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拖累爸妈\" 因没户口8岁小女孩4次自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5:26:20
<P>新闻中心 http://news.163.com   2005-01-05 05:33:19 来源:中国青年报</P>
<P>什么是户口?对于8岁的小姑娘茉茉来说,这个问题过于深奥,她仅知道那是很大很大一笔钱;茉茉过于懂事:盘算着自己这条捡来的生命,并不值那么多钱,为此,她屡次想用自己年幼的生命,换取父母不能承受的支出;没人知道,那些卡着这个弱小生命脖子的人们,能否读懂这个故事,谁能说的清楚――户口是个什么</P>
<P>  本报记者 蒋韡薇</P>
<P>  茉茉才8岁,但她已自杀了4次了。</P>
<P>  最近的一次在2004年12月25日,圣诞节。她乘养母赵淑媛到院子里取煤的空当,偷偷从抽屉里找出养母的安眠药,把一板儿药片全塞进嘴里。</P>
<P>  赵淑媛进屋,发现茉茉神情紧张,正在吞咽什么,联想起不久前茉茉偷吃安眠药的事,血直往头上涌。她冲上前,打了茉茉一巴掌,小姑娘“哇”地哭出声来,几粒白色小药片掉在了地上。</P>
<P>  赵淑媛一数,还少3粒。她一边哭喊着,一边用手往茉茉嘴里抠。两人的哭声引来了邻居。李会敏大妈说,她们给茉茉灌了醋,好让她把吞下的安眠药吐出来。</P>
<P>  据说,这已是茉茉第4次试图自杀了。前几次都不太严重,没惊动周围邻居。</P>
<P>  茉茉总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她不能再“拖累”养父母了。</P>
<P>  2004年的最后一天,茉茉坐在自家床沿上,两只手拽着破旧的床单扭来扭去。她仰望着天花板,眼泪簌簌地往下掉。这个别着中队长标志的小姑娘说:“别人都有户口,我没有……他们都比我好,我很难过。”</P>
<P>  茉茉家住北京丰台区王佐镇刘太庄村。她是个懂事的孩子,梳着整齐的麻花辫。每天放学回家,除了做作业,就是做家务:扫地、照看两个刚出生不久的小侄子。每天睡觉前,她一定要帮妈妈铺好被褥。</P>
<P>  茉茉曾经觉得自己生活得挺幸福:妈妈每天中午把热乎乎的饭菜送到学校,爸爸和两个哥哥对她也不错。她从来没怀疑过,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P>
<P>  2003年夏天,家里来了几个人,说茉茉是超生的,要罚款。茉茉听到赵淑媛说:“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怎么说我超生呢?”</P>
<P>  茉茉当时就哭了。过了几天,赵淑媛发现茉茉脖子上有个小伤口,一问,居然是茉茉自己拿家里的水果刀割的,赵淑媛吓坏了。</P>



