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湖南涟源三中副校长强奸女学生 学生全体停课抗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5:33:56
6月29日,认证为“作家、媒体人”的“罗掌柜A”发微博称,湖南涟源三中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学生,引发学生集体抗议。这条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涟源市公安局昨日发布声明称,“罗掌柜A”发布的帖子“其内容与事实不符”,涉事副校长“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已被行政拘留十日。涟源市教育局昨日也回应南都记者称,该副校长将被免职和行政记过,并会调往其他中学。

网曝副校长强奸女学生

“罗掌柜A”在新浪微博称,“湖南省涟源三中副校长曾某,因涉嫌强奸该校两名高中女生而被刑拘(其中1名受害女生已怀孕)。传言指事后2名受害者均获得20万元左右的赔偿,不日曾某即被警方释放,6月22日,涟源三中学生全体停课表示抗议”。微博中还配了几张图,图中有多名学生模样的青少年聚集。

这条微博迄今已被转发近4000次。据南都记者了解,早在6月22日,网友“竹子”已在腾讯微博上传了“罗掌柜A”微博中的图片,并配文称“昨天曾副校长强奸学生刘某,今天工人打老师,明天老师包被抢里面现金万把(元),学生集体为女学生讨安全”。网友“竹子”未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

6月29日下午,记者致电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求证,派出所警官称“没有接到报案”,记者询问是否刑拘了曾姓副校长时,警官称“网上乱说的”,并坚称“完全没这回事”,随后挂断电话。

受害者同学向校方求解释

不过,涟源三中的其他几名学生则对记者称知道这件事。

6月29日,网名为“下一页微博控”的涟源三中高一学生告诉记者,6月22日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开始有学生停课并在行政办公室门口聚集,要求学校对农民工打伤高一某班主任的未婚夫作出解释,“顺带”要求校方对曾副校长强奸高二精英班女生作出解释。“刚开始只是几个学生在抗议,随后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聚集”,“下一页微博控”对记者表示,双方一直僵持到11点半左右,直到校方做出承诺会调查这两件事后,学生才散去。

涟源三中学生“Leech”也对记者说,这件事情在学校已尽人皆知,老师在班上也提过,但随后校方要求学生“闭口”。

学生“酱油仔”针对停课原因对南都记者说,“就是我们学校一老师强奸一女学生,我们看不惯学校的处理,可以说根本就没处理,所以我们才停课!”6月29日晚,南都记者联系到该校一名语文老师,其承认有学生抗议,但称仅是因为有老师亲戚被农民工打,否认存在老师涉嫌强奸女生的事。

警方:属猥亵妇女

7月2日,ID“涟源公安”在红网论坛娄底板块发表了帖子《涟源市公安局关于对<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女生>一帖的回复》,涟源市公安局政工室政工组向记者确认帖子系他们所发。涟源警方告诉南都记者,“因网帖所传与事实有不符,经过局里调查,决定公开回复网民”。在这一回应中,涟源市公安局称“罗掌柜A”6月29日所发的帖子《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女生》,“其内容与事实不符”。

警方在帖子中称,2012年6月14日,1995年出生的涟源三中高二女生罗某在父亲陪同下到该局下辖杨市派出所报案“遭到副校长曾某耍流氓”。警方经过调查查明,罗姓女生寄宿在涟源第三中学副校长曾某家。6月13日晚11时许,“曾某趁自己爱人不在家,另一高三女生高考已回家之机”找罗姓女生搭讪,随后还进入该女生住的房间“一边继续谈论男女之事,一边抚摸罗某的手,亲吻、抚摸罗某的胸部”,后罗姓女生推开曾姓副校长,并称月经来了,曾姓副校长遂离开。

警方称,6月15日公安局组织了法制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曾某主观上没有强奸犯意,客观上只实施了对罗某双手、前胸等部位进行抚摸、亲吻的行为,并没有与罗某发生性行为,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曾某行政拘留十日,“现已执行完毕”。

涉事校长被免职

7月2日,记者致电涟源三中,该校网络信息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称,曾姓副校长没有强奸,只是猥亵,被拘后已经释放,事发后被猥亵的女学生也在正常上学,“网络上的都是谣言”。该工作人员还称,对该副校长“暂时没听到什么处理,具体还是要看上头”。

涟源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梁主任稍后在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时则称,市教育局经过开会讨论,已做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主要有三条,第一,将曾某调离涟源三中,调往当地一初级中学;第二,做行政记过处分;第三,免除曾某目前职务”。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7/03/15732386_0.shtml

