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男生拖女老师进男厕猛踢下体 致其四肢痉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4:28:41


初二男生拖女老师进男厕猛踢下体 致其四肢痉挛
http://wei.sohu.com/20121227/n361762545.shtml?pvid=tc_news&a=&b=%E5%88%9D%E4%BA%8C%E7%94%B7%E7%94%9F%E6%8B%96%E5%A5%B3%E8%80%81%E5%B8%88%E8%BF%9B%E7%94%B7%E5%8E%95%E7%8C%9B%E8%B8%A2%E4%B8%8B%E4%BD%93%20%E8%87%B4%E5%85%B6%E9%87%8D%E4%BC%A4%E7%97%89%E6%8C%9B

初二男生拖女老师进男厕猛踢下体 致其四肢痉挛
正文我来说两句(1646人参与)
2012年12月27日11:16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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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猛踢女老师下体
  24日下午2时许,初二男生小强与另一名男同学小陈各自拿着一杯饮料走进校门,碰到了正在校门口执勤的女老师王某。按照学校的规定,学生是不允许携带食品进入校园的。于是,王上前劝阻,谁知小强完全不理会老师,并径直走入校园。
  当时已快到上课时间,王老师也有课,于是跟着两名同学走了进去,并一路劝说学生将手中饮料扔掉,但两学生一直不听,并将王“引”向了学校的男厕所。
  就这样,两名男生站在了男厕的门内,把王“隔离”到了门外。不过,王还是走了过去,并要求学生把饮料交出来。
  小陈说,当时,他觉得老师已经生气了,便将饮料杯交给了老师,但小强却将杯子放到了厕所门口的洗手池上。老师当时也顾不上那么多,硬着头皮上前,将饮料拿了出来,准备扔进垃圾桶。
  这时,小强突然跑上前来,从王老师手中一把将杯子抢了过来,并将饮料泼到了王的脸上。一时被气坏了的王也转而将手里的另一杯饮料泼向了小强。
  这一下把小强给惹了,惊人的一幕也就此上演了:小强竟一把将王的眼镜打落在地,随后便将王往男厕里拖,并一阵拳打脚踢,甚至专门踢打老师的下体。
  小陈说,他知道打老师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但当时他也很害怕,不敢上前制止。
  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钟左右,直到正在准备上课的师生们听到了王的呼救,才急忙跑出教室查看情况,当他们来到厕所时,王四肢已开始痉挛,有人拨通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王送往柳州市一家大医院接受救治,至今王仍在住院治疗。
  反应:
  30余名家长替老师讨说法
  一些学生回到家中之后,向家长反映了当天的情况。
  “连老师都敢打?”这是很多家长的第一反应,该事件也让很多该校特别是小强所在班级的学生家长产生了巨大的担忧。
  25日上午,一名家长最早向本报热线打来电话报料此事。记者随即对此事展开了核实调查。
  随后,今报热线又陆续接到多名家长打来电话称,据他们向子女了解,打老师的这名男生平时在学校就经常不服从纪律,与老师顶撞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之前已经有过打老师的经历。
  除了担心孩子的安全和成绩因该学生受影响外,很多家长也担心孩子跟着“学坏”。一名家长说,自己的孩子跟小强是同班同学,正处在叛逆期,平时也经常不是特别听话,但好在做事时心里还比较有分寸,但是听说了这事后,他就特别担心孩子会受到影响。“如果让我儿子看到同学打老师都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他以后也去做这种出格的事情,怎么办?”这名家长说。
  25日,小强所在班级的家长们经过QQ群等方式互相联系。昨日上午,30余名家长自发组织来到学校,替被打老师讨说法,同时也希望学校严肃处理该学生。
  小强的父母也来到了学校,但面对30多名家长,小强家长的态度仍然很强硬:“不转班、不转学,要转你们自己转。”
  一名家长在事后称,她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得知了学校的无奈,但仍然希望此事能够有一个妥善的处理。
  老师:
  我们害怕这名学生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王老师所住医院,见到了受伤的王老师。她说,目前身体状况已恢复了很多,对24日的事件,她并不愿多说,只称“学校会处理的”。
  王说,以后还要回到学校,即使很可能还要面对小强等学生,但她仍然会正常给学生们上课。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班级的部分任课教师,老师们的说法也出奇地一致:“这名学生,我们都怕”。
  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小强平时在校属很少有朋友的那种,上课也几乎不会听讲,大多情况下都是一个人在玩。
  老师说,每次考试,小强的成绩几乎都是垫底,作为老师,他们也为此感到非常矛盾:老师很希望能将小强往好的方向引导,让他成绩能够好一点,多与同学沟通交流;可是,小强经常不听从老师的管教,甚至多次与老师顶撞。在小强违纪时,老师经常感觉自己碰了钉子,却也无可奈何。