<P>
茉莉妈妈展示当年包裹茉莉的黑西服。http://news.163.com/2004w12/12778/2004w12_1104084910860.html (图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记者 张 蕊/摄)</P>
<P>  1996年6月25日,身为北京佑安医院保洁员的赵淑媛下班回家。她记得,那天下着小雨,路过商务会馆东侧时,看到一群人围在路边,上前一看,地上躺着一个婴儿,用黑色西服包裹着。</P>
<P>  婴儿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不知死活。一个男子用脚碰了碰包袱,孩子咧开嘴,轻轻哼了一声。赵淑媛心有不忍,把孩子抱回娘家。</P>
<P>  回到家,打开被雨淋湿的包裹,发现是个小姑娘:屁股烂了,耳朵后面流着脓,似乎得了什么病。赵淑媛叹了口气,又把孩子包好,去佑安派出所报案。</P>
<P>  这时天已经黑了,派出所两个值班警察询问了当时的情况后对赵淑媛说,你先把孩子抱回家,等我们找到孩子亲生父母再通知你。赵淑媛留下地址,把孩子抱回了家。</P>
<P>  此时,赵淑媛已经有两个儿子,小儿子都18岁了。她没想过要再收养,就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可福利院说,只接收公安机关送来的孩子,不接收个人送来的孩子。无奈,赵淑媛把孩子再抱回家。</P>
<P>  此后,派出所再没和赵淑媛联系过。孩子在她家,一养就是8年。</P>
<P>  起初,赵淑媛用丈夫的姓氏,给孩子取了单名“路”,意思是从路边捡的,因村里有人用了这个名字,就改叫茉茉。</P>
<P>  茉茉一直没有户口。到了上学的年纪,赵淑媛去村委会开了个证明,学校勉强收下了她。</P>
<P>  2003年8月16日,赵淑媛在报纸上看到北京市公安局推出20条措施,其中一条是“具有本市户口的夫妇,年龄在30岁以上,已形成事实收养的捡拾、抱养小孩,依据《收养法》办理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可申报户口登记”。</P>
<P>  赵淑媛大喜过望。次日,她到村委会、派出所开证明,却在镇计生科碰了钉子。“他们和我说,我已经有两个儿子,再领养就算犯法。如果给这孩子上户口,得先交3万元社会抚育费。”</P>
<P>  3万元对赵家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自从收养了茉茉,赵淑媛就辞掉了工作。丈夫已近60岁,在河北一家公司打工,每月挣600元。</P>
<P>  赵家的两个儿子,一个当出租车司机,每月收入1000元,还欠着近万元的租车钱;另一个在街边卖小杂货,每个月的收入在700元左右。两个媳妇都是外地人,两个小孙子还不满两岁,嗷嗷待哺。</P>
<P>  因为生活艰难,赵淑媛和两个儿子分家另过。她带着茉茉住在东厢房,里外相连的两间,加起来不到15平方米。茉茉住里面的小间,没有窗户,屋子的宽度仅够放下一张单人床。床头墙上挂着的花布,已经发黑。墙角放着煤炉,每天做饭也在这屋。</P>
<P>  赵淑媛筹不到钱,只能抱着茉茉哭:“要是没有户口,你长大了找不到工作。没有身份证,谁敢娶你?你怎么活?”</P>
<P>  赵家被户口问题困扰的,不只茉茉一人。赵淑媛的两个儿媳都是外地人,户口至今没迁到北京。孙子的户口和母亲一样都在外地。晚些出生的小孙女幸运些,根据不久前颁布的新政策,她的户口可以跟父亲落在北京。</P>
<P>  茉茉并不确切懂得“户口”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要花好多好多钱———可赵淑媛很清楚:有了户口,至少村里每年能分200斤粮食。虽说不够吃,可要自己去买,也得花不少钱。</P>
<P>  “将来我们老俩口不在了,谁养茉茉?”赵淑媛盘算着,所以无论如何也要给茉茉落上户口。令她百思不解的是:自己帮国家把茉茉养了8年,怎么自己还得向国家交社会抚育费?</P>
<P>  “管计生的人和我说,这社会抚育费就是过去的超生罚款。我觉得他们在难为我。”</P>
<P>  1979年,赵淑媛就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当时农村还没实行计划生育,所以获得了奖励。赵家两个儿子,并不算超生。但眼下,捡来的茉茉,被视为“超生第三胎”,要罚款。</P>
