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称“朝鲜人权活动家”金永焕或将被中方驱逐出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47:10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李大明 韩国媒体13日称,在中国被逮捕的韩国“朝鲜人权活动家”金永焕等4人可能很快被中国驱逐出境,而4到5名在韩国国内犯下罪行并被判刑的中国人也将被引渡回中国。

韩国《中央日报》13日称,一旦上述事件实现,将意味着韩中两国对本国关押的对方国家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换达成默契。报道还称,被引渡回中国的犯罪者中可能包括今年4月对韩国海警“挥舞凶器”并被捕的中国渔民。

据韩国《明日新闻》报道,中国安全部门今年3月在大连逮捕了金永焕等4人,当时他们正参加一个关于“脱北者”的会议。金永焕等人被怀疑在进行间谍活动。韩国《文化日报》称,金永焕等人仍被拘押在丹东,中国有关方面已经结束对金永焕的调查,但并没有起诉他,因此这应该是“好消息”。

报道称,自金永焕被拘押后,韩国通过多种方式向中方提出希望圆满解决该事件。韩国外交通商部相关人士认为,虽然还不能预测金永焕何时被驱逐出境,但相信该问题将很快解决。

据韩联社此前报道,金永焕是上世纪80年代韩国大学生主体思想的典范《钢铁书信》的撰稿人,是“主体思想派”运动的核心人物。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金永焕转变角色为“朝鲜人权活动家”,积极参加各种相关活动。韩联社称,金永焕在被中国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已经接受过韩国领事人员的面谈。
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2_07/14/16015933_0.shtml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李大明 韩国媒体13日称,在中国被逮捕的韩国“朝鲜人权活动家”金永焕等4人可能很快被中国驱逐出境,而4到5名在韩国国内犯下罪行并被判刑的中国人也将被引渡回中国。

韩国《中央日报》13日称,一旦上述事件实现,将意味着韩中两国对本国关押的对方国家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换达成默契。报道还称,被引渡回中国的犯罪者中可能包括今年4月对韩国海警“挥舞凶器”并被捕的中国渔民。

据韩国《明日新闻》报道,中国安全部门今年3月在大连逮捕了金永焕等4人,当时他们正参加一个关于“脱北者”的会议。金永焕等人被怀疑在进行间谍活动。韩国《文化日报》称,金永焕等人仍被拘押在丹东,中国有关方面已经结束对金永焕的调查,但并没有起诉他,因此这应该是“好消息”。

报道称,自金永焕被拘押后,韩国通过多种方式向中方提出希望圆满解决该事件。韩国外交通商部相关人士认为,虽然还不能预测金永焕何时被驱逐出境,但相信该问题将很快解决。

据韩联社此前报道,金永焕是上世纪80年代韩国大学生主体思想的典范《钢铁书信》的撰稿人,是“主体思想派”运动的核心人物。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金永焕转变角色为“朝鲜人权活动家”,积极参加各种相关活动。韩联社称,金永焕在被中国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已经接受过韩国领事人员的面谈。
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2_07/14/16015933_0.shtml
据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将主体思想的种子撒到韩国的《钢铁书信》的作者金永焕(音,49岁)在中国进行朝鲜人权运动而被捕,已经被囚禁了一个半月。
    5月14日,金某担任研究委员的朝鲜民主化网络(NK网络)提交报告资料称“今年3月29日,金永焕和3名朝鲜人权运动家等4人在中国辽宁省大连市被捕,现在被囚禁在位于丹东的辽宁省国家安全厅”。在以“释放朝鲜人权运动家金永焕对策委员会”名义提交的资料中,NK网络表示“中国不允许他们会见韩国驻中国沈阳总领事馆的领事和律师,正在对他们进行强制性秘密调查”,并敦促“立即释放被拘捕的4名运动家,允许他们会见家人和律师”。
    因与金永焕一起运动而被捕的3人分别是刘载吉(音,44岁)、姜申三(音,42岁)和李尚勇(音,32岁)。NK网络没有介绍他们在中国的具体活动。在他们被捕之后,中国当局只允许他们见过一次韩国领事。NK网络表示,这一做法违反了国际法。
    韩国政府表示,“4月26日,韩国政府驻沈阳总领事馆领事会见了金永焕”,“确认金永焕是否遭受健康和人权侵害等,经确认并无任何问题”。这次会面持续了30分钟。
    韩国政府高层的某消息灵通人士说“辽宁省公安当局在逮捕金永焕两天之后,才将这一事实告知了韩国政府”,“却直到过了三星期才允许他们第一次会见领事,之后一直不允许见面”。他解释“中方只是称‘他们涉嫌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后便反复回答‘正在调查’”。
    韩国政府当局者说“中国有关当局等表示‘将尽快对此事做出公正的处理’”,“我们正努力通过外交方式,敦促中国尽快释放他们”。
    中国政府是否掌握了“金永焕的过去经历”等信息,目前尚不明了。韩国政府相关者表示“我们认为,金永焕的经历会对中国的调查结果产生影响”,“过去因参加支援脱北者活动而被捕的人士中,有许多都在接受调查后,以驱逐的形式被释放”。
    ☜危害国家安全罪
    是一个概括性罪名,像韩国的《国家安全法》一样,是适用于参加反国家活动的团体和个人的一项律法。与韩国不同,这一罪名在中国被归为《刑法》,主要用来处罚危害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的行为,以及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体、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等行为。犯罪主谋和主要参与者最高将被判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咋跑到中国来了,有种去北棒解放受苦大众啊。
驱逐干什么?直接送到大西北劳动改造去,居然在中国地盘搞事,明摆着找死呢,实在不行,白送给北棒子玩死他。
也就是说是当年的朝鲜饭,如今的朝鲜黑子?
去大西北种树,去黄岩岛捞沙
好,支持,以人换人,谁也不吃亏了
跟当初把被小日本扣住的中国船长弄回来是一个路数啊。
说白了就是中国别抓的渔民会被放回来,但韩国又觉得不能没有面子,那如何呢,就放这条消息出来咯,看上去两方都没吃亏
找个理由把渔民换回来。

