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开房检查合理否? 正义之举不应该负面解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4:36:12
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1/15/c_114364909.htm

  据《现代快报》报道,1月9日,南京沿江公安分局西厂门派出所民警戚信福发出一条微博,“今天下午,到某宾馆检查登记住宿人员,发现一名1986年出生的男子与一名1992年出生的女子在一个房间,我问男子,女的叫什么名字,男的说叫什么小琴,与女子登记的名字不符,问女子,也不知道男子叫什么,原来,他(她)一个是苏北人,一个是六合人,网上才认识月余,今天相约就开了房”。

  结果,这条微博引来部分网友的质疑,甚至有人发出“要认识多长时间才能开房?”的无聊调侃,民警戚信福随后回应了一句“告诉你,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这一下招致更多的质疑,“法盲”、“自以为是”的评价不绝于耳,而与此同时,支持戚信福的声音也格外响亮,双方针锋相对……

  支持

  正义之举不应该负面解读


  就事论事而言,民警戚信福在执法的整个过程中确实没有任何瑕疵,网友相识月余便相约开房,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但违背道德良俗和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是显而易见的,任何一位家长更不可能允许,警察问明情况之后,通知家长将其带回家,完全是出于对女孩的负责,从媒体以往的报道中也不难发现,网友开房女孩被骗财骗色甚至搭上性命的案例更不鲜见,相信所有的家长都会对戚信福的这种做法表示支持和赞扬,尽管两位网友都已成年,但警察也并没有对其“执法”,而网友所谓“认识多长时间才能开房”的疑问更是无从谈起,认识多长时间与“开房”并不存在直接关系,只要不是合法夫妻,认识再长时间开房都属违反道德,民警的回应尽管表述不当,现实中确实也有民警出现执法不当甚至违法执法,但事实上“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不正是公众所希望的结果吗?网友又何必对一位社会责任感强烈、实际执法又不存在任何瑕疵,只是文字表述不当的警察就横加指责呢?

  微博,让每一个公民都有了向社会公众表达观点的平台,让普通群众和政府公职人员都有了相互沟通交流的快捷通道,但因为微博平台的局限性和每个人的文字表述能力不同,很容易因为一句话的表述不当而遭遇众多误解,这就需要每一位“博主”以平常心来对待,并理智发表自己的观点,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来“分析”某人或某一群体人员的文字组合,更不应该对一位负责任警察的义务善举进行“负面解读”,如此,既不是维护社会正气,更不是在维护法律尊严,只能助长消极和社会“负能量”的滋生与蔓延。

  朱永华

  延伸

  热心负责恰是民众期待

  质疑可以,但也别光质疑,尤其是没必要针对戚信福个人。


  首先,这样的回应,其表述的确有问题,一是态度稍显“蛮横”,二是其把民警的执法都“合法化”了,但前者属个人性格问题,后者属于口误,因为他实际是想说“民警是依法办事的”,就南京沿江公安分局回应戚信福当天的工作内容为一次例行检查来看,戚的解释是说得通的。有律师认为,除非有初步证据证明是在卖淫嫖娼,警察才可查房。那么,这样的例行检查,其合法性就值得怀疑,而此次查房并非民警个人行为,指责个人意义不大。

  其次,戚的“脾气”,也可分为两方面理解,一方面可能是工作原因导致,那么就有制度的因素。另一方面,可以说更重要的是,他带脾气的回应里其实还有着一些委屈,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出于好心,“出于对年轻人的保护,通知了女方家人,将她带走。他的初衷是好的,是要提醒大家网上交往要慎重”。的确,作为一名警察,对于网络交流、交友产生的诈骗、酒托这类的问题是更为了解,在微博上广而告知也是履行职责。

  两个当事人都是成年人,戚信福的做法过于“家长主义”,干涉了两个成年人的“房事”、自主交友交往的权利和自由,是招致网友诟病的一个原因,但处置手段不合理的背后,还是有着一种热心、负责任的态度,对于这一点,也是民众对于警察的要求和期待。

  要把警察的行为限制在更合理的范围内,少些“家长主义”和类似的“例行检查”,使他们可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发扬热心。

  毛忠斌

  提醒

  有权查房追加干预不必


  笔者的观点是:应该,但是要区分情节处置,不可盲目乱来,不可全面干预,更不可全面禁止、全面处罚。不少人认为,“网友开房”是道德问题,警察不该用法律手段来干预道德问题。其实,这种看法是偏颇的,“网友开房”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很有可能会涉及法律问题。比如,有些“网友开房”有可能是迷奸、骗奸、醉奸等强奸行为;有些“网友开房”有可能涉及性交易;有些“网友开房”行为中的女网友的年龄可能在14周岁以下,有奸淫幼女或嫖宿幼女的嫌疑;有些“网友开房”中的一方或双方可能为已婚男女(夫妻关系除外)。而《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所以,这类现象也是违逆法律精神的。鉴于“网友开房”存在上述几种可能,警察对“网友开房”进行检查并无不当,如果“网友开房”确实涉嫌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警察还可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需要强调的是,网友中有一方或双方为已婚者,开房行为只有严重程度达到涉嫌重婚罪时,警方才可以介入,对属于偷情性质的“网友开房”,警方不能介入。当然,如果开房的网友双方都是成年未婚男女,你情我愿,不涉及性交易,那么,不管网友认识的时间长短,开房行为都是不违法的,也不应该被干预,警察无权“棒打鸳鸯”。

