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抢劫罪定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28:39
如果案犯抢劫被害人钱物后,突然良心发现,将被抢财物又自动归还给受害人,受害人报案后,那么警方如何定案,按抢劫未遂呢还是按抢劫罪呢还是以危害治安罪定罪,且此犯未有前科如果案犯抢劫被害人钱物后,突然良心发现,将被抢财物又自动归还给受害人,受害人报案后,那么警方如何定案,按抢劫未遂呢还是按抢劫罪呢还是以危害治安罪定罪,且此犯未有前科
还是抢劫罪
以及成功实施犯罪了,除非抢到一般停了,那个应该算犯罪中止
抢劫罪是肯定的,而且已经既遂,主动归还财物只不过是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而已,不过肯定会判得很轻(前提是不要持枪或入室,这两样粘上其中之一,起刑点即为10年)······
抢劫无疑,是否构成与罪轻罪重是两个问题。
构成抢劫罪,但是以中止犯论处
中止犯在量刑上依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构成抢劫罪,但是以中止犯论处
中止犯在量刑上依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这是抢劫既遂,后续的情节只是在量刑时考虑的。不影响案件的定性。
以抢劫罪既遂定罪,还钱的情节量刑时酌情考虑而已,另外中国刑法中可没有危害治安罪。
。。。。。。。。。。。。。。人家是当场归还的财物啊! 怎么一个个都认定成既遂?
阿七 发表于 2013-4-21 00:06
扯! 人家这是犯罪中止,典型的无罪! 不用接受任何处罚
你才是扯呢吧。。。。。还钱了 不代表你没抢劫 只是事后及时悔悟 态度积极 较好罢了
另外 还钱不自首 跟自首还钱 还是俩概念 量刑程度罢了 抢劫事实已经成立了
什么叫中止???? 抢劫过程中 半路中止 这叫中止
抢劫完成后 还钱 这叫中止?
扯! 人家这是犯罪中止,典型的无罪! 不用接受任何处罚
你才是扯呢吧。。。。。还钱了 不代表你没抢劫 只是事后及时悔悟 态度积极 较好罢了
另外 还钱不自首 跟自首还钱 还是俩概念 量刑程度罢了 抢劫事实已经成立了
什么叫中止???? 抢劫过程中 半路中止 这叫中止
抢劫完成后 还钱 这叫中止?
举例 参照 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正在实施中。。。。 你抢劫时 别烦把你打倒 这叫正当防卫。你还钱是别人把你打倒 就不算正当防卫
了 。。都不算正当防卫了 怎么还能叫犯罪中止???
还典型的无罪 哎 乃不成还表彰你?发奖状?
了 。。都不算正当防卫了 怎么还能叫犯罪中止???
还典型的无罪 哎 乃不成还表彰你?发奖状?
xjlzxjlz 发表于 2013-4-21 00:12
你才是扯呢吧。。。。。还钱了 不代表你没抢劫 只是事后及时悔悟 态度积极 较好罢了
另外 还钱不自首 ...
人家是当场还得钱啊! 从纯粹的法理上来讲,就是财物还没有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脱离被害人的掌握! 对犯罪客体的侵害还没有实质性的完成! 这时候把财物还给人家,这就是典型的犯罪中止! 你喜欢举例子是吧? 某晚,甲某在A处抢劫了过路的乙某,抢到500元,甲某刚拿到钱旧觉得这么做不对,于是顺手就把钱还给乙某并让其离开。 这是抢劫既遂????
你才是扯呢吧。。。。。还钱了 不代表你没抢劫 只是事后及时悔悟 态度积极 较好罢了
另外 还钱不自首 ...
人家是当场还得钱啊! 从纯粹的法理上来讲,就是财物还没有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脱离被害人的掌握! 对犯罪客体的侵害还没有实质性的完成! 这时候把财物还给人家,这就是典型的犯罪中止! 你喜欢举例子是吧? 某晚,甲某在A处抢劫了过路的乙某,抢到500元,甲某刚拿到钱旧觉得这么做不对,于是顺手就把钱还给乙某并让其离开。 这是抢劫既遂????
