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称逾两千大中型国企将破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8:52:13
<P>【凤凰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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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凤凰卫视2月16日消息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称,全国将有2000多家符合破产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退出市场,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权益2400多亿,涉及职工500多万人。国家计划再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国企由政策性关闭破产向依法破产的过渡。他并指出,国家鼓励大型国企引入境外投资者,鼓励大型国企到境外上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P>
<P>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李荣融日前在接受《学习时报》访问时说,近年来各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针,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但国有经济的总量将会继续增加,素质将进一步提高,分布将更加合理。 </P>
<P>国有经济占比重将续减 </P>
<P>对于国企股份制改革问题,李荣融表示,除军工生产等少数企业外,其它国有企业包括特大型国有企业,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进行股份制改革。国家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P>
<P>鼓励民资参与国企改革 </P>
<P>在谈到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问题时,李荣融强调,在目前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但要在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后规范进行。「下一步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P>
<P>中央企业引外部董事制 </P>
<P>他指出,目前,国资委监管的181家中央企业中,集团一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9家,由于产权结构单一,中央企业普遍没有建立董事会,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已经建立董事会的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下一步一方面要加快这些企业集团层面的股份制改革,另一方面要逐步引入和推广外部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作用。」</P><P>【凤凰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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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凤凰卫视2月16日消息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称,全国将有2000多家符合破产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退出市场,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权益2400多亿,涉及职工500多万人。国家计划再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国企由政策性关闭破产向依法破产的过渡。他并指出,国家鼓励大型国企引入境外投资者,鼓励大型国企到境外上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P>
<P>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李荣融日前在接受《学习时报》访问时说,近年来各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针,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但国有经济的总量将会继续增加,素质将进一步提高,分布将更加合理。 </P>
<P>国有经济占比重将续减 </P>
<P>对于国企股份制改革问题,李荣融表示,除军工生产等少数企业外,其它国有企业包括特大型国有企业,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进行股份制改革。国家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P>
<P>鼓励民资参与国企改革 </P>
<P>在谈到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问题时,李荣融强调,在目前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但要在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后规范进行。「下一步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P>
<P>中央企业引外部董事制 </P>
<P>他指出,目前,国资委监管的181家中央企业中,集团一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9家,由于产权结构单一,中央企业普遍没有建立董事会,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已经建立董事会的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下一步一方面要加快这些企业集团层面的股份制改革,另一方面要逐步引入和推广外部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作用。」</P>
又一个机会……
<P>又要有许多人富裕起来了</P>
<P>不得不说,又一场瓜分国家财产的盛宴开始了.</P><P>这些所谓的亏损国营企业,一旦"民营"以后,都会变得效益很好,然后上市再搜刮一次.</P>
500万失业下岗群众,再加上家属,可怜人…………
<P>血全被吸血鬼吸干了   残渣要吐给社会了!!</P>
<B>以下是引用<I>bjtam</I>在2005-2-17 12:04:54的发言:</B>

<P>又要有许多人富裕起来了</P>

<P>
<P>确实,但更多的人(90%)要没饭吃了!</P>
