组播出《校园铊中毒真相暴露心理隐患》,各大网站,如新华网等纷纷转载。


2007年7月13日 北京电视台五套《城市》栏目播出朱令主题的访谈节目,并采访了部分志愿者。


2007年10月30日 《天妒红颜》二周年征文启动,征集到近二十篇的纪念文。

2007年11月9日 南方都市报报道了《亿万富豪铊中毒死亡 医生称投毒可能性大 》,朱令案件再次被提起。


2007年11月17日 帮助朱令基金会在朱令生日前夕举办慈善音乐会,为朱令募集捐款。


2007年12月14日 中新网报道《妻子用“铊”毒杀死千万富翁丈夫和幼子》,短短的半年内见报的铊投毒案件就达到了3例!
LZ按语:我发现很多帮方舟子说话搅混水的人根本就没有看过朱令事件完整的过程,就在论坛里面毫无逻辑的帮犯罪嫌疑人开脱,事实上,朱令中毒案件根本就是一件非常普通而且不复杂的案子,嫌疑人很的范围很小,而且投毒手段都并不复杂,当时公安毫无理由的停止侦察,实在是让人费解,我不知道这些网友是别有用心还是信息掌握不全,现将朱令案件的一些事实按照时间节点的方式排列,让大家明白这个案子的一些基本事实。


1973年11月24日 朱令出生在北京。家里有一姐姐吴今(随父姓)。父亲吴承之是上海人,今年67岁,1959年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系,退休前曾任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母亲朱明新是吴承之的同班同学,今年66岁,退休前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高级工程师。


1989年4月 朱令的姐姐吴今(北大生物系2年级学生)和同学周末去野山坡春游失踪,三天后在一个悬崖下面找到了遗体。警方调查后,没有发现此次事故和朱令案件有任何联系。


1992年9月 朱令考入清华化学系学习(学号921966,注册名为朱令令)。


注:物化2班是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唯一的本科班,专业名称“物理化学及仪器分析”。最初全班共29人,有两名保送生。不久有一女生从数学系转入,一年后又一女生从水利系转入,人数达到最多的31人。班里最初位女生分别住在6号楼的三个女生宿舍:6号楼114室, 6号楼116室,6号楼123室。朱令,孙维,王琪和金亚住6号楼114室。刘丽敏,高菲,王惠霞,徐冉住6号楼116室。李含琳住6号楼123室。自外系转入的王小红和王红梅仍分别住在6号楼和7号楼的原班宿舍。


1992年秋天 朱令进入清华学生乐团民乐队。后来,在朱令的介绍下,同宿舍同学孙维也参加了清华大学民乐队。


1993年5月 朱令做为成员的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高校民乐汇演一举囊括了的全部一、二等奖。朱令自己参加了很多的独奏和合奏节目,拿了很多的奖,包括曲目《老虎磨牙》。


1993年夏 朱令和民乐队另一队员从昌平军训基地赶回学校为来访的美国的一个爵士乐团展示了中国传统民乐。军训后, 朱令和清华艺术团一起去郑州巡回演出, 与劳动人民交流。所到之处包括嵩山少林寺, 以及嵩阳书院等地。


1993 年10月1日国家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7-93)《极毒物品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8-93《剧毒物品品名表》中,铊盐与氰化物同列A 类。据公安局有关人士说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铊和铊盐的单位只有二十多家,能接触到铊的只有二百多人。Mitbbs.com


1994年 朱令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


1994年春 物化2班在分析化学课上知道了铊的毒性。


引:物化2班是在分析化学课上知道铊的毒性的。(“倾斜的边” 2006年1月14日发表于天涯论坛)



1994年夏 孙维捐款几千元人民币给民乐队。


不久朱令成为民乐队首席中阮乐手。


孙维没有再参与民乐队练习,民乐队也没有严格的退出程序。


1994年9月 孙维进入童爱军李隆弟教授课题组实习。1994到1995年,童爱军李隆弟进行一个项目研究,“一类新的流体 室温磷光法——无保护介质流体室温磷光 李隆弟 赵瑜 童爱军 (清华大学化学系北京100084)”,实验的材料里包括铊盐。


1994年下半年 大学三年级时,孙维宣称“因为觉得功课紧张” 而退出了民乐队。 (见孙维声明)


1994年10月 朱令开始“比较多”地掉头发,曾经2次出现暂时性失明。


1994年11月 朱令忙于准备学校的“一二九”演出,身为清华大学民乐队重要成员的朱令特别看重这次演出。


1994年12月5日 吴承之为了给女儿补过生日,请她到外面吃饭。当晚,朱令不明原因地感觉腹、腰、四肢关节痛。腹痛症状为“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绞痛。”



1994年12月8日起 朱令因疼痛无法进食,同时开始大把掉头发。


1994年12月11日晚 在北京音乐厅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专场演出纪念“一二九”,朱令带病坚持演出。


1994年12月12日 朱令因病回家,“她告诉母亲,肚子疼得受不了了”。


1994年12月23日 朱明新将女儿送到北京同仁医院诊治,这天,朱令的一头长发全部掉光了。


1994年12月末至1995年1月末 朱令在北京同仁医院消化科治疗近一个月。病因无法确诊。


1995年1月23日 朱令担心学校落下的考试和功课,病情稍有好转就坚决要求出院。


1995年2月20日 新学期开学,朱令坚持要上学。


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 朱令返校后,除2次周末由家人接送往返回家住过两天外,朱令差不多有8天的时间呆在清华校园内。

1995年3月 6日中午 朱令感到特别累,无力,脚痛而且有点麻,和去年12月病时感觉差不多。


1995 年3月7日下午朱令疼痛加剧,离开学校返家。晚上脚已疼痛不能触碰,手也开始感到有点麻。晚上前往北医三院急诊,怀疑骨有问题,骨科大夫却说:癔玻开了一些止疼药。家属认为诊断有误,返清华大学校医院,校医不肯接收,说只能等到白天,去北医三院等候门诊,此时是8日凌晨,朱令疼痛难忍,整夜不得休息,已耐受不住在板凳上等候,只好又叫救护车返家。