<P>  镇计生科的依据是《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限制与处罚办法》:“不符合规定收养子女的,视为超计划生育,按本办法规定予以处理”、“对超计划生育第3个以上子女的,征收2万元至10万元。”</P>
<P>  赵淑媛搜集相关法律汇编,一条一条仔细对照。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1999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下划了粗粗的横线: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P>
<P>  赵淑媛问:“你说条例和法律,哪个效力大?”不等旁人搭话,她就自己回答:“当然是法律效力大。我应该可以收养茉茉的。”</P>
<P>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公安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的文件,对于像茉茉这样形成事实收养而没办户口的,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逾期不办。王佐镇计生科放出话来:不交社会抚育费,别想得到证明。</P>
<P>  赵淑媛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要办合法收养手续,必须先有计生部门证明;而计生部门说她没有合法收养证明,按超生先予罚款,才给开证明。</P>
<P>  一年来,赵淑媛常常骑着破车、花上半个小时去云岗,然后换公共汽车,颠儿上50分钟赶到北京城里的六里桥,再换公共汽车去各个部门。她有一本通讯录,记下了她走访和咨询的每个部门,加起来足有几十个。一位曾经接待过她的律师委婉地说,把收养视同超生也是一项无奈的决定,因为有人以收养为名,行超生之实。按照现行政策,赵淑媛恐怕必须得交社会抚育费,才能给茉茉办上户口。</P>
<P>  一位搞计生工作的人说,我很同情赵淑媛,但在情与法之间,很多时候充满矛盾与无奈。</P>
<P>  2004年3月,赵淑媛听说,市人大代表吴青敢为老百姓说话。她请人给吴青写了封信,详细叙述了自己遇到的难题,请吴青代表“帮助我们讨一个公道,给茉茉争取一个公平的生存权利。”过了几个月,计生科通知赵淑媛,有人大代表到我们这里来了,我们对你照顾一下,你就交两万吧。</P>
<P>  “我连2000元都交不起,哪里凑两万元去?”晚上,赵淑媛睡在床上哭了起来,茉茉在里屋听见了,也躲在被子里哭。</P>
<P>  过了几天,茉茉偷偷吞下了几粒安眠药,昏睡了一整天。还有一次,茉茉试图用瓦片割腕,被家人发现阻止。她说,我知道妈妈没钱给我买户口,我不想再给她添麻烦了。</P>
<P>  茉茉原本是个快乐的小姑娘,她是班上的中队长、宣传委员。老师这样给她写评语:“你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你知道的事总是比同班同学多一些,老师很喜欢你”。</P>
<P>  除了体育课,茉茉的成绩都是优秀。惟一一项“待合格”的是前滚翻。茉茉长得有点胖,身体也不太好,所以老师希望她加强锻炼。</P>
<P>  在赵淑媛看来,茉茉比自己的两个儿子还争气。她获得过的荣誉证书,多得可以摊满半个床:优秀干部、学雷锋标兵、三好学生、双优生(语文、数学均得优)、区朗诵比赛二等奖。可如果没有户口,就不能考高中、更不能考大学,生活还会对她微笑吗?</P>
<P>  “为了户口的事,弄得我跟个精神病似的。”眼看日子一天天逼近,赵淑媛急得吃不下饭,“我捡了她,可办不上户口,这不是又害了她吗?”</P>
<P>  赵淑媛东拼西凑,筹了7700元钱。办户口、登报、公证、拍照,等等,都得花钱,想来想去,她觉得只能先交7000元。</P>
<P>  2004年12月29日,赵淑媛赶到镇计生科,说了半天好话,只为先得到一个证明,赶在最后期限前,给茉茉上户口。计生科让她写了还款计划,余款在两年内还清。在交清前,茉茉不能享受村民待遇。</P>
<P>  赵淑媛心里直打鼓,单靠老伴儿那点收入,全交罚款也不够呀!更何况,一家三口还要生活,还要交茉茉的学费。但最终,她还是签了字。</P>