  显然,对于新闻中的“网友开房”,警察有权进行甄别式的初步检查,以排除违法可能,但当警察发现“网友开房”并无违法行为后,就不应该再干预。警察通知女方家人带走女网友,或许真是好意,但以捍卫法治精神的角度衡量,却是好心办了糊涂事。

  李英锋

  评判

  执法即合法并无错误


  首先,“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说法本身并没什么错儿。依法行政是对国家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的基本要求。早在2004年4月份,国务院就制定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中提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十八大报告再一次明确要求推进依法行政,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民警执法当然要依法从事。如此看来,当事民警戚信福所言“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何罪之有?!关键是其行政管理活动是不是依法进行,简言之,就是戚信福当时是不是在“执法”。

  其次,当事民警对网友开房一事的处置未做到合理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合理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根据相关报道,我们不难看出,戚信福当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不符合这一要求,第一,事件中的两位网友开房不违法,那对其进行处理就不合法;第二,通知女网友家人将其带走这一做法没有必要,因为她已是成年人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道其行为后果。

  望震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1/15/c_114364909.htm

  据《现代快报》报道,1月9日,南京沿江公安分局西厂门派出所民警戚信福发出一条微博,“今天下午,到某宾馆检查登记住宿人员,发现一名1986年出生的男子与一名1992年出生的女子在一个房间,我问男子,女的叫什么名字,男的说叫什么小琴,与女子登记的名字不符,问女子,也不知道男子叫什么,原来,他(她)一个是苏北人,一个是六合人,网上才认识月余,今天相约就开了房”。

  结果,这条微博引来部分网友的质疑,甚至有人发出“要认识多长时间才能开房?”的无聊调侃,民警戚信福随后回应了一句“告诉你,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这一下招致更多的质疑,“法盲”、“自以为是”的评价不绝于耳,而与此同时,支持戚信福的声音也格外响亮,双方针锋相对……

  支持

  正义之举不应该负面解读


  就事论事而言,民警戚信福在执法的整个过程中确实没有任何瑕疵,网友相识月余便相约开房,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法”,但违背道德良俗和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是显而易见的,任何一位家长更不可能允许,警察问明情况之后,通知家长将其带回家,完全是出于对女孩的负责,从媒体以往的报道中也不难发现,网友开房女孩被骗财骗色甚至搭上性命的案例更不鲜见,相信所有的家长都会对戚信福的这种做法表示支持和赞扬,尽管两位网友都已成年,但警察也并没有对其“执法”,而网友所谓“认识多长时间才能开房”的疑问更是无从谈起,认识多长时间与“开房”并不存在直接关系,只要不是合法夫妻,认识再长时间开房都属违反道德,民警的回应尽管表述不当,现实中确实也有民警出现执法不当甚至违法执法,但事实上“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不正是公众所希望的结果吗?网友又何必对一位社会责任感强烈、实际执法又不存在任何瑕疵,只是文字表述不当的警察就横加指责呢?

  微博,让每一个公民都有了向社会公众表达观点的平台,让普通群众和政府公职人员都有了相互沟通交流的快捷通道,但因为微博平台的局限性和每个人的文字表述能力不同,很容易因为一句话的表述不当而遭遇众多误解,这就需要每一位“博主”以平常心来对待,并理智发表自己的观点,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来“分析”某人或某一群体人员的文字组合,更不应该对一位负责任警察的义务善举进行“负面解读”,如此,既不是维护社会正气,更不是在维护法律尊严,只能助长消极和社会“负能量”的滋生与蔓延。

  朱永华

  延伸

  热心负责恰是民众期待

  质疑可以,但也别光质疑,尤其是没必要针对戚信福个人。


  首先,这样的回应,其表述的确有问题,一是态度稍显“蛮横”,二是其把民警的执法都“合法化”了,但前者属个人性格问题,后者属于口误,因为他实际是想说“民警是依法办事的”,就南京沿江公安分局回应戚信福当天的工作内容为一次例行检查来看,戚的解释是说得通的。有律师认为,除非有初步证据证明是在卖淫嫖娼,警察才可查房。那么,这样的例行检查,其合法性就值得怀疑,而此次查房并非民警个人行为,指责个人意义不大。