  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按照学校的规定,学生是不可以将手机等物带入学校的,可是小强却经常带着手机和一台平板电脑进入教室玩,老师曾经4次将他的手机没收,但马上他又会带一部新的进来。
  此次打老师的事件发生后,学校与小强的家长谈妥,让家长先将小强接回家教育,可是昨日中午,小强家长到学校时称,自己孩子“必须在下周一前返校上课,否则将追究校方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该校了解情况,但校方始终未安排人接受采访。记者致电该校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副校长,但该副校长称事情正在处理,不便接受采访,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又致电该校一位女性副校长,对方表示调查清楚后再答复记者,但是截至昨晚10时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任何答复。
  心理专家:
  应严惩肇事学生
  打人事件无论对学校的其他学生还是老师心理都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对于学校和家长来说,应该如何妥善处理此事?对于打老师的学生,又该如何教育和帮助呢?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有关心理专家。
  柳州市心理协会会长谢静说,学生攻击老师的原因比较复杂,一般说来与家长的溺爱、成长环境、个人性格以及学生的成长经历有关。今年以来,她已经接到了3例学生殴打老师的案例,相关学校、家长专程跑来向她咨询处理办法,她认为这样的事情社会影响极坏,不管是从帮助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维护教师权益和正常教学秩序角度考虑,学校和家长都不应该包庇和妥协。她主张对肇事学生进行严惩,力度大到学生以后不敢再打老师,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要承担的严重后果,让他们在动手前有所畏惧,动手后不敢再动手。
  谢主张,学校对于这样的事情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包庇纵容,也不宜“私了”,该报警的应该报警,对老师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该追究相应的责任。否则,会给其他观望的学生传递错误的信号,认为“打老师也不过如此”,会导致更多的学生效仿。如果学生中普遍形成了这样的错误观念,那对教育界来说将是一场“灾难”,教师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也将得不到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将难以开展,对谁来说,都不是好事。
  律师:
  老师可要求赔偿
  在这起事件中,殴打老师的学生是名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对此,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律师唐德仁说,如果学生年满16周岁,经公安机关鉴定老师伤情构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的,或者学生年满14周岁,老师伤情为重伤及以上伤害程度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该学生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学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老师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学生及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学生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学生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16周岁以下不适用)的行政处罚。学校也可以根据学校管理制度对学生作出处分。老师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学生及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保护未成年人及受伤老师,本文中小强及王老师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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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猛踢女老师下体
  24日下午2时许,初二男生小强与另一名男同学小陈各自拿着一杯饮料走进校门,碰到了正在校门口执勤的女老师王某。按照学校的规定,学生是不允许携带食品进入校园的。于是,王上前劝阻,谁知小强完全不理会老师,并径直走入校园。
  当时已快到上课时间,王老师也有课,于是跟着两名同学走了进去,并一路劝说学生将手中饮料扔掉,但两学生一直不听,并将王“引”向了学校的男厕所。
