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央部门公开官员工资无果,上海交大研究生欲起诉“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15:44
 今年4月,本报《上海交大学生投书中央部门:公开官员工资》曾报道了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雷闯向53个中央部门寄信,申请公开官员工资一事。7月11日上午,雷闯告诉都市时报记者,53个中央部门中,共有40个部门对他进行了回复,无一部门公开官员工资,理由主要是公务员工资不属于政府信息。
2雷闯说,下一步,他要提起行政诉讼,并将进一步寄信要求公开31个省的省级官员工资。

向53个中央部门发申请信
他向政府要求公开官员工资
今年4月13日,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雷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作科研用”为由,通过特快专递向国家烟草局、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53位部长(局长)在2011年的全年工资总额,以及工资所含各项(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的具体金额。
-最早回复雷闯的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4月24日,发改委发函告知雷闯,他所申请公开的发改委主任张平2011年的工资总额的信息,并不属于发改委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范围,故不予提供。
截至目前,一共有包括外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邮政局等在内的40个部门回复了雷闯的信息公开申请,其中39个部门书面回复,仅国家广电总局未按其要求的“书面邮寄方式”对其回复,而是采取邮件回复。目前,还有公安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尚未对雷闯进行回复。而在进行回复的部门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多延迟15个工作日的规定,有18个部门属于延期回复。


官员工资
是否属于政府公开信息 40个回复的部门中,无一部门公开了官员工资。
 从雷闯向记者提供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大多数部门不公开官员工资薪金的理由与发改委一致,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部门部长(局长)工资薪金方面的信息不属于《条例》所定义的政府信息。
/ 另外,水利部给雷闯的回复理由是,“你所申请的信息与科研无关,不在公开范围”。科技部给的答复则是,万钢部长作为国家领导人,其工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发放。但雷闯告诉记者,万钢同时是全国政协副主席。
国家信访局尚未明确回复雷闯,称“我们高度重视,待进一步研究后作出答复”。
 公益律师袁裕来告诉都市时报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的规定,公开政府官员工资应该是政府公开信息最核心、最低的要求。政府机关履行公共职责依靠国家财政支持,所以其履行职责的过程必然包含了与之直接相关的财政支出以及公务员的工资支出,“难道向官员发放工资不是政府职责”?
他认为,在民主比较健全的国家,公布官员财产乃常态。目前,各部门仍不愿意公开官员工资,体现的是“权力的傲慢”。


  下一步他要  不愿公开的部门
  雷闯认为这些部门不予公开政府工资薪金的理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误读。他告诉都市时报记者,接下来,他希望能够找到公益律师,对不予公开的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而为了进一步满足科研需要,雷闯又向31个省、区、市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各省区市省级官员的工资。
  袁裕来律师表示,他会一如既往地为雷闯提供法律援助,从申请书的起草沟通,到提起诉讼等等,都会对其进行必要的帮助。
  谈及雷闯要求公开政府官员工资的行为,袁裕来律师说:“希望能有更多的年轻人、学生,关注立法行政,关注透明政府的进程。”他认为,此次政府部门拒绝公开恰恰体现了申请公开的意义。“政府部门一直保持着神秘感,要去挑战、去诉讼,消除这种神秘感,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http://news.sina.com.cn/c/2012-07-13/033924764894.shtml
为什么到现在公仆的工资财产还不能对人民公开今年4月,本报《上海交大学生投书中央部门:公开官员工资》曾报道了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雷闯向53个中央部门寄信,申请公开官员工资一事。7月11日上午,雷闯告诉都市时报记者,53个中央部门中,共有40个部门对他进行了回复,无一部门公开官员工资,理由主要是公务员工资不属于政府信息。
2雷闯说,下一步,他要提起行政诉讼,并将进一步寄信要求公开31个省的省级官员工资。

向53个中央部门发申请信
他向政府要求公开官员工资
今年4月13日,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雷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作科研用”为由,通过特快专递向国家烟草局、卫生部等53个中央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53位部长(局长)在2011年的全年工资总额,以及工资所含各项(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的具体金额。
-最早回复雷闯的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4月24日,发改委发函告知雷闯,他所申请公开的发改委主任张平2011年的工资总额的信息,并不属于发改委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范围,故不予提供。
截至目前,一共有包括外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邮政局等在内的40个部门回复了雷闯的信息公开申请,其中39个部门书面回复,仅国家广电总局未按其要求的“书面邮寄方式”对其回复,而是采取邮件回复。目前,还有公安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尚未对雷闯进行回复。而在进行回复的部门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多延迟15个工作日的规定,有18个部门属于延期回复。


