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 54家跨国公司上书国务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00:52
<P>2005年01月13日 01:22 中华工商时报

  王擎/文

  当政府面对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部门时,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决断,的确是对政府最大的考验。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跨国公司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句本应该出现在电影《天下无贼》中的台词,却实实在在出现在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

  事情是这样的,54家在华跨国公司,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能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据说,这份报告还将同时提交给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这54家跨国公司,每一家拿出来都是名头响当当的超级大企业。

  事实上,我国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15%,实际税负是11%。而内资企业目前的名义税负是33%,实际税负为23%左右。无论是名义税率,还是实际税率,内资企业的税负都是外资企业的一倍。入世以后,本着内外资企业平等的原则,政府拟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选择一个中间税率,据说将会是24%,这意味着,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将会降低,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将会提高。

  针对54家跨国公司准备联名上书一事,有税务专家尖锐地指出,外资来中国投资,中国不限制其享受国民待遇已经够好了,再要享受超国民待遇就显得有些过分了。更何况,这些跨国公司已经享受了若干年的超国民待遇。而像这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一样的现象在全世界都算是罕见。另一位税务专家说:“现在中国的投资环境已经和以前没法比了,以前是用税收优惠去吸引外资,现在有很多外资企业是主动在中国寻找投资机会。随着中国国民收入上升,消费能力提高,中国的市场现在已经是许多外资的主要利润来源地。所以就该事件而言,外企联合起来提这些要求是很没道理的。”

  但是跨国公司依然提出了“很没道理”的要求:延长优惠期,而且是54家超级企业联合上书。而据说,这一次的行动很可能是跨国公司的对华新战术,54家跨国公司的游说或许只是一个开始,之后还可能会有更多的跨国公司加入这一游说阵营。

  其实,跨国公司的公关能力很强、很有技巧是历来都受到公认的。此前,以安利为代表的外商通过密集的政府公关和高层游说,就曾成功影响了中国的直销立法。而这一次,54家超级大企业联合上书,无论如何都会对政府高层是否在今年将两税合并的决策产生影响。

  笔者注意到,在1月11日,国税总局负责人在谈到2005年税制改革时,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进展的描述词是:“研究”。既然还要“研究”,那就意味着还没有定论,更谈不上实施。

  有一个善于听取意见的政府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如果总是被意见所左右的政府显然不是一个有决断力的政府。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颁布。而从《暂行条例》通过之日起,人们对内外资企业统一所得税税率的论证便已经开始。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有关“并轨”税法的提议和草案,前后就曾有数十稿之多。而2002年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官员曾一再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实施在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也一直被认为是税制改革当中不同意见最少的。

  不同的意见所持的观点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会减少外国投资。而据说,这种声音多来自于外贸部门和地方政府。因为如果外国直接投资减少了,会直接影响到这些部门的政绩。

  但是,遭遇到此次54家跨国公司联名上书如此强烈的反对多少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一位税务专家曾经不解地说,一般而言,小的跨国公司比较看重税收优惠,大的跨国公司比较看重投资环境。但没想到这次大的跨国公司也参与了联名上书。

  我们不妨冷静下来分析一下,这些跨国公司要的到底是什么?税收优惠真的对他们那么重要吗?抑或他们要的更多的是一种地位,一种就是凌驾于本土企业之上的优越感,还是想藉此试探中国政府对外资的态度?

  我们常说,入世后,面临最大考验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

  当政府面对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部门时,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决断,的确是对政府最大的考验。

  虽然改革已经取得了许多的成效,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改革尚未成功,困难和难度不可小视。由于改革实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改革动力的变化。而进一步深化改革最大的阻力很有可能来自利益集团。

  改,还是不改?是现在改,还是以后再改?是全盘改,还是部分改?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改付出的成本、收益比最佳?这一切都是问题。

  还是套用《天下无贼》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对于二十一世纪的政府来说,什么最重要?智慧,大智慧!

  背景资料:

ABB
KCC韩国金刚高丽化学

Alcatel 阿尔卡特
Kodak柯达

Alstom 阿尔斯通
Kraft卡夫食品

Amat美国应用材料
Lexmark利盟

Amway安利
Metro麦德龙

Basf巴斯夫
Microsoft微软

Bayer拜耳
Motorola摩托罗拉

BP 英国石油
NCR安迅

Degussa德固赛
Nestle雀巢

Dell戴尔
Nokia诺基亚

Delphi 德尔菲
Omron欧姆龙

DHL中外运敦豪
Oracle甲骨文

Dupont杜邦
Otis奥的斯

E28 毅仁
Panasonic松下

Effem玛氏
Pepsi百事可乐

Emrsn艾默森
Philips飞利浦

Epson爱普生
Praxair普莱克斯

Ericsson爱立信
Samsung三星

Exxonmobil埃克森美孚
Schneider施耐德

GE通用电气
Shell壳牌石油

General Mills通用磨坊食品
Siemens西门子

GM通用汽车
Sojitz双日

Honeywell霍尼韦尔
Sony索尼

HP惠普
TNT

IBM国际商业电器
Toshiba东芝

Ikea宜家家居
Unilever联合利华

Itochu伊滕忠
Yum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P><P>2005年01月13日 01:22 中华工商时报