1995年3月8日 白天病症继续恶化,前往协和医院神经内科急诊就医,回家服药,病症不见缓解。


1995 年3月9 日晨前往协和医院神经内科挂专家门诊号。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接诊。门诊记录:"无明显诱因出现双下肢远端疼痛,双手指发麻.....高度怀疑轻金属中毒如铊、铍等。.......".......认为朱令的病症太奇怪,故同意收住院治疗,但暂无床位,只好回家等待。但疼痛难忍,下午又返回协和急诊室观察等待床位,救治,情况急剧恶化。


1995年3月9日 朱令前往北京市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专家门诊就医,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给朱令看玻但因条件限制,朱令没有做铊中毒鉴定。

清华大学化学系出示了学生接触化学药品的清单,肯定朱令并无铊盐接触史。


1995年3月20日 朱令病历显示丙肝抗体正常。

1995年3月22日 朱令吃东西开始呛。这期间,朱令发病一直得不到有力救治,开始出现了神志模糊、对答不切题等反应,又伴有严重的腹痛和脱发症状。


1995年3月23日 朱令中枢性呼吸衰竭,接受气管切开手术,发生了左侧气胸的意外、肺不张。病情危急,立即在左胸开洞插入管子,行胸腔闭式引流后,肺张开,继续引流。自此,朱令陷入深昏迷。昏迷状态延续五个余月之久,1995年8月底才开始逐渐苏醒。

1995年3月24日 协和医院对朱令开始的血浆置换疗法尽管对在确诊不得的情况下维持她的生命起了相当的作用,前后8次,每次均在1000cc以上的换血量却使她感染了丙肝。


1995年3月25日 朱令出现吸氧不稳定的情况。幸好守护在侧的父亲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次危情。


1995年3月26日 朱令被送进协和ICU病房(重症病房),靠呼吸机生存。


1995年3月28日 朱令进入长达五个多月的深度昏迷。

1995年3月底 朱令宿舍的一名女同学给吴承之打电话,告诉他“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很明显,有人在销毁证据。”吴承之向记者回忆这个细节时强调。(来源:《法制周报》2006年1月26日的报道)

1995年4月5日 《北京青年报》的一篇关于朱令的报道将朱令的病情公诸报端,朱令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1995年4月8日 朱令中学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和5名中学同学去医院看望朱令。事后希望能找到方法帮助朱令。



1995年4月10日 贝志城找到在实验室能用UNIX上网的同学蔡全清,请他帮忙在互联网上发电子邮件求助,描述朱令病情,希望得到专家意见以确定病因。


蔡全清等迅速找人拟好一篇网络新闻及公开信。当晚他们从北大力学系联入Internet,在Internet的新闻网、Usenet和Bitnet的邮件讨论组中发出求援信。Usenet和Bitnet是Internet的子网。蔡全清在闷热的机房守了一夜,3小时内就开始收到回信。同宿舍同学刘利编写了个程序,利用关键字对这些信件进行归类。十天内他们共收到来自18个国家的专家回信1635封,其中30%认定为铊中毒。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习远程医疗专业的博士生李新专门建立了个网页帮助对朱令进行网上会诊。



朱令的乐队同学、后在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任教的黄开胜等人在1995年4月至5月期间从贝志诚那里取回从国外发来的一部分电子邮件,共1635封,并逐一进行了阅读,黄开胜在1998年4月25日的一份书面材料中提供的数据显示,“提出诊断意见的电子邮件有211封邮件认为朱令是铊中毒,占提出诊断意见的电子邮件总数的79.92%。”

贝志诚在北大征集了20多名北大同学义务翻译,不断地把信件译成中文,送给朱令父母,希望他们尽快转交给主治大夫,给朱令做一次是否铊中毒的检测,但是协和均以“干扰治疗”的名义拒绝。 贝志诚回忆:时任ICU主任的大夫还说,他们这是在给院方“施加压力”。


1995年4月中旬 贝志城和同学希望朱令班级一起帮忙翻译收到的电子邮件。双方产生误会。物化2班团支书薛钢声称组织班级里同学将邮件翻译好后没有交回给贝方,而是直接交给系里老师转给了协和。这个说法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清华或协和的证实。


1995 年4月18日协和医院发布朱令的病情报告认为朱令“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可能性大”。在这段时间,协和医院通知朱令家属,明确表示可以“排除铊中毒”。朱令继续天天接受各式各样研究性检查,前来会诊的协和各科大夫依据他们的某些判断提出各色检查建议,比如“肾穿刺”或者“脑活组织”检查,有些破坏性过大的检查被家属拒绝。


1995年4月18日 贝志城到协和ICU病区门口等大夫传送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希望能够被采纳,从早上8点等到下午5点,除了少数愿意看但是不起作用的年轻大夫外,其他人谁也不看。Mitbbs.com


1995 年4月28日由陈震阳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尿液中铊含量275微克/升;脑脊液铊含量263微克/升;血清中铊含量31微克/升;毛发中铊含量532微克/升;指甲中铊含量22824微克/升(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据此,陈震阳认定朱令病因缘于铊中毒,且是两次中毒,不是自杀就是他杀。陈震阳告诉朱明新,铊盐无色无味,“搁在面包里都察觉不出来”。


1995 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通过朱令舅妈找到时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朱令舅妈在薛芳渝家提出报案的要求。薛芳渝教授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请示后薛芳渝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保卫部长报案。(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 1月18日的报道)



1995年4月29日晨 朱令的舅妈又与薛芳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同学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学校的物品,进一步化验。薛芳渝教授表示,迁出同学有些困难。(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原稿此处笔误(1995年4月28日晨),时间应为1995年4月29日晨。特此更正。