甲已经通过暴力手段取得了500元的控制权,被害人有能力继续掌握吗?还要怎么才算既遂?当场归还情节,不在行为构成考量中。更和是否既遂没有关系,那是其他概念。是否既遂只看行为是否达到目的。如果你非要说刑法上的“占有”目的必须要达到可支配的程度,我只有说所有现行犯都是被警察和群众冤死的。
此外,抢劫罪保护双重客体,别以为归入侵犯财产罪的就一定是结果犯。
你的例子同样是抢劫成立,完成犯罪行为主动归还财物,行为过后有悔意、积极挽回损失而已。再说一次,是否构成此罪与罪轻罪重是两个问题。需不需要追诉判刑,请参考刑法总则,没有讨论分则的必要。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是可能的;不构成犯罪是绝不可能的。法理上这两句话完全两个意思。
这种情况是入门级的判断。
阿七 发表于 2013-4-21 00:23
人家是当场还得钱啊! 从纯粹的法理上来讲,就是财物还没有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脱离被害人的掌握! 对犯罪客 ...
甲已经通过暴力手段取得了500元的控制权,被害人有能力继续掌握吗?还要怎么才算既遂?当场归还情节,不在行为构成考量中。更和是否既遂没有关系,那是其他概念。是否既遂只看行为是否达到目的。如果你非要说刑法上的“占有”目的必须要达到可支配的程度,我只有说所有现行犯都是被警察和群众冤死的。
此外,抢劫罪保护双重客体,别以为归入侵犯财产罪的就一定是结果犯。
你的例子同样是抢劫成立,完成犯罪行为主动归还财物,行为过后有悔意、积极挽回损失而已。再说一次,是否构成此罪与罪轻罪重是两个问题。需不需要追诉判刑,请参考刑法总则,没有讨论分则的必要。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是可能的;不构成犯罪是绝不可能的。法理上这两句话完全两个意思。
这种情况是入门级的判断。
yudeshen 发表于 2013-4-20 19:59
抢劫罪是肯定的,而且已经既遂,主动归还财物只不过是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而已,不过肯定会判得很轻(前提 ...
我觉得还是你说得较为中肯,不过就算很轻,也已刑事罪而不是治安罪定罪的吧
抢劫罪是肯定的,而且已经既遂,主动归还财物只不过是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而已,不过肯定会判得很轻(前提 ...
我觉得还是你说得较为中肯,不过就算很轻,也已刑事罪而不是治安罪定罪的吧
阿七 发表于 2013-4-21 00:23
人家是当场还得钱啊! 从纯粹的法理上来讲,就是财物还没有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脱离被害人的掌握! 对犯罪客 ...
你那句看到 当场还钱了???? 抢劫后、、、看清楚 这个"后" 你凭什么说当场还钱?
人家是当场还得钱啊! 从纯粹的法理上来讲,就是财物还没有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脱离被害人的掌握! 对犯罪客 ...
你那句看到 当场还钱了???? 抢劫后、、、看清楚 这个"后" 你凭什么说当场还钱?
构成抢劫罪,但是以中止犯论处
中止犯在量刑上依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应该是既遂吧
中止犯在量刑上依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应该是既遂吧
当场还了又怎么样?不影响既遂成立,他无非就是强调空间没有发生转移嘛,是否既遂只看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行为人已经如愿完成了取得、既遂成立。怎么处置取得的财物不影响本罪成立,只影响危害后果。这种论断跟强调偷车要脱离被害人视线一样可笑。强调要脱离现场、脱离视线掌控的案例,都是有其他条件制约的。
而且,抢劫罪不能只看是否取得财物。人身权、财产权双重保护,结果犯、行为犯都可视具体案情论处。
根子上说,一些基本概念他没弄明白。或许他见过一些未给予刑罚或者明显减轻刑罚的案例,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xjlzxjlz 发表于 2013-4-21 11:03
你那句看到 当场还钱了???? 抢劫后、、、看清楚 这个"后" 你凭什么说当场还钱?
