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官员后人起诉文物局 要求公开文革查抄财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7 03:14:47


本报讯  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身后遗留大量文物,引发后辈的析产官司。2010年8月,市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后,部分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案件基本事实审查不清,致信北京市文物局,要求公开“文革”时查抄及发还财产清单。遭到拒绝后,他们将北京市文物局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傅增湘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1949年傅增湘去世,留下2万余件古玉、藏书等文物。

此前,傅增湘三子的女儿傅钰年,将傅增湘长子傅忠谟的子女傅熹年等人告上法庭,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2010年8月11日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傅增湘印章40枚及日记等为傅增湘后人的共同财产,由傅熹年负责保管;画佛像条一件、崇祯字条一件、《妙法莲华经》七件、续《资治通鉴》一本归傅钰年等四兄妹共有。(本报2010年8月12日报道)

案件回溯

为调证据要求信息公开

傅钰年、傅延年和傅嵩年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的子女,终审后,他们为找到案件的关键证据,向北京市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傅忠谟(傅增湘的长子)一户“文革”时查抄及发还的财产清单

傅延年说,据他们了解,傅忠谟的子女早已秘密领走了大量的查抄文物,但是这些在此前的判决中,均没有体现。他们认为,如果原始的查抄资料缺失,就无法证明已经发还的财产数量和种类。

傅钰年、傅延年和傅嵩年称,去年6月14日,三人以快递的形式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了申请书,要求文物局将傅忠谟一户“文革”时查抄及发还的财产清单向他们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遭拒起诉市文物局

傅钰年等人说,市文物局曾安排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无法查阅相关信息”。去年8月,三人再次致函市文物局,并于8月18日收到回复。回复称,1974年至1989年,落实政策相关工作时,是由当时的“福绥境落实查抄小组”的孙某等6名工作人员到北京市文物局办理落实退还查抄财物工作的,因此三人应该与“福绥境落实查抄小组”联系。

傅钰年三人表示,“查抄小组”是临时工作小组,早已经不存在。市文物局提到的6名工作人员也早已无法联系。市文物局所谓的回复,实际上就是对三人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拒绝提供。

他们起诉要求确认市文物局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判决其提供相关信息。


文物局:信封未注明信息公开

市文物局表示,傅钰年等三人的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信函申请需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而傅钰年等人的申请中未注明。此外,市文物局的《信息公开指南》中也明确要求需要下载或者领取专用申请表。

市文物局还称,傅钰年等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文革”期间福绥境查抄小组返还财产的清单及相关信息,不属于北京市文物局的行政行为。

市文物局认为,傅钰年等人并未向他们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他们所要求公开的信息也不属于公开范围。

http://news.163.com/12/0407/02/7UF4BLUV00014AED.html


网友评论:

这些文物指不定现在在哪个手掌的案上或书房里搁着呢

有没问你还,要个清单而已.怕啥?


ps:该人只要求公布抄家文物清单,又没要求归还文物,似无不可

本报讯  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身后遗留大量文物,引发后辈的析产官司。2010年8月,市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后,部分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案件基本事实审查不清,致信北京市文物局,要求公开“文革”时查抄及发还财产清单。遭到拒绝后,他们将北京市文物局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傅增湘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1949年傅增湘去世,留下2万余件古玉、藏书等文物。

此前,傅增湘三子的女儿傅钰年,将傅增湘长子傅忠谟的子女傅熹年等人告上法庭,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2010年8月11日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傅增湘印章40枚及日记等为傅增湘后人的共同财产,由傅熹年负责保管;画佛像条一件、崇祯字条一件、《妙法莲华经》七件、续《资治通鉴》一本归傅钰年等四兄妹共有。(本报2010年8月12日报道)

案件回溯

为调证据要求信息公开

傅钰年、傅延年和傅嵩年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的子女,终审后,他们为找到案件的关键证据,向北京市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傅忠谟(傅增湘的长子)一户“文革”时查抄及发还的财产清单

傅延年说,据他们了解,傅忠谟的子女早已秘密领走了大量的查抄文物,但是这些在此前的判决中,均没有体现。他们认为,如果原始的查抄资料缺失,就无法证明已经发还的财产数量和种类。

傅钰年、傅延年和傅嵩年称,去年6月14日,三人以快递的形式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了申请书,要求文物局将傅忠谟一户“文革”时查抄及发还的财产清单向他们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遭拒起诉市文物局

傅钰年等人说,市文物局曾安排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无法查阅相关信息”。去年8月,三人再次致函市文物局,并于8月18日收到回复。回复称,1974年至1989年,落实政策相关工作时,是由当时的“福绥境落实查抄小组”的孙某等6名工作人员到北京市文物局办理落实退还查抄财物工作的,因此三人应该与“福绥境落实查抄小组”联系。

