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批准5名国军抗战士兵为烈士 称其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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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近日批准抗战牺牲的原国民党士兵徐治帮、郝兴泗、任丙杨、吴宗树、汪家强为烈士】徐治帮等5名同志系原国民党陆军第四集团军96军177师530旅1059团3营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陆县洪池乡西郑村中条山对日作战中牺牲。

批复全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徐治帮等5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陕政函 〔2013〕4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徐治帮等5名抗日阵亡人员为烈士的请示》(商政字〔201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洛市商州区徐治帮、洛南县郝兴泗、商南县任丙杨、柞水县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系原国民党陆军第四集团军96军177师530旅1059团3营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陆县洪池乡西郑村中条山对日作战中牺牲。根据民政部《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规定,批准徐治帮、郝兴泗、任丙杨、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为烈士。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遗属待遇。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陕西省政府近日批准抗战牺牲的原国民党士兵徐治帮、郝兴泗、任丙杨、吴宗树、汪家强为烈士】徐治帮等5名同志系原国民党陆军第四集团军96军177师530旅1059团3营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陆县洪池乡西郑村中条山对日作战中牺牲。

批复全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徐治帮等5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陕政函 〔2013〕4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徐治帮等5名抗日阵亡人员为烈士的请示》(商政字〔201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洛市商州区徐治帮、洛南县郝兴泗、商南县任丙杨、柞水县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系原国民党陆军第四集团军96军177师530旅1059团3营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陆县洪池乡西郑村中条山对日作战中牺牲。根据民政部《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规定,批准徐治帮、郝兴泗、任丙杨、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为烈士。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遗属待遇。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
这个是怎么回事?国民党抗战中死去的很多啊,那哪些能批准为烈士?哪些不能?怎么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