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匪一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01:03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MxODE3MzM2.html
1 / 7月25日,武汉汉阳警方对网上流传的“午夜来袭”视频做出回应:网络上所传警匪一家传闻失实,出警警员在劝退冲突双方后离去,不想“赤膊男子”们不久重新返回门店制造事端,双方发生打斗。目前,警方已经将有关犯罪嫌疑人抓获。不管您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2 / 网友好像说这店家被抓了,当天店家追出去砍伤了2人,店家自己被他们砍了4根手指,虽然他在店内藏了一把刀,但他的那把刀救了他和他的姐姐这2条人命呀,店家被抓了,坐牢了,店家想出来接上他的手指,“他们”不肯呀!
3 / 悲剧,被人砸门那么久,没有相关人员来制止调查。被人砸开门实施暴力后,正当抵抗,还被人安一故意伤害罪,不抵抗估计更惨,神马鸟社会哦!
4 / 店家的故意伤害罪被判定了 在中国 除非你被弄死了变成鬼魂来反抗才不会被定罪!!~
5 / "经查,刘某、廖某等人系重庆巫溪人,在汉务工。汉阳警方已将刘某、廖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店主邱某将刘某砍成重伤、廖某砍成轻伤,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邱某刑事拘留。鉴于邱某受伤,警方将其送往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治疗。" 唉,警察只是摆设!
我不说话,以上为优库网 视频留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MxODE3MzM2.html
1 / 7月25日,武汉汉阳警方对网上流传的“午夜来袭”视频做出回应:网络上所传警匪一家传闻失实,出警警员在劝退冲突双方后离去,不想“赤膊男子”们不久重新返回门店制造事端,双方发生打斗。目前,警方已经将有关犯罪嫌疑人抓获。不管您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2 / 网友好像说这店家被抓了,当天店家追出去砍伤了2人,店家自己被他们砍了4根手指,虽然他在店内藏了一把刀,但他的那把刀救了他和他的姐姐这2条人命呀,店家被抓了,坐牢了,店家想出来接上他的手指,“他们”不肯呀!
3 / 悲剧,被人砸门那么久,没有相关人员来制止调查。被人砸开门实施暴力后,正当抵抗,还被人安一故意伤害罪,不抵抗估计更惨,神马鸟社会哦!
4 / 店家的故意伤害罪被判定了 在中国 除非你被弄死了变成鬼魂来反抗才不会被定罪!!~
5 / "经查,刘某、廖某等人系重庆巫溪人,在汉务工。汉阳警方已将刘某、廖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店主邱某将刘某砍成重伤、廖某砍成轻伤,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邱某刑事拘留。鉴于邱某受伤,警方将其送往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治疗。" 唉,警察只是摆设!
我不说话,以上为优库网 视频留言。
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移民到南极或北极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这是关键。烂仔打砸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这定性没错,我就不明白,你的警匪勾结的定性理由何在,说说吧
另外,你说网友说店家想出来接手指,而他们不肯,这他们我想你所指是警察吧,武汉起码也是省会城市了吧,监督和舆论机构也多吧,一个需要接受治疗的嫌疑人警察敢让他不能接受治疗,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你觉得可能吗,我们这嫌疑人就喊个肚子痛,也要送到医院打CT,手指断了,还不给治,而且还是省一级大城市,动动脑子想想也不可能吧。
对于很多人认为正当有理的行为,我在这里说一下,我们辖区有这一案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起因小得不能再小了。一酒醉汉,路过一工地,想抄近路回家,遂翻工地围栏,围栏内有一老汉,门卫的干活,上前制止。醉汉恼怒,辱骂门卫,并对门卫耳光伺候。工地两血性青年见状,路见不平,对醉汉一阵老拳,醉汉鼻青脸肿逃走,最后经医院检查,眉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这种看似正义的行为,楼主认为怎么处理。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这是关键。烂仔打砸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这定性没错,我就不明白,你的警匪勾结的定性理由何在,说说吧
另外,你说网友说店家想出来接手指,而他们不肯,这他们我想你所指是警察吧,武汉起码也是省会城市了吧,监督和舆论机构也多吧,一个需要接受治疗的嫌疑人警察敢让他不能接受治疗,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你觉得可能吗,我们这嫌疑人就喊个肚子痛,也要送到医院打CT,手指断了,还不给治,而且还是省一级大城市,动动脑子想想也不可能吧。
对于很多人认为正当有理的行为,我在这里说一下,我们辖区有这一案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起因小得不能再小了。一酒醉汉,路过一工地,想抄近路回家,遂翻工地围栏,围栏内有一老汉,门卫的干活,上前制止。醉汉恼怒,辱骂门卫,并对门卫耳光伺候。工地两血性青年见状,路见不平,对醉汉一阵老拳,醉汉鼻青脸肿逃走,最后经医院检查,眉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这种看似正义的行为,楼主认为怎么处理。
没有,我看到那几个混混给警察递烟,
警察接了,混混点火
...........