不过此人貌似是个北棒改革派。
为了吃饱饭所以来咱们这边做点所谓的人权咯
什么狗屁“北棒人犬祸冻家”,丢给北棒,用“大噗洞”DD爆菊。
高实在是高啊
laozheng_72 发表于 2012-7-14 11:07
跟当初把被小日本扣住的中国船长弄回来是一个路数啊。
咱们的詹船长是拿谁换的啊?
杨威利的茅台 发表于 2012-7-14 11:47
咱们的詹船长是拿谁换的啊?
好像是抓了四个日本间谍。
原来是个叛徒,驱逐出境便宜他了,送他到朝鲜呗。
这B啥身份,大家也就是心照不宣罢了,把这个B关在小BLACK屋里,给他学习一下三个代表,他一定会承认他是韩国情报院的。
这种棒子就不能整点人间蒸发什么的???
好像是抓了四个日本间谍。
错了,准确说法是温总在联合国下了最后通牒
确实高啊。。。
这究竟是驱逐出境还是和大寒冥国进行人员互换哦,
估计北棒心情复杂
错了,准确说法是温总在联合国下了最后通牒
求详情............
烟头子 发表于 2012-7-14 12:38
错了,准确说法是温总在联合国下了最后通牒
那日本间谍是哪个事件?肯定有间谍这件事。
船长被关了这么久,担忧他的身体情况
报道还称,被引渡回中国的犯罪者中可能包括今年4月对韩国海警“挥舞凶器”并被捕的中国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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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呢??把我们的船长还回来。
关隐达 发表于 2012-7-14 11:05
也就是说是当年的朝鲜饭,如今的朝鲜黑子?
应该说从北粉木耳到黑木耳
也许就是找个理由把渔民换回来

挥舞凶器罪?
laozheng_72 发表于 2012-7-14 13:10
那日本间谍是哪个事件?肯定有间谍这件事。
要把层次分清楚。抓詹船长,用日本的国内法定罪,这是主权问题,解决方法是温总理下的通牒:日本立即无条件释放中国船长,否则一切后果应由日方承担。然后,然后日本就无条件放了。中间抓捕的四个日本人,那是对等处理,是为了保护船长采取的一般措施,不是说抓了四个就能换回一个
烟头子 发表于 2012-7-14 13:48
要把层次分清楚。抓詹船长,用日本的国内法定罪,这是主权问题,解决方法是温总理下的通牒:日本立即无条 ...
那就还是那个詹船长事件。我同意温总下通牒,面有助于船长的释放,但如果没有对等措施,如果不抓日本人,估计船长很难放回来,起码不会那么快的回来。棒子、狒狒、猴子在中国海域欺压、绑架、杀害中国渔民也都是主权问题,我们的官员也没少抗议,有用吗?起作用的还是所谓对等措施,以直报怨、以暴制暴永远是国际关系中基本规则,只是能不能做到而已,以前做不到只能忍,现在有能力了,自然无需再忍。
那就还是那个詹船长事件。我同意温总下通牒,面有助于船长的释放,但如果没有对等措施,如果不抓日本人, ...
……搅混水功力一流……
烟头子 发表于 2012-7-14 14:43
……搅混水功力一流……
这让兄弟有点儿莫名惊诧了。好吧,到此为止吧。
laozheng_72 发表于 2012-7-14 14:51
这让兄弟有点儿莫名惊诧了。好吧,到此为止吧。
呃,貌似误会了,我是说你把各种层次的东西搅拌到一起了,决非人参公鸡。詹船长事件,前期是普通的主权纠纷,争吵之际留有余地,可后期日本人用国内法解决钓鱼岛问题,这性质就变了,如果不放船长由日本审判,就意味着中国公开承认钓鱼岛主权属于日本,所以才有了那份强硬通牒,从纠纷直接上升到摊牌,然后日本怂了,把詹放回了事。詹不是靠换回来的,鬼子倒是这么下台阶的。
支持大韩民国到中南海抗议切Jj
烟头子 发表于 2012-7-14 15:46
呃,貌似误会了,我是说你把各种层次的东西搅拌到一起了,决非人参公鸡。詹船长事件,前期是普通的主权纠 ...
好的,明白了。:handshake 詹船长事件我同意兄台的分析,我只是强调我们也不能总让所谓正义之类成为负担,该玩点儿阴的也可以稍稍来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