当场还了又怎么样?不影响既遂成立,他无非就是强调空间没有发生转移嘛,是否既遂只看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行为人已经如愿完成了取得、既遂成立。怎么处置取得的财物不影响本罪成立,只影响危害后果。这种论断跟强调偷车要脱离被害人视线一样可笑。强调要脱离现场、脱离视线掌控的案例,都是有其他条件制约的。
而且,抢劫罪不能只看是否取得财物。人身权、财产权双重保护,结果犯、行为犯都可视具体案情论处。
根子上说,一些基本概念他没弄明白。或许他见过一些未给予刑罚或者明显减轻刑罚的案例,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4-21 11:14
应该是既遂吧
对,不是中止犯。抢劫是行为罪,实施了行为即为既遂。
应该是既遂吧
对,不是中止犯。抢劫是行为罪,实施了行为即为既遂。
3年以上。。。。
泰格儿 发表于 2013-4-21 07:52
我觉得还是你说得较为中肯,不过就算很轻,也已刑事罪而不是治安罪定罪的吧
是的,此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构成的所有要件······
我觉得还是你说得较为中肯,不过就算很轻,也已刑事罪而不是治安罪定罪的吧
是的,此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构成的所有要件······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4-21 11:20
当场还了又怎么样?不影响既遂成立,他无非就是强调空间没有发生转移嘛,是否既遂只看是否取得财物控制 ...
这个比较准确 用语比较专业
当场还了又怎么样?不影响既遂成立,他无非就是强调空间没有发生转移嘛,是否既遂只看是否取得财物控制 ...
这个比较准确 用语比较专业
对,不是中止犯。抢劫是行为罪,实施了行为即为既遂。
还要有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吧。
还要有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吧。
抢劫罪即遂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4-22 12:15
还要有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吧。
财务控制权的转移,当下不强调这个了~~
曾经有段时间,抢劫罪的既遂是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获取财物~~
后来的说法是,抢劫罪不管是否获得财物,只要以抢劫的故意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就既遂~~
我觉得后来的说法比较靠谱。因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获得1元钱与啥也没抢到,对于被害人来说实质损害几乎毫无区别。如果按照是否获取财物来区分既遂未遂,这两个结果就相差甚远了,毕竟要讲个相适应嘛。还有那种身上没带财物却遭遇抢劫的,说这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明显不合逻辑嘛~~
从另个角度讲,过去物质缺乏,针对物质的犯罪处罚起来比较严厉,现在社会财富增加了,人身权利更值得保护,再强调抢劫罪中财物控制权的转移,也不合时宜了~~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抢劫罪的既遂要分一般情况与结果加重而论。一般情况按老的套路来,结果加重犯按新的套路论。这种谁都不得罪的理论,看看就算了。
一点拙见,供大家批判哈~~
还要有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吧。
财务控制权的转移,当下不强调这个了~~
曾经有段时间,抢劫罪的既遂是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获取财物~~
后来的说法是,抢劫罪不管是否获得财物,只要以抢劫的故意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就既遂~~
我觉得后来的说法比较靠谱。因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获得1元钱与啥也没抢到,对于被害人来说实质损害几乎毫无区别。如果按照是否获取财物来区分既遂未遂,这两个结果就相差甚远了,毕竟要讲个相适应嘛。还有那种身上没带财物却遭遇抢劫的,说这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明显不合逻辑嘛~~
从另个角度讲,过去物质缺乏,针对物质的犯罪处罚起来比较严厉,现在社会财富增加了,人身权利更值得保护,再强调抢劫罪中财物控制权的转移,也不合时宜了~~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抢劫罪的既遂要分一般情况与结果加重而论。一般情况按老的套路来,结果加重犯按新的套路论。这种谁都不得罪的理论,看看就算了。
一点拙见,供大家批判哈~~
财务控制权的转移,当下不强调这个了~~
曾经有段时间,抢劫罪的既遂是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 ...
不知道高院有没有司法解释啊。我不搞这个,没关心过这个。我的刑法还停留在我上大学时学的东东…………
话说,数罪并罚的最高年限现在是二十五年了吗…………弱弱的问一下…………
曾经有段时间,抢劫罪的既遂是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 ...
