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应理性行使言论自由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59:00
社论
2012年10月5日

香港特区政府在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带领下,昨天中午在政府总部东翼为南丫岛撞船惨剧的罹难者举行了简单但隆重的默哀仪式。全港各地的所有政府建筑物的中国国旗、香港区旗也从昨日起,一连三日下半旗。民政事务总署也在全港18区设立吊唁处,供市民悼念。

  这起造成38人死亡,22人受伤的撞船惨剧,为香港多年来所罕见,不仅牵动了港人的心弦,也是受到国际瞩目的新闻事件。照理说,悲剧发生后,理应把重点放在查明事故原因以防再次发生类似意外,避免出现新的悲剧,同时为死者善后,安抚生者。然而,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泛政治化倾向,却使得主题一度失焦,不免令人遗憾。

  香港是个享有高度言论自由的社会,港人享有的这个自由也并没有随着九七回归而有所改变。这些年来,除了形形色色的报刊杂志,延续了传统媒体的意见纷呈以外,面簿、推特等新媒体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更是让各种声音甚至异议都得到了表达的机会。相信正是因为香港政府和社会对待各类言论的宽容,尚未成年的15岁“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才会因为反对港府推动“国民教育”的政策,一炮而红,成为“反国教小英雄”,被推到香港反国民教育运动的风头浪尖。

  在现代民主社会里,社会成员享有自由表达意见的基本人权,也享有反对和批评政府政策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应该理性地行使,而不应非理性地宣泄,否则不仅于事无补,也有滥用权利之嫌。以香港刚刚发生的这次南丫岛海难事故为例,倘若港府应变得不够快,救援得不及时,那是可以批评的,也必须加以批评。可是,当港府全力展开施救,并要求广东省当局支援,中联办也表达关心慰问之际,却有部分港人质疑北京此举形同干预香港内政,违反一国两制精神;甚至还有著名媒体人指港府通过中联办向广东省借的“打捞船”,不是用于救人,而是用来打捞物品,因为“在中共眼中,人民顶多不过是物品”。

  面对灾难的时刻,各方都应搁置成见,以救人为第一要务,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具有普世意义,为国际社会共同接受的基本伦理。所以,当香港社会意识到一些不尊重罹难者,以海难事故借题发挥的有政治目的的声音开始出现后,深受自由主义传统影响的香港言论自由空间,很快就启动了自我匡正的功能。包括许多普通市民在内的港人,纷纷批评此类泛政治化言论,进而反思不应为反政府而反政府。应该说,这是可喜的现象,因为这个反思若能持续下去,并且深化与广化,香港近期出现的种种非理性、情绪性反政府声音,就能通过理性的社会辩论,最后形成社会共识。

  香港的反政府运动,目前火力主要对准梁振英政府推行的国民教育,具体来说是港府采纳的那本具有高度争议的国民教育教科书。继承了英国法制精神的香港人,应该很清楚九七回归后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宪章就是《香港基本法》,而基本法的核心精神就是“一国两制”,亦即港人的身份除了是香港市民以外,还是中国国民。就从属关系论,香港市民还是从属于中国国民的。而让国民接受国民教育,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连美国、法国这样的西方民主大国也不例外。所以,除非港人罔顾法制精神,不承认其源于基本法的中国国民身份,否则就没有理由反对国民教育。如果对国民教育教科书的内容感到不满,那是可以反对的,但是也必须以理性的方式进行,而以香港的高度言论自由环境和政治、社会机制,应该不乏经由理性的辩论,最终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的空间。具体而言,也就是一本能为香港社会广泛接受的国民教育教科书。

  诉诸情绪的非理性言论,虽然也在言论自由允许的范围,但这类言论充其量只能宣泄不满,并无助于改变现状,更谈不上推动社会的发展。这一点,不仅适用于香港,应该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
http://www.zaobao.com/yl/sl121005_001.shtml社论
2012年10月5日

香港特区政府在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带领下,昨天中午在政府总部东翼为南丫岛撞船惨剧的罹难者举行了简单但隆重的默哀仪式。全港各地的所有政府建筑物的中国国旗、香港区旗也从昨日起,一连三日下半旗。民政事务总署也在全港18区设立吊唁处,供市民悼念。

  这起造成38人死亡,22人受伤的撞船惨剧,为香港多年来所罕见,不仅牵动了港人的心弦,也是受到国际瞩目的新闻事件。照理说,悲剧发生后,理应把重点放在查明事故原因以防再次发生类似意外,避免出现新的悲剧,同时为死者善后,安抚生者。然而,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泛政治化倾向,却使得主题一度失焦,不免令人遗憾。

  香港是个享有高度言论自由的社会,港人享有的这个自由也并没有随着九七回归而有所改变。这些年来,除了形形色色的报刊杂志,延续了传统媒体的意见纷呈以外,面簿、推特等新媒体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更是让各种声音甚至异议都得到了表达的机会。相信正是因为香港政府和社会对待各类言论的宽容,尚未成年的15岁“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才会因为反对港府推动“国民教育”的政策,一炮而红,成为“反国教小英雄”,被推到香港反国民教育运动的风头浪尖。

  在现代民主社会里,社会成员享有自由表达意见的基本人权,也享有反对和批评政府政策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应该理性地行使,而不应非理性地宣泄,否则不仅于事无补,也有滥用权利之嫌。以香港刚刚发生的这次南丫岛海难事故为例,倘若港府应变得不够快,救援得不及时,那是可以批评的,也必须加以批评。可是,当港府全力展开施救,并要求广东省当局支援,中联办也表达关心慰问之际,却有部分港人质疑北京此举形同干预香港内政,违反一国两制精神;甚至还有著名媒体人指港府通过中联办向广东省借的“打捞船”,不是用于救人,而是用来打捞物品,因为“在中共眼中,人民顶多不过是物品”。

  面对灾难的时刻,各方都应搁置成见,以救人为第一要务,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具有普世意义,为国际社会共同接受的基本伦理。所以,当香港社会意识到一些不尊重罹难者,以海难事故借题发挥的有政治目的的声音开始出现后,深受自由主义传统影响的香港言论自由空间,很快就启动了自我匡正的功能。包括许多普通市民在内的港人,纷纷批评此类泛政治化言论,进而反思不应为反政府而反政府。应该说,这是可喜的现象,因为这个反思若能持续下去,并且深化与广化,香港近期出现的种种非理性、情绪性反政府声音,就能通过理性的社会辩论,最后形成社会共识。

  香港的反政府运动,目前火力主要对准梁振英政府推行的国民教育,具体来说是港府采纳的那本具有高度争议的国民教育教科书。继承了英国法制精神的香港人,应该很清楚九七回归后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宪章就是《香港基本法》,而基本法的核心精神就是“一国两制”,亦即港人的身份除了是香港市民以外,还是中国国民。就从属关系论,香港市民还是从属于中国国民的。而让国民接受国民教育,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连美国、法国这样的西方民主大国也不例外。所以,除非港人罔顾法制精神,不承认其源于基本法的中国国民身份,否则就没有理由反对国民教育。如果对国民教育教科书的内容感到不满,那是可以反对的,但是也必须以理性的方式进行,而以香港的高度言论自由环境和政治、社会机制,应该不乏经由理性的辩论,最终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的空间。具体而言,也就是一本能为香港社会广泛接受的国民教育教科书。

  诉诸情绪的非理性言论,虽然也在言论自由允许的范围,但这类言论充其量只能宣泄不满,并无助于改变现状,更谈不上推动社会的发展。这一点,不仅适用于香港,应该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
http://www.zaobao.com/yl/sl121005_0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