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实施钓鱼岛“国有化”,中国可以理直气壮开始官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24:10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当即发表了中国对日本“以德报怨”的著名讲话。蒋介石虽然没有提到战争赔款一事,但确定了中国对日本宽大处理的方针。1949年菲律宾派特使访问蒋介石,商讨共同对日索取赔款之事。蒋介石却说:“要对这次战争负责任的是日本军阀,而不是日本人民。要求日本人民负担战争赔偿的作法是不公平的”。这初步表明蒋介石有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意思。
     1952年2月,日本和台湾当局开始谈判,4月28日结束,签订了“华日和平条约”,在华日和平条约中,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
   
    中国大陆由于一建国就宣布向苏联“一边倒”,所以和作为美国保护国的日本之间没有什么政治上的联系。旧金山讲和会议和台日间的“华日和平条约”鉴定后,北京声明中国保留要求日本赔款的权力,当时北京要求的赔款额是500亿美元,相当于中日甲午战争时中国对日本战争赔款的470倍(甲午战争的赔款为2亿3千万两白银)。
    1960年10月周恩来会见日本自民党顾问时,仍然强调中国保留对日本索取战争赔款的权力。但是中国和苏联恶交后,大陆在国际上处于十分孤立的地位,大陆的周边苏联,台湾,印度,日本都是北京政府的敌人。在此情况下,北京感到有必要缓和与日本的关系,团结更多的力量来对付最大的敌人苏联。1965年5月,廖承志在会见日本客人时说:“中国不准备靠他国的战争赔款来建设国家,而且要求没有战争责任的一代人为前人支付战争赔款是不合理的”。这暗示着北京政府准备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
    在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谈判中,日本的战争赔款问题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但由于北京已准备放弃战争赔款,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的谈判比较顺利。唯一引起争执的是中方在共同声明中说:“中国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但日方提出异议:“在日本和台湾中华民国政府鉴定的日华和平条约中,中华民国政府已代表中国放弃了要求日本赔款的权力,所以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能再次放弃已经被放弃的权力”。后来在共同声明中,中方把放弃战争赔款的“权力”改为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



     据此,个人认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台湾是中国的合法代表。
          2、恰恰是日本人的异议,当年的“共同声明”放弃的是“要求”(当时),不是权力,中方依然有权在适当的时候重提“要求”。
          3、根据经验推理,当年TG中央政府关于“放弃”的决策不会走法律程序,可以宣布程序不合法,这要考验今上的政治魄力!不过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民族利益没有不能抛弃的,更何况区区微名?再说了,这也否定不了他们为中华民族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当即发表了中国对日本“以德报怨”的著名讲话。蒋介石虽然没有提到战争赔款一事,但确定了中国对日本宽大处理的方针。1949年菲律宾派特使访问蒋介石,商讨共同对日索取赔款之事。蒋介石却说:“要对这次战争负责任的是日本军阀,而不是日本人民。要求日本人民负担战争赔偿的作法是不公平的”。这初步表明蒋介石有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意思。
     1952年2月,日本和台湾当局开始谈判,4月28日结束,签订了“华日和平条约”,在华日和平条约中,中华民国政府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
   
    中国大陆由于一建国就宣布向苏联“一边倒”,所以和作为美国保护国的日本之间没有什么政治上的联系。旧金山讲和会议和台日间的“华日和平条约”鉴定后,北京声明中国保留要求日本赔款的权力,当时北京要求的赔款额是500亿美元,相当于中日甲午战争时中国对日本战争赔款的470倍(甲午战争的赔款为2亿3千万两白银)。
    1960年10月周恩来会见日本自民党顾问时,仍然强调中国保留对日本索取战争赔款的权力。但是中国和苏联恶交后,大陆在国际上处于十分孤立的地位,大陆的周边苏联,台湾,印度,日本都是北京政府的敌人。在此情况下,北京感到有必要缓和与日本的关系,团结更多的力量来对付最大的敌人苏联。1965年5月,廖承志在会见日本客人时说:“中国不准备靠他国的战争赔款来建设国家,而且要求没有战争责任的一代人为前人支付战争赔款是不合理的”。这暗示着北京政府准备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
    在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谈判中,日本的战争赔款问题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但由于北京已准备放弃战争赔款,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的谈判比较顺利。唯一引起争执的是中方在共同声明中说:“中国放弃要求日本进行战争赔款的权力”,但日方提出异议:“在日本和台湾中华民国政府鉴定的日华和平条约中,中华民国政府已代表中国放弃了要求日本赔款的权力,所以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能再次放弃已经被放弃的权力”。后来在共同声明中,中方把放弃战争赔款的“权力”改为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



     据此,个人认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台湾是中国的合法代表。
          2、恰恰是日本人的异议,当年的“共同声明”放弃的是“要求”(当时),不是权力,中方依然有权在适当的时候重提“要求”。
          3、根据经验推理,当年TG中央政府关于“放弃”的决策不会走法律程序,可以宣布程序不合法,这要考验今上的政治魄力!不过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民族利益没有不能抛弃的,更何况区区微名?再说了,这也否定不了他们为中华民族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鬼子要不给呢?继续抗议?严正交涉?严重抗议???
这钱估计很难拿回来了,提出来就是我们的筹码。
zhuleichun1 发表于 2012-9-5 11:37
这钱估计很难拿回来了,提出来就是我们的筹码。
不停的,全方位的恶心日本

不停的摩擦,直到日本服了,安心做咱们的家奴为止!

收了当外妾!
dragon5 发表于 2012-9-5 10:40
鬼子要不给呢?继续抗议?严正交涉?严重抗议???
不给就继续抗日战争吧
bense 发表于 2012-9-5 12:24
不停的,全方位的恶心日本

不停的摩擦,直到日本服了,安心做咱们的家奴为止!
感觉现在正是MD在对兔子用这招吧。。。。
1952年的时候,中华民国还是能代表中国的。
不指望,不敢想
纯洁的花朵 发表于 2012-9-5 12:33
感觉现在正是MD在对兔子用这招吧。。。。
以其人之道还之其身啊
这个从法理上来说恐怕小日本是正确的....
毕竟PRC继承了ROC在国际上的权利与义务,五常也是这么来的,而且之前已经声明过了
楼主去骂常凯申吧

还是拿雅尔塔说事儿吧...这事儿正式闹开了,除非MD自己打脸...其实即使MD自己打脸都扛不住
进最大努力,向最好前进,做最坏打算。

中日世仇,不打仗是不可能的,大家都在找时机而已。
不但要索赔,还要拿回钓鱼岛!
小日本自做自受啊,放弃的是要求,权利没有放弃,根据这个权利我们仍可以威诱惑、迫使、说服小日本做赔偿,字面上是这么理解把吧,还不如当初就权利好
要讲国家信用~~
要赔款?跟成天揪着慰安妇问题的韩国有什么区别?政府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钓鱼岛要收,台湾也要收,将来强大了还要揍美国。要赔款这种丢人的事还是少来。
就算要了又如何?日本就会给?而且绕来绕去打嘴炮难道很风光么?直接把日本和美帝干趴下,要多少都由我们说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