<P>  在最后期限前,赵淑媛终于把所有材料交到了市民政局。茉茉偷偷和记者说:“要是登了报纸,我亲生父母找来了,我也不要他们。因为……因为他们抛弃了我。”说着,眼泪就簌簌淌了下来。</P>
<P>  2005年元旦,亲戚送来棵大白菜,赵淑媛搁了点辣椒,炒了一盘白菜,算是过节。</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5 22:36:22编辑过]
<P>新闻中心 http://news.163.com   2005-01-05 05:33:19 来源:中国青年报</P>
<P>什么是户口?对于8岁的小姑娘茉茉来说,这个问题过于深奥,她仅知道那是很大很大一笔钱;茉茉过于懂事:盘算着自己这条捡来的生命,并不值那么多钱,为此,她屡次想用自己年幼的生命,换取父母不能承受的支出;没人知道,那些卡着这个弱小生命脖子的人们,能否读懂这个故事,谁能说的清楚――户口是个什么</P>
<P>  本报记者 蒋韡薇</P>
<P>  茉茉才8岁,但她已自杀了4次了。</P>
<P>  最近的一次在2004年12月25日,圣诞节。她乘养母赵淑媛到院子里取煤的空当,偷偷从抽屉里找出养母的安眠药,把一板儿药片全塞进嘴里。</P>
<P>  赵淑媛进屋,发现茉茉神情紧张,正在吞咽什么,联想起不久前茉茉偷吃安眠药的事,血直往头上涌。她冲上前,打了茉茉一巴掌,小姑娘“哇”地哭出声来,几粒白色小药片掉在了地上。</P>
<P>  赵淑媛一数,还少3粒。她一边哭喊着,一边用手往茉茉嘴里抠。两人的哭声引来了邻居。李会敏大妈说,她们给茉茉灌了醋,好让她把吞下的安眠药吐出来。</P>
<P>  据说,这已是茉茉第4次试图自杀了。前几次都不太严重,没惊动周围邻居。</P>
<P>  茉茉总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她不能再“拖累”养父母了。</P>
<P>  2004年的最后一天,茉茉坐在自家床沿上,两只手拽着破旧的床单扭来扭去。她仰望着天花板,眼泪簌簌地往下掉。这个别着中队长标志的小姑娘说:“别人都有户口,我没有……他们都比我好,我很难过。”</P>
<P>  茉茉家住北京丰台区王佐镇刘太庄村。她是个懂事的孩子,梳着整齐的麻花辫。每天放学回家,除了做作业,就是做家务:扫地、照看两个刚出生不久的小侄子。每天睡觉前,她一定要帮妈妈铺好被褥。</P>
<P>  茉茉曾经觉得自己生活得挺幸福:妈妈每天中午把热乎乎的饭菜送到学校,爸爸和两个哥哥对她也不错。她从来没怀疑过,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P>
<P>  2003年夏天,家里来了几个人,说茉茉是超生的,要罚款。茉茉听到赵淑媛说:“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怎么说我超生呢?”</P>
<P>  茉茉当时就哭了。过了几天,赵淑媛发现茉茉脖子上有个小伤口,一问,居然是茉茉自己拿家里的水果刀割的,赵淑媛吓坏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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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妈妈展示当年包裹茉莉的黑西服。http://news.163.com/2004w12/12778/2004w12_1104084910860.html (图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记者 张 蕊/摄)</P>
<P>  1996年6月25日,身为北京佑安医院保洁员的赵淑媛下班回家。她记得,那天下着小雨,路过商务会馆东侧时,看到一群人围在路边,上前一看,地上躺着一个婴儿,用黑色西服包裹着。</P>
<P>  婴儿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不知死活。一个男子用脚碰了碰包袱,孩子咧开嘴,轻轻哼了一声。赵淑媛心有不忍,把孩子抱回娘家。</P>
<P>  回到家,打开被雨淋湿的包裹,发现是个小姑娘:屁股烂了,耳朵后面流着脓,似乎得了什么病。赵淑媛叹了口气,又把孩子包好,去佑安派出所报案。</P>
