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利津县三反:官员贪污93.6亿 追回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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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党史 作者:盖敬刚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 ... 01/14976275_0.shtml
核心提示:其中,区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238人;党员114人,团员27人,群众118。贪污总额93.62亿元(旧人民币)。退回赃款赃物折价2100万元,实结款500万元。

编者按: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新币与旧币的兑换比率为:1:10000;一万元第一套人民币兑换新币一元。93.6亿第一套人民币实际相当于93.6万。利津县利津县位于山东省北部,隶属于东营市。





三反五反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东营党史网  作者:盖敬刚(工作单位:中共利津县委党史研究室)  原题为:利津县的“三反”、“五反”运动

我国的“三反”、“五反”运动,是在镇反、抗美援朝运动过程中进行的一场声势浩大的保卫新生政权的政治斗争。

作为老解放区的利津县,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从1950年下半年起,根据党的七届三中全会决议要求,对全县的工商业进行了合理调整。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工商业政策,扶持工商业发展的政策,通过加强集市管理,组织物资交流大会,活跃农村经济。全县市场出现了空前繁荣景象。不仅国营经济日益发展壮大,私营工商业也有很大发展,到1951年底,私营工商业户由1949年的600多户,发展到1000多户。

但是,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全局来看,随着私营资本的发展,一些不法工商业者趁商品供应紧张之际,抬高物价,为谋取暴利,他们采取阴险狡猾的手段,大搞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甚至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并以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糜烂的生活方式来腐蚀工人和国家干部,对抗美援朝、国家建设、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下,党和国家部分工作人员中也出现贪污受贿行为和官僚主义作风,有的甚至蜕化变质。

面对这种严重情况的发展,中共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和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一场有针对性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共利津县委、县人民政府遵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从1951年12月开始,在全县,首先是在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中,开展“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继而又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了“五反”(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

“三反”运动

1951年12月,中共利津县委遵照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的去进行的指示》,成立了增产节约委员会,坚持把“三反”斗争看作同镇反斗争一样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随之,“三反”斗争在县直机关全面展开,至1952年10月结束。运动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文件,发动群众,帮助领导检查官僚主义,揭发贪污浪费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斗争目标;第二阶段,开展“打老虎斗争”(把贪污多、问题大的人称之为“老虎”);第三阶段,为追赃核实阶段。边打、边查、边定案;第四阶段为巩固成果,总结结束阶段。

按照中央指示,县增产节约委员会组织县直机关党团员干部和群众学习中共中央文件和毛泽东元旦团拜会上的祝词,要求大家积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浊洗干净。”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研究制定了落实措施。同时,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干部,在“三反”运动中要勇于剖析自我,勇于坦白自己的问题,积极揭发其他有问题的干部。

此后的一段时间,由于运动只停留在面上,群众对运动的目的和认识还比较肤浅,怕遭打击报复,又加之各部门忙于抗美援朝和农业生产互助等任务,没有很好的带领群众深入到运动中去,所以第一阶段的“三反”运动没有真正开展起来,这也是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共性问题。

为了切实开展好“三反”运动并达到预期目的,195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缩短学文件的时间,召开干部会,限期展开斗争,送来报告,违者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不管什么人,一律撤职查办;在干部会上,应指名批评落后的单位及其领导人,指名奖励做的好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宣布撤职的名单和理由。”
据此指示,县增产节约委员会召开了由机关党团员干部、群众和居民、学生代表参加的“宽严大会”(后称为“退赃洗污大会”)。会上,节约委员会主任李树林、副主任宋传伦总结了学习和检讨贪污浪费的进展情况;指出了贪污分子的贪污手段和花样;严厉的批判了贪污分子订立攻守同盟、互相串供、避重就轻和不追不交代实际贪污问题,“挤牙膏式”的抗拒“三反”斗争的态度。同时,不点名地批判了自以为“清水衙门”的思想老虎(虎,即贪污分子,下同)。公布查办的企业部门的5名中层干部,向贪污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敲响了警钟。会后,各单位按照县增产节约委员会的部署,以“大胆怀疑”的方法,对贪污分子进行排队摸查,成立“打虎队”,进行“搜山捕虎”,打出“老虎”74人,并将其关入“老虎洞”,用“虎治虎”强迫的办法和“利用老虎现身说法”的疏导方式,使“老虎”交代了巨额的贪污赃款赃物的下落。接着,顺藤摸瓜,派出打虎队,对“老虎”的家属和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商人进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教育,令其揭发交代问题,退出赃款赃物。仅二、三个月的时间,即打出贪污分子259人,占参加“三反”运动人数的36%,其中,区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238人;党员114人,团员27人,群众118。贪污总额93.62亿元(旧人民币)。退回赃款赃物折价2100万元,实结款500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在各级干部中贪污浪费、违法乱纪、官僚主义现象的严重性,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中央决定开展“三反”运动的必要性。

“打虎斗争”阶段结束后,全县的“三反”运动即进入追赃核实阶段。1952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5月,增产节约委员会按照惠民地委的指示和中央的精神,对贪污分子进行定案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向贪污分子进一步交代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政策和“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以及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进一步核实了贪污分子的材料,据其贪污的情节轻重,坦白立功的程度,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打出的“老虎”送到惠民地委。

在地委召开的处理大会上,地区节约委员会主任江波作了动员报告,要求有问题的同志实事求是、端正态度谈问题,提高对“三反”斗争的认识。会后,根据《规定》和《五项决定》,在进一步核实材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作出了处理:全县贪污分子259人,贪污金额未满50万元(旧人民币,下同)的216人;100万元以上未满1000万元的40人;1000万元以上未满1亿元的3人。其中,免于处分的239人(贪污金额100万元以下的212人,不到1000万元的27人);受到处分的20人,其中,受行政处分的17人(警告1人,记过7人,降职1人,撤职5人,未处理的3人),受刑事处分的3人(机关管制1人,劳改1人,未处理的1人)。