  王擎/文

  当政府面对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部门时,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决断,的确是对政府最大的考验。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跨国公司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句本应该出现在电影《天下无贼》中的台词,却实实在在出现在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

  事情是这样的,54家在华跨国公司,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能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据说,这份报告还将同时提交给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这54家跨国公司,每一家拿出来都是名头响当当的超级大企业。

  事实上,我国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15%,实际税负是11%。而内资企业目前的名义税负是33%,实际税负为23%左右。无论是名义税率,还是实际税率,内资企业的税负都是外资企业的一倍。入世以后,本着内外资企业平等的原则,政府拟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选择一个中间税率,据说将会是24%,这意味着,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将会降低,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将会提高。

  针对54家跨国公司准备联名上书一事,有税务专家尖锐地指出,外资来中国投资,中国不限制其享受国民待遇已经够好了,再要享受超国民待遇就显得有些过分了。更何况,这些跨国公司已经享受了若干年的超国民待遇。而像这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一样的现象在全世界都算是罕见。另一位税务专家说:“现在中国的投资环境已经和以前没法比了,以前是用税收优惠去吸引外资,现在有很多外资企业是主动在中国寻找投资机会。随着中国国民收入上升,消费能力提高,中国的市场现在已经是许多外资的主要利润来源地。所以就该事件而言,外企联合起来提这些要求是很没道理的。”

  但是跨国公司依然提出了“很没道理”的要求:延长优惠期,而且是54家超级企业联合上书。而据说,这一次的行动很可能是跨国公司的对华新战术,54家跨国公司的游说或许只是一个开始,之后还可能会有更多的跨国公司加入这一游说阵营。

  其实,跨国公司的公关能力很强、很有技巧是历来都受到公认的。此前,以安利为代表的外商通过密集的政府公关和高层游说,就曾成功影响了中国的直销立法。而这一次,54家超级大企业联合上书,无论如何都会对政府高层是否在今年将两税合并的决策产生影响。

  笔者注意到,在1月11日,国税总局负责人在谈到2005年税制改革时,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进展的描述词是:“研究”。既然还要“研究”,那就意味着还没有定论,更谈不上实施。

  有一个善于听取意见的政府当然是件好事,但是,如果总是被意见所左右的政府显然不是一个有决断力的政府。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颁布。而从《暂行条例》通过之日起,人们对内外资企业统一所得税税率的论证便已经开始。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有关“并轨”税法的提议和草案,前后就曾有数十稿之多。而2002年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官员曾一再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实施在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也一直被认为是税制改革当中不同意见最少的。

  不同的意见所持的观点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会减少外国投资。而据说,这种声音多来自于外贸部门和地方政府。因为如果外国直接投资减少了,会直接影响到这些部门的政绩。

  但是,遭遇到此次54家跨国公司联名上书如此强烈的反对多少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一位税务专家曾经不解地说,一般而言,小的跨国公司比较看重税收优惠,大的跨国公司比较看重投资环境。但没想到这次大的跨国公司也参与了联名上书。

  我们不妨冷静下来分析一下,这些跨国公司要的到底是什么?税收优惠真的对他们那么重要吗?抑或他们要的更多的是一种地位,一种就是凌驾于本土企业之上的优越感,还是想藉此试探中国政府对外资的态度?

  我们常说,入世后,面临最大考验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

  当政府面对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部门时,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决断,的确是对政府最大的考验。

  虽然改革已经取得了许多的成效,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改革尚未成功,困难和难度不可小视。由于改革实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改革动力的变化。而进一步深化改革最大的阻力很有可能来自利益集团。

  改,还是不改?是现在改,还是以后再改?是全盘改,还是部分改?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改付出的成本、收益比最佳?这一切都是问题。

  还是套用《天下无贼》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对于二十一世纪的政府来说,什么最重要?智慧,大智慧!

  背景资料:

