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执行6日被叫停 专家:法律依据存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42:01
   人民网西安1月11日电(记者 魏鑫)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其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中进一步明确解释为“闯黄灯扣6分”。此项规定引起广泛质疑与争议,在其执行不到6天之后,公安部交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闯黄灯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最短命”法规引争议

  公安部闯黄灯暂不处罚的规定不仅没有平息争议,反而引发了新一轮的质疑。人民网微博评论称:公安部紧急暂停实行不足6日的闯黄灯处罚规定,如此朝令夕改,让民众无所适从。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在其微博中发表的“从黄灯事件看政府思维问题”更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吐槽。



  专家解析:

  闯黄灯扣6分法律依据存疑

  “闯黄灯扣6分”是否合理,是否能有效保证交通安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波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指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中进一步明确解释为‘闯黄灯扣6分’,交通管理局作出的此项解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据了解,我国法律原则是谁立法谁解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属于公安部的下级部门,并没有权力对上级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做扩大解释。

  陈波进一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作用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红灯,禁止通行;绿灯,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国务院第40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对于未越线未停止的车辆是否处罚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能扩大处罚范围,更不能自己给自己赋予处罚的权力。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姬亚平称,一部法规的制定应该具有严肃性和认真性,并且要广泛征求民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公安部具有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但公安部交管局没有立法权,也没有扩大解释上级部门法律法规的权力。

http://news.xinmin.cn/domestic/2013/01/11/18104254.html  人民网西安1月11日电(记者 魏鑫)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其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中进一步明确解释为“闯黄灯扣6分”。此项规定引起广泛质疑与争议,在其执行不到6天之后,公安部交管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闯黄灯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最短命”法规引争议

  公安部闯黄灯暂不处罚的规定不仅没有平息争议,反而引发了新一轮的质疑。人民网微博评论称:公安部紧急暂停实行不足6日的闯黄灯处罚规定,如此朝令夕改,让民众无所适从。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在其微博中发表的“从黄灯事件看政府思维问题”更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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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 20:03 上传



  专家解析:

  闯黄灯扣6分法律依据存疑

  “闯黄灯扣6分”是否合理,是否能有效保证交通安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波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新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指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中进一步明确解释为‘闯黄灯扣6分’,交通管理局作出的此项解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据了解,我国法律原则是谁立法谁解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属于公安部的下级部门,并没有权力对上级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做扩大解释。

  陈波进一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作用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红灯,禁止通行;绿灯,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国务院第40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对于未越线未停止的车辆是否处罚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能扩大处罚范围,更不能自己给自己赋予处罚的权力。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姬亚平称,一部法规的制定应该具有严肃性和认真性,并且要广泛征求民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公安部具有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但公安部交管局没有立法权,也没有扩大解释上级部门法律法规的权力。

http://news.xinmin.cn/domestic/2013/01/11/18104254.html
那就把交通信号灯弄统一了  
我就不说装读秒了
就绿灯闪啊闪统一了   有的闪半天不黄   有的闪2下就黄了 一脚刹车 后车倒霉  
这让那些拼命帮黄灯XD的同志们情何以堪。。。
前两天有一帮奉旨擦屁股的,结果这回把擦完屁股的纸抹嘴上了。
我猜现在骂娘最狠的,不是司机和百姓,而是那群xd的wm
看来,需要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官员们进行普法教育。

警察叔叔们如此不懂法律,上街执法岂不很令人捏一把汗。
本想放一把精辟的火,结果成了放屁的火
但是黄灯变成加速灯的事情怎么解决呢?
chata 发表于 2013-1-12 06:53
但是黄灯变成加速灯的事情怎么解决呢?
你改成绿灯倒计数,人家也会把倒计数变成加速数。而且从颜色醒目来说黄灯比绿灯倒计数好。
chata 发表于 2013-1-12 06:53
但是黄灯变成加速灯的事情怎么解决呢?
罚小学老师的款如何?
站错队  要扣奖金么
chata 发表于 2013-1-12 06:53
但是黄灯变成加速灯的事情怎么解决呢?
总不能靠交管局的领导们违法定规来解决。
  本地十号高清摄像头启用当天就抓拍数千个违章。有意思吧。
公安部具有立法权???
qzs_wyf 发表于 2013-1-12 11:44
公安部具有立法权???
这是政法教授的观点。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3-1-11 22:53
我猜现在骂娘最狠的,不是司机和百姓,而是那群xd的wm
人家职业选手心理素质好得狠的。。。
yuppppp 发表于 2013-1-12 10:45
总不能靠交管局的领导们违法定规来解决。
那也不能当这个问题不存在啊
m_sy 发表于 2013-1-12 09:56
罚小学老师的款如何?