1995年4月29日 学校开始放假,这期间犯罪现场未被及时查封保护。


1995年4月底 协和认为朱令是二次中毒。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1995年5月3日晚 开始用普鲁士蓝,十天之后,有时在血清中已检测不出毒量,但铊毒已对机体造成致命伤害 ,中毒症状没有消失,仍然昏迷不醒。


1995年5月7日 五一节假日期间,朱令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等物品丢失。


1995年5月7日 朱明新夫妇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叫去做笔录,由此了解到,朱令一案由清华大学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人员负责调查。


1995年6月9日 《南方周末》头版头条报道了北大学者刘华杰所撰的互联网帮助诊断朱令铊中毒事件。文中称“这是大陆首次利用Internet进行全球医学专家远程会诊。”

1995年8月 朱令从长达5个月的昏迷中醒来。


1995年9月 记者陈童采访朱令同宿舍同学,遭到冷遇。

1995年 《女友》杂志报道朱令铊中毒事件。


1995年底 孙维被公安列为唯一犯罪嫌疑人。


注: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朱令父母说, “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



1995年11月25日 朱令从协和出院。出院诊断:铊中毒、病毒性肝炎。


1995年12月9日 孙维的爷爷孙越崎去世,享年103岁。孙越崎曾任民革副主席。


1995年11月 25日 朱令从协和出院,出院诊断:铊中毒、病毒性肝炎。

1995 年12月 《美国医学》杂志刊登文章,报道互联网诊断朱令铊中毒事件。(U.S. Medicine,“Internet Diagnosis:New Link to China”, Vol. 31, No. 23-24, Page.3 & 9, December,1995.)


1995年底至96年初 孙维,王琪和金亚一起到海军总医院去看望正在做高压氧舱治疗的朱令。 在探访时间, 孙维透露另外一个女生和朱令关系不好。(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1996 年1月20日 美国医生Robert A.Fink在网上提到《美国医学》的那篇文章, “It was further alleged that the perpetrator was a jilted suitor and that the source of the thallium was *not* the laboratory in which Zhu Ling worked”,关于朱令案是谋杀未遂的说法在网上流传开来。


1996年12月 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决定起诉协和医疗事故。


1997年 朱令在北京方庄医院做过10个月的康复。第一次接触朱令时,复健医生胡海鹰的印象是“视力仅有光感,快达到盲的程度,铊毒严重损害了神经系统,运动功能、语言功能都有严重障碍,并有轻度脑萎缩症状”。


1997年3月 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1997年4月2日 孙维被公安局14处作为朱令投毒案唯一犯罪嫌疑人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然后由家人领回。此后再也没找过孙维。(来源:孙维声明)



1997 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一名退休老公安王补专门找到朱明新夫妇,提醒他们作案人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能不使朱令察觉投毒;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懂得铊盐毒性、毒理;可接触到铊盐;有作案动机;有异常表现。


注:提供线索的老公安王补现已辞世。


1997 年4月 孙维方写信至清华派出所了解情况。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相关部门多次去信去电面谈。(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会见朱令家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盐,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触铊盐。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


注:薛芳渝教授则对朱令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盐,某些学生在课题中能够接触到铊盐,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


1997年5月6日 清华的实验室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


1997年5月 北京大学又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两名学生因为被同学投毒而铊中毒,和朱令案不同的是,这次投毒者亲自把中毒同学送到医院并承认了投毒事实。因为抢救及时,两人在两周后彻底恢复。


1998年7月,海淀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晓龙被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7年6月26日 当时的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家属,重申了几点:朱令没有接触过铊盐;学校毒品管理是按照规定做的;事发后及时报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


1997 年6月30日清华大学92级毕业典礼。之前,化学系领导通知孙维,由于孙维被公安调查,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孙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孙维方当即去公安局 14处了解情况,14处否认发出此通知,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的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7月初 孙维家三人到公安局领取孙维的出国护照,公安局没有发给她。(来源:孙维声明)



1997 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1997年7至8月 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8月下旬 在孙维方要求下,清华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孙维及其家人,谈话不欢而散。之后,孙维方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9月29日 清华大学化学系领导打电话给孙维方通知孙维第二天去学校领证书。(来源:孙维声明)


注:孙维未说明是否同时取得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997年10月 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协和医院在朱令案中没有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


1997年12月30日 薛芳渝教授探望朱令时说,毕业证书由他交给孙维了,因为公安局不承认是他们授意不发证书。解除对她出国限制的原因为:从目前看孙维有疑点,但认定其犯罪的直接证据尚没拿到。(来源:《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1月10日的报道)


1998 年8月25日 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家属,以下事实得到确认:经朝阳医院职业病研究所化验鉴定,确定朱令是铊中毒;查清清华大学铊盐的使用情况,确认清华大学实验室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 朱令是在学校内中的毒;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触过铊盐; 排除其家属或亲朋接触过铊盐。


1999 年4月2日朱明新起诉协和败诉。接理此案的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也在收集了双方的证据后,基本根据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说法作为最终判断的标准。用当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的话来说是:“我们是很同情原告一方地作出了一个不公正的判决。” 法院的判决为:“本病案经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医疗事故,原告所诉被告有延误诊治的过错,证据不足……”

1999年12月 朱明新委托浩天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次对朱令作出鉴定的申请。

2000 年6月 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接受该案的法医刘鑫将所有既往病历重新整理一遍,并重新取证,发现其中有时间和人物上的不符,鉴定基本否认协和医院曾对朱令铊中毒四处寻求检测机构的努力。从而认为:“(协和医院)该不作为的行为导致被鉴定人朱令病情被诊断的延误,因此,北京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

2000年6月19日 因严重肺功能衰竭,朱令再次住进医院。据东方医院神经内科的陈志刚副主任介绍,朱令是今年6月19日因肺部感染导致严重肺功能衰竭住进医院的,当时她血液中的氧气含量很少,而且抗药很厉害,这种情况的死亡率是70%。奇迹是国庆节前她已基本康复。

2000年10月14日 《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朱令又挺过来了》,报道朱令的情况。