  就这样,两名男生站在了男厕的门内,把王“隔离”到了门外。不过,王还是走了过去,并要求学生把饮料交出来。
  小陈说,当时,他觉得老师已经生气了,便将饮料杯交给了老师,但小强却将杯子放到了厕所门口的洗手池上。老师当时也顾不上那么多,硬着头皮上前,将饮料拿了出来,准备扔进垃圾桶。
  这时,小强突然跑上前来,从王老师手中一把将杯子抢了过来,并将饮料泼到了王的脸上。一时被气坏了的王也转而将手里的另一杯饮料泼向了小强。
  这一下把小强给惹了,惊人的一幕也就此上演了:小强竟一把将王的眼镜打落在地,随后便将王往男厕里拖,并一阵拳打脚踢,甚至专门踢打老师的下体。
  小陈说,他知道打老师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但当时他也很害怕,不敢上前制止。
  整个过程持续了3分钟左右,直到正在准备上课的师生们听到了王的呼救,才急忙跑出教室查看情况,当他们来到厕所时,王四肢已开始痉挛,有人拨通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王送往柳州市一家大医院接受救治,至今王仍在住院治疗。
  反应:
  30余名家长替老师讨说法
  一些学生回到家中之后,向家长反映了当天的情况。
  “连老师都敢打?”这是很多家长的第一反应,该事件也让很多该校特别是小强所在班级的学生家长产生了巨大的担忧。
  25日上午,一名家长最早向本报热线打来电话报料此事。记者随即对此事展开了核实调查。
  随后,今报热线又陆续接到多名家长打来电话称,据他们向子女了解,打老师的这名男生平时在学校就经常不服从纪律,与老师顶撞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之前已经有过打老师的经历。
  除了担心孩子的安全和成绩因该学生受影响外,很多家长也担心孩子跟着“学坏”。一名家长说,自己的孩子跟小强是同班同学,正处在叛逆期,平时也经常不是特别听话,但好在做事时心里还比较有分寸,但是听说了这事后,他就特别担心孩子会受到影响。“如果让我儿子看到同学打老师都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他以后也去做这种出格的事情,怎么办?”这名家长说。
  25日,小强所在班级的家长们经过QQ群等方式互相联系。昨日上午,30余名家长自发组织来到学校,替被打老师讨说法,同时也希望学校严肃处理该学生。
  小强的父母也来到了学校,但面对30多名家长,小强家长的态度仍然很强硬:“不转班、不转学,要转你们自己转。”
  一名家长在事后称,她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得知了学校的无奈,但仍然希望此事能够有一个妥善的处理。
  老师:
  我们害怕这名学生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王老师所住医院,见到了受伤的王老师。她说,目前身体状况已恢复了很多,对24日的事件,她并不愿多说,只称“学校会处理的”。
  王说,以后还要回到学校,即使很可能还要面对小强等学生,但她仍然会正常给学生们上课。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班级的部分任课教师,老师们的说法也出奇地一致:“这名学生,我们都怕”。
  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小强平时在校属很少有朋友的那种,上课也几乎不会听讲,大多情况下都是一个人在玩。
  老师说,每次考试,小强的成绩几乎都是垫底,作为老师,他们也为此感到非常矛盾:老师很希望能将小强往好的方向引导,让他成绩能够好一点,多与同学沟通交流;可是,小强经常不听从老师的管教,甚至多次与老师顶撞。在小强违纪时,老师经常感觉自己碰了钉子,却也无可奈何。
  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按照学校的规定,学生是不可以将手机等物带入学校的,可是小强却经常带着手机和一台平板电脑进入教室玩,老师曾经4次将他的手机没收,但马上他又会带一部新的进来。
  此次打老师的事件发生后,学校与小强的家长谈妥,让家长先将小强接回家教育,可是昨日中午,小强家长到学校时称,自己孩子“必须在下周一前返校上课,否则将追究校方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该校了解情况,但校方始终未安排人接受采访。记者致电该校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副校长,但该副校长称事情正在处理,不便接受采访,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又致电该校一位女性副校长,对方表示调查清楚后再答复记者,但是截至昨晚10时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任何答复。
  心理专家:
  应严惩肇事学生
  打人事件无论对学校的其他学生还是老师心理都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对于学校和家长来说,应该如何妥善处理此事?对于打老师的学生,又该如何教育和帮助呢?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有关心理专家。