不是强奸女学生,而是猥亵。然后再调职其他学校继续? 牛13啊牛13啊6月29日,认证为“作家、媒体人”的“罗掌柜A”发微博称,湖南涟源三中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学生,引发学生集体抗议。这条微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涟源市公安局昨日发布声明称,“罗掌柜A”发布的帖子“其内容与事实不符”,涉事副校长“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已被行政拘留十日。涟源市教育局昨日也回应南都记者称,该副校长将被免职和行政记过,并会调往其他中学。

网曝副校长强奸女学生

“罗掌柜A”在新浪微博称,“湖南省涟源三中副校长曾某,因涉嫌强奸该校两名高中女生而被刑拘(其中1名受害女生已怀孕)。传言指事后2名受害者均获得20万元左右的赔偿,不日曾某即被警方释放,6月22日,涟源三中学生全体停课表示抗议”。微博中还配了几张图,图中有多名学生模样的青少年聚集。

这条微博迄今已被转发近4000次。据南都记者了解,早在6月22日,网友“竹子”已在腾讯微博上传了“罗掌柜A”微博中的图片,并配文称“昨天曾副校长强奸学生刘某,今天工人打老师,明天老师包被抢里面现金万把(元),学生集体为女学生讨安全”。网友“竹子”未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

6月29日下午,记者致电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求证,派出所警官称“没有接到报案”,记者询问是否刑拘了曾姓副校长时,警官称“网上乱说的”,并坚称“完全没这回事”,随后挂断电话。

受害者同学向校方求解释

不过,涟源三中的其他几名学生则对记者称知道这件事。

6月29日,网名为“下一页微博控”的涟源三中高一学生告诉记者,6月22日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开始有学生停课并在行政办公室门口聚集,要求学校对农民工打伤高一某班主任的未婚夫作出解释,“顺带”要求校方对曾副校长强奸高二精英班女生作出解释。“刚开始只是几个学生在抗议,随后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聚集”,“下一页微博控”对记者表示,双方一直僵持到11点半左右,直到校方做出承诺会调查这两件事后,学生才散去。

涟源三中学生“Leech”也对记者说,这件事情在学校已尽人皆知,老师在班上也提过,但随后校方要求学生“闭口”。

学生“酱油仔”针对停课原因对南都记者说,“就是我们学校一老师强奸一女学生,我们看不惯学校的处理,可以说根本就没处理,所以我们才停课!”6月29日晚,南都记者联系到该校一名语文老师,其承认有学生抗议,但称仅是因为有老师亲戚被农民工打,否认存在老师涉嫌强奸女生的事。

警方:属猥亵妇女

7月2日,ID“涟源公安”在红网论坛娄底板块发表了帖子《涟源市公安局关于对<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女生>一帖的回复》,涟源市公安局政工室政工组向记者确认帖子系他们所发。涟源警方告诉南都记者,“因网帖所传与事实有不符,经过局里调查,决定公开回复网民”。在这一回应中,涟源市公安局称“罗掌柜A”6月29日所发的帖子《副校长被指强奸2名女生》,“其内容与事实不符”。

警方在帖子中称,2012年6月14日,1995年出生的涟源三中高二女生罗某在父亲陪同下到该局下辖杨市派出所报案“遭到副校长曾某耍流氓”。警方经过调查查明,罗姓女生寄宿在涟源第三中学副校长曾某家。6月13日晚11时许,“曾某趁自己爱人不在家,另一高三女生高考已回家之机”找罗姓女生搭讪,随后还进入该女生住的房间“一边继续谈论男女之事,一边抚摸罗某的手,亲吻、抚摸罗某的胸部”,后罗姓女生推开曾姓副校长,并称月经来了,曾姓副校长遂离开。

警方称,6月15日公安局组织了法制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曾某主观上没有强奸犯意,客观上只实施了对罗某双手、前胸等部位进行抚摸、亲吻的行为,并没有与罗某发生性行为,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曾某行政拘留十日,“现已执行完毕”。

涉事校长被免职

7月2日,记者致电涟源三中,该校网络信息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称,曾姓副校长没有强奸,只是猥亵,被拘后已经释放,事发后被猥亵的女学生也在正常上学,“网络上的都是谣言”。该工作人员还称,对该副校长“暂时没听到什么处理,具体还是要看上头”。

涟源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梁主任稍后在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时则称,市教育局经过开会讨论,已做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主要有三条,第一,将曾某调离涟源三中,调往当地一初级中学;第二,做行政记过处分;第三,免除曾某目前职务”。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7/03/15732386_0.shtml

