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方判火烧靖国神社中国男子回国 称其为大义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57:50
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3_01/04/20753564_0.shtml

原标题:涉嫌靖国神社纵火刘强近日将返中国

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裁决,不将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人刘强引渡日本受审。裁决称,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且并未构成人员伤亡。由此,刘强将获得释放并返回中国。此前,刘强因为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被判处10个月的有期徒刑,已于去年11月刑满释放。

“火烧”日使馆坐牢10月

据韩国媒体报道,去年1月,刘强在韩国首尔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被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刘强供述还曾于2011年12月在日本东京向靖国神社投掷过火焰瓶。为此,日本政府于去年5月以刘强在日犯下罪行为由,要求引渡其到日本,中国政府则要求将其遣送回中国。

去年11月6日,刘强在韩国服满刑期,但因为韩日之间签署有“引渡条约”,为了决定将其引渡到哪国,刘强仍处于被拘留状态。

引渡不合文明国家价值

2013年1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因为刘强是基于“慰安妇”问题向日本表达抗议,属于“政治犯”。

“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韩民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裁决称。

法院裁决称,罪行的对象是靖国神社,其在法律上虽是宗教团体财产,但也是祭祀主导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犯们的象征性场所。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两者具有关联性。此外,刘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重大,考虑到这些情况,不能断定刘强犯下了严重、残忍的罪行。

裁决称,裁决依据为《大韩民国与日本国之间罪犯引渡条约》第3条,其规定,被请求国判断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犯罪时,不允许对罪犯进行引渡。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3_01/04/20753564_0.shtml

原标题:涉嫌靖国神社纵火刘强近日将返中国

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裁决,不将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人刘强引渡日本受审。裁决称,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且并未构成人员伤亡。由此,刘强将获得释放并返回中国。此前,刘强因为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被判处10个月的有期徒刑,已于去年11月刑满释放。

“火烧”日使馆坐牢10月

据韩国媒体报道,去年1月,刘强在韩国首尔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被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刘强供述还曾于2011年12月在日本东京向靖国神社投掷过火焰瓶。为此,日本政府于去年5月以刘强在日犯下罪行为由,要求引渡其到日本,中国政府则要求将其遣送回中国。

去年11月6日,刘强在韩国服满刑期,但因为韩日之间签署有“引渡条约”,为了决定将其引渡到哪国,刘强仍处于被拘留状态。

引渡不合文明国家价值

2013年1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因为刘强是基于“慰安妇”问题向日本表达抗议,属于“政治犯”。

“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韩民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裁决称。

法院裁决称,罪行的对象是靖国神社,其在法律上虽是宗教团体财产,但也是祭祀主导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犯们的象征性场所。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两者具有关联性。此外,刘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重大,考虑到这些情况,不能断定刘强犯下了严重、残忍的罪行。

裁决称,裁决依据为《大韩民国与日本国之间罪犯引渡条约》第3条,其规定,被请求国判断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犯罪时,不允许对罪犯进行引渡。
好么,普世价值这个词真是好用啊……
烧鬼社,棒子心里都开心,怎么可能判给日本
好事,看来新上任的韩国女总统开始向中国示好了!

希望中韩朝俄一致对付小日本!
这回还算仗义
回来还会判刑吗?
棒子在 对日的历史问题上 还是挺 干脆的~
在岛屿之争上有共同利益,而刘强身上的韩国血缘也帮了他一个忙。后面是我猜的
爷爷的儿子 发表于 2013-1-4 10:18
棒子在 对日的历史问题上 还是挺 干脆的~
关键是送到鬼子那里没有糖吃还惹一身骚……还给兔子还可以卖个乖
这次必须支持棒子,希望我们的政府不要犯浑
估计棒子这回在偷着乐
顶。这个有理有据。  

欢迎回国
回来列队欢迎!
感动中国2012
政治角力开始了
新总统赶紧向中国示好!
风七士奶奶 发表于 2013-1-4 10:08
回来还会判刑吗?
判刑?回来就可以当大爷了。。。。。
向英雄致敬!
这次棒子算是做对了一次
棒子给力,表扬一下。
棒子难得“正义”一回
欢迎回国
去年11月就刑满了,还被拘留两个月,还有没有人权还有没有自由?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狗P仗义,棒子政府本来就是二鬼子政府,棒子扣人的原因还是想从中日两边捞好处借此大作文章,没想到中国和韩国内反日派给的压力太大。同时又怕把人送给鬼子,中国国内也反韩,连韩系车也卖不出去。也就把人送回。
风七士奶奶 发表于 2013-1-4 10:08
回来还会判刑吗?
可构成纵火罪,但他在韩国已经服过刑了

刑法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不错,棒子这次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犯糊涂。
1111
22222.JPG
没被判刑引渡就好
这个判的不错   
风七士奶奶 发表于 2013-1-4 10:08
回来还会判刑吗?
又不是在中国火烧大使馆犯罪,判毛线,一开始就要求遣返回中国,也就是为了避免被判刑的
希望韩国人也扔火瓶给日大使馆
不能断定刘强犯下了严重、残忍的罪行~~~~~~~
soke 发表于 2013-1-4 10:20
在岛屿之争上有共同利益,而刘强身上的韩国血缘也帮了他一个忙。后面是我猜的
我也觉得,刘强他妈妈是中韩混血。。。
棒子蛮夷还知道大义。还有救
梆子有眼力劲啊!
风七士奶奶 发表于 2013-1-4 10:08
回来还会判刑吗?
肯定会“批抨教育”的
“小子,做得好,长了我们中国人的志气。下回要再接再励”: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