有事说事,扯别的有必要吗?
虚伪者 发表于 2013-1-12 08:44
你改成绿灯倒计数,人家也会把倒计数变成加速数。而且从颜色醒目来说黄灯比绿灯倒计数好。
这还是不同的,一个方向黄灯的时候,另一个方向是红灯,如果黄灯对司机能有效果,就能起到清空道口的作用。
现在问题是,司机看到黄灯就加速,这样交叉两个方向的红灯没有过渡,没有清空道口的时间,等于直接切换了。
多几秒清空道口时间对人对车都有利。绿灯倒计时变加速灯很可能,但是有几秒黄灯两个方向缓冲肯定有效果。
黄灯当红灯用当然不合理,所以觉得绿灯倒计时才是目前相对比较好的办法。
只不过这样的问题是,倒计时带来的设备成本。通过路口可能要多几秒。
chata 发表于 2013-1-17 06:37
那也不能当这个问题不存在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作用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所以,先修法。这个法是人大通过颁布的吧。
yuppppp 发表于 2013-1-17 07:4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对道路交通信号灯的作用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所以,先修法。这 ...
我希望装绿灯倒计时,他不装我也没办法。修法更和我没关系了。
就是根据实际状况讨论下。
chata 发表于 2013-1-17 11:07
我希望装绿灯倒计时,他不装我也没办法。修法更和我没关系了。
就是根据实际状况讨论下。
有关系有关系。我们都要听法的。

倒计时是好。但是听说北京有倒计时落后的说法。
rocketxex 发表于 2013-1-11 20:58
这让那些拼命帮黄灯XD的同志们情何以堪。。。
我仍然认为,以前的处罚是对的。


当初想这规定出来的官员们,智商不高于小学水平,只能这么说,其余的智商都用在酒座官场混上去了..这也是外行领导内行的结果,个个专业部门,说话算的,都是GP不懂的局外人..国将不国啊..

当初想这规定出来的官员们,智商不高于小学水平,只能这么说,其余的智商都用在酒座官场混上去了..这也是外行领导内行的结果,个个专业部门,说话算的,都是GP不懂的局外人..国将不国啊..
不过内行总是由外行来领导的,就看领导得得法不得法。
chata 发表于 2013-1-17 06:51
这还是不同的,一个方向黄灯的时候,另一个方向是红灯,如果黄灯对司机能有效果,就能起到清空道口的作用 ...
其实有更简单的方法,就是黄灯之后保持若干时间全红。这样,黄灯单纯作为绿转红的提示。只要严格控制黄灯时长,并且严格处罚闯红灯,那么就没有必要理会黄灯过线车辆,也可以减少执法争议。
不是不罚了吗!本地许多路口改为绿灯闪完黄灯亮一下变红灯,嘿嘿。
chata 发表于 2013-1-17 06:38
有事说事,扯别的有必要吗?
你自己想想,有几个人教你红灯停绿灯行的?,不罚老师,难道罚父母?
chata 发表于 2013-1-17 06:38
有事说事,扯别的有必要吗?
你自己想想,有几个人教你红灯停绿灯行的?,不罚老师,难道罚父母?
yuppppp 发表于 2013-1-17 12:12
有关系有关系。我们都要听法的。

倒计时是好。但是听说北京有倒计时落后的说法。
我想改法律,贩毒一克枪毙,可惜我说了不算。
不在北京,倒计时是不是落后不清楚。
木瓜 发表于 2013-1-17 16:36
其实有更简单的方法,就是黄灯之后保持若干时间全红。这样,黄灯单纯作为绿转红的提示。只要严格控制黄灯 ...
这也是办法,但还是有问题。
黄灯时长太短,对司机刹车仍然是威胁。没有倒计时更有参考价值。
黄灯时间太长,路口的通过效率更加降低了。

总之,保证清空道口的时间,给司机清晰的提示,方便各方面执行。做到这三条就最好了。
chata 发表于 2013-1-21 12:45
这也是办法,但还是有问题。
黄灯时长太短,对司机刹车仍然是威胁。没有倒计时更有参考价值。
黄灯时间 ...
清空路口需要黄灯时间长一点,而较长的亮灯时间又为闯黄灯创造了条件。如果大家都闯黄灯,那么较长的亮灯时间也无助于清空路口。从技术上讲,判别哪些人是闯黄灯,哪些人是因为无法停下来才继续通过,本身就有难度,即使有可靠的办法,也免不了花一大笔银子改造设备。如果不想花这笔钱,那就只能像新教规那样把黄灯当红灯使。用全红承担清空路口的功能,那么黄灯就不需要很长时间,这本身就增加了闯黄灯的难度,同时严格处罚闯红灯,就可以进一步威慑闯黄灯的人。保证路口的通行效率,必须优先保证良好的同行秩序,而不是信号灯的长度,否则取消信号灯才是最高效的做法。提高路口通行效率要从多方面因素考虑,比如大量设置单行路,那么路口通行的复杂度就会大大降低,是不是对提高通行效率也有帮助?步行消耗体力较大,行人间碰撞一般不会发生很严重的伤害事故,人体比较小巧灵活,所以步行会优先考虑走捷径。开汽车呢?汽车体积大,狭缝不容易出过去。汽车出事故造成比较严重的伤害的机率要高得多。汽车比较节省体力,而且跑得快。这样一看,开汽车是不是应该优先考虑安全和通行效率,而不是路程的远近?现实中,经常会有人为了少绕一点路,把自己放到高危的环境中,并且严重的干扰了其他车辆的通行。如果这些人改变一下行车风格,是不是也有助于提高通行效率?
厦门很多路口都是四个方向同时红灯2-3秒

其中这就能解决清空路口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