我就知道店主要悲剧了~
警察接了,混混点火
...........
我就知道店主要悲剧了~
那协警真是SB,烂仔递过来的烟也会抽,这么没烟抽啊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8:39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问题是他姐姐在外面被殴打啊,警察又没采取有效措施,做弟弟的不出去救姐姐,还算个男人吗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问题是他姐姐在外面被殴打啊,警察又没采取有效措施,做弟弟的不出去救姐姐,还算个男人吗
丑那几个人渣递的烟,等着悲剧吧
香辣鱼 发表于 2012-7-26 08:47
没有,我看到那几个混混给警察递烟,
警察接了,混混点火
那不是警察好不。
没有,我看到那几个混混给警察递烟,
警察接了,混混点火
那不是警察好不。
香辣鱼 发表于 2012-7-26 08:47
没有,我看到那几个混混给警察递烟,
警察接了,混混点火
那是便衣,大大。地球上便衣是很神圣的,是不穿黑制服的黑制服,看着不拿金属,实际藏着金属。
没有,我看到那几个混混给警察递烟,
警察接了,混混点火
那是便衣,大大。地球上便衣是很神圣的,是不穿黑制服的黑制服,看着不拿金属,实际藏着金属。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8:39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听语气就知道,血性青年最起码赔偿医药费,那醉汉呢,他可是骂门卫打耳光啊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听语气就知道,血性青年最起码赔偿医药费,那醉汉呢,他可是骂门卫打耳光啊
1018642236 发表于 2012-7-26 08:51
问题是他姐姐在外面被殴打啊,警察又没采取有效措施,做弟弟的不出去救姐姐,还算个男人吗
嗯,这个问题再来探讨是否正当防卫有点不懂事了。大家来关注,也是对的,关注越多,案件的处理越透明公开,希望武汉警方能作出解释。
问题是他姐姐在外面被殴打啊,警察又没采取有效措施,做弟弟的不出去救姐姐,还算个男人吗
嗯,这个问题再来探讨是否正当防卫有点不懂事了。大家来关注,也是对的,关注越多,案件的处理越透明公开,希望武汉警方能作出解释。
1018642236 发表于 2012-7-26 08:56
听语气就知道,血性青年最起码赔偿医药费,那醉汉呢,他可是骂门卫打耳光啊
醉汉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适合治安处罚,治安拘留。血性青年,因醉汉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听语气就知道,血性青年最起码赔偿医药费,那醉汉呢,他可是骂门卫打耳光啊
醉汉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适合治安处罚,治安拘留。血性青年,因醉汉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8:57
嗯,这个问题再来探讨是否正当防卫有点不懂事了。大家来关注,也是对的,关注越多,案件的处理越透明公开 ...
这个是有事论事,不针对所有的警察。大部分警察都是负责的,也有很多委屈。吹点风也是警察吧,辛苦了
嗯,这个问题再来探讨是否正当防卫有点不懂事了。大家来关注,也是对的,关注越多,案件的处理越透明公开 ...