  其次,戚的“脾气”,也可分为两方面理解,一方面可能是工作原因导致,那么就有制度的因素。另一方面,可以说更重要的是,他带脾气的回应里其实还有着一些委屈,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出于好心,“出于对年轻人的保护,通知了女方家人,将她带走。他的初衷是好的,是要提醒大家网上交往要慎重”。的确,作为一名警察,对于网络交流、交友产生的诈骗、酒托这类的问题是更为了解,在微博上广而告知也是履行职责。

  两个当事人都是成年人,戚信福的做法过于“家长主义”,干涉了两个成年人的“房事”、自主交友交往的权利和自由,是招致网友诟病的一个原因,但处置手段不合理的背后,还是有着一种热心、负责任的态度,对于这一点,也是民众对于警察的要求和期待。

  要把警察的行为限制在更合理的范围内,少些“家长主义”和类似的“例行检查”,使他们可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发扬热心。

  毛忠斌

  提醒

  有权查房追加干预不必


  笔者的观点是:应该,但是要区分情节处置,不可盲目乱来,不可全面干预,更不可全面禁止、全面处罚。不少人认为,“网友开房”是道德问题,警察不该用法律手段来干预道德问题。其实,这种看法是偏颇的,“网友开房”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很有可能会涉及法律问题。比如,有些“网友开房”有可能是迷奸、骗奸、醉奸等强奸行为;有些“网友开房”有可能涉及性交易;有些“网友开房”行为中的女网友的年龄可能在14周岁以下,有奸淫幼女或嫖宿幼女的嫌疑;有些“网友开房”中的一方或双方可能为已婚男女(夫妻关系除外)。而《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所以,这类现象也是违逆法律精神的。鉴于“网友开房”存在上述几种可能,警察对“网友开房”进行检查并无不当,如果“网友开房”确实涉嫌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警察还可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需要强调的是,网友中有一方或双方为已婚者,开房行为只有严重程度达到涉嫌重婚罪时,警方才可以介入,对属于偷情性质的“网友开房”,警方不能介入。当然,如果开房的网友双方都是成年未婚男女,你情我愿,不涉及性交易,那么,不管网友认识的时间长短,开房行为都是不违法的,也不应该被干预,警察无权“棒打鸳鸯”。

  显然,对于新闻中的“网友开房”,警察有权进行甄别式的初步检查,以排除违法可能,但当警察发现“网友开房”并无违法行为后,就不应该再干预。警察通知女方家人带走女网友,或许真是好意,但以捍卫法治精神的角度衡量,却是好心办了糊涂事。

  李英锋

  评判

  执法即合法并无错误


  首先,“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说法本身并没什么错儿。依法行政是对国家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的基本要求。早在2004年4月份,国务院就制定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中提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十八大报告再一次明确要求推进依法行政,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民警执法当然要依法从事。如此看来,当事民警戚信福所言“民警执法都是合法的”何罪之有?!关键是其行政管理活动是不是依法进行,简言之,就是戚信福当时是不是在“执法”。

  其次,当事民警对网友开房一事的处置未做到合理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合理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根据相关报道,我们不难看出,戚信福当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不符合这一要求,第一,事件中的两位网友开房不违法,那对其进行处理就不合法;第二,通知女网友家人将其带走这一做法没有必要,因为她已是成年人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道其行为后果。

  望震


大队长早安,其实我觉得季大队长是高级黑…

大队长早安,其实我觉得季大队长是高级黑…
VIERI 发表于 2013-1-15 09:21
正义个毛,有种去查贪官二奶,老百姓开个房还要管?

不查,怎么知道是不是贪官二奶?!
支持这位民警,是好民警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09:23
不查,怎么知道是不是贪官二奶?!
查不查要看疗效,这么多年了,有几个二奶是民警查出来的?
几星的啊?以后约炮得去五星级的,看哪个片警胆肥了去查.我老家那抽赌嫖都去戴梦得,别说你个市公安,省公安都得绕开了走
VIERI 发表于 2013-1-15 09:21
正义个毛,有种去查贪官二奶,老百姓开个房还要管?
乃老婆不上网吗?从不用QQ、微信之类聊天?
VIERI 发表于 2013-1-15 09:27
查不查要看疗效,这么多年了,有几个二奶是民警查出来的?
二奶脸上写着“二奶”两个字么?

抓到了顶多治安处罚。
花果山人 发表于 2013-1-15 09:32
乃老婆不上网吗?从不用QQ、微信之类聊天?
对不起,我不和你一样,对老婆那么不放心啊,莫非你有前车之鉴??:D
二奶脸上写着“二奶”两个字么?

抓到了顶多治安处罚。
也就是说查也查不出贪官二奶呗。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09:33
二奶脸上写着“二奶”两个字么?