<P>  这时天已经黑了,派出所两个值班警察询问了当时的情况后对赵淑媛说,你先把孩子抱回家,等我们找到孩子亲生父母再通知你。赵淑媛留下地址,把孩子抱回了家。</P>
<P>  此时,赵淑媛已经有两个儿子,小儿子都18岁了。她没想过要再收养,就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可福利院说,只接收公安机关送来的孩子,不接收个人送来的孩子。无奈,赵淑媛把孩子再抱回家。</P>
<P>  此后,派出所再没和赵淑媛联系过。孩子在她家,一养就是8年。</P>
<P>  起初,赵淑媛用丈夫的姓氏,给孩子取了单名“路”,意思是从路边捡的,因村里有人用了这个名字,就改叫茉茉。</P>
<P>  茉茉一直没有户口。到了上学的年纪,赵淑媛去村委会开了个证明,学校勉强收下了她。</P>
<P>  2003年8月16日,赵淑媛在报纸上看到北京市公安局推出20条措施,其中一条是“具有本市户口的夫妇,年龄在30岁以上,已形成事实收养的捡拾、抱养小孩,依据《收养法》办理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可申报户口登记”。</P>
<P>  赵淑媛大喜过望。次日,她到村委会、派出所开证明,却在镇计生科碰了钉子。“他们和我说,我已经有两个儿子,再领养就算犯法。如果给这孩子上户口,得先交3万元社会抚育费。”</P>
<P>  3万元对赵家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自从收养了茉茉,赵淑媛就辞掉了工作。丈夫已近60岁,在河北一家公司打工,每月挣600元。</P>
<P>  赵家的两个儿子,一个当出租车司机,每月收入1000元,还欠着近万元的租车钱;另一个在街边卖小杂货,每个月的收入在700元左右。两个媳妇都是外地人,两个小孙子还不满两岁,嗷嗷待哺。</P>
<P>  因为生活艰难,赵淑媛和两个儿子分家另过。她带着茉茉住在东厢房,里外相连的两间,加起来不到15平方米。茉茉住里面的小间,没有窗户,屋子的宽度仅够放下一张单人床。床头墙上挂着的花布,已经发黑。墙角放着煤炉,每天做饭也在这屋。</P>
<P>  赵淑媛筹不到钱,只能抱着茉茉哭:“要是没有户口,你长大了找不到工作。没有身份证,谁敢娶你?你怎么活?”</P>
<P>  赵家被户口问题困扰的,不只茉茉一人。赵淑媛的两个儿媳都是外地人,户口至今没迁到北京。孙子的户口和母亲一样都在外地。晚些出生的小孙女幸运些,根据不久前颁布的新政策,她的户口可以跟父亲落在北京。</P>
<P>  茉茉并不确切懂得“户口”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要花好多好多钱———可赵淑媛很清楚:有了户口,至少村里每年能分200斤粮食。虽说不够吃,可要自己去买,也得花不少钱。</P>
<P>  “将来我们老俩口不在了,谁养茉茉?”赵淑媛盘算着,所以无论如何也要给茉茉落上户口。令她百思不解的是:自己帮国家把茉茉养了8年,怎么自己还得向国家交社会抚育费?</P>
<P>  “管计生的人和我说,这社会抚育费就是过去的超生罚款。我觉得他们在难为我。”</P>
<P>  1979年,赵淑媛就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当时农村还没实行计划生育,所以获得了奖励。赵家两个儿子,并不算超生。但眼下,捡来的茉茉,被视为“超生第三胎”,要罚款。</P>
<P>  镇计生科的依据是《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限制与处罚办法》:“不符合规定收养子女的,视为超计划生育,按本办法规定予以处理”、“对超计划生育第3个以上子女的,征收2万元至10万元。”</P>
<P>  赵淑媛搜集相关法律汇编,一条一条仔细对照。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1999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下划了粗粗的横线: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P>
<P>  赵淑媛问:“你说条例和法律,哪个效力大?”不等旁人搭话,她就自己回答:“当然是法律效力大。我应该可以收养茉茉的。”</P>