官员工资
是否属于政府公开信息 40个回复的部门中,无一部门公开了官员工资。
 从雷闯向记者提供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大多数部门不公开官员工资薪金的理由与发改委一致,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部门部长(局长)工资薪金方面的信息不属于《条例》所定义的政府信息。
/ 另外,水利部给雷闯的回复理由是,“你所申请的信息与科研无关,不在公开范围”。科技部给的答复则是,万钢部长作为国家领导人,其工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发放。但雷闯告诉记者,万钢同时是全国政协副主席。
国家信访局尚未明确回复雷闯,称“我们高度重视,待进一步研究后作出答复”。
 公益律师袁裕来告诉都市时报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的规定,公开政府官员工资应该是政府公开信息最核心、最低的要求。政府机关履行公共职责依靠国家财政支持,所以其履行职责的过程必然包含了与之直接相关的财政支出以及公务员的工资支出,“难道向官员发放工资不是政府职责”?
他认为,在民主比较健全的国家,公布官员财产乃常态。目前,各部门仍不愿意公开官员工资,体现的是“权力的傲慢”。


  下一步他要  不愿公开的部门
  雷闯认为这些部门不予公开政府工资薪金的理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误读。他告诉都市时报记者,接下来,他希望能够找到公益律师,对不予公开的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而为了进一步满足科研需要,雷闯又向31个省、区、市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各省区市省级官员的工资。
  袁裕来律师表示,他会一如既往地为雷闯提供法律援助,从申请书的起草沟通,到提起诉讼等等,都会对其进行必要的帮助。
  谈及雷闯要求公开政府官员工资的行为,袁裕来律师说:“希望能有更多的年轻人、学生,关注立法行政,关注透明政府的进程。”他认为,此次政府部门拒绝公开恰恰体现了申请公开的意义。“政府部门一直保持着神秘感,要去挑战、去诉讼,消除这种神秘感,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http://news.sina.com.cn/c/2012-07-13/033924764894.shtml
为什么到现在公仆的工资财产还不能对人民公开
其实您也不用太纠结,公开了又怎样?这种事情就像您家里的门锁一样,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公开财产对基层小公务员可能还有点用,对于各级领导来说他们有一百种方法可以隐蔽财产。给您举个例子吧,俄罗斯就规定所有政府官员的财产必须公开,您觉得俄罗斯的腐败比中国怎样?
     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利,没有对权利的制衡和监督,神马民主啦,公开财产啦,哪怕是枪毙全家也都只是隔靴挠痒而已。
2楼说了我该说的
liwei18604 发表于 2012-7-13 18:06
其实您也不用太纠结,公开了又怎样?这种事情就像您家里的门锁一样,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公开财产对基层小公 ...
很认同+1
liwei18604 发表于 2012-7-13 18:06
其实您也不用太纠结,公开了又怎样?这种事情就像您家里的门锁一样,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公开财产对基层小公 ...
最起码能看到政府的决心吧
2楼讲得有一腚道理,
BGG 发表于 2012-7-13 18:15
最起码能看到政府的决心吧
决心你妹(不好意思,不是针对您妹妹),做秀的决心!还有一点,要和您交流想法:目前ZF有些人对某些改革采取“拖”字决,典型的就是公务员财产公开,其实有点金融财会知识的都知道隐蔽财产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特别是我们这种监管还很落后的国家,但他就是慢慢和你磨,不说行,也不说不行。说句诛心的话,他们就是借此来拖延或回避真正的改革:一个话题讨论好几年甚至十几年,好不容易搞成了,总算是有成果了吧,然后你发现这只是一个“安慰奖”,腐败问题一点都没解决,然后某些高级“五毛”再抛出一个新话题,一轮循环接着又开始了。。。。。。
liwei18604 发表于 2012-7-13 18:28
决心你妹(不好意思,不是针对您妹妹),做秀的决心!还有一点,要和您交流想法:目前ZF有些人对某些改革 ...
就这几年,如果在不改革党国一定会倒台,首先党内已经有很大问题了,看看这几年的左派回潮就知道社会共识已经撕裂,悲剧的是没人敢说能避免重庆事件的再次发生。25集团的人尚且如此,其他的就能想象了
不予立案就结了。另外说个题外话,中国没有宪法法院,人大可以对宪法释法但没有立案权,也没有审判权,各级检察院也没有对针对宪法的案件立案起诉的权力,所以在中国搞什么违宪起诉也是扯淡。
BGG 发表于 2012-7-13 18:44
就这几年,如果在不改革党国一定会倒台,首先党内已经有很大问题了,看看这几年的左派回潮就知道社会共识 ...
那这次经济危机的状况了。如果处理不好,1年就玩完。我的观点是内部可以暂时不改,但是油要漏下来,P民生活条件必须实质性大幅上升。
对于您的问题,我有同问。不过公开了 也就和大明朝一样。账面上一个县太爷也就60两白银,实际上嘛 你懂得!
研究生没混过社会。
如果他是向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公开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搞不好已经被城管或保安打了一顿了。
这都能扯出崩溃来,难道我打开帖子的姿势不对?
我最近总结的经验是 年轻人干事不要冲动
土地革命 发表于 2012-7-13 19:06
那这次经济危机的状况了。如果处理不好,1年就玩完。我的观点是内部可以暂时不改,但是油要漏下来,P民生 ...
   不可能,想想当年明末那位上吊的大臣当时都劝他出点血,人家打死都不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官员收入和财产哪样都不能公开,会集体穿帮的
中国行诉法:权利受到具体行政作为或不作为侵害的才有诉权。

