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被拒 马驰遗孀起诉安盛保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22:33
索赔被拒 马驰遗孀起诉安盛保险


马驰的法拉利跑车车牌中的数字“922”,相信与他的生日9月22日有关。(档案照片)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保险公司指今年5月法拉利跑车在维多利亚街撞上德士和电单车的致命车祸,并不构成意外而拒绝赔偿。跑车司机遗孀不满保险公司不认账,入禀高庭起诉它。

  中国籍金融投资者马驰(30岁)在今年5月12日凌晨4时,驾着限量版法拉利新跑车,在梧槽路与维多利亚街交界处与德士和电单车相撞,酿成三死二伤。头部受重伤不治的马驰,是死者之一。

  事隔三个月,他的遗孀何婷婷(29岁)通过德尊律师事务所的黄庆健律师入禀本地高庭,要求提供汽车保险的安盛保险新加坡(AXA Insurance Singapore,简称安盛保险)确认该起车祸是意外,并按照保单履行义务,对死伤者作出赔偿。

  马驰去年7月购买的这份为期一年的汽车保险,已付清一年4万6275元的保费。这份保单为马驰599GTO型号法拉利跑车,提供153万9200元的保额。相比之下,马驰若在汽车意外中身亡,他的遗产仅可获2万元的赔偿。

  此外,这份汽车意外保险也为第三方的死伤或财物损失及马驰和跑车乘客的医药费提供保障。我国规定所有车子都须有第三方死伤保障,而这方面的赔偿是无上限的。

  起诉状显示,安盛保险在上个月致函何婷婷说,这起车祸不符合保单中对“意外”所设的定义。基于这个理由,这家保险公司否认它须对这起车祸负责,也拒绝对任何索偿作出理赔。

  安盛保险在信函中也提到,若它因汽车保险(第三方风险和赔偿)法令而被令对其他死伤者作出赔偿,它将向马驰的遗产讨回先垫付的赔偿金。


  有关法令规定,保险业者即使拒绝对保户负责,仍得先赔偿其他的死伤者。

  马驰没有遗嘱,遗产若包括100万美元(约125万新元)的人寿保险和引发上述诉讼的汽车保险,共约810万元。

  在这起轰动车祸中丧命的,还包括德士司机秦德福(52岁)。康福德高工程已代表车主向安盛保险索偿。

  安盛保险在车祸发生一个月后,通知何婷婷有关康福德高工程的索偿时,也向她指出,它没在车祸发生的24小时内或第二个工作日里,收到这起车祸发生的报告。

  它提醒她说,按照车祸理赔架构(Motor Claims Framework),车主须在期限内通知保险公司车祸的发生,否则可能影响索偿和在续保时损失无索偿折扣(no claim discount)。

  不过,何婷婷回信反驳说,安盛保险在车祸发生的四天后,主动写信要求由它代为处理一切的索偿。此外,她之后也与安盛保险的估损代表会面。不仅如此,多家媒体大篇幅地报道这起车祸,安盛保险显然知道车祸的发生。

  何婷婷也向安盛保险澄清,她并没在微博上向丧命的德士司机和乘客伊藤繁美(41岁)的家属道歉,也没向他们承诺会承担责任。

  何婷婷是以马驰遗产管理人的身份起诉安盛保险,另一个以同样身份作为起诉人的是她的家婆马小玲。

  马驰的家属告诉本报:“这不是一项容易做出的决定,但我们觉得我们应该求助于新加坡法庭,因为是保险公司决定否认责任在先。在影响他人的意外发生后,我们必须做的是遵守新加坡的法律。”