<P>这是必然现象!!中国要发展,不能让这些企业拖后腿</P>
效益好的国家不放,效益差的国家不管,“公仆”呀
<P>自取灭亡!</P>
适者生存 不适者。。。。。。哎~~~
<P>如果战端一开,则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皆抱定有奶即娘的态度。</P><P>再如果国家几十年建立的工业体系彻底变成不入流的代工企业,而且所有权不在国家手中...</P><P>呜呼,盛世美景敢想乎?须知美国还有将近30%的国有资产!!!</P>
<P>老问题</P><P>企业是谁的</P><P>国家,政府,人民?</P><P>如果是政府的,哪些政府可以卖哪些不可以</P><P>这些问题没有解决,所谓的改革只能成为权力和金钱的交易</P>[em06]
<P>发篇参考文章</P><P>国企改革如何实现“公平的起点”  2005-02-19 09:02:27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赵晓</P>   <P>  在2004年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的过程中,秦晖的观点非常值得关注。这是因为,在关注改革的公平问题上,他比任何“新左派”或郎咸平都要更早(十几年前就已经提出完全相同的观点),论述更精辟、深刻,甚至表述亦更加形象生动(“掌勺者私占大饭锅”)。在本次争论中,他再次提出和论述了改革的“公平的起点”问题。这一问题显然把有关产权改革的争论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并从经济领域推至政治领域。</P><P>  显然,秦晖是个有公共良心的学者,他提出“公平的起点”,意味着建立公平的公共政策框架在先,而改革在后。其目的是良好的,为的是避免因改革中的不公平现象导致改革的合法性危机,并在事后形成“清算”等改革成本。</P><P>  对于“公平的起点”这一良好的想法,存在着不少需要讨论的问题。譬如,“公平的起点”的实现是非常困难,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昂贵的,因此有可能显得不太切合实际。如何才能有“公平的起点”呢,除了公正、规范的各项制度,还需要有现代宪政框架。这意味着中国不仅在经济制度上成熟,甚至还有其他方面也同时成熟,这如何可能?事实上,这样的制度要以国企改革成功,进而市场制度的改革也成功为前提,这岂不是又成了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有人曾举俄罗斯为例,认为其“全民公决”式的公共决策意味着公平,可大部分的人并不认同这就是“公平的起点”的全部含意,也不认为最终实现了真正的公平结果。</P><P>  很显然,相比于已经够复杂的国企改革来说,涉及到政治制度变革的公共决策的改革,显然是更加复杂的问题。那么,我们是不是一定要先解决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再来解决相对简单的问题呢?此外,在存在着体制性流失的情况下,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来坐等改革呢?显然,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认真思考的。也许正因如此,大多数的产权改革派经济学家并非不关注公平,而是不太主张将理想的“公平的起点”作为产权改革的起点,那样做实际上是将公平置于效率优先的地步,在他们的改革方案中,更多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型的,或者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型的。</P><P>  在2004年国企产权大讨论的后期,有太多的人在谈论改革公平。但事实上,中国并没有通过一个投票箱来给出“公平”结果,而几乎所有谈论“公平”的人对于“公平”的理解,可能都是一厢情愿。好比说,一般人对于国有资产的分配公平的理解似乎是认为“平分”较为合适,然而,对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农民、市民、企业经营者、劳动者、权贵阶层,以及当年国有资产形成过程中的私有资产的被剥夺者,其公平的含意的诉求常常大相径庭。</P><P>  譬如,农民可以认为国有资产是通过“剪刀差”而获得的,因而认为有权要求优先的分配权;与国有企业关系密切的市民,更可以以自己的身份以及过去的劳动要求分配权;而具体到一个国有企业的工人,就更是有权利要求获得分配;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人,当然就更有以自己的贡献和地位寻求特殊分配的权力;至于“打江山”的人及其后裔是否可以多分一些,国有资产最早来源之一的工商资本家的后裔们是否可以在国有资产的变卖中多分一些,也将是“公平分配”要考虑的问题。</P><P>  当年,“不争论”的政治策略搁置了改革可能出现的这些问题的争论,只要求机会的大体公平以及最终改革结果的公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此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但现在看来,随着国企存量的变革,公平问题的确越来越成为这个社会的焦点问题,并可能导致效率的危机。然而,现实之策,公平优先恐怕仍然难以做到,但更多关注公平,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倒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这可以说是这次国企改革讨论的积极意义所在。</P><P>  如何才能达到“社会公平”,实现“公平的起点”,一些学者此前就已提出的宏观办法,是用宪政的办法解决;而周其仁提出的中观一点的办法,是让相关利益者谈判,让各个地方去试,因为各地自然比较清楚国企资产形成的情况,而在全国讨论是讨论不清楚的;纯微观的办法则是颁布一个又一个所谓规范改革的办法。究竟如何解决,何种解决是最优方案,其实要取决于中国的相关制度性约束条件。</P><P>  在笔者看来,在近几年内,比较可行的仍然是目前实施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思路(在这一改革思路的贯彻中,尤其要照顾好国有企业职工利益和当地稳定),同时在某些领域也可以更多引进“相关利益方”谈判的方法。至于以宪政框架为前提,以一个全社会性的“投票箱”的存在为前提,显然并不是当前国企改制的前提:既不是中国国有资产改革的现实前提,也不是必要前提。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公共选择专家布坎南曾证明,在存在投票费用的情况下,宪政体制不一定是最优的。这意味着,许多问题其实都是可以在变通的前提下进行讨论并进行的,而效果不见得比在宪政的框架下差。</P><P>  显然,如果从现实“次优”的选择出发,掌握效率与公平的微妙平衡,采取一种不取其左、不取其右的“中庸”的改革思路,虽然不像某些激进方案那样动听,但也许更符合中国制度变迁的特点,也更有利于全社会福利的最大化。</P><P>  (作者系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电子信箱:zhaoxiao@vip.sohu.net)</P></P>
<P>那些企业的职工的生活必然更加困难,他们的老人的生活也会变得困难,他们的孩子有可能会没有钱上学。</P><P>但是,这些都比不上有些人会富到买的起“宾利”。</P>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