这个是有事论事,不针对所有的警察。大部分警察都是负责的,也有很多委屈。吹点风也是警察吧,辛苦了
这种烂仔最烦人,说他是黑社会性质,那是抬举他们了,他们会找很多看似正当的理由去找人生事,比如买烟说是假烟,上馆子吃了饭,说回去拉了肚子是因为菜不卫生,反正他们能找很多理由,然后敲诈对方,警察来后,你说能怎么办。像武汉这事,十有八九类似这样,店主拒不理会,他们就砸门,他们的理由可能就是赔偿,警察来了,只能劝说双方的民事赔偿要经过法律正当途径,去法院起诉。最后动手了,闹大发了,双方都受伤了,只有把双方的责任分清楚,分别处理。如果店主行为是正当防卫,对方又是重伤,警察也不敢下结论啊,只能先行拘留,报检察院来认定。所以说最后的处理我个人认为是合乎程序的,没什么警匪勾结,这就是一个程序而已。
1018642236 发表于 2012-7-26 09:00
这个是有事论事,不针对所有的警察。大部分警察都是负责的,也有很多委屈。吹点风也是警察吧,辛苦了
这种烂仔最烦人,说他是黑社会性质,那是抬举他们了,他们会找很多看似正当的理由去找人生事,比如买烟说是假烟,上馆子吃了饭,说回去拉了肚子是因为菜不卫生,反正他们能找很多理由,然后敲诈对方,警察来后,你说能怎么办。像武汉这事,十有八九类似这样,店主拒不理会,他们就砸门,他们的理由可能就是赔偿,警察来了,只能劝说双方的民事赔偿要经过法律正当途径,去法院起诉。最后动手了,闹大发了,双方都受伤了,只有把双方的责任分清楚,分别处理。如果店主行为是正当防卫,对方又是重伤,警察也不敢下结论啊,只能先行拘留,报检察院来认定。所以说最后的处理我个人认为是合乎程序的,没什么警匪勾结,这就是一个程序而已。
我在这里说句话:我在省会城市,不管是否有人情在里面,或大家认为的权力,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三家,公检法,公安行使侦查、检察院行使程序监督和公诉,法院来定性定罪。所以说不公平,暗箱操作,在如今的大环境下难度是很高很高的,至少大家不用担心武汉的店主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9:16
我在这里说句话:我在省会城市,不管是否有人情在里面,或大家认为的权力,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三家,公检 ...
奥,警察也有难处。法律有漏洞啊,警察走了,双方很有可能打斗,警察根据经验也能判断出来,法律漏洞啊
我在这里说句话:我在省会城市,不管是否有人情在里面,或大家认为的权力,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三家,公检 ...
奥,警察也有难处。法律有漏洞啊,警察走了,双方很有可能打斗,警察根据经验也能判断出来,法律漏洞啊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8:39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在犯罪形势日趋恶化,社会不安定感急剧增加的时代,只有增加犯罪的成本,加大犯罪的风险,才能遏制,老话说乱世用重典吗。
太苛求公民参与制止犯罪,只能把公民和强力机关对立起来,全民参与是现阶段警察配备量得不到很大改善的情况下唯一的出路。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在犯罪形势日趋恶化,社会不安定感急剧增加的时代,只有增加犯罪的成本,加大犯罪的风险,才能遏制,老话说乱世用重典吗。
太苛求公民参与制止犯罪,只能把公民和强力机关对立起来,全民参与是现阶段警察配备量得不到很大改善的情况下唯一的出路。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8:39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怎么处理的??
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制止“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店家持刀追出去砍伤2人,而不是在店内防卫时砍伤2人 ...
怎么处理的??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8:59
醉汉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适合治安处罚,治安拘留。血性青年,因醉汉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
真的??!!!
天理何在。。。正气何在!!!!
醉汉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适合治安处罚,治安拘留。血性青年,因醉汉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
真的??!!!
天理何在。。。正气何在!!!!
看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偶不懂法,对事件情况也不知道.
从大家的发言里看,似乎当地jcss的处理有点问题.
1,jcss 治安执法不给力.