不是强奸女学生,而是猥亵。然后再调职其他学校继续? 牛13啊牛13啊
这样处理等于不处罚
发配男监狱支教!
这样处理,也不要怪老百姓闹事。
想当年九十年代我亲历过的一场学生BK,汕头市潮阳区(当时叫潮阳县)林百欣中学,起因是住宿学生的开水价格每壶涨了一毛钱,学生发动了BK,后来正副校长免职,县长免职,大家对比一下吧。
罗姓女生寄宿在涟源第三中学副校长曾某家

这是怎么回事?
将曾某调离涟源三中,调往当地一初级中学~~幼女要危险啊
民意无法正确表达,zf公信严重缺失,深感痛心
党培养个干部不容易.
作风问题不是问题.
这种人要重罚啊......我就读的高中两年前出了一起跳楼事件,被很成功的隐瞒到了现在。
党培养个干部不容易.
作风问题不是问题
这种处理,不想说脏话,不说了。
已怀孕?那就简单多了,等孩子生下来验个DNA不就得了。
yyyoi 发表于 2012-7-3 11:23
将曾某调离涟源三中,调往当地一初级中学~~幼女要危险啊
  换个地方继续祸害萝莉了!
  ……6月15日公安局组织了法制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曾某主观上没有强奸犯意,客观上只实施了对罗某双手、前胸等部位进行抚摸、亲吻的行为,并没有与罗某发生性行为,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曾某行政拘留十日,“现已执行完毕”。……
  公安已经确认曾副校长猥亵萝莉的事实。而当地教育系统对这样的危险人物采取了免职的保护措施(免职不是正式的行政处罚),调动到另外的学校继续危害社会安全。
  这要无耻到什么地步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啊!

这尼玛还有公信力?
chinadaxian 发表于 2012-7-3 12:19
已怀孕?那就简单多了,等孩子生下来验个DNA不就得了。

不用生出来,也能验DNA的。
这个处理就是放纵。
这个支持。。介尼玛就该永远开除出教育队伍。。
开玩笑,刑拘的怎能有资格在正式学校任职?!
本人有两个问题谁给解答一下:1、未成年少女和妇女是一回事吗?2、这种人还适合继续当老师吗?


这神奇的国度~
vwcar 发表于 2012-7-3 12:45
这个支持。。介尼玛就该永远开除出教育队伍。。
开玩笑,刑拘的怎能有资格在正式学校任职?!
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看来这货在当地有点势力。
myson 发表于 2012-7-3 13:18
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看来这货在当地有点势力。
这个事,我支持去冲击。。
尼玛,奶子不也是性器官么。应该按强奸未遂判罚
我承认,我把“全体停课”看成了“全裸”
做这么缺德的事很显然应当双开才对。不明白为什么免职。
这个处理结果太无耻,以后好色的老师和校长们可以更加肆无忌惮了。真想骂人。
调司礼监比较合适
我是不太信的,不是说没这种事发生的可能性;是湖南哎,真有这事学生或家长套麻袋把禽兽揍个半死只踢下身,再不济请人去恨恨教训一顿,很难么?
涉事副校长“不涉嫌强奸罪,但构成猥亵妇女的违法行为”,已被行政拘留十日

看来上次那个猥亵妇女的老外拘留十五日是被重判了,看来我国法律真的是一视同仁,对外籍人士不但没有任何偏袒还增加了50%的拘留期限.这是我国法制的又一次伟大的胜利.
群众体育事件越来越多了。
好消息 发表于 2012-7-3 14:27
我承认,我把“全体停课”看成了“全裸”
好吧。。既然你都承认了~~~我也不好意思隐瞒了~~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2-7-3 12:23
  换个地方继续祸害萝莉了!
  ……6月15日公安局组织了法制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为“曾某主观上没有 ...
调离与免职就不是处罚。。。存心保护。。。。
幼女要危险
官官相护啊……
学生这么齐心??怀疑ing
判处以宫刑!
想反了不成? 如此不和谐,真不是时候。
一想到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我就释然了
资治通鉴一千年,
兴亡更迭何曾休?
这样处理,也不要怪老百姓闹事。
我上初中时教劳动技能课的某一老头,大家都觉得不错啊。后来,他任命某女生为课代表。哪知道,班主任听说后大惊,直接扔下我们跑了出去。20多分钟后回来,宣布那位女生的课代表作废,直接让劳动委员一高大男生兼任之。事后,才知道此老头是某中专原校长,因为跟女生那啥被发配过来的。所以,不要把这种发配当成普通调动,说白了就是另类软禁啊。
冰冰冷有点苦 发表于 2012-7-3 18:29
我上初中时教劳动技能课的某一老头,大家都觉得不错啊。后来,他任命某女生为课代表。哪知道,班主任听说后 ...
尼玛 犯了这事 调别的学校,工资照拿, 这叫软禁吗?那请把我另类软禁起来 ,尼玛 这都洗地!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