2000年11月26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

2001年2月19日 新浪网《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5期发表文章《医院:被延误的病人和从不延误的权力》,对协和医院在朱令诊断,治疗和诉讼过程中充当的不光彩角色提出批评。

2001年03月13日 《环球时报》 (第七版《中国报道》) 发表《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的文章《朱令的官司没结束》,并被人民网转载(人民日报主办)。

2001 年后 迫于生活压力,朱令只能回到家中休养。一次,由于二氧化碳滞留,导致朱令呼吸困难,老吴马上送往就近的东方医院。其后的一段时间,朱令甚至没了呼吸,吴承之夫妇也没有放弃希望,主治医生受到老两口的感染,人工呼吸就做了半个多小时。老吴在旁边攥着拳头也喊了半个多小时:“吸!吸!”终于,朱令有了微弱的呼吸,在场的每个人都满头大 汗,朱令的“奇迹”也再次发生。

2001年12月31日 《北京晨报》发表文章《探访当年奇异“铊”中毒的清华女生朱令》。

2002年 贝志城在网上发表文章“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第一次在网上明确表示怀疑孙维为凶手。

2002年至2005年 朱令事件每年都在网上流传,至少mitbbs(又名“未名空间”,系北美最大的留学生网上社区)几乎每年一次,其中孙维祖父拉最高领导人求情说和公安局长的麻袋说广为传播,每次的传言都指明了孙维是凶手。

2004年3月 帮助朱令基金会(www    .   help   zhuling     .   org)在美国加州注册,成员包括朱令原来的同学,乐队队友,朋友以及原来发起互联网救助的参与人,至2/28/07 总捐赠为$53,315.95。

2004年6月 星岛日报(纽约版) 报道朱令事件。


2004 年底朱明新由于劳累过度,从椅子上摔下来,跌到了头部,造成脑移位出血,必须做开颅大手术。吴承之开始担心老伴的身体能否经受得起这种手术,万幸地是,医生很细心,检查到三个出血点。现在朱明新左侧拳头大的一块头盖骨没有了,换来的是一块钛合金板,细看朱明新的左侧额头,还可以看见一枚螺丝钉的凸出痕迹。Mitbbs.com

2005年11月30日 skyoneline在天涯网(www   .tianya.   cn)贴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


2005年12月30日22点18分00秒 孙维在天涯网以注册ID“孙维声明” 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


2005年12月30日 孙维声明发表后,有几位物化2班的同学迅速用真名或化名在回贴中发言支持孙维,最快的千字长文帖子在孙维发表声明后3分钟之内贴出。


2005年12月31日 贝志城借用朋友“花沐兰” 的ID在天涯网发表 “转贴贝志城关于朱令事件的声明” ,驳斥孙维及其同学的发言。


2006年1月3日 贝志城再次在天涯网贴出“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贝志城”。


2006年1月10日 在互联网上的论战进入白热化后,媒体开始介入。《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吴虹飞发表文章《重访10年前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


2006年1月11日 《新闻晨报》特派记者于任飞以《11年前清华女生离奇中毒 真相至今仍扑朔迷离》报道朱令案件。


2006年1月13日 孙维再次在天涯网发表《孙维的再次声明----要求公安重新侦查,并为“窃听器”的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


2006年1月13日 《中国日报》网站(chinadaily.com.cn) 发表英文文章《Lab poisoning mystery triggers debate》(译:实验室神秘中毒案引发争论) ,这是国内媒体首次向海外介绍朱令铊中毒案。


2006年1月13日 贝志城接受网易聊天室视频采访,对朱令案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回答主持人和网友的问题。网易是迄今为止唯一的采用视频采访朱令案件的新闻机构。


2006年1月13日 《新快报》(《羊城晚报》报业集团,金羊网) 发表文章《谁是真凶?清华才女离奇铊中毒11年后网友爆出疑凶》。

2006年01月18日 《新民周刊》发表记者贺莉丹撰写的文章《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调查:网络让朱令受到关注》。贺莉丹在1月12日采访了清华化学系当年指导孙维本科论文的童爱军教授,并于1月13日采访了朱令父母。文中孙维的名字被隐去,用化名“苏荟” 代替。


2006年01月19日 此次网上讨论的发源地天涯论坛突然发布通知:“为有利于事件的顺利解决,有关“朱令铊中毒事件”话题暂停讨论。”


2006年1月20日 朱令母亲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文中孙维的名字被隐去,用化名“晓薇” 代替。朱母首次就“孙维的声明”表示:看了孙维声明,更怀疑她。


2006年1月20日 《新快报》发表《清华才女中毒 天涯网封停“朱令铊中毒”讨论》,对天涯封杀讨论的做法提出批评。


2006年1月22日 《法制早报》发表记者李亮撰写的文章《朱令事件再起波澜》。记者1月2 0日采访了朱令的家。


2006年1月26日 《法制周报》记者陈安庆,特约记者申欣旺发表《清华才女朱令离奇铊中毒案真相调查》。


2006 年1月29日 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新浪网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披露孙维在发表孙维声明的时候给好友同学的发贴指南。2006年 2月7日 《青年周末》记者到孙家对孙维的父亲进行了简短的采访。(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2月15日 贝志城在新浪网发表文章《对物化2班部分同学的道歉和呼吁—贝志城》。


2006年2月底 物化2班童宇峰联系本班同学发起要求重开案件调查的呼吁信,并且向他们询问一些媒体报道及网上流传的说法的真实性。


2006年2月24日 时隔7年后,在两位代理律师 (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张捷、李海霞律师) 的陪同下,朱明新第一次见到了当年的两名办案警官。(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2月25日 童宇峰与薛钢通过电子邮件讨论朱令案件。该邮件不久被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曝光。童宇峰称在网上公布的邮件涉及两处恶意篡改。


2006年3月1日 孙维在丈夫、哥哥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凤凰会馆,与凤凰卫视《鲁豫有约》主持人鲁豫见面。(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