ABB
KCC韩国金刚高丽化学

Alcatel 阿尔卡特
Kodak柯达

Alstom 阿尔斯通
Kraft卡夫食品

Amat美国应用材料
Lexmark利盟

Amway安利
Metro麦德龙

Basf巴斯夫
Microsoft微软

Bayer拜耳
Motorola摩托罗拉

BP 英国石油
NCR安迅

Degussa德固赛
Nestle雀巢

Dell戴尔
Nokia诺基亚

Delphi 德尔菲
Omron欧姆龙

DHL中外运敦豪
Oracle甲骨文

Dupont杜邦
Otis奥的斯

E28 毅仁
Panasonic松下

Effem玛氏
Pepsi百事可乐

Emrsn艾默森
Philips飞利浦

Epson爱普生
Praxair普莱克斯

Ericsson爱立信
Samsung三星

Exxonmobil埃克森美孚
Schneider施耐德

GE通用电气
Shell壳牌石油

General Mills通用磨坊食品
Siemens西门子

GM通用汽车
Sojitz双日

Honeywell霍尼韦尔
Sony索尼

HP惠普
TNT

IBM国际商业电器
Toshiba东芝

Ikea宜家家居
Unilever联合利华

Itochu伊滕忠
Yum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P>
有税务专家尖锐地指出,外资来中国投资,中国不限制其享受国民待遇已经够好了,再要享受超国民待遇就显得有些过分了。更何况,这些跨国公司已经享受了若干年的超国民待遇。而像这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一样的现象在全世界都算是罕见。
<P>肉包子打狗,吃上了劲了!</P>
不愿意交税让他们滚
操,到我们国家抢惯了
个人感觉,应该区别对待。东部的外资企业应该跟内资企业一样收税,毕竟享受这么多年优惠,应该有能力跟内资企业一样了,可别当自己是太上皇啊。中西部的外资产企业可以享受税率优惠,甚至可以比在东部时更低。这样有几有个好处:1,吸引外资往中西部发展,2,东部高,中西部低,2样平均一下跟原来的税率差不多,玩个数字游戏,不会引起外资过度反应,毕竟发展是关键,3,目前外资基本在东部,按照东部高中西部低的原则,估计税收总量应该还是增加。
是到取消这种特殊优惠政策的时候了,实行国民待遇,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B>以下是引用<I>qinghu168</I>在2005-1-14 19:17:10的发言:</B>
个人感觉,应该区别对待。东部的外资企业应该跟内资企业一样收税,毕竟享受这么多年优惠,应该有能力跟内资企业一样了,可别当自己是太上皇啊。中西部的外资产企业可以享受税率优惠,甚至可以比在东部时更低。这样有几有个好处:1,吸引外资往中西部发展,2,东部高,中西部低,2样平均一下跟原来的税率差不多,玩个数字游戏,不会引起外资过度反应,毕竟发展是关键,3,目前外资基本在东部,按照东部高中西部低的原则,估计税收总量应该还是增加。

<P>这个提议不错,很有建设性。</P>
<B>以下是引用<I>qinghu168</I>在2005-1-14 19:17:10的发言:</B>
个人感觉,应该区别对待。东部的外资企业应该跟内资企业一样收税,毕竟享受这么多年优惠,应该有能力跟内资企业一样了,可别当自己是太上皇啊。中西部的外资产企业可以享受税率优惠,甚至可以比在东部时更低。这样有几有个好处:1,吸引外资往中西部发展,2,东部高,中西部低,2样平均一下跟原来的税率差不多,玩个数字游戏,不会引起外资过度反应,毕竟发展是关键,3,目前外资基本在东部,按照东部高中西部低的原则,估计税收总量应该还是增加。


顶!说得好!
<B>以下是引用<I>qinghu168</I>在2005-1-14 19:17:10的发言:</B>
个人感觉,应该区别对待。东部的外资企业应该跟内资企业一样收税,毕竟享受这么多年优惠,应该有能力跟内资企业一样了,可别当自己是太上皇啊。中西部的外资产企业可以享受税率优惠,甚至可以比在东部时更低。这样有几有个好处:1,吸引外资往中西部发展,2,东部高,中西部低,2样平均一下跟原来的税率差不多,玩个数字游戏,不会引起外资过度反应,毕竟发展是关键,3,目前外资基本在东部,按照东部高中西部低的原则,估计税收总量应该还是增加。


支持这个想法!
应该平等!
民营企业要早日争取自己的政治权利!!!
谢谢上面3位支持我的朋友,HOHO~~~~~~~~~
我觉得,把全国省份按东中西部划分,实行不同的税率跟优惠政策。在中西部,除了可以给外资优惠,内资也可以适当降低呀,虽然眼前我们可能有损失,但是可以快速发展,赢得宝贵的战略时间,等中西部成长起来时,可以把国家的战略重心往内移,毕竟东部直接面对的是台毒,美日的封锁,跟东南亚一些反华的势力,打起仗来,损失太大了,估计要经济倒退10年哦
再这样优惠下去,我们的民族企业永无出头之日,我们就是列强的经济殖民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5 22:05:44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qinghu168</I>在2005-1-14 19:17:10的发言:</B>
个人感觉,应该区别对待。东部的外资企业应该跟内资企业一样收税,毕竟享受这么多年优惠,应该有能力跟内资企业一样了,可别当自己是太上皇啊。中西部的外资产企业可以享受税率优惠,甚至可以比在东部时更低。这样有几有个好处:1,吸引外资往中西部发展,2,东部高,中西部低,2样平均一下跟原来的税率差不多,玩个数字游戏,不会引起外资过度反应,毕竟发展是关键,3,目前外资基本在东部,按照东部高中西部低的原则,估计税收总量应该还是增加。

<P>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支持!</P>
哪里是东部省份?哪里是西部省份?用什么标准来区分?地理?经济发展水平?既不是东部也不是西部的中部省份又该怎么办?
<P>传统上,经济意义上的东部,南部包括海南,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北京,天津。</P><P>在这里不宜用地理上的划分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