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男子被枪决后真凶落网续:警方涉嫌刑讯逼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8:34:56
<P>3月15日,张焕芝与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签下合同,准备通过法律手段为聂树斌“申冤”,并试图获得国家赔偿。通过聂家人的讲述和记者的调查,聂树斌被判死罪的经过确有疑点存在。 </P>
<P>疑点一:警方是否刑讯逼供 </P>


<P>  张焕芝称,1994年10月,聂树斌的律师张景和曾到看守所见过聂,后向聂的家人转述了对话内容。会见时,张景和曾问聂:“你第一次为什么没有承认,后来才承认(强奸杀人)?”聂回答:“被打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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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基于此点,张焕芝认为儿子是在被刑讯逼供情况下,根据警察的诱导才承认自己有罪。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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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而当年的一名办案民警焦辉广曾在《石家庄日报》发表文章《青纱帐迷案》,文中写道:“他(聂树斌)只承认调戏过妇女,拒不交代其它问题。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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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警方的突审究竟用了什么攻心战术和证据?曾有记者和焦辉广取得联系,但他表示,虽然知道很多细节,但不能接受采访,并建议记者去法院查案卷。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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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记者不太可能查看到案卷,且当时的办案法官早已退休,其他法官也不了解案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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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称,警方提及的证据之一就是聂树斌在8月5日后几天没有上班,但他没有上班是因为和厂里的班头有矛盾,赌气不上班,并不是作案后心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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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疑点二:律师辩护是否尽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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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称,她是通过二嫂聘请的律师张景和,当时给的2000元律师费是二嫂代转的,且一直没有和律师签代理合同。后来在法庭上,律师主要是从“儿子认罪态度较好的角度进行辩护”。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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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已经退休的张景和昨天向记者否认他收取了2000元律师费,因为按当时的收费标准,收几百元就够了。他还坚决否认没有签代理合同的说法,至于他是和哪个家属签的合同已无法回忆起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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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景和说,当时他所在的石家庄新华区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办的,因此收取的律师费都要上缴,他本人属于公务员,有固定工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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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办案过程,张景和表示好像只和聂树斌谈过一次,聂自己承认了强奸杀人罪行。他还表示自己没有对工作敷衍了事。“我做律师工作,是以维持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原则的!”他反复强调,“即使法院判错了也没有我的责任。”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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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昨天,张焕芝的二嫂杨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家属的确没有和张景和签代理合同,但她说已记不清张焕芝给她的钱的数目和用途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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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疑点三:口吃是否影响供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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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据张焕芝介绍,聂树斌口吃得比较厉害,激动时经常无法正常表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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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她告诉记者,儿子被捕后,她只见过儿子一次———1995年3月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她向法官请求见儿子一面,得到允许后,她在儿子的侧面叫儿子的名字,聂树斌大声哭喊“妈———”,但法警很快就把张焕芝推走了。“他分明有话要说,但就是因为口吃说不出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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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此,张景和否认他和聂见面时,聂无法正常表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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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疑点四:判决书是否应给家属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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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说,是有人看了《河北法制报》上的报道,然后告诉她聂树斌是怎样将康某强奸并杀害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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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聂树斌的姐姐聂树慧告诉记者,弟弟被枪决已10年,家里却没有见到过判决书。警方是怎么抓获弟弟、又是凭什么证据来认定弟弟就是杀人元凶等问题家人一概不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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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几天前,聂树慧和母亲来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说了很多好话后才见到了河北省高级法院对聂树斌一案的终审判决书。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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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以强奸罪判处聂树斌有期徒刑15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聂树慧转述了判决书的内容。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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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和聂树慧认为,事隔这么长时间,她们无法看到判决书,律师也没有给她们送相关材料,连死刑的执行日期她们都不知道,这是不正常的情况。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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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表示:判决书只要送达罪犯本人即可。</P><P>3月15日,张焕芝与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签下合同,准备通过法律手段为聂树斌“申冤”,并试图获得国家赔偿。通过聂家人的讲述和记者的调查,聂树斌被判死罪的经过确有疑点存在。 </P>