2, 既然一方是"寻衅滋事",那么防卫方是"故意伤人"处理的话,这就是厚黑学的"锯箭法"了.
3,事主持刀斩伤人,这虽然是防卫过当.不过,是否应考虑"阻却不法性及罪过"的事由?
从大家的发言里看,似乎当地jcss的处理有点问题.
1,jcss 治安执法不给力.
2, 既然一方是"寻衅滋事",那么防卫方是"故意伤人"处理的话,这就是厚黑学的"锯箭法"了.
3,事主持刀斩伤人,这虽然是防卫过当.不过,是否应考虑"阻却不法性及罪过"的事由?
dahai01 发表于 2012-7-26 00:31
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自求多福.
也许可以这样:
守法公民采取任何合法或非法手段保护自己及家人的生命与财产不受损害.然后像个不法分子般逃避责任.
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自求多福.
也许可以这样:
守法公民采取任何合法或非法手段保护自己及家人的生命与财产不受损害.然后像个不法分子般逃避责任.
ghos 发表于 2012-7-26 09:41
在犯罪形势日趋恶化,社会不安定感急剧增加的时代,只有增加犯罪的成本,加大犯罪的风险,才能遏制,老话 ...
晚清小说都已经写过的对白:".....官差就抓有头发的........"
在犯罪形势日趋恶化,社会不安定感急剧增加的时代,只有增加犯罪的成本,加大犯罪的风险,才能遏制,老话 ...
晚清小说都已经写过的对白:".....官差就抓有头发的........"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08:59
醉汉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适合治安处罚,治安拘留。血性青年,因醉汉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
这样的处理,是否是只看结果不问原因?
血性青年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其主观恶性和寻衅滋事无故打人的人有区别,定罪量刑的时候难道不考虑这个区别的?
醉汉殴打他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适合治安处罚,治安拘留。血性青年,因醉汉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
这样的处理,是否是只看结果不问原因?
血性青年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其主观恶性和寻衅滋事无故打人的人有区别,定罪量刑的时候难道不考虑这个区别的?
这种烂仔最烦人..........警察来了,只能劝说双方的民事赔偿要经过法律正当途径,去法院起诉。.......
请恕无礼,偶不赞同这个说法.
警民关系出问题,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个认知误区:
jcss 不介入民事纠纷.
可是当下的违法,敲诈,恐吓,滋扰.......怎么可以无视?
这又明显是锯箭法了.
请恕无礼,偶不赞同这个说法.
警民关系出问题,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个认知误区:
jcss 不介入民事纠纷.
可是当下的违法,敲诈,恐吓,滋扰.......怎么可以无视?
这又明显是锯箭法了.
out慢 发表于 2012-7-26 11:14
这样的处理,是否是只看结果不问原因?
血性青年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其主观恶性和寻衅滋事无故打人的 ...
你要知道,刑事案件,警察只是负责侦查取证,定罪量刑那就不是警察的职责范围,由检察院和法院的判定,有缘故打人,事出有因,那也只是量刑上的考虑,不等于就不承担责任了。
这样的处理,是否是只看结果不问原因?
血性青年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其主观恶性和寻衅滋事无故打人的 ...
你要知道,刑事案件,警察只是负责侦查取证,定罪量刑那就不是警察的职责范围,由检察院和法院的判定,有缘故打人,事出有因,那也只是量刑上的考虑,不等于就不承担责任了。
w1073302 发表于 2012-7-26 10:33
真的??!!!
天理何在。。。正气何在!!!!
法律理论上的东西我不是懂得太多,我只是说我们的行为都在受法律约束,刑事责任中法律规定免责的条件就是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超过限度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是说你有理,正气就不承担责任了。老话了,小偷偷东西,你制止,抓获小偷无错,在小偷无反抗的情况下你殴打和伤害他就要承担责任,这都是大家知道的。
真的??!!!
天理何在。。。正气何在!!!!
