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初中生深夜醉倒路边 被路过男子带至宾馆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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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初中生深夜醉倒路边 被路过男子带至宾馆强奸
2012-08-28 14:06:36 来源: 红网(长沙) 有192人参与


   红网汝城8月28日讯  初中刚毕业女生与同学聚会吃夜宵,酒醉后独自回家,因头昏眼花体力不支在路边不省人事,被一无良男子带至宾馆强奸。2012年8月27日,湖南省汝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强奸女学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8月25日11时许,受害者王某在其母亲陪同下,来到城关派出所报警接待室称:8月20日23时许,其跟3个同学在县城爱莲广场一夜宵店喝醉酒后,独自一人回家,在路上由于酒醉不省人事,被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带至宾馆强奸了,她不认识嫌疑人,但知道嫌疑人手机号码。
   接警后,该所迅速将案情上报,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获悉案情后,立即指令城关派出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兵分两组,一组对受害者王某及相关证人详细询问相关情况;一组迅速赶赴宾馆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受害者王某提供的嫌疑人手机号码、宾馆的现场监控录像及宾馆入住登记信息,经过认真分析,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朱某的行踪,并将嫌疑人朱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交待,8月20日23时许,他一人独自从爱莲广场步行回家,在加油站附近看到受害者王某坐在路边,满嘴酒气,不省人事,便顿生歹意,将受害者王某带至附近的宾馆,并实施了强奸。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文来源:红网 作者:包利斌 邓巧峰) 责任编辑:NN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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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初中生深夜醉倒路边 被路过男子带至宾馆强奸2012-08-28 14:06:36 来源: 红网(长沙) 有192人参与


   红网汝城8月28日讯  初中刚毕业女生与同学聚会吃夜宵,酒醉后独自回家,因头昏眼花体力不支在路边不省人事,被一无良男子带至宾馆强奸。2012年8月27日,湖南省汝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强奸女学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8月25日11时许,受害者王某在其母亲陪同下,来到城关派出所报警接待室称:8月20日23时许,其跟3个同学在县城爱莲广场一夜宵店喝醉酒后,独自一人回家,在路上由于酒醉不省人事,被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带至宾馆强奸了,她不认识嫌疑人,但知道嫌疑人手机号码。
   接警后,该所迅速将案情上报,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获悉案情后,立即指令城关派出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兵分两组,一组对受害者王某及相关证人详细询问相关情况;一组迅速赶赴宾馆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受害者王某提供的嫌疑人手机号码、宾馆的现场监控录像及宾馆入住登记信息,经过认真分析,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朱某的行踪,并将嫌疑人朱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交待,8月20日23时许,他一人独自从爱莲广场步行回家,在加油站附近看到受害者王某坐在路边,满嘴酒气,不省人事,便顿生歹意,将受害者王某带至附近的宾馆,并实施了强奸。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文来源:红网 作者:包利斌 邓巧峰) 责任编辑:NN081




  关键词:初中女生 醉酒 强奸 捡尸体 醉倒
  生女儿的应该把本帖给孩子看:类似醉酒遭强奸的事情不少。生儿子应该警告儿子:喝醉酒女人发生性关系,她要说强奸,这强奸罪名跑不了。

  关键词:初中女生 醉酒 强奸 捡尸体 醉倒
  生女儿的应该把本帖给孩子看:类似醉酒遭强奸的事情不少。生儿子应该警告儿子:喝醉酒女人发生性关系,她要说强奸,这强奸罪名跑不了。
都留手机号了,还能说是不自愿?不过年龄小了
哎,现在这帮孩子啊......
喝醉了还知道要手机号码。。
强奸还留电话号码?
交换手机号码?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8-28 15:50
   生女儿的应该把本帖给孩子看:类似醉酒遭强奸的事情不少。生儿子应该警告儿子:喝醉酒女人发生性关系, ...
这个绝对要顶。她是怎么知道手机号的?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8-28 15:50
   生女儿的应该把本帖给孩子看:类似醉酒遭强奸的事情不少。生儿子应该警告儿子:喝醉酒女人发生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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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尸体

目录

名词解释
简介
编辑本段
名词解释

  所谓“捡尸体”,即男生把女生灌醉,再带走发生性关系。多数玩家却认为,捡尸过程与召妓不同,有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有两性专家直指,不留情感的激情,只能称为“一夜性”。  
编辑本段
简介

  近来,台湾,一股“捡尸”的社会现象,在网路引发讨论,更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新北市信义区一带,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夜店门外,常见酒醉男女在路边忘情拥抱。  
  台北信义区夜店林立,每周三、五、六吸引近三千名男女彻夜狂欢。台湾一家媒体连续一个月观察,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自称一年曾捡过三十人纪录的大卫说,“全尸不要,只捡半尸”。所谓“全尸”,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尸”约七分醉,“全尸有尸臭味(酒味),还会吐,很恶心,半尸虽然醉,仍有知觉,做爱时会更主动。”大卫表示,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即有酒量,有子弹(钱)。但他曾差点出事,“有次跟妹过夜,隔天醒来,她开口要五万块,最后一万元解决。”捡过二十多个女生的小K说,“尸体”都是男生灌酒制造出来,“把女生灌个七八分醉 ,通常都能成功带走!”他表示,跳舞时会搂腰测试,“不排斥又答应,就是可以带回家罗。”性感辣妹在夜店外倒地猛吐,男生使力搀扶。
  另外,爱在凌晨三时后出动的C先生则表示,PUB的女生比较爱喝,“若想对方醉的更快,会请特调酒。” 二十七岁的D小姐表示,“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捡过七次,其中包括在国外,“早上醒来,全身光溜溜躺在别人房间。”她虽自认不会醉,但常在意识模糊下,被人摸、激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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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还蛮聪明的,知道反抗不了了,就好好享受一下,让对方放松警惕,留下了联系方式。佩服
lqvod 发表于 2012-8-28 17:42
这女孩还蛮聪明的,知道反抗不了了,就好好享受一下,让对方放松警惕,留下了联系方式。佩服
这个就不算强奸了!必须有反抗痕迹的!
很可能是这个男人自认为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主动留的手机号。


大概十多年前吧,那时候手机不像现在这么普及。我们这里有几个家伙在迪吧找了两个喝的意识模糊的女人分别到一个洗浴中心办事,其中一个贱人完事后对女方说人家性格温柔,要和她谈朋友,主动留了家里的电话。结果,第二天晚上不到8点这几个人就被全部抓住了。
血与沙 发表于 2012-8-2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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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尸体
  感谢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