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老乡追到北京强暴多次 丈夫怒而杀人被判13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43:16
2012年09月22日11:24  北京晨报
王亮在外打工期间,其妻子张绣多次被同村人李林纠缠并强奸。王亮得知后带着妻儿躲到北京,不想李林也尾随到北京并扬言“永不放弃”。最终,忍无可忍的王亮用一块砖头结束了李林的性命。近日,王亮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忍气吞声躲到北京

  王亮今年44岁,因为常年在外打工,王亮的妻子张绣多年来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李林今年45岁,同王亮家住在一个村。因为两家人祖上还有亲戚关系,因此,两家人曾经走得很近,王亮的一双儿女管李林叫“爷爷”。

  然而,由于王亮常年不在家,李林对张绣母女三人的照顾也逐渐超出了亲戚的关系。张绣曾表示,李林半年内曾多次强奸她,还曾威胁要“弄死你们全家”,因为觉得事情丢人,张绣不敢声张,也不敢报警,甚至也没好意思向亲戚求助和留存证据。

  尽管王亮很长时间才回家一次,但其仍察觉到家里的氛围有些许不对,加上妻子张绣说自己老被李林欺负,于是2010年农历六月,王亮带着妻儿躲到了北京。

  追到北京继续强奸

  来京后,王亮给人打零工,张绣则在地铁站当保洁,一双儿女也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然而,就在一家人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之际,李林也跟着来到北京。

  李林来到北京后,打听到王亮一家的暂住地后,又曾多次拦截并威胁张绣同其发生关系。张绣把事情告诉丈夫后,2011年农历正月初九,王、李两家在一位亲戚家摊牌了。王亮称,他曾恳求李林“不要再纠缠我媳妇,等我孩子大了能自己养活自己了我就走,成全你们”。如果妻子愿意跟李林过,他也不怪妻子。

  不过,张绣选择了和丈夫在一起,李林当时也曾承诺不再骚扰张绣。

  然而,摊牌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春节过后,李林在王亮夫妇暂住地附近租了一间房,又多次同张绣发生关系。

  事发后张绣曾告诉民警,自己每次和李林发生关系,都是“被逼的”。


  扬言“永不放弃”被杀

  案发当晚11时许,李林喝醉后给张绣打电话扬言“永不放弃”,随后就在王亮家外面踹墙角。“我质问他要什么,他说怎么样都跟我没关系。”王亮说。

  “这句话激怒了我。”王亮称,于是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旧砖头打向李林的头部,被打倒在地的李林仍坚持说“永远不放弃”,气愤至极的王亮随即骑坐在李林头上又用砖头打了李林头部十几下。王亮声称,看到李林头上都是血时,他原本想过带李林去看病,但联想到自己曾多次求对方未果,如果李林缓过来一定不会放过自己一家四口。于是,王亮高喊一声:“我已经求过你无数次了,咱们有事阎王殿说吧!”之后拿砖头拍了李林头部20多下,害怕对方不死又搬起路边一块五六十斤的大石头砸了三四下。

  当着孩子面入室施暴

  事发后,王亮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把老乡李林打死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王亮主动投案并交代了整个犯罪经过。

  庭审中,王亮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无异议,王亮的律师表示“因被告人一家的一再忍让,被害人视其软弱可欺,不但侮辱、打伤被告人的妻子,尤为恶劣的是在被告人两个未成年孩子都在家的时候,深夜闯入人家,继续对被告人妻子施暴。”王亮的辩护人认为“此次案发时,被害人再次来到被告人家寻衅滋事,最终才导致惨案发生。”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亮有期徒刑13年,同时王亮还需赔偿李林的家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9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http://hb.qq.com/a/20120922/000336.htm2012年09月22日11:24  北京晨报
王亮在外打工期间,其妻子张绣多次被同村人李林纠缠并强奸。王亮得知后带着妻儿躲到北京,不想李林也尾随到北京并扬言“永不放弃”。最终,忍无可忍的王亮用一块砖头结束了李林的性命。近日,王亮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忍气吞声躲到北京