2006 年3月6日《青年周末》记者来到孙维丈夫谢飞宇任总经理的鼎高(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只有一台断线的电话。记者向物管公司询问时得知,从年后起这个办公室就一直没人,但没有退租。记者辗转与孙维的丈夫联系上时,他同样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我和我的家人无条件支持孙维。”他说。(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孙维丈夫的姓名和公司名称来源于互联网)


2006年3月7日 童宇峰在百度“朱令吧”发表《关于邮件泄露事件的一点说明》, 并表示正在委托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的张捷律师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2006 年3月10日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张捷、李海霞律师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令(朱令)律师致广大网友的一封信》。宣布他们已接受朱令令法定代理人朱明新女士的全权委托,依法为朱令令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并宣布在接到委托后他们已经正式致函公安机关,要求尽快破案,并且与朱令令案件的办案人员进行了接触,一切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


2006 年3月11日 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律师网站无法访问情况说明》。指出当天凌晨发现本律师事务所网站无法正常访问,原因不祥,并宣布他们已经正式向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报案,事情正在调查过程中。 2006年3月15日 朱令的名字被维基百科 (全世界最大并快速发展的网上百科全书) 收录。联接在此:http://  en.   wikipedia.   org/wiki/ZhulingMitbbs.com


2006年3月17日 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案件的时效问题》,对朱令案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的追诉期限做出说明。


2006年3月20日 《法制早报》发表记者李亮撰写的文章《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追踪: 收集证据是当务之急》。


2006年3月31日上午10点《青年周末》记者与朱令的母亲朱明新、朱令代理律师李海霞一道前往协和医院,要求复印朱令全部病历,但院方拒绝朱家复印病程记录。协和称“病程记录都是不让看的。除非上法院打官司,要求封存病历,到了法庭上才能打开。” (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 年3月 31日北京3台《科技全方位》播出朱令的专访节目。这是电视媒体首次打破沉默采访朱令案件。主持人仇志请了朱令父亲和几位朱令的同学到节目现常节目开始短片是朱令的同学对朱令的优秀评价,还有朱令在清华民乐队演出的录像;介绍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住院前后的症状表现。在节目的最后主持人说:“到目前为止,朱令令到底是怎么中毒的,我们还无法告诉您确切的答案。” 在整个节目中没有提及“投毒” 的字眼。


2006年4月5日 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张捷、李海霞律师谈朱令的不公待遇兼答网友问》。


2006 年4月11日《青年周末》记者通过凤凰卫视公关部联系到《鲁豫有约》执行制片人曹志雄。曹志雄向记者证实了此前网上贴出的孙维与凤凰卫视接触一事,但由于孙维方面的原因,采访暂时中止。曹志雄证实孙家与凤凰卫视签订了一个“内容保密协议”,主要规定不允许透露双方讲述的内容。


2006年4月13日 北京青年报的独立新刊《青年周末》登出《清华女生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记者陈万颖披露了朱令案的许多新情况。


2006年4月13日 帮助朱令基金会T恤衫开始义卖。


2006年4月26日 武汉电视三台《科技之光》播出朱令专题节目。


2006 年6月 5日 发表,匿名公布了孙维的部分通信记录,孙维已经改名孙释颜。信件中披露孙维在发表孙维声明的时候给好友同学的发贴指南,孙维声明以及部分好友支持帖子的修改过程被披露。



2006年6月10日 国内版朱令主题T恤衫开始在淘宝店义卖。


2006年6月21日 百度朱令吧封吧,至此朱令吧吧友开始长达五个多月的投诉历程。



2006年8月 国内募集捐款帮助朱令,用于购买康复带和电脑音箱。


2006年11月4日 大连晚报《一个才女和一桩离奇的投毒案》报道了朱令投毒案件和朱令的现状。


2006年11月8日 百度投诉贴吧《还我朱令吧,还我投诉贴》一文回帖答9万多条,朱令吧终于解封,但是每次发帖需要审核。


2006年11月10日 新浪《蒙难的清华之珠》博客建立,之后分别在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设立相关博客。


2006年11月23日 1995年曾参与网络救助的John W. Aldis医生为朱令写来了生日祝福 信,并由相关志愿者翻译成中文。


2006年11月24日 北京帮助朱令小组在朱令家组织了“声声祝福,生生不息 --- 朱令网络生日会”。


2006年11月24日 天涯杂谈为朱令生日设立专题《生日快乐—— 给朱令的一封信》,天涯杂谈再次开放对“朱令”及相关讨论。


2006年11月25日 《新京报》报道了朱令的生日,《12年前铊中毒的清华女生过33岁生日》;《北京青年报》也作了相关报道,《铊中毒清华女生走过33岁 网友遥祝女孩庆生》;这两篇报道先后被新浪网,千龙网等转载

2006年12月1日 “天妒红颜”一周年征文活动启动,先后征集到二十多篇纪念文。


2006年12月13日 百度投诉贴吧《还我朱令吧,还我投诉贴》一文消失,百度朱令吧全面开放,取消了对朱令吧的发贴审核。


2006年12月22日 《钱江晚报》报道《急找解药"普鲁士兰" 杭州一位护士遭遇"铊"毒》,铊毒案件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

2007年1月14日 《两名千万富翁蹊跷铊中毒》、《湖南千万富翁铊中毒 其妻疑竞争对手投毒陷害》类似报道见于报纸和网站,铊中毒案件的比例在攀升。


2007年1月15日 帮助朱令志愿者发出呼吁信《为了朱令——紧急呼吁医院、医生、医学专家的帮助和康复治疗》,收到不少反溃在志愿者的帮助下,特别是在许多热心医生和医院的关怀下,2007年朱令的康复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

2007年1月22日 中央电视台一套《东方时空》播出了朱宁的纪录片《朱令的十二年》,影响广泛,意义重大。之后,其节目分别被中央电视台的《社会记录》《共同关注 执着》播出。

2007年1月31日 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清华女生在校离奇铊中毒 12年后真相仍然是迷》。


2007年3月初 《给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集签名并在人大召开前夕提交给相关部门。