傅钰年三人表示,“查抄小组”是临时工作小组,早已经不存在。市文物局提到的6名工作人员也早已无法联系。市文物局所谓的回复,实际上就是对三人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拒绝提供。

他们起诉要求确认市文物局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判决其提供相关信息。


文物局:信封未注明信息公开

市文物局表示,傅钰年等三人的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信函申请需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而傅钰年等人的申请中未注明。此外,市文物局的《信息公开指南》中也明确要求需要下载或者领取专用申请表。

市文物局还称,傅钰年等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为“文革”期间福绥境查抄小组返还财产的清单及相关信息,不属于北京市文物局的行政行为。

市文物局认为,傅钰年等人并未向他们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他们所要求公开的信息也不属于公开范围。

http://news.163.com/12/0407/02/7UF4BLUV00014AED.html


网友评论:

这些文物指不定现在在哪个手掌的案上或书房里搁着呢

有没问你还,要个清单而已.怕啥?


ps:该人只要求公布抄家文物清单,又没要求归还文物,似无不可
切,我爷爷还地主来着,墙裂要求归还我们家地产!
终于有人反+攻清—算了。
当年的革命白革了?
要这样,我家也要求恢复所有地产
景泰蓝啊、塑像啊、首饰珠宝啊什么的就算了~~~但是强烈要求把那些字画、书籍、竹简什么通通烧了~~留在当时一点积极作用不起,唯一的价值就是给一帮“专家”组团忽悠建个某某学会养吃干饭的~
dhfaaa 发表于 2012-4-7 22:44
切,我爷爷还地主来着,墙裂要求归还我们家地产!
他只要求公布抄家清单,又没要求归还文物,似无不可
这个已经发过了。。。。。。。。。
一个秦守 发表于 2012-4-7 23:05
他只要求公布抄家清单,又没要求归还文物,似无不可
政府也要求他公布杀害共产党的名单!
bigmap 发表于 2012-4-8 00:33
政府也要求他公布杀害共产党的名单!
管教育的傅增湘杀了共产党了吗?不要打嘴炮哦,拿出证据

至于抄家,可是摆在明面上的事实,要不然80年代怎么退还了一部分抄家所得的文物。
bigmap 发表于 2012-4-8 00:33
政府也要求他公布杀害共产党的名单!
文+革的查抄物品,和你说的不怎么相干吧
lin_9611 发表于 2012-4-7 23:03
当年的革命白革了?
要这样,我家也要求恢复所有地产
這個可以有。

問題是你要有那時候的房地契來證明你是合法擁有,同時要支付現在住在那裏的所有人的拆遷成本。

以前有人這麽做過了,結果還是放棄...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一群人用暴力打趴下另一群人,想秋后算帐?洗洗睡吧。。。
以前有反革命罪,以后有革命罪
维护共党,不应当维护共党的错误。WG抄家时确实存在不少缺乏登记,甚至某大领导侵占别人财物的情况,如果不要退还只要清单,是合理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对一件过去几十年的案子重新审理,提出的要求要有合理理由支持。

各位搞得清革命和文革的不同吗?
文革时侵占的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财产,与建国时没收官僚资本及部分个人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猎鸆者 发表于 2012-4-7 23:04
景泰蓝啊、塑像啊、首饰珠宝啊什么的就算了~~~但是强烈要求把那些字画、书籍、竹简什么通通烧了~~留在 ...
此言差矣,这些古籍说不定哪天就发挥上作用。最近不是有个消息:钓鱼岛在某人笔记上提到过,这是最早证明钓鱼岛为我国领土的记录。 还有,当年我们葡萄酒过香港海关,据说酒类分洋酒和本地酒上税比例不同,我方某人当场吟诗一首证明葡萄酒早就是我们本国土特产。
故宫博物馆图书馆馆长,家里收藏大量古籍字画,很有味道啊。

查抄入了国库、博物馆还没有什么。有没有进了私人腰包的,还有监管不力渎职的,监守自盗的这才是关键。
还是很多人认同文革,认同查抄私人财产的野蛮做法。看来温总理说的没错,文革确实有重现的危险,因为三种人没有得到彻底清算,导致现在三种人的同路人横行泛滥,例如司孔吴张四大恶人。
这些都不算什么。为了保命莫名捐献的东西更多。还有搞公社变相侵吞的土地多的去了。如果都要补偿这个就算不清了!算不清楚的。搞搞过场还行。文革被焚毁的家族祠堂谱系这些如果要找算帐的根本无法估价。
这口子要是一开,这文物那文物的。我朝政府还不破产
文革抄家乱哄哄的,这个清单不好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