党员受党籍处分的18人(警告7人,劝告2人,留党查看3人,开除党籍2人,未处理为4人)。销案者71人,其中,因折算金额过高下降的4人;因计算时间过长下降的12人;因逼供的53人;无贪污而打错的2人。至此,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全县实际,利津县的“三反”运动进入了巩固成果,结束阶段。县增产节约委员会用“三反”运动中揭发出来的问题当教材,组织干部群众谈体会、挖根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树立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思想,广大党员干部在运动中得到了极其深刻而又实际的教育和锻炼,思想觉悟普遍提高。为了巩固“三反”运动的胜利成果,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相结合进行的指示》和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三反”中加强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的指示》,对党员和非党干部普遍进行了鉴定。

同时,建立起了民主制度、新的财会制度、人事制度、工作、生活、学习制度及监察和检查制度。在调整机构中,将涌现出的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又有工作能力的优秀分子和在“三反”运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经得起考验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加强了党政建设。至此,全县的“三反”运动圆满结束。

这次运动,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人力,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了运动的健康顺利发展。在运动中,惩治了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259名,教育了干部中的大多数,清除了党的队伍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观念,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大为减少,对于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五反”运动

“五反”运动是建国初期,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在“三反”运动中,暴露出大量资产阶级分子拉拢腐蚀干部、向社会主义进攻的事实,为打击他们的破坏活动,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全国各大城市展开,并很快掀起了高潮。

利津工商界的“五反”运动,是与县直机关的“三反”运动紧密配合、相互促进的。根据中共中央指示,1952年春,中共利津县委着手在全县工商界开展了“五反”运动,当年9月结束。当时,全县的工商业虽然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少,但也存在着一定的贿赂干部、非法牟利、偷税漏税的奸商行为。因此,为了推动“五反”运动的顺利发展,按照上级指示,县委召集全部工商业者,就上级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方针、政策进行了细致的宣传解释。对开展“五反”运动进行了动员发动,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在“三反”运动的推动下,“五反”运动得到了全县居民和守法商户的响应,局面迅速打开。县委组织了有工人、店员和革命干部参加的“五反工作队”,进入私营企业,同企业单位的群众相结合,开展活动。工作队紧紧依靠工人、职工,发动群众,揭发问题,揪出一批不法工商业者。在认真核实材料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有的令其补交了1951年的税款,并都作了定案处理,惩治了不法工商业者多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政策。在“五反”运动中虽然也发生过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现象,但在定案处理中,基本上都得到了纠正。

在“五反”运动中,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和阻力。部分不法工商户互相包庇,拒不交代;有的工商户业主感到前途无望,干脆关门歇业;有的因存在误解而有抵触情绪。针对这些情况,县委专门召开会议,反复宣传党的“五反”方针政策。在工作进程中,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检查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方针,保护爱国守法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

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工商业者的共同努力下,利津县的“五反”运动到1952年9月基本结束。这场运动为发展全县社会经济诸方面带来了许多有利因素,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开始活跃,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和全县生产。改变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投机取巧、营私舞弊、盗窃国家资产是“聪明能干”的错误观念。从广义上说,这一运动不仅有力的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严重“五毒”行为,推动了在私营工商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实行民主改革,使党在同资产阶级的限制和反限制斗争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团结和争取了资产阶级,而且对于顺利实施《共同纲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均具有重要影响。

利津“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给资产阶级以毁灭性的打击,进一步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加强了职工对企业的领导作用和监督管理作用。这次运动对广大干部和群众也是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防止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为后来利津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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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党史 作者:盖敬刚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 ... 01/14976275_0.shtml
核心提示:其中,区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238人;党员114人,团员27人,群众118。贪污总额93.62亿元(旧人民币)。退回赃款赃物折价2100万元,实结款500万元。

编者按: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新币与旧币的兑换比率为:1:10000;一万元第一套人民币兑换新币一元。93.6亿第一套人民币实际相当于93.6万。利津县利津县位于山东省北部,隶属于东营市。





三反五反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东营党史网  作者:盖敬刚(工作单位:中共利津县委党史研究室)  原题为:利津县的“三反”、“五反”运动

我国的“三反”、“五反”运动,是在镇反、抗美援朝运动过程中进行的一场声势浩大的保卫新生政权的政治斗争。

作为老解放区的利津县,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从1950年下半年起,根据党的七届三中全会决议要求,对全县的工商业进行了合理调整。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工商业政策,扶持工商业发展的政策,通过加强集市管理,组织物资交流大会,活跃农村经济。全县市场出现了空前繁荣景象。不仅国营经济日益发展壮大,私营工商业也有很大发展,到1951年底,私营工商业户由1949年的600多户,发展到1000多户。

但是,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全局来看,随着私营资本的发展,一些不法工商业者趁商品供应紧张之际,抬高物价,为谋取暴利,他们采取阴险狡猾的手段,大搞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甚至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并以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糜烂的生活方式来腐蚀工人和国家干部,对抗美援朝、国家建设、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下,党和国家部分工作人员中也出现贪污受贿行为和官僚主义作风,有的甚至蜕化变质。

面对这种严重情况的发展,中共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和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一场有针对性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共利津县委、县人民政府遵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从1951年12月开始,在全县,首先是在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中,开展“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继而又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了“五反”(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

“三反”运动

1951年12月,中共利津县委遵照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的去进行的指示》,成立了增产节约委员会,坚持把“三反”斗争看作同镇反斗