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轻海峡为什么是国际水道。求科普,另台湾海峡外国军舰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35:35
刚刚看到个贴子说毛子舰队穿过津轻海峡。查了一下几有几十公里宽。我原来以为这么宽可以叫内海。另外国际水道是怎么样定意的。谢谢。刚刚看到个贴子说毛子舰队穿过津轻海峡。查了一下几有几十公里宽。我原来以为这么宽可以叫内海。另外国际水道是怎么样定意的。谢谢。
美爹说了:你地,三海里的干活
倭寇:呀咩得
美爹:fuck呀咩得
12海里以内是领海。12海里之外,200以内,可以自由通行。按海洋法公约可以叫无害通过,没有加个这个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象MD。12海里,有些是3海里之外,人家想作什么就作什么 。
按国际公约,离岸约22.5公里为自己领海,外国船只不能自由通行,22.5公里外,外国船只可以“无害通过”!我国的琼州海峡只有30多公里宽,所以算是内海;台湾海峡平均宽度200公里,按国际法,除去两边的领海外,中间还有较宽的国际水道!
因为那时M爹要进来出去进来出去。小鬼子为了不让别人说,就把头扭到一边默默享受。
谁知道毛大爷也能进来出去进来出去了。
NTMD更崩溃的是兔大爷也有实力进来出去进来出去了。
NM,这叫什么事啊。
yhfqq 发表于 2012-6-20 18:16
因为那时M爹要进来出去进来出去。小鬼子为了不让别人说,就把头扭到一边默默享受。
谁知道毛大爷也能进来出 ...
这叫自由穿插。 脚盆 要叫 いけ 了。
leady 发表于 2012-6-20 18:09
12海里以内是领海。12海里之外,200以内,可以自由通行。按海洋法公约可以叫无害通过,没有加个这个国际海洋 ...
领海才叫无害通过吧。。。塞上炮口,高抬炮管,或者套上炮衣。

台湾海峡md是穿过的,不过不知道日本有没有穿过!
yhfqq 发表于 2012-6-20 18:16
因为那时M爹要进来出去进来出去。小鬼子为了不让别人说,就把头扭到一边默默享受。
谁知道毛大爷也能进来出 ...
:victory:
台湾海峡本来就是公海的一部分,就算是专属经济区军舰也享有无害通过权
phylly 发表于 2012-6-20 18:31
领海才叫无害通过吧。。。塞上炮口,高抬炮管,或者套上炮衣。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或地区)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或地区)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条件下,继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沿海国领海的航行。
外军军舰显然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领海只有民用船只或得到允许的外舰可以通过
霸权主义
cxlhs9 发表于 2012-6-20 19:04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或地区)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或地区)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条件下,继续不停地迅速通 ...
这个解释应该是差不多的。  台湾海峡中线外国船只包括战舰是可以通过的,不过免不了被我军跟踪监视一番
5楼高手啊,嘎嘎
台湾海峡一半还不在tg的控制中呢
11楼科普的好
cxlhs9 发表于 2012-6-20 19:04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或地区)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或地区)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条件下,继续不停地迅速通 ...
不对,军舰有无害通过权,具体请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部分 领海和毗连区 第三节 领海的无害通过 C分节 适用于军舰和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政府船舶的规则。
w w w.un.org/zh/law/sea/los/article2.shtml
轻津海峡,日本只拥有3海里的领海。
因为脚盆在那边只有3海里的领海
cxlhs9 发表于 2012-6-20 19:04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或地区)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或地区)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条件下,继续不停地迅速通 ...
一个问题,你第一段的这个“船舶”的定义包不包括军舰(不要告诉我军舰不属于船舶)?
小何同志 发表于 2012-6-20 20:31
11楼科普的好
说真话,我从他的第一段真没看出第二段这个“外军军舰显然不能”。。。。

难道军舰不属于船舶?那军舰是嘛玩意?
如果试图把国际航行用的水道弄作领海,要有足够实力,不然要被流氓狂扁的
1980年代,卡扎菲上校试图把地中海南部一段海域化作禁区,被里根的海军狂扁了一次
同时期还有个霍梅尼,试图封锁霍尔木兹海峡,也被英美流氓痛打一顿,后来老实了
还有,黑海也算公海,美国海军不是故意闯进去了么,毛子再牛也不敢开火啊,只有那个“我舰奉命撞击”被苏联粉丝YY了二十年而已
超级神箭 发表于 2012-6-20 18:15
按国际公约,离岸约22.5公里为自己领海,外国船只不能自由通行,22.5公里外,外国船只可以“无害通过”!我 ...
较宽。。以后收回来了。让你过就让你过,不让你过你就是有害通过。。玩么,大家都会。。。。关键看定规则的人实力。。
日本领海只有1公里
不对,军舰有无害通过权,具体请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部分 领海和毗连区 第三节 领海的无害通过 C分 ...
公约规定外国船舶通过时,必须遵守沿海国地法律和沿海国为无害通过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关于防止海上碰撞的国际规则。而兔子向来不承认在领海内军舰具有无害通过权的吧?

phylly 发表于 2012-6-20 22:07
一个问题,你第一段的这个“船舶”的定义包不包括军舰(不要告诉我军舰不属于船舶)?


无害通过是不需要通报,你试试军舰过主权国家领海而不通报试试
phylly 发表于 2012-6-20 22:07
一个问题,你第一段的这个“船舶”的定义包不包括军舰(不要告诉我军舰不属于船舶)?


