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批准5名国民党抗战老兵为烈士 称其为同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44:37
陕政函 〔2013〕4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徐治帮等5名抗日阵亡人员为烈士的请示》(商政字〔201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洛市商州区徐治帮、洛南县郝兴泗、商南县任丙杨、柞水县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系原国民党陆军第四集团军96军177师530旅1059团3营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陆县洪池乡西郑村中条山对日作战中牺牲。根据民政部《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规定,批准徐治帮、郝兴泗、任丙杨、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为烈士。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遗属待遇。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
http://www.shaanxi.gov.cn/0/103/9806.htm陕政函 〔2013〕4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徐治帮等5名抗日阵亡人员为烈士的请示》(商政字〔201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洛市商州区徐治帮、洛南县郝兴泗、商南县任丙杨、柞水县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系原国民党陆军第四集团军96军177师530旅1059团3营一等兵,1939年1月23日在山西省平陆县洪池乡西郑村中条山对日作战中牺牲。根据民政部《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规定,批准徐治帮、郝兴泗、任丙杨、吴宗树、汪家强5名同志为烈士。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遗属待遇。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
http://www.shaanxi.gov.cn/0/103/9806.htm
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
居然还有错别字。。
好事,希望各地照此执行。
都是中国人,应该的。
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
应该如此。
国党也得出一份抚恤吧。
网上的公知精英已经在喷了“为国家卖命连抚恤金都不给”
通假字啊通假字~~~~~~~
是补发吧.

共党越来越进步了!


好吧
之前自己脑补了
查了查《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通知》(民[1983]优46号),确实是“不发”,而不是“补发”

好吧
之前自己脑补了
查了查《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通知》(民[1983]优46号),确实是“不发”,而不是“补发”
是不发...........
如果国民党政权把当年的财政余额和金库移交,那抚恤负担才能移交吧。不然还是得找国民党去要抚恤。
确实是不发,要发也是炮党去发
网上的公知精英已经在喷了“为国家卖命连抚恤金都不给”
叫他们找对岸。
错别字啊
起草、审核、上传文件的人这次悲剧了
历史的回归。
给了一张空头支票,不出钱还做了好人,哼哼
aeolides01 发表于 2013-4-10 10:50
网上的公知精英已经在喷了“为国家卖命连抚恤金都不给”
人事关系请找对岸
人我们收了,奖金右岸发


有可能查清了是战斗在果军内部之地下党员,所以才称同志!

有可能查清了是战斗在果军内部之地下党员,所以才称同志!
奖状TG出,奖金炮党出。
《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规定
  ......
  二. 上述人员追认为烈士以后,政府不为其修建墓碑,也不对其遗属发一次抚恤金。遗属生活有困难的,可按烈士家属优待补助,所需费用在地方掌握的优抚事业项下开支。
   ......

毕竟抗战结束那几年还是民国政府,  一次抚恤那时就应该发下去。现在申请批下来的,家属应该更看重的是这迟来的名分吧。
《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规定
  ......
  二. 上述人员追认为烈士以后,政府不为其修建墓碑,也不对其遗属发一次抚恤金。遗属生活有困难的,可按烈士家属优待补助,所需费用在地方掌握的优抚事业项下开支。
   ......
我们党现在是中华正统,不发抚恤金不好。国民党欠账,我们发。让国民党体面无存!
承担起什么责任,才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这个错别字的。。。。。
错字错得真淡腾
96军177师,原38军177师,之前的番号是陕西警备旅,首任旅长孔从洲,毛泽东亲家。
西安事变时该旅担负主要作战任务,歼灭了中央宪兵第二团,并突击西京旅社,抓住了所有随常凯申赴西安的KMT高管,是西安事变时参战的最大编制部队。1945年6月该部重新划归38军编制,不过没随38军的另外两个师起义。
发钱是党国的事情 党国给八路烈士发抚恤了么?  
这钱不应该出,否则就没边了
说是错字的请认真阅读22楼科普。
来喷TG对不起为国牺牲的军人的请找右岸,党国时期欠的债请找党国支付。
ckg 发表于 2013-4-10 12:07
有可能查清了是战斗在果军内部之地下党员,所以才称同志!
貌似不无可能,1941年后该部成为中央军架子师,跟17路军做了彻底的切割,1939年时应该还是有大量17路军遗留人员的,17路军是地下党大本营嘛。
succubus 发表于 2013-4-10 11:33
好吧
之前自己脑补了
查了查《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 ...
这个用词其实可以加一个“放”字,改成“按规定不发放一次性……”这样引发的怀疑会少些
MOKUPA 发表于 2013-4-10 11:44
给了一张空头支票,不出钱还做了好人,哼哼
怎么是空头支票呢,其家属可以享受烈属待遇的。
加勒比小海带 发表于 2013-4-10 10:34
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
居然还有错别字。。
是不发,不是补发,这没有问题,于情于理都能说得通。
就上面有些楼的忘恩负义,我可以说一句王八蛋吗?
就上面有些楼的忘恩负义,我可以说一句王八蛋吗?
忘的谁的恩?负的谁的意?
土共这胸怀还行
政府网站的错别字无力吐槽,不过做法真不错
加勒比小海带 发表于 2013-4-10 10:34
按规定“不”发一次性抚恤金
居然还有错别字。。
感觉不是错别字哦

这么久远的历史,也的确没有必要补发.
我认为应该发,体现天朝之气度,羞臊果党之脸皮。就算抛开以上两点不说,这也绝对是一项利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