  柳州市心理协会会长谢静说,学生攻击老师的原因比较复杂,一般说来与家长的溺爱、成长环境、个人性格以及学生的成长经历有关。今年以来,她已经接到了3例学生殴打老师的案例,相关学校、家长专程跑来向她咨询处理办法,她认为这样的事情社会影响极坏,不管是从帮助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维护教师权益和正常教学秩序角度考虑,学校和家长都不应该包庇和妥协。她主张对肇事学生进行严惩,力度大到学生以后不敢再打老师,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要承担的严重后果,让他们在动手前有所畏惧,动手后不敢再动手。
  谢主张,学校对于这样的事情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包庇纵容,也不宜“私了”,该报警的应该报警,对老师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该追究相应的责任。否则,会给其他观望的学生传递错误的信号,认为“打老师也不过如此”,会导致更多的学生效仿。如果学生中普遍形成了这样的错误观念,那对教育界来说将是一场“灾难”,教师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也将得不到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将难以开展,对谁来说,都不是好事。
  律师:
  老师可要求赔偿
  在这起事件中,殴打老师的学生是名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对此,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分所律师唐德仁说,如果学生年满16周岁,经公安机关鉴定老师伤情构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的,或者学生年满14周岁,老师伤情为重伤及以上伤害程度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该学生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学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老师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学生及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学生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学生作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16周岁以下不适用)的行政处罚。学校也可以根据学校管理制度对学生作出处分。老师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学生及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为保护未成年人及受伤老师,本文中小强及王老师均为化名)
没照片啊?
要照片做啥
1018642236 发表于 2012-12-27 16:32
要照片做啥
重口味白
可以直接送少管所了, 在这种家长的熏陶下, 出不了好鸟的
这么打学生的老师会被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个学生,多公平
他不同意转班是吧?那整个班级连同任课老师全部转班。
故意伤人这得负法律责任啊
明显是刑事罪,少年犯一名,还读什麽书?赶出校以免教坏同学。
真以为自己是一霸啊
拿100万来了,要不就进少管所。
亏大发了这老师。
syskey1 发表于 2012-12-27 19:01
他不同意转班是吧?那整个班级连同任课老师全部转班。
那和没转有什么区别?
woody 发表于 2012-12-27 18:23
可以直接送少管所了, 在这种家长的熏陶下, 出不了好鸟的
唉! 理性看待
这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你想想带着不许带吃喝的东西进学校,让校内商店垄断谋获暴利,这件事本身就不合理。没收手机这件事儿就更加不对了,只要没有在上课的时候玩,你管人家拿什么。实在看不下去,直接通知家长,让家长没收不就好了?
这里面要深究,能牵扯出一大串恩恩怨怨。我建议要查,你就干脆连着萝卜和泥一块查了,或者就让他们私了好了。
索赔啊!这么横,赔死他
初二一般要十四五岁了,为什么没有警方介入啊,没报警吗,典型的故意伤害呀。
alsars 发表于 2012-12-27 20:05
这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你想想带着不许带吃喝的东西进学校,让校内商店垄断谋获暴利,这件事本身就不合理。 ...
已经打人了 可以报警了 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家长自己看着办吧息事宁人也好 强硬等着自己孩子被孤立也好 都是家长的事情了
t80usp 发表于 2012-12-27 20:10
已经打人了 可以报警了 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诉讼 家长自己看着办吧息事宁人也好 强硬等着自己孩子被孤 ...
好,那我问你,人家要是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你到哪里取反证去?你要是判学生过当,那么教师先前必然有侵害行为,教师也要跟着一块判,你认为怎么样?再加上学校非法管理,侵占学生财产,强制学生买卖,把这些东西都翻出来,我可以肯定这学生立即就会成为网络的英雄,而学校则成为丑陋的陪衬!扭曲人性的源泉!