<P>疑点一:警方是否刑讯逼供 </P>


<P>  张焕芝称,1994年10月,聂树斌的律师张景和曾到看守所见过聂,后向聂的家人转述了对话内容。会见时,张景和曾问聂:“你第一次为什么没有承认,后来才承认(强奸杀人)?”聂回答:“被打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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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基于此点,张焕芝认为儿子是在被刑讯逼供情况下,根据警察的诱导才承认自己有罪。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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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而当年的一名办案民警焦辉广曾在《石家庄日报》发表文章《青纱帐迷案》,文中写道:“他(聂树斌)只承认调戏过妇女,拒不交代其它问题。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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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警方的突审究竟用了什么攻心战术和证据?曾有记者和焦辉广取得联系,但他表示,虽然知道很多细节,但不能接受采访,并建议记者去法院查案卷。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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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记者不太可能查看到案卷,且当时的办案法官早已退休,其他法官也不了解案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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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称,警方提及的证据之一就是聂树斌在8月5日后几天没有上班,但他没有上班是因为和厂里的班头有矛盾,赌气不上班,并不是作案后心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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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疑点二:律师辩护是否尽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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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称,她是通过二嫂聘请的律师张景和,当时给的2000元律师费是二嫂代转的,且一直没有和律师签代理合同。后来在法庭上,律师主要是从“儿子认罪态度较好的角度进行辩护”。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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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已经退休的张景和昨天向记者否认他收取了2000元律师费,因为按当时的收费标准,收几百元就够了。他还坚决否认没有签代理合同的说法,至于他是和哪个家属签的合同已无法回忆起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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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景和说,当时他所在的石家庄新华区律师事务所是国家办的,因此收取的律师费都要上缴,他本人属于公务员,有固定工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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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于办案过程,张景和表示好像只和聂树斌谈过一次,聂自己承认了强奸杀人罪行。他还表示自己没有对工作敷衍了事。“我做律师工作,是以维持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原则的!”他反复强调,“即使法院判错了也没有我的责任。”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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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昨天,张焕芝的二嫂杨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家属的确没有和张景和签代理合同,但她说已记不清张焕芝给她的钱的数目和用途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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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疑点三:口吃是否影响供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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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据张焕芝介绍,聂树斌口吃得比较厉害,激动时经常无法正常表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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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她告诉记者,儿子被捕后,她只见过儿子一次———1995年3月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后,她向法官请求见儿子一面,得到允许后,她在儿子的侧面叫儿子的名字,聂树斌大声哭喊“妈———”,但法警很快就把张焕芝推走了。“他分明有话要说,但就是因为口吃说不出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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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对此,张景和否认他和聂见面时,聂无法正常表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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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疑点四:判决书是否应给家属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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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说,是有人看了《河北法制报》上的报道,然后告诉她聂树斌是怎样将康某强奸并杀害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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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聂树斌的姐姐聂树慧告诉记者,弟弟被枪决已10年,家里却没有见到过判决书。警方是怎么抓获弟弟、又是凭什么证据来认定弟弟就是杀人元凶等问题家人一概不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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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几天前,聂树慧和母亲来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说了很多好话后才见到了河北省高级法院对聂树斌一案的终审判决书。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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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以强奸罪判处聂树斌有期徒刑15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聂树慧转述了判决书的内容。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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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张焕芝和聂树慧认为,事隔这么长时间,她们无法看到判决书,律师也没有给她们送相关材料,连死刑的执行日期她们都不知道,这是不正常的情况。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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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表示:判决书只要送达罪犯本人即可。</P>
心寒,草菅人命啊。
http://news.163.com/05/0315/21/1ETPE8FV0001122E.html   找了好久才找到相应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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