2007年3月10日 由志愿者整理的朱令案件《电子书》初版正式发布。


2007年4月27日 《Lady格调》5月刊上市,配合母亲节的专题,报道:《朱明新: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女儿》

2007年4月28日 为了纪念95年的网络救助活动,热心的志愿者组织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hina Radio International及MOP网站给朱令点歌。


2007年5月9日 《周末报》记者陈璐报道:《神秘铊中毒,清华女生的昨日和今天》


2007年5月14日 《新京报》记者张寒报道:《专访清华铊中毒女生母亲:下辈子不想要孩子》,其后文摘周报、新浪网等转载其报道

2007年5月23日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朱令专题节目。


2007年5月25日 《钱江晚报》源引《周末报》报道:《清华女生铊中毒 生活不能自理由父母照顾》。

2007年6月19日 商都网转载报道:《才女离奇铊中毒11年后网友揭出疑凶》。


2007年6月22日 徐州矿大三名大学生铊中毒案件,其校园投毒性质类似朱令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


2007年6月25日 腾讯网《今日话题》第333期设立了关于朱令案件的专题:《谁来破解清华才女铊中毒案》共有39742 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投票。


2007年6月28日 《青年时讯》记者朱晨辉报道:《矿大学生投毒事件 再度敲响大学生心理健康警钟》。


2007年6月29日 《健康时报》专访郝凤桐:《我经历的4起铊中毒》。


2007年7月12日 《蒙难的清华之珠》Flash推出。


2007年7月13日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组播出《校园铊中毒真相暴露心理隐患》,各大网站,如新华网等纷纷转载。


2007年7月13日 北京电视台五套《城市》栏目播出朱令主题的访谈节目,并采访了部分志愿者。


2007年10月30日 《天妒红颜》二周年征文启动,征集到近二十篇的纪念文。

2007年11月9日 南方都市报报道了《亿万富豪铊中毒死亡 医生称投毒可能性大 》,朱令案件再次被提起。


2007年11月17日 帮助朱令基金会在朱令生日前夕举办慈善音乐会,为朱令募集捐款。


2007年12月14日 中新网报道《妻子用“铊”毒杀死千万富翁丈夫和幼子》,短短的半年内见报的铊投毒案件就达到了3例!
http://  roll.sohu.com   /20130511/n375541359.shtml
李昌钰:朱令案仍有可能侦破(组图)

9日晚,神探李昌钰博士接受记者采访,发表了对如何侦破朱令案的看法。

  李昌钰说,一二十年未破的案件要侦破的话,“非常困难”,但如果有警方当时调查的案卷、原始物证,“可能有机会”。

  李昌钰说,在美国遇到这种情况,FBI等部门都会合作,提供原始资料。就算警方没有继续调查,受害人家属或媒体也可向法官申请查看案卷。最近他刚侦破了一起40多年前的“冷案”,正是在当年的原始证据中找到新物证。

  有着“华裔神探”美誉的李昌钰博士,从事鉴识工作50多年,处理过8000多起案件,并曾参与调查“肯尼迪遇刺案”、“克林顿性丑闻案”等重大历史事件。

  五招调查

  第一要追查的是毒物来源。可以调查有无哪位教授在实验中会用到这一剧毒,教授的学生中有谁能接触到并与被害人有交集。

  第二,可以根据血液中毒物的含量测定中毒的具体时间,看在那段时间谁和被害人在一起。李昌钰称之为“人工智慧”。他说:“这种投毒案件,通常接近的人才有机会。”

  第三,追查投毒的途径。可以在被害人的个人生活物品中寻找凶手的蛛丝马迹。

  第四,调查谁会有投毒动机。“大学生中毒,就要看看有没有和人争风吃醋、有没有和谁有矛盾。”李昌钰说,如果嫌疑人没有电脑的话,还可以看看有没有日记等记录。

  第五,可对嫌疑人测谎。(据《南方都市报》)

  朱令律师申请公开案情

  “这次机会错过,就不会再有了”

  朱令律师申请公开案情

  最高目标查获真凶 其次目标知道真相

  9日,朱令监护人授权代理律师李春光正式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此案的事实材料依据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这次机会错过了,就真的不会再有了。”李春光说,朱令家人对于此案的目标有三个:最高层次,希望能够查获真凶。朱令的父母最希望的,是查获凶手。但这个也是最难实现的。第二个目标,是希望知道真相。即便找不到真凶,也应该知道真相。第三个目标,要有相应的主体对朱令受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表示,就目前来看,第三个层面的目标,是最容易实现的。而他近期的目标,也是先行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据《南方都市报》)

  三缄其口更易滋生矛盾

  新华社评朱令等案


  三缄其口更易滋生矛盾

  朱令铊中毒案、“安徽女青年坠楼死亡”,新华社9日发表评论点评这两起热点事件。

  正如人们关注被投毒的清华大学学生朱令一样,一名女青年突然坠楼实属个案,但当相关猜测得不到权威解答、部分疑点得不到明确证实时,传言就会扩散。扑朔迷离的细节、真假难辨的内幕,不仅会点燃公众情绪,还会引发社会不安。正视群众疑问,及时公开信息,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维护。

  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发达,给司法执法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及时通报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情况,化解公众质疑,就能赢得更多支持和信任,掌握主动权。反之,漠视舆情,对群众关注三缄其口,更容易滋生社会矛盾。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和力度,直接关系舆论引导力、政府公信力。必须承认,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司法执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密度和广度,与公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距离。