大洋对岸也一样,不能以纳税人身份为由对一般的、非针对本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BGG 发表于 2012-7-13 18:44
就这几年,如果在不改革党国一定会倒台,首先党内已经有很大问题了,看看这几年的左派回潮就知道社会共识 ...
能给个具体时间不?
自古2楼出人材~
就算是秀,也比不秀的好。
冀望这样的“无理取闹”越多越好!
我也觉得2楼说的有道理,腐败的官员还怕公开工资?人家根本就不靠那点工资活着。还是要加强人民监督,举报贪官有奖,严格保护好举报者
哪国都一样,财产公开也就是形式主义罢了。
这是真心为民么?我怎么感觉像是投机呢?
BGG 发表于 2012-7-13 18:44
就这几年,如果在不改革党国一定会倒台,首先党内已经有很大问题了,看看这几年的左派回潮就知道社会共识 ...
党国……这种说法……既视感好强……
这是真心为民么?我怎么感觉像是投机呢?
只能说西方很多人民权益都是投机者高出来的
这学生的名字
我觉得是假新闻
本地的工资从财政局网站直接查…或者去行政服务大厅,有触屏服务电脑,跟银行那种一样,直接查,不要帐号,本市人大主任的好象是六千吧…
liwei18604 发表于 2012-7-13 18:06
其实您也不用太纠结,公开了又怎样?这种事情就像您家里的门锁一样,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公开财产对基层小公 ...
那家里也得安锁呀!对不对?

规则可能有人不执行,但不能因此就不出台规则。
mmmmmmm 发表于 2012-7-14 15:40
那家里也得安锁呀!对不对?

规则可能有人不执行,但不能因此就不出台规则。
您跑题了!
liwei18604 发表于 2012-7-14 15:50
您跑题了!
没有啊,政府公开就是已经法律化的规则呀。
不是在讲规则的正当性么。:D
BGG 发表于 2012-7-13 18:15
最起码能看到政府的决心吧
认同,顶一个
mmmmmmm 发表于 2012-7-14 15:54
没有啊,政府公开就是已经法律化的规则呀。
不是在讲规则的正当性么。
我已经说过了,腐败的根源来自于权利,没有对权利的监督和制衡,反腐败是不会有实质的效果的。公务员公开财产只是反腐败的一个技术手段,它只有在制度上实现了对权利的监督和制衡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您还记得当年阎世铎搞中超改革的事情吧?中国足协在引进外国联赛的一些具体做法和规定时像模像样的,考察报告一摞一摞的,具体的中超管理条例也是非常的具体,但是唯独在“管办分离”、“中超公司完全市场化”这些实质性、制度性的问题上不肯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后来的事情您也知道了。如果我们在改革的大方向上始终含糊其辞,回避矛盾,而把主要精力放在争论一些具体的技术手段上,只能耽误改革时机。这其实也是某些既得利益者希望看到的。
BGG 发表于 2012-7-13 18:44
就这几年,如果在不改革党国一定会倒台,首先党内已经有很大问题了,看看这几年的左派回潮就知道社会共识 ...
这论调我都看了好几十年了
laolaohe 发表于 2012-7-14 16:40
这论调我都看了好几十年了
前几十年的历史  您看了没
laolaohe 发表于 2012-7-14 16:40
这论调我都看了好几十年了
前几十年的历史  您看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