不知道高院有没有司法解释啊。我不搞这个,没关心过这个。我的刑法还停留在我上大学时学的东东…………
话说,数罪并罚的最高年限现在是二十五年了吗…………弱弱的问一下…………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4-22 16:01
不知道高院有没有司法解释啊。我不搞这个,没关心过这个。我的刑法还停留在我上大学时学的东东…………
...
总和刑期35年以上的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不能超过25年~~
死刑犯和无期犯不安这个办~~
不知道高院有没有司法解释啊。我不搞这个,没关心过这个。我的刑法还停留在我上大学时学的东东…………
...
总和刑期35年以上的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不能超过25年~~
死刑犯和无期犯不安这个办~~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4-22 15:45
财务控制权的转移,当下不强调这个了~~
曾经有段时间,抢劫罪的既遂是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 ...
支持。抢劫列入八大罪,就是着重对人身权利侵害的危险性。个人体会,也比较偏向重点证明暴力手段的实施,至于财物的取得,有结果,最好;没有结果,不影响。
财务控制权的转移,当下不强调这个了~~
曾经有段时间,抢劫罪的既遂是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压 ...
支持。抢劫列入八大罪,就是着重对人身权利侵害的危险性。个人体会,也比较偏向重点证明暴力手段的实施,至于财物的取得,有结果,最好;没有结果,不影响。
等我老了,如果养老金不够生活,也没收入,一定去抢劫,然后等警察来,这样就有地方养老了
等我老了,如果养老金不够生活,也没收入,一定去抢劫,然后等警察来,这样就有地方养老了
七十以上,也不管……
七十以上,也不管……
愤怒的蓝藻 发表于 2013-4-23 21:55
等我老了,如果养老金不够生活,也没收入,一定去抢劫,然后等警察来,这样就有地方养老了
去日本抢啊。很多日本人也是这样想的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 ... ontent_7526285.html
“日本一年抓获3万多70岁以上刑事犯 监狱成社会养老院”
等我老了,如果养老金不够生活,也没收入,一定去抢劫,然后等警察来,这样就有地方养老了
去日本抢啊。很多日本人也是这样想的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 ... ontent_7526285.html
“日本一年抓获3万多70岁以上刑事犯 监狱成社会养老院”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4-23 21:59
七十以上,也不管……
69岁实施抢劫,会不会坐1年就出来?
七十以上,也不管……
69岁实施抢劫,会不会坐1年就出来?
阿七 发表于 2013-4-21 00:08
。。。。。。。。。。。。。。人家是当场归还的财物啊! 怎么一个个都认定成既遂?
抢劫是行为犯,以楼主所述,嫌疑人已完成了抢劫行为,抢劫罪的要件全部具备,是犯罪既遂。后来归还钱的行为,不影响抢劫罪的定性,只能作为量刑的考量依据。
。。。。。。。。。。。。。。人家是当场归还的财物啊! 怎么一个个都认定成既遂?
抢劫是行为犯,以楼主所述,嫌疑人已完成了抢劫行为,抢劫罪的要件全部具备,是犯罪既遂。后来归还钱的行为,不影响抢劫罪的定性,只能作为量刑的考量依据。
itaskol 发表于 2013-4-23 22:06
去日本抢啊。很多日本人也是这样想的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11-16/content_7526 ...
日本监狱的待遇好,中国你就算了吧,不过现在监狱大多也从深山老林与世隔绝的地方搬出来了,考虑的不是人犯,而是监狱工作人员,人家太苦了,犯人是有期型,监狱工作人员是无期刑,哈哈。
去日本抢啊。很多日本人也是这样想的
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11-16/content_7526 ...
日本监狱的待遇好,中国你就算了吧,不过现在监狱大多也从深山老林与世隔绝的地方搬出来了,考虑的不是人犯,而是监狱工作人员,人家太苦了,犯人是有期型,监狱工作人员是无期刑,哈哈。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4-22 12:15
还要有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吧。
我理解抢劫是行为罪,没有抢到任何财物的情况也是有的,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只是情节,而不影响抢劫罪本身的认定。
还要有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吧。
我理解抢劫是行为罪,没有抢到任何财物的情况也是有的,财物控制权的转移只是情节,而不影响抢劫罪本身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