  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定争止纷。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打破旧有的办案观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司法执法部门的责任。 (据新华社)
那些对中国法制还有幻想的人好好看看几个事实:
1.朱家报案居然要通过清华大学的同意,请示校领导才行。
2.孙维的案子不涉及国家机密,居然在06年被封了贴吧,天涯不准讨论。
3.医院无理由的不对朱家公开病历,居然说要到法院上才能公开,这意味着这案子不起诉,医院的证据居然就拿不到,真是奇葩。
4.公安一会说”有对象,正在交锋“,结果人家孙维8小时就出来了,然后护照一直被扣着(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限制出境,据传还是限制状态,美国貌似没给签证),公安为什么在如此怀疑的情况下不继续调查呢?
孙下毒的动机呢?
“给不明真相的网友” 虽然说先入为主不好
但是总让我想起邮箱里时不时收到的的那些散发着浓浓地xx味道的垃圾邮件 ……
楼主开贴沒什么意思了,又沒有新东西,沒有直接确凿的证据,而且里面还有明显的错误信息:例如找清华学生翻译邮件的时间方面错得离谱。
一直不太明白,朱、孙、方、贝四方都有水军摇旗呐喊,这背后是什么人在推波助澜,意欲何为呢?
  当然,有一种解释是:压根儿就没有水军一说,大家无比执着,心思用尽,语言趋同,那是正义的感召
方舟子对物化二班和物化一班有没有新的解释?
清华班级命名法:物化2是指2字班,取年数尾数命名,就是92年入学;物化1是指1字班,91年入学。
只看到堆砌一堆可能却又不是排他性的时间和事件,就像在一个有各种走法的迷宫里找到了一条看似走的通的路,就认定事情的发展就是这条路,真是“无懈可击的铁证“啊……民间福尔摩斯V5。
这一案件的关键就是物证太少,仅凭人际关系分析来分析去,
我也来凑个热闹:投毒人是贝克成,目标是孙维,误杀朱令,
不管如何朱令活着,而且活的那么艰苦和顽强

如果朱令当年死了,可能就没有现在这么多风风雨雨,可惜朱令一直活着,所以每当出现一次铊毒新闻,嫌疑人孙维就会被拉出来鞭挞一翻,她这辈子其实已经被审判,就像她说的,如果她没罪,她才是最想破案的人,第三法庭的判决是极其残酷和绵长的,跟随人一生。

而孙家确实代表了一个阶层的利益,请注意,是阶层。在我看来这个事情其实是上层有意引导,在利益集团希望绑架上层建筑消息不断放出的今天,我们相信最终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法制:疑罪从无
浮岛 发表于 2013-5-11 14:31
这一案件的关键就是物证太少,仅凭人际关系分析来分析去,
我也来凑个热闹:投毒人是贝克成,目标是孙维, ...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比如在孙的物件中搜到投毒用具,毒剂,本人又缄默不语,警方无法起诉她。
还有,我国现有法律不承认测谎仪测出的东西有证据效力。
还不明真相,从你的转贴我只看出你是无脑水军一个,一部份错的离谱一部份没有排他性这要是能当证据那才是我国法治的悲哀.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3-5-11 13:08
“给不明真相的网友” 虽然说先入为主不好
但是总让我想起邮箱里时不时收到的的那些散发着浓浓地xx味道的 ...
同感,一股浓浓的轱辘味儿扑面而来
楼主开贴沒什么意思了,又沒有新东西,沒有直接确凿的证据,而且里面还有明显的错误信息:例如找清华学生翻 ...
请问错误在哪里?我改正
只看到堆砌一堆可能却又不是排他性的时间和事件,就像在一个有各种走法的迷宫里找到了一条看似走的通的路, ...
我通篇有说谁是凶手吗?不都是在陈述事实吗?有任何分析推理吗?你敏感什么?
此案看起来很简单,人人都能插上一嘴或者分析一番,警方被吐沫星子淹没也算正常
这事估计开始侦破时有点轻敌了,想我堂堂保卫首都的人民侦查员:个个身怀绝技经验丰富胆大心细
智力超群玉树临风冷艳高贵坐怀不乱  ;最后却被未出校门的小女生狠狠地摆了一道

浮岛 发表于 2013-5-11 15:25
此案看起来很简单,人人都能插上一嘴或者分析一番,警方被吐沫星子淹没也算正常
这事估计开始侦破时 ...
中毒半年才去报案,证据都灭失了,如何取得。又不是今天中毒马上报案。很难想象一个小姑娘会做的如此天衣无缝,倒像是职业间谍的手法,也许侦查方向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按现有证据无法起诉。
本人准方粉,这次明确不支持方舟子。
谁也说服不了谁,留个时间做结论吧。
按现有证据无法起诉。
按现有证据无法起诉。
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在网上直指某人是凶手,还不准删帖
既然案件细节没有公开,这些“真相”是哪来的?
我对中国法制不抱任何希望,楼主请上街打砸抢吧
从楼主们的表现来看比起文革的红小兵终于是有进步了啊,起码会找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了
我通篇有说谁是凶手吗?不都是在陈述事实吗?有任何分析推理吗?你敏感什么?
别人聊吐槽一下而已,于是就自作主张扣别人一个敏感的帽子。果然跟主贴一样的主观认定做派。
既然案子破不了,那只好委屈清华了,清华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3-5-11 17:09
既然案子破不了,那只好委屈清华了,清华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这已经认定是刑事案件不是安全事故,所以清华没有责任。


内容“1995年4月中旬 贝志城和同学希望朱铃班级一起帮忙翻译收到的电子邮件。双方产生误会。物化2班团支书薛钢声称组织班级里同学将邮件翻译好后没有交回给贝方,而是直接交给系里老师转给了协和。这个说法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清华或协和的证实”。
孙的说法: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