然后我就问你,这件事你真的要闹大么?
   好奇,女人那地方也怕踢 ?
alsars 发表于 2012-12-27 20:18
好,那我问你,人家要是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你到哪里取反证去?你要是判学生过当,那么教师先前必然有侵害 ...
哈?正当防卫?请问 那学生身上的有伤没有?女老师被打的很惨可是事实。教师有侵害行为,请问体罚了?还是谩骂了?学下非法管理强制学生买卖证据?
这种家庭肯定也是混混,教出来这种人渣
alsars 发表于 2012-12-27 20:05
这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你想想带着不许带吃喝的东西进学校,让校内商店垄断谋获暴利,这件事本身就不合理。 ...

嗯,你说的都对,但这样就有理由殴打老师了?
alsars 发表于 2012-12-27 20:05
这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你想想带着不许带吃喝的东西进学校,让校内商店垄断谋获暴利,这件事本身就不合理。 ...

首先你确定那里有校内商店?
第二即便存在所谓垄断行为。打人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第三如果校外购买食物最后导致食物中毒。会不会来找学校?
alsars 发表于 2012-12-27 20:05
这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你想想带着不许带吃喝的东西进学校,让校内商店垄断谋获暴利,这件事本身就不合理。 ...
你跑题了,难道仁兄以为这个少年是替天行道,抱打不平
wcgsjo 发表于 2012-12-27 20:44
首先你确定那里有校内商店?
第二即便存在所谓垄断行为。打人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第三如果校外购买食 ...
是啊,出了事全赖学校。学校也怕啊,即使校内垄断,但是那还在校方控制之内。校外的小贩谁搭理学校啊,但是出了事,一定是学校承担后果,学校也怕啊。
最近网上一事挺耐人寻味。一初中调皮学生,在走廊上,看到心仪的女生走过,为了引起人家的注意,一个箭步窜上走廊的护栏,结果用力过猛,没收住脚,掉到了楼下,智力受损,多处骨折。家长状告学校,说学校护栏高度不符合标准,学校据理力争,证明护栏高度比国家规定还要高,班主任也反复强调安全,无过错。最后法院判定,校方没有明确的告诉学生跳上栏杆有危险,赔了10多万。
wcgsjo 发表于 2012-12-27 20:44
首先你确定那里有校内商店?
第二即便存在所谓垄断行为。打人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第三如果校外购买食 ...
是啊,出了事全赖学校。学校也怕啊,即使校内垄断,但是那还在校方控制之内。校外的小贩谁搭理学校啊,但是出了事,一定是学校承担后果,学校也怕啊。
最近网上一事挺耐人寻味。一初中调皮学生,在走廊上,看到心仪的女生走过,为了引起人家的注意,一个箭步窜上走廊的护栏,结果用力过猛,没收住脚,掉到了楼下,智力受损,多处骨折。家长状告学校,说学校护栏高度不符合标准,学校据理力争,证明护栏高度比国家规定还要高,班主任也反复强调安全,无过错。最后法院判定,校方没有明确的告诉学生跳上栏杆有危险,赔了10多万。


把打人事件闹大,告学生家长。把电台新闻记者请来,告这群龟孙子。闹越大越好! 要么赔钱,要么告进少年管教所,让他们选择。

把打人事件闹大,告学生家长。把电台新闻记者请来,告这群龟孙子。闹越大越好! 要么赔钱,要么告进少年管教所,让他们选择。
http://news.9ask.cn/Article/sf/201212/1753505.shtml
初中生为吸引女生跳防护栏 学校担责四成
来源:重庆晚报  时间:2012-12-20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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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初一男生,为了吸引女生眼球,跳上学校走廊防护栏,结果没掌握好平衡,从二楼摔下。包头律师了解到,昨天武隆县法院透露,虽然学校防护栏高度达到规定标准,该院日前仍判决学校承担四成责任,赔偿11万余元。

  法官介绍,小强(化名)是武隆县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萌动期。2011年11月22日,课间休息时,小强与同学在教学楼二楼的走廊玩耍时,远远看见自己颇有好感的女生小丽(化名)走过来。包头律师了解到,为了吸引小丽的注意,小强一个助跑冲刺,跳上走廊侧面的水泥栏杆。谁知,由于惯性太大,小强跳上去后站立不稳,不幸摔倒楼下。

  他的家长称,孩子先后在武隆县和主城区的大医院住院3个月,花了约20万元医疗费,孩子的智力也严重下降。经司法鉴定,小强分别被鉴定为视力伤残六级、智力伤残八级、脾切除伤残八级,还需要护理1~2年。

  小强的父亲作为小强的法定代理人,将学校告上法庭。他认为,教学楼走廊的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尽到管理责任和安全防护义务,为此索赔32万余元。

  学校方拿出《校园建设标准》,称他们的防护栏高度1.14米,已经超过1.1米的标准。另外,学校在班会上强调了安全,也在学生安全公约上写明了安全注意事项,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法院认为,虽然学校教学楼走廊的护栏符合校园建设标准,但高度仅为1.14米,很容易让人攀爬跳跃,而且没有防护措施,存在不安全因素。

  该院还认为,小强是未成年人,不能预见该护栏可能存在的危险。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当预见到学生有可能攀爬或跳跃该护栏。学校负有教育学生不要去攀爬或跳跃的责任,并在该处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由于学校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相关职责,因此,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包头律师了解到,另外,小强受伤主要还是他自身过错造成,为此应当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法院酌情确定由学校担责40%,判决学校赔偿小强11万余元。法官称,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学校不准带零食就算了
不过不让带饮料就不好了
另外这货家长负很大责任
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打老师权利也就罢了,竟然还质疑回校复课的权利,目中还有没有义务教育法了?