法律理论上的东西我不是懂得太多,我只是说我们的行为都在受法律约束,刑事责任中法律规定免责的条件就是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超过限度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是说你有理,正气就不承担责任了。老话了,小偷偷东西,你制止,抓获小偷无错,在小偷无反抗的情况下你殴打和伤害他就要承担责任,这都是大家知道的。
你首先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有罪推定,你认定上门来的人就是敲诈的罪犯,这跟国内现在及至世界上的法律精神都想违背,你要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就要有相关的证据。武汉此事中,双方都有受伤,但你都没调查取证,就先入为主的判定滋事一方就是敲诈,店主伤人无错,那法律的严肃性在哪,就凭大家的感情倾向哪方?
另外,法律只规定警察机关在《治安处罚法》规定的范围内裁决,民事纠纷警察只有调解,而没有裁决职能,这是法律常识。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7-26 12:08
这种烂仔最烦人..........警察来了,只能劝说双方的民事赔偿要经过法律正当途径,去法院起诉。.......
...
你首先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有罪推定,你认定上门来的人就是敲诈的罪犯,这跟国内现在及至世界上的法律精神都想违背,你要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就要有相关的证据。武汉此事中,双方都有受伤,但你都没调查取证,就先入为主的判定滋事一方就是敲诈,店主伤人无错,那法律的严肃性在哪,就凭大家的感情倾向哪方?
另外,法律只规定警察机关在《治安处罚法》规定的范围内裁决,民事纠纷警察只有调解,而没有裁决职能,这是法律常识。
监督和舆论机构也多吧
;P 监督和舆论?中国人民笑了……
;P 监督和舆论?中国人民笑了……
Lohengrin 发表于 2012-7-26 12:36
监督和舆论?中国人民笑了……
那你取个例来说明一下你或者身边人有无在刑事案件中受过不公正、不公平的待遇。其他我不敢评论,刑事案件方面这个监督是很有力度的,你笑了,也说出个笑的理由来啊。
监督和舆论?中国人民笑了……
那你取个例来说明一下你或者身边人有无在刑事案件中受过不公正、不公平的待遇。其他我不敢评论,刑事案件方面这个监督是很有力度的,你笑了,也说出个笑的理由来啊。
吹点风 发表于 2012-7-26 12:27
你首先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有罪推定,你认定上门来的人就是敲诈的罪犯,这跟国内现在及至世界上的法 ...
兄台把"警察执法"与"法庭判处"混淆了
法律上,判断有无罪还得经过一番程序,体现公平.
警察执法就祇需要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制止违法.
敲诈未必是那么显眼,但谁对谁进行恐吓,滋扰......
这不难吧.
滋扰与恐吓本身就是告诉罪行呀.
即使未必是人人都懂得"明确要进行告诉的程序",但向警察求助,已经是一种表示了吧.
你首先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有罪推定,你认定上门来的人就是敲诈的罪犯,这跟国内现在及至世界上的法 ...
兄台把"警察执法"与"法庭判处"混淆了
法律上,判断有无罪还得经过一番程序,体现公平.
警察执法就祇需要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制止违法.
敲诈未必是那么显眼,但谁对谁进行恐吓,滋扰......
这不难吧.
滋扰与恐吓本身就是告诉罪行呀.
即使未必是人人都懂得"明确要进行告诉的程序",但向警察求助,已经是一种表示了吧.
应该分清点和面的区分。不然?
美国一警察殴打中国公民,等于全美国都是反中华势力了。
美国一警察殴打中国公民,等于全美国都是反中华势力了。
兄台把"警察执法"与"法庭判处"混淆了
法律上,判断有无罪还得经过一番程序,体现公平.
警察执法就祇需要在 ...
是这样的,要不然警方的安检就不能用了,做个安检就算有罪推定了。
法律上,判断有无罪还得经过一番程序,体现公平.
警察执法就祇需要在 ...