  昨天收到起诉状的安盛保险有八天时间回应,另有14天提呈答辩书。


  另一方面,马驰的家属未收到交通警察的调查报告,跑车还在交警那里。验尸庭也未就马驰的死因进行研讯,下一次的审前会议是在本月22日。

http://www.zaobao.com/sp/sp120814_007.shtml
索赔被拒 马驰遗孀起诉安盛保险


马驰的法拉利跑车车牌中的数字“922”,相信与他的生日9月22日有关。(档案照片)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保险公司指今年5月法拉利跑车在维多利亚街撞上德士和电单车的致命车祸,并不构成意外而拒绝赔偿。跑车司机遗孀不满保险公司不认账,入禀高庭起诉它。

  中国籍金融投资者马驰(30岁)在今年5月12日凌晨4时,驾着限量版法拉利新跑车,在梧槽路与维多利亚街交界处与德士和电单车相撞,酿成三死二伤。头部受重伤不治的马驰,是死者之一。

  事隔三个月,他的遗孀何婷婷(29岁)通过德尊律师事务所的黄庆健律师入禀本地高庭,要求提供汽车保险的安盛保险新加坡(AXA Insurance Singapore,简称安盛保险)确认该起车祸是意外,并按照保单履行义务,对死伤者作出赔偿。

  马驰去年7月购买的这份为期一年的汽车保险,已付清一年4万6275元的保费。这份保单为马驰599GTO型号法拉利跑车,提供153万9200元的保额。相比之下,马驰若在汽车意外中身亡,他的遗产仅可获2万元的赔偿。

  此外,这份汽车意外保险也为第三方的死伤或财物损失及马驰和跑车乘客的医药费提供保障。我国规定所有车子都须有第三方死伤保障,而这方面的赔偿是无上限的。

  起诉状显示,安盛保险在上个月致函何婷婷说,这起车祸不符合保单中对“意外”所设的定义。基于这个理由,这家保险公司否认它须对这起车祸负责,也拒绝对任何索偿作出理赔。

  安盛保险在信函中也提到,若它因汽车保险(第三方风险和赔偿)法令而被令对其他死伤者作出赔偿,它将向马驰的遗产讨回先垫付的赔偿金。


  有关法令规定,保险业者即使拒绝对保户负责,仍得先赔偿其他的死伤者。

  马驰没有遗嘱,遗产若包括100万美元(约125万新元)的人寿保险和引发上述诉讼的汽车保险,共约810万元。

  在这起轰动车祸中丧命的,还包括德士司机秦德福(52岁)。康福德高工程已代表车主向安盛保险索偿。

  安盛保险在车祸发生一个月后,通知何婷婷有关康福德高工程的索偿时,也向她指出,它没在车祸发生的24小时内或第二个工作日里,收到这起车祸发生的报告。

  它提醒她说,按照车祸理赔架构(Motor Claims Framework),车主须在期限内通知保险公司车祸的发生,否则可能影响索偿和在续保时损失无索偿折扣(no claim discount)。

  不过,何婷婷回信反驳说,安盛保险在车祸发生的四天后,主动写信要求由它代为处理一切的索偿。此外,她之后也与安盛保险的估损代表会面。不仅如此,多家媒体大篇幅地报道这起车祸,安盛保险显然知道车祸的发生。

  何婷婷也向安盛保险澄清,她并没在微博上向丧命的德士司机和乘客伊藤繁美(41岁)的家属道歉,也没向他们承诺会承担责任。

  何婷婷是以马驰遗产管理人的身份起诉安盛保险,另一个以同样身份作为起诉人的是她的家婆马小玲。

  马驰的家属告诉本报:“这不是一项容易做出的决定,但我们觉得我们应该求助于新加坡法庭,因为是保险公司决定否认责任在先。在影响他人的意外发生后,我们必须做的是遵守新加坡的法律。”

  昨天收到起诉状的安盛保险有八天时间回应,另有14天提呈答辩书。


  另一方面,马驰的家属未收到交通警察的调查报告,跑车还在交警那里。验尸庭也未就马驰的死因进行研讯,下一次的审前会议是在本月22日。

http://www.zaobao.com/sp/sp120814_0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