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台渔业协定的几点看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52:22
1、就日台渔业协定的具体内容而言,台湾获得了它一直主张的钓鱼岛渔权(马英九所谓“保钓”一直指的是渔权,而非钓鱼岛的主权),日本则在事实上获得了台湾方面对其拥有钓鱼岛主权的默认(台湾渔船不进入12海里领海范围)。双方可谓各取所需,实现了“双赢”。
2、因此,对于钓鱼岛问题,以及日台关系来说,这都是一个历史性的决议。就日台双方而言,关于钓鱼岛问题的争议,已经随着日台渔业协议的签署,而在事实上得到了彻底解决。从此,“保钓”这一概念在台湾岛内已成为过去时。考虑到“保钓”运动是从台湾发端,这一点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TG利用钓鱼岛问题在台湾岛内重演“逼蒋抗日”的一幕已无可能。
3、日台渔业协定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可以将中日双方在钓鱼岛海域的矛盾,转化为台湾和大陆的矛盾。因为既然钓鱼岛海域已被台湾当局确认为台日双方的共同渔业区并在该区域内拥有执法权,那么它就可以援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对任何进入这一海域的大陆船只实施驱逐甚至抓捕。事实上,台湾方面早在2010年就已经对此做出过明确表态。日台渔业协议签署后,台海巡署长王进旺又再次重申,若有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非台籍渔船进入钓鱼岛水域,台方仍会“依法取缔、驱离”。届时,在钓鱼岛海域,将有可能出现台湾海巡署在前,日本海上保安厅在后,日台双方共同对付大陆的局面。
4、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到美国的影子。这个协议与1979年埃以两国签署的《戴维营协议》如出一辙,都是一种“各进一步,各退一步”的思维方式,而戴维营协议的实际提出者就是美国。美国通过推动(甚至可能是强压)日台双方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其意图非常明确:防止TG重演抗战中“逼蒋抗日”的一幕,进而防止其在东亚构建的美日台军事同盟内部出现裂痕。1、就日台渔业协定的具体内容而言,台湾获得了它一直主张的钓鱼岛渔权(马英九所谓“保钓”一直指的是渔权,而非钓鱼岛的主权),日本则在事实上获得了台湾方面对其拥有钓鱼岛主权的默认(台湾渔船不进入12海里领海范围)。双方可谓各取所需,实现了“双赢”。
2、因此,对于钓鱼岛问题,以及日台关系来说,这都是一个历史性的决议。就日台双方而言,关于钓鱼岛问题的争议,已经随着日台渔业协议的签署,而在事实上得到了彻底解决。从此,“保钓”这一概念在台湾岛内已成为过去时。考虑到“保钓”运动是从台湾发端,这一点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TG利用钓鱼岛问题在台湾岛内重演“逼蒋抗日”的一幕已无可能。
3、日台渔业协定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可以将中日双方在钓鱼岛海域的矛盾,转化为台湾和大陆的矛盾。因为既然钓鱼岛海域已被台湾当局确认为台日双方的共同渔业区并在该区域内拥有执法权,那么它就可以援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对任何进入这一海域的大陆船只实施驱逐甚至抓捕。事实上,台湾方面早在2010年就已经对此做出过明确表态。日台渔业协议签署后,台海巡署长王进旺又再次重申,若有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非台籍渔船进入钓鱼岛水域,台方仍会“依法取缔、驱离”。届时,在钓鱼岛海域,将有可能出现台湾海巡署在前,日本海上保安厅在后,日台双方共同对付大陆的局面。
4、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到美国的影子。这个协议与1979年埃以两国签署的《戴维营协议》如出一辙,都是一种“各进一步,各退一步”的思维方式,而戴维营协议的实际提出者就是美国。美国通过推动(甚至可能是强压)日台双方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其意图非常明确:防止TG重演抗战中“逼蒋抗日”的一幕,进而防止其在东亚构建的美日台军事同盟内部出现裂痕。
执法,谁的船多?船大?谁执谁的法呀!屌丝。
hh的季节 发表于 2013-4-12 15:01
执法,谁的船多?船大?谁执谁的法呀!屌丝。
台湾海巡署执大陆船只的法已经是常态了。
充分证明炮党还是MD养的看家犬
马精卫已经打破“外交收兵”,应该抓住机会收它几个“邦交国”,适时抽他几嘴。
同时多邀请连战等人来访。
楼主的看法非常赞同  对台政策该改了  一味迁就只能让别人吃定你了  后面怎么做就要考验上面的智慧了
好怕怕 无非是又找了我们讨伐台湾的理由 反大陆前线
大陆对WW太好了,是时候改变方针了
完全认同楼主的观点    哎·····这有一次让人感慨   中国唯一不缺的就是汉奸     中国人是一盘散沙
其实这样长远来说不是坏事,这次终于能让政府认真的反省一下对台政策了,以前虽然是搞小动作,这次是在主要问题上添乱了,这下是想无视也做不到了。
无法叫醒装睡的台湾。
放心!钓鱼岛不是日本领土,WW和日本的协定(就是一变异版的“马关条约”)对“拥有钓鱼岛主权”的我兔来说,这一协定是非法的无效的,我兔在钓鱼岛执法不会受到任何两岸关系约定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