贝: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
贝: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
贝: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贝:晚上他回到宿舍怒气冲冲地说:这是什么变态班啊。原来他等到两名物化二班的女生,说明来意后这两位同学居然说“我们明天都订好了五一出去旅游,实在没时间翻译”,然后他又找其他同学被领到了那位后来替嫌疑人辩护非常积极的物化二班的团支书那里,当时他带着吴向军找了辅导员,态度倒不错,然后吴反复叮嘱说尽快翻译一定交给我们处理,综合意见后交给协和,他们满口答应。(后来我们再也没见到这些邮件,据这位支书多年后宣称他们直接转给协和了,但朱令的家属从未从协和听说过此事)
金:我记得当时的情况,班里干部告诉我们远程咨询,收到很多邮件,但都是英文的,需要翻译。我记得当时肯定有几个英语特别好的同学(一进校就分到3级班)的去翻译了,我们这些英语不太好的就没安排做这个事情。
薛:xuegang 时间:2005-12-31 11:53:01
  首先对贝的声明回一短贴。
    自始至终,我都认为贝的很多观点是很片面的。首先我想回顾一下翻译电邮的经过。当时我是物化二的班支书。贝的同学先到女生宿舍,然后联系到了我。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就到了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随后班里的很多同学一起连夜帮助翻译了电邮,包括孙维。我还记得当时电脑资源非常有限,好在我的导师非常支持,允许我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把所有电邮打印出来然后分发给班里的同学。第二天,我们就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合。所谓“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的话语不知出自何处。虽然我不记得和我接触的北大同学姓名,但当事人应该记得在北大宿舍楼下的会面吧。
里面说法不同,肯定有撒谎或记错或隐瞒情节的,自己去分析判断吧,但时间显然是4月底,我推测应该是4月30日。

内容“1995年4月中旬 贝志城和同学希望朱铃班级一起帮忙翻译收到的电子邮件。双方产生误会。物化2班团支书薛钢声称组织班级里同学将邮件翻译好后没有交回给贝方,而是直接交给系里老师转给了协和。这个说法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清华或协和的证实”。
孙的说法: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

贝: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
贝:我还清晰地记得1995年4月下旬,朱令的病诊断出来前几天;因为各国医生们已经极度怀疑是铊中毒了,而协和声称没有设备检查。我和我北大的同学在加紧翻译国外来的关于如何检查铊中毒的邮件,当时我们去了朱令所在的宿舍楼求助,有人告诉我们几个女还是朱令的同学,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提出求助的请求后,这几个女生居然回答说:“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
贝: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贝:晚上他回到宿舍怒气冲冲地说:这是什么变态班啊。原来他等到两名物化二班的女生,说明来意后这两位同学居然说“我们明天都订好了五一出去旅游,实在没时间翻译”,然后他又找其他同学被领到了那位后来替嫌疑人辩护非常积极的物化二班的团支书那里,当时他带着吴向军找了辅导员,态度倒不错,然后吴反复叮嘱说尽快翻译一定交给我们处理,综合意见后交给协和,他们满口答应。(后来我们再也没见到这些邮件,据这位支书多年后宣称他们直接转给协和了,但朱令的家属从未从协和听说过此事)
金:我记得当时的情况,班里干部告诉我们远程咨询,收到很多邮件,但都是英文的,需要翻译。我记得当时肯定有几个英语特别好的同学(一进校就分到3级班)的去翻译了,我们这些英语不太好的就没安排做这个事情。
薛:xuegang 时间:2005-12-31 11:53:01
  首先对贝的声明回一短贴。
    自始至终,我都认为贝的很多观点是很片面的。首先我想回顾一下翻译电邮的经过。当时我是物化二的班支书。贝的同学先到女生宿舍,然后联系到了我。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就到了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随后班里的很多同学一起连夜帮助翻译了电邮,包括孙维。我还记得当时电脑资源非常有限,好在我的导师非常支持,允许我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把所有电邮打印出来然后分发给班里的同学。第二天,我们就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合。所谓“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的话语不知出自何处。虽然我不记得和我接触的北大同学姓名,但当事人应该记得在北大宿舍楼下的会面吧。
里面说法不同,肯定有撒谎或记错或隐瞒情节的,自己去分析判断吧,但时间显然是4月底,我推测应该是4月30日。
滑跃起飞2012 发表于 2013-5-11 17:15
这已经认定是刑事案件不是安全事故,所以清华没有责任。
我送闺女上乃那读书,莫名其妙被人做了乃居然说乃没责任?乃保卫处干哈用的?
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疑点基于被告,意思是,当有不确定的定案因素存在时,被告就是无罪的,就因为孙家里人有背景,就扣上凶手的名称,有违法律公平精神!
翻译电邮这件事,4个人中,孙肯定隐瞒情节加撒谎;贝前后说法细节对不上,记错或撒谎;薛有隐瞒情节但撒谎与否不确定。金大概是说去旅游的学生吧,面对贝的指责不敢正面回应。
从以上情况看出,靠网络上的信息,翻译电译这样简单的一件事都搞不情,如何谈得上扒出真凶?所以我觉得孙的嫌疑虽大,但也不能就肯定真凶是孙,那个超级神探李昌钰说的几点我觉得跟说了没说一样,咱国内基层警查也能想到。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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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想象等,都是不能作为证据的。楼主自己对照法律,看看能不能对朱令案进行立案
525526 发表于 2013-5-11 13:21
一直不太明白,朱、孙、方、贝四方都有水军摇旗呐喊,这背后是什么人在推波助澜,意欲何为呢?
  当然,有一 ...
朱孙方这三家不清楚,贝家这边背后绝对是有轮子,运子,独子这三股邪门势力在凑热闹。

因为不管这些所谓的“揭露朱案案情”的文章,到最后,总会扯到兔子家什么政治啊,黑暗啊,内幕啊,言论不自由之类的老生常谈。

而什么玩意对这样的话题最敏感最热情捏?用脚指头想都知道。

如此不遗余力的把一个至少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罪名的人说成是杀人凶手,这本身就是违背法治原则的事情,至少你不应该也不能在一个帖子里指名道姓说出你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惜,网络上这些神探,连这点最基本的法治原则都忽略不计,却口口声声要为别人“讨回法律公道”,这是多么讽,多么滑稽的一件事情啊。
楼主罗列一大堆东西,但缺少关键细节。1、清华实验室丢失过铊他吗?既然铊管理严格个话?而且铊用量又大。不然即使孙认罪,到法院也会卡壳的。2、孙与朱究竟有何矛盾?
正如方舟子说的,发这些证据的人,有意无意将嫌疑特定指向孙,以及将投毒地点限制在宿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