无害通过是不需要通报,你试试军舰过主权国家领海而不通报试试
1996年5月,我国政府正式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声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沿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过该国的权利”。
国际上公认的领海宽度是12海里。但是根据日本《领海法》,宗谷海峡、津轻海峡、对马海峡东、西水道和大隅海峡等特定海域的领海宽度为3海里。
因此,津轻海峡中间的航道法律上是公海,他国海军自然也包括我海军舰艇完全可以无害通过。
遥望灯火阑珊 发表于 2012-6-21 00:23
国际上公认的领海宽度是12海里。但是根据日本《领海法》,宗谷海峡、津轻海峡、对马海峡东、西水道和大隅海 ...
因为于美国签署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70年代日本进入了疯狂的学生运动的时期。这个时期产物之一就是菅直人。
至于现在嘛,,,,,貌似日本主流民意了,签了就签了吧。我们反正是美国的狗。
cxlhs9 发表于 2012-6-21 00:22
1996年5月,我国政府正式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声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沿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 ...
领海基本视同领土。进入该海域的民用船使用本国法律,进入海域的别方军舰可以直接击沉,无视无害通过。
虽然不是特别明确,但是一般认为经济海域军舰无害通过,民用船只使用船只国家法律。但是两者都必须禁止停止,也就是必须处于行走的状态。
专属经济区其实还是法律模糊状态。比如日本就认为别国怎么穿过自己经济区都是合法的。中国不认为。
而且虽然专属经济区船只使用船只国家的法律,但是对于渔船,海域国家却有执法权。。。这个本质就是纠结的矛盾。
一般而言,专属经济区还是具体签订法律为准则。比如中韩的经济区划分就非常具体的规定了上诉问题。
就当前而言。。专属经济区唯一明确的就是不准停留。至于什么无害通过,真的完全属于各自的理解了。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6-21 06:55
因为于美国签署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70年代日本进入了疯狂的学生运动的时期。这个时期产物之一就是菅 ...
菅直人是当初日本红卫兵领袖中硕果仅存的政治人物了吧……
yhfqq 发表于 2012-6-20 18:16
因为那时M爹要进来出去进来出去。小鬼子为了不让别人说,就把头扭到一边默默享受。
谁知道毛大爷也能进来出 ...
这叫合理利用,并且是用足政策!!!!
phylly 发表于 2012-6-20 18:31
领海才叫无害通过吧。。。塞上炮口,高抬炮管,或者套上炮衣。
是的,中国的无害通过还不包括军舰飞机,军舰飞机必须要获得批准才能在中国领海无害通过
雪千寻 发表于 2012-6-21 08:44
菅直人是当初日本红卫兵领袖中硕果仅存的政治人物了吧……
作为政治人物的少,作为其他行业的精英的多。不要小看了东大那帮混蛋,别人就算是烧坏脑子闹革命之后,找其他出路也能干一番成就的。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多名日本前外务事务次官21日向该社流露,日本政府把宗谷、津轻等5个主要海峡的领海范畴限定在3海里(约5.6公里)而不是法律所容许的12海里(约22公里),是为了让美军的载核舰船通过这些海峡的问题不被政治化。政府作出该决议的基本性理由是1960年修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时有“携带核兵器进境”的密约。

  美国战略核潜艇等舰船针对前苏联(现俄罗斯)等国在日本海海域进行核遏制造战航行,必需通过上述海峡。假如按12海里的尺度肯定领海,就会形成不存在公海的海峡,导致核武器通过日本事海。

  日本政府担忧这会和高唱制止携带核武器进境等的“非核三原则”产生冲突,遭到公民批驳,因此有意识地留出了公海海域,优先斟酌让载有核武器的舰船通过,至今依然限定着领海规模,对外则声称“这是为了增进在主要海峡的自由航行”。今后,日本政府或许会被追究其说明阐明义务。

  日本前外务次官流露,1977年实行的《领海法》将领海范畴断定为12海里,在该法的立法作业阶段,外务省曾商量过如何处置宗谷、津轻、大隅、对马海峡东航道和西航道共5个海峡的问题。由于1960年修订《日美安保条约》时达成了密约,默许美军载核舰船通过日本事海,因此当时预计即使把领海变为12海里,美国政府还是会依然让舰船携带核兵器进进日本。

  因此,日本政府当时斟酌把领海范畴保持在3海里,在海峡内留出公海海域。把载核舰船通过该5个海峡视作通过公海,国会答辩时就可以答复“位于领海之外,和日本无关”。

  一名前外务次官明白表现,“假如把津轻海峡全体划为日本事海,那么当被质问‘你断定美国军舰尽对没有搭载核武器通过?’时,就必需答复‘没有搭载核兵器’。但是,这也太扯谎了”。该前外务次官证实称“为了不撒谎”,决议留出公海部分。

  另一前外务次官流露当时打算的是,比起断定12海里领海而“导致纠纷不断,倒不如空出(公海部分)和以前一样处置更为轻松”。

  美国政府在冷战停止后从停靠日本港口的航空母舰等舰船上撤往了战术核导弹,但有观点以为美国的战略核潜艇现在也依然搭载着核弹道导弹在日本近海海域航行。

phylly 发表于 2012-6-20 18:31
领海才叫无害通过吧。。。塞上炮口,高抬炮管,或者套上炮衣。
领海未经允许进来,可以直接灭掉了。
雪千寻 发表于 2012-6-21 08:44
菅直人是当初日本红卫兵领袖中硕果仅存的政治人物了吧……
后来也叛变了,让人怀疑是内奸。。。
战败国是啥意思
呵呵,也挺宽,没有大陆允许,私自军事力量通过,少则付出政治经济代价,多则付出战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