<P>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公安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的文件,对于像茉茉这样形成事实收养而没办户口的,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逾期不办。王佐镇计生科放出话来:不交社会抚育费,别想得到证明。</P>
<P>  赵淑媛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要办合法收养手续,必须先有计生部门证明;而计生部门说她没有合法收养证明,按超生先予罚款,才给开证明。</P>
<P>  一年来,赵淑媛常常骑着破车、花上半个小时去云岗,然后换公共汽车,颠儿上50分钟赶到北京城里的六里桥,再换公共汽车去各个部门。她有一本通讯录,记下了她走访和咨询的每个部门,加起来足有几十个。一位曾经接待过她的律师委婉地说,把收养视同超生也是一项无奈的决定,因为有人以收养为名,行超生之实。按照现行政策,赵淑媛恐怕必须得交社会抚育费,才能给茉茉办上户口。</P>
<P>  一位搞计生工作的人说,我很同情赵淑媛,但在情与法之间,很多时候充满矛盾与无奈。</P>
<P>  2004年3月,赵淑媛听说,市人大代表吴青敢为老百姓说话。她请人给吴青写了封信,详细叙述了自己遇到的难题,请吴青代表“帮助我们讨一个公道,给茉茉争取一个公平的生存权利。”过了几个月,计生科通知赵淑媛,有人大代表到我们这里来了,我们对你照顾一下,你就交两万吧。</P>
<P>  “我连2000元都交不起,哪里凑两万元去?”晚上,赵淑媛睡在床上哭了起来,茉茉在里屋听见了,也躲在被子里哭。</P>
<P>  过了几天,茉茉偷偷吞下了几粒安眠药,昏睡了一整天。还有一次,茉茉试图用瓦片割腕,被家人发现阻止。她说,我知道妈妈没钱给我买户口,我不想再给她添麻烦了。</P>
<P>  茉茉原本是个快乐的小姑娘,她是班上的中队长、宣传委员。老师这样给她写评语:“你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你知道的事总是比同班同学多一些,老师很喜欢你”。</P>
<P>  除了体育课,茉茉的成绩都是优秀。惟一一项“待合格”的是前滚翻。茉茉长得有点胖,身体也不太好,所以老师希望她加强锻炼。</P>
<P>  在赵淑媛看来,茉茉比自己的两个儿子还争气。她获得过的荣誉证书,多得可以摊满半个床:优秀干部、学雷锋标兵、三好学生、双优生(语文、数学均得优)、区朗诵比赛二等奖。可如果没有户口,就不能考高中、更不能考大学,生活还会对她微笑吗?</P>
<P>  “为了户口的事,弄得我跟个精神病似的。”眼看日子一天天逼近,赵淑媛急得吃不下饭,“我捡了她,可办不上户口,这不是又害了她吗?”</P>
<P>  赵淑媛东拼西凑,筹了7700元钱。办户口、登报、公证、拍照,等等,都得花钱,想来想去,她觉得只能先交7000元。</P>
<P>  2004年12月29日,赵淑媛赶到镇计生科,说了半天好话,只为先得到一个证明,赶在最后期限前,给茉茉上户口。计生科让她写了还款计划,余款在两年内还清。在交清前,茉茉不能享受村民待遇。</P>
<P>  赵淑媛心里直打鼓,单靠老伴儿那点收入,全交罚款也不够呀!更何况,一家三口还要生活,还要交茉茉的学费。但最终,她还是签了字。</P>
<P>  在最后期限前,赵淑媛终于把所有材料交到了市民政局。茉茉偷偷和记者说:“要是登了报纸,我亲生父母找来了,我也不要他们。因为……因为他们抛弃了我。”说着,眼泪就簌簌淌了下来。</P>
<P>  2005年元旦,亲戚送来棵大白菜,赵淑媛搁了点辣椒,炒了一盘白菜,算是过节。</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5 22:36:22编辑过]
这就是我们又加了一次薪水的公务猿们
哎!
<P>计生工作</P><P>情与法的最大争议!</P><P>不过我还是支持计生!</P>
心里真不是滋味!!!!!!
<P>又是户口</P><P>靠</P><P>就是拿来束缚人的</P>
<P>大家不要骂的太狠,子陵好像就是因为这样被封了,我的老巢啊。</P>
<B>以下是引用<I>bill408</I>在2005-1-6 7:53:31的发言:</B>