从小强的家长的态度估计,有背景,一不怕你报警,二不怕你起诉。两个字的法宝:摆平。为什么要读书,就为了有张文凭将来好摆平。孩子:学着点,有钱有权摆得平,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要对被打老师有个说法,当场报警是最好的,不过结果未必理想。即便有人当场报警,警方麻烦校方更为难。估计校长还会责怪报警的人不事先和他沟通影响学校声誉等等。
我有个哥们他爸就在高中任职,他们学校就发生过女生掌掴脚踹女教师的事情,女生在食堂莫名其妙把水龙头全打开放水,遭女教师制止,女生遂攻击教师,在场一男教师制止女生时也动了手。女生她爸是某区领导。事件处理结果:女生获得可撤销的警告处分留校察看;打人教师获得记大过并解聘的处分。

一个社会要容忍各种摆平存在,这样的事情就见怪不怪了。


从小强的家长的态度估计,有背景,一不怕你报警,二不怕你起诉。两个字的法宝:摆平。为什么要读书,就为了有张文凭将来好摆平。孩子:学着点,有钱有权摆得平,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要对被打老师有个说法,当场报警是最好的,不过结果未必理想。即便有人当场报警,警方麻烦校方更为难。估计校长还会责怪报警的人不事先和他沟通影响学校声誉等等。
我有个哥们他爸就在高中任职,他们学校就发生过女生掌掴脚踹女教师的事情,女生在食堂莫名其妙把水龙头全打开放水,遭女教师制止,女生遂攻击教师,在场一男教师制止女生时也动了手。女生她爸是某区领导。事件处理结果:女生获得可撤销的警告处分留校察看;打人教师获得记大过并解聘的处分。

一个社会要容忍各种摆平存在,这样的事情就见怪不怪了。
alsars 发表于 2012-12-27 20:18
好,那我问你,人家要是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你到哪里取反证去?你要是判学生过当,那么教师先前必然有侵害 ...
完全不明白你是什么出发点 打人了 你让人家查黑幕 ?????你有毛病啊~!~~~~~~
1018642236 发表于 2012-12-27 21:09
你跑题了,难道仁兄以为这个少年是替天行道,抱打不平
没错 他好像就是那个小孩的家长! 社会的正义就是这些人搞坏的!!!!!
社会的良知、公正、正义感等等让人感到安全的东西,并不是某些(个)人能破坏掉(或者改善),特别是有背景能摆平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这些暂且不论。
一:呼唤论坛内的警界人士,特别是负责一般治安的,进来说说,如果你接警,前往处置,事情会怎么发展?
二:为人父母者,总要教育孩子吧。如何对孩子解释:“这个社会存在不公,制度经常被捷径突破,但是你要学会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貌似很矛盾,连自己都说不清楚。比如:为了孩子上个好学校托关系送人情,但是要告诉孩子:爸为你上学可是付出大代价的你要珍惜,但是爸的做法也是有失公允,是不对的。
该送去劳教的垃圾,家长们应该联合起来把这个垃圾赶出学校,不怕事情闹大
熊孩子, 我高中时班里也有一个这样的, 我们班主任直接给丫赶走了, 在我上高三的时候, 丫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
有几个细节,“老师曾经4次将他的手机没收,但马上他又会带一部新的进来。",还有他家长的态度,说明孩子这样,其实与家长在背后的放纵有关,那么大家假设一下,首先,义务教育阶段,是不能把孩子赶出校园的,这是违法的,所以老师以前对这样的孩子是没有办法的。不过这次既然被记者报道了,恐怕这个家长还非得给他转学不可了。

至于学校,我一直最无法理解的就是为什么学校是我见过的最胆小怕事的单位,多数学校惧怕和警察有关系,当老师的总拿警察吓唬学生搞的自己也怕警察了?
老师会不会被踢坏呀?
世界自古以来对盗(直接侵犯财产)和贼(侵犯人身)惩罚措施极其严厉,其次就是公家渎职。其他的再怎么严重都很难比得上前面的犯罪。他以后人生就这么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