抓到了顶多治安处罚。
要主要事实,在90%以上的贪官都有二奶三奶的今天,民警查房查出来的有吗??
这不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deam 发表于 2013-1-15 09:44
也就是说查也查不出贪官二奶呗。
普通民警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又不是追查贪官和二奶。

查房,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正义之举!
VIERI 发表于 2013-1-15 09:42
对不起,我不和你一样,对老婆那么不放心啊,莫非你有前车之鉴??
还是你看得开啊,睁只眼闭只眼得了,哈哈。
查不查要看疗效,这么多年了,有几个二奶是民警查出来的?
二奶还要从小宾馆里查出来?
xyshide 发表于 2013-1-15 09:50
二奶还要从小宾馆里查出来?
所以啊,查个毛啊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09:49
还是你看得开啊,睁只眼闭只眼得了,哈哈。
呵呵,至少咱不用像某些洗涤档一样,老婆要被领导弄啊(我又想起山东黄胜了,玩了不少洗涤档的老婆:D)
VIERI 发表于 2013-1-15 09:51
所以啊,查个毛啊

维护社会治安。

以网友见面为名,骗财骗色之类,甚至闹出人命的治安案件,还少么?
VIERI 发表于 2013-1-15 09:53
呵呵,至少咱不用像某些洗涤档一样,老婆要被领导弄啊(我又想起山东黄胜了,玩了不少洗涤档的老婆)
哈哈,风骚的公知更擅长勾引女性哦。
普通民警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又不是追查贪官和二奶。

查房,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正义之举!
那你是想把四楼自己的回帖吃掉么?
某些ID的素质一览无余。
deam 发表于 2013-1-15 09:57
那你是想把四楼自己的回帖吃掉么?
别人的帖子毫无逻辑,我回复他的帖子逻辑清晰。

为啥要删掉?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09:55
哈哈,风骚的公知更擅长勾引女性哦。
呵呵,光说没有用,看疗效,洗涤档们别打碎了牙往肚里咽,对身体不好(像领导战斗过的地方致敬,想想都笑尿了:D)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09:53
维护社会治安。

以网友见面为名,骗财骗色之类,甚至闹出人命的治安案件,还少么?
以检查为名,搞些欺压敲诈的案子也不少
别人的帖子毫无逻辑,我回复他的帖子逻辑清晰。

为啥要删掉?
你四楼是反问句,陈述表达为:查房才能知道开房的是不是贪官二奶。下面你又说查房查不出贪官二奶,那你四楼难道是别人发的帖?
VIERI 发表于 2013-1-15 10:01
以检查为名,搞些欺压敲诈的案子也不少
现在这个事情,欺压、敲诈了么?!
deam 发表于 2013-1-15 10:02
你四楼是反问句,陈述表达为:查房才能知道开房的是不是贪官二奶。下面你又说查房查不出贪官二奶,那你四楼 ...
呵呵,但到四楼不是回复别人的帖子?

难道别人没有在上面的楼层发表无逻辑的帖子?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09:23
不查,怎么知道是不是贪官二奶?!
一看是两个年轻人,会是贪官二奶?
rocketxex 发表于 2013-1-15 10:04
一看是两个年轻人,会是贪官二奶?
年轻人,就不会是谋财害命的?
呵呵,但到四楼不是回复别人的帖子?

难道别人没有在上面的楼层发表无逻辑的帖子?
管你回复谁的帖子,你四楼的说法是被你自己否定的。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3-1-15 09:24
支持这位民警,是好民警
那祝你和你女人在外面住宾馆时候,前戏办完准备开工的时候闯进来两个条子查你们身份证
小警察查贪官2奶?翻了天了还,他敢查贪官2奶,贪官不把他卵蛋踢爆。小警察也就能查查老百姓小毛贼。
deam 发表于 2013-1-15 10:06
管你回复谁的帖子,你四楼的说法是被你自己否定的。
我从来没有否定我的说法。

我否定的是某ID的荒谬逻辑。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10:05
年轻人,就不会是谋财害命的?
照你这么说,随便两个人住一起都要先检查一番?
我从来没有否定我的说法。

我否定的是某ID的荒谬逻辑。
你刚说完查房可以查出贪官二奶,马上又说查房查不出贪官二奶--前后不过几分钟而已。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09:48
普通民警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又不是追查贪官和二奶。

查房,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正义之举!
那祝你和你女人在外面住宾馆时候,前戏办完准备开工的时候,闯进来两个条子查你们身份证
季路 发表于 2013-1-15 10:03
现在这个事情,欺压、敲诈了么?!
   只是敲诈不成而已。
rocketxex 发表于 2013-1-15 10:06
那祝你和你女人在外面住宾馆时候,前戏办完准备开工的时候闯进来两个条子查你们身份证
谁告诉你是准备开工时闯进去的?

大队长今天起得挺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