<P>大家不要骂的太狠,子陵好像就是因为这样被封了,我的老巢啊。</P>

<P>子陵被封了么?</P>
<P>无语中。。。。。。。。。。。。。。。。</P>
搞计划生育的那些人多数是垃圾,应该告到法院去
政府首先应该讲人情!
<B>以下是引用<I>Karri</I>在2005-1-6 10:02:38的发言:</B>
    搞计划生育的那些人多数是垃圾,应该告到法院去

<P>
<P>愿听指教,计生的怎么垃圾法?</P>
<P>如果没什么充分的理由就凭你的小日本头像更加有资格做垃圾</P>[em13]
<B>以下是引用<I>罐头云</I>在2005-1-6 19:02:04的发言:</B>


<P>
<P>愿听指教,计生的怎么垃圾法?</P>
<P>如果没什么充分的理由就凭你的小日本头像更加有资格做垃圾</P>[em13]

<P>哈哈哈,真人版的淫目花倒,我说他头像哈</P>
<P>可信度不高</P>
<P>过了几天,茉茉偷偷吞下了几粒安眠药,昏睡了一整天。</P><P>这是八岁小孩能做出的?</P>
<P>8岁小孩做的事能说明啥糜。有病</P>
<P>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骂?为什么武断的怀疑?</P><P>或许会有点出入,但基本情况不会假,</P><P>让我们都有些爱心,</P><P>其实帮助别人,也是帮助了自己,帮助了自己的灵魂</P>
问题是——她到底是不是超生的?是,就得罚。
看清楚了,他是捡来的!国家不收养,还不准她母亲收养,难道要让他饿死街头????
<P>又是户口</P>
<P>是啊</P><P>关键就是国家不收养</P><P>难道自己在国家不收养的情况下,纯粹出于善良而收养这个小女孩还错了。。。。</P><P>你不让私人收养,没有法律保障私人收养</P><P>那国家就要收养啊!</P>
户囗政策也应跟上时代, 叁考一下先进国家是如何管理户囗.
不忍........
<P>四次... ...</P><P>太残忍了... ...</P>
<P>很正常,见的多了~</P>[em05][em04]
<B>以下是引用<I>屠城校尉</I>在2005-1-7 13:41:28的发言:</B>
户囗政策也应跟上时代, 叁考一下先进国家是如何管理户囗.

<P>全世界实行户口制度的国家没几个。
我觉得把这事还有宝马撞人等等最近几年发生的事攒一块儿,甭多了就2000年以后发生的事,够写一本旧社会黑暗史的了。
<B>以下是引用<I>elisha</I>在2005-1-6 1:46:46的发言:</B>

<P>又是户口</P>
<P>靠</P>
<P>就是拿来束缚人的</P>

<P>户口和计生有什么关系?</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4 11:15:39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p9du</I>在2005-1-11 23:08:40的发言:</B>


谁说国家不收养,你还真信了,就算孤儿院不收养,还有民政部门,他们不管那是渎职,张口闭口就国家。

<P>呵呵!还真他妈的不管!集中起来让外国友人领养去了!你要是中国人领了还要交钱,再没生育的权力了(未婚的)</P>
<B>以下是引用<I>vlxr</I>在2005-1-12 1:26:56的发言:</B>


<P>呵呵!还真他妈的不管!集中起来让外国友人领养去了!你要是中国人领了还要交钱,再没生育的权力了(未婚的)</P>


你居然说脏话,都怪***不好,都怪国家不好,甚至都怪安南不好,怪得着吗。
<B>以下是引用<I>p9du</I>在2005-1-13 17:45:42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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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说脏话,都怪***不好,都怪国家不好,甚至都怪安南不好,怪得着吗。

<P>我错了!sorry!
<P>我们这的就有一对夫妇结婚7年了(死精多)领养一个交了2W多,2年后试管生了个,被罚15W!
<P>正天 民政局跟派出所两边跑</P>
这些,想帮也没法帮。看看南方周末,今日说法,齐鲁电视台,多管管闲事吧。
<P>政府有政府的难处,要是让你去管起来你不见的会比民政部公安部干得好,别看到就骂政府这不是那不是的。</P><P>政府放宽儿童福利院收养的门槛、放宽居民收养弃婴的门槛就会无形中鼓励超生和抛弃超生婴儿、抛弃有残疾婴儿事件的发生;就有人想到反正别人会管,政府会管,就使劲生,这点想过没有?</P>
<P>万恶的户口制度!</P><P>真的吃人哦!!</P><P>凭什么人生下来就要分三六九等?凭什么农村人一辈子就得待在农村?凭什么在自己的祖国还要处处暂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