是这样的,要不然警方的安检就不能用了,做个安检就算有罪推定了。
个人觉得,辖区片警,如果说单凭一张脸一句话管不住地面上的小混混的话,那这个派出所的能力整体都不是很到位了。
我所认识的派出所片警,是打一个电话过去,滋事的混混要登门道歉,如果说到了现场,混混还敢再唧唧歪歪,那下场一定很难看,起码会有更“懂事”的大混混出面给教育教育的。
对于非流窜犯,警务人员没有这点威慑力跟杀气,一直在说各种执法困难,这个不是正路子吧,换个角度想,警察不想法子给自己“立威”,只会以后日子越来越难过,因为混混也在试探警察的底线,一旦发现警察其实没啥办法,他们会故意找警察麻烦来帮自己“立威”的。
我所认识的派出所片警,是打一个电话过去,滋事的混混要登门道歉,如果说到了现场,混混还敢再唧唧歪歪,那下场一定很难看,起码会有更“懂事”的大混混出面给教育教育的。
对于非流窜犯,警务人员没有这点威慑力跟杀气,一直在说各种执法困难,这个不是正路子吧,换个角度想,警察不想法子给自己“立威”,只会以后日子越来越难过,因为混混也在试探警察的底线,一旦发现警察其实没啥办法,他们会故意找警察麻烦来帮自己“立威”的。
clarkone 发表于 2012-7-26 12:45
是这样的,要不然警方的安检就不能用了,做个安检就算有罪推定了。
安检与"针对指定目标的搜查"有区别.
这似乎是jcss的另一个认知误区.
:D
是这样的,要不然警方的安检就不能用了,做个安检就算有罪推定了。
安检与"针对指定目标的搜查"有区别.
这似乎是jcss的另一个认知误区.
:D
知道什么是和谐社会么,说实话就河蟹了你,还是小心为妙,否则。。。。
你很会曲解别人的意思, 我怎么把警察执法和法庭判处混淆了,我有说过警察对对所谓民事纠纷中的恐吓、滋扰不予制止吗?现场的控制和调查这是任何一个接受报警到达现场的警察必须做的。上面我所说的,也只是针对有人对刑拘店主不能理解作出解释。根本就没和你讨论警察制止现场滋扰和恐吓的问题,你很会给人戴帽子啊。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7-26 12:40
兄台把"警察执法"与"法庭判处"混淆了
法律上,判断有无罪还得经过一番程序,体现公平.
警察执法就祇需要在 ...
你很会曲解别人的意思, 我怎么把警察执法和法庭判处混淆了,我有说过警察对对所谓民事纠纷中的恐吓、滋扰不予制止吗?现场的控制和调查这是任何一个接受报警到达现场的警察必须做的。上面我所说的,也只是针对有人对刑拘店主不能理解作出解释。根本就没和你讨论警察制止现场滋扰和恐吓的问题,你很会给人戴帽子啊。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2-7-26 11:01
偶不懂法,对事件情况也不知道.
从大家的发言里看,似乎当地jcss的处理有点问题.
1,jcss 治安执法不给力.
澳门同胞?~~
你也认为防卫过当了,还有什么“阻却不法性及罪过”?~~
同样为大陆法系的内地刑法一样将防卫过当规定在犯罪排除事由以外~~
受害者过错目前仅属于量刑考虑,不影响定罪~~
偶不懂法,对事件情况也不知道.
从大家的发言里看,似乎当地jcss的处理有点问题.
1,jcss 治安执法不给力.
澳门同胞?~~
你也认为防卫过当了,还有什么“阻却不法性及罪过”?~~
同样为大陆法系的内地刑法一样将防卫过当规定在犯罪排除事由以外~~
受害者过错目前仅属于量刑考虑,不影响定罪~~
这种烂仔最烦人..........警察来了,只能劝说双方的民事赔偿要经过法律正当途径,去法院起诉。.......
...
看那视频上报警了来了一个不顶用的j c 、之后那么多人在踹门、这种情况有那个不急的、他还想再报警? 要是我我也砍、但是先用电击器,这些人最烦、
...
看那视频上报警了来了一个不顶用的j c 、之后那么多人在踹门、这种情况有那个不急的、他还想再报警? 要是我我也砍、但是先用电击器,这些人最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