  王亮今年44岁,因为常年在外打工,王亮的妻子张绣多年来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李林今年45岁,同王亮家住在一个村。因为两家人祖上还有亲戚关系,因此,两家人曾经走得很近,王亮的一双儿女管李林叫“爷爷”。

  然而,由于王亮常年不在家,李林对张绣母女三人的照顾也逐渐超出了亲戚的关系。张绣曾表示,李林半年内曾多次强奸她,还曾威胁要“弄死你们全家”,因为觉得事情丢人,张绣不敢声张,也不敢报警,甚至也没好意思向亲戚求助和留存证据。

  尽管王亮很长时间才回家一次,但其仍察觉到家里的氛围有些许不对,加上妻子张绣说自己老被李林欺负,于是2010年农历六月,王亮带着妻儿躲到了北京。

  追到北京继续强奸

  来京后,王亮给人打零工,张绣则在地铁站当保洁,一双儿女也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然而,就在一家人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之际,李林也跟着来到北京。

  李林来到北京后,打听到王亮一家的暂住地后,又曾多次拦截并威胁张绣同其发生关系。张绣把事情告诉丈夫后,2011年农历正月初九,王、李两家在一位亲戚家摊牌了。王亮称,他曾恳求李林“不要再纠缠我媳妇,等我孩子大了能自己养活自己了我就走,成全你们”。如果妻子愿意跟李林过,他也不怪妻子。

  不过,张绣选择了和丈夫在一起,李林当时也曾承诺不再骚扰张绣。

  然而,摊牌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春节过后,李林在王亮夫妇暂住地附近租了一间房,又多次同张绣发生关系。

  事发后张绣曾告诉民警,自己每次和李林发生关系,都是“被逼的”。


  扬言“永不放弃”被杀

  案发当晚11时许,李林喝醉后给张绣打电话扬言“永不放弃”,随后就在王亮家外面踹墙角。“我质问他要什么,他说怎么样都跟我没关系。”王亮说。

  “这句话激怒了我。”王亮称,于是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旧砖头打向李林的头部,被打倒在地的李林仍坚持说“永远不放弃”,气愤至极的王亮随即骑坐在李林头上又用砖头打了李林头部十几下。王亮声称,看到李林头上都是血时,他原本想过带李林去看病,但联想到自己曾多次求对方未果,如果李林缓过来一定不会放过自己一家四口。于是,王亮高喊一声:“我已经求过你无数次了,咱们有事阎王殿说吧!”之后拿砖头拍了李林头部20多下,害怕对方不死又搬起路边一块五六十斤的大石头砸了三四下。

  当着孩子面入室施暴

  事发后,王亮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称自己把老乡李林打死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王亮主动投案并交代了整个犯罪经过。

  庭审中,王亮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无异议,王亮的律师表示“因被告人一家的一再忍让,被害人视其软弱可欺,不但侮辱、打伤被告人的妻子,尤为恶劣的是在被告人两个未成年孩子都在家的时候,深夜闯入人家,继续对被告人妻子施暴。”王亮的辩护人认为“此次案发时,被害人再次来到被告人家寻衅滋事,最终才导致惨案发生。”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亮有期徒刑13年,同时王亮还需赔偿李林的家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9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http://hb.qq.com/a/20120922/000336.htm
这样的判13年起码也得缓刑15年吧
民事就不赔了,就坐牢吧,杀死这个人坐牢也值!
康熙拉了 发表于 2012-9-23 09:42
这样的判13年起码也得缓刑15年吧
某人死的罪有应得,只是应该报警办案
这个,入狱减刑13年吧
事发后张绣曾告诉民警,自己每次和李林发生关系,都是“被逼的”。
===========================================
强奸都不报警,还多次,是什麽心态?
女的半推半就,男的杀生成仁,某男该死必须死。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9-24 16:55
事发后张绣曾告诉民警,自己每次和李林发生关系,都是“被逼的”。
==================================== ...
强奸案的既遂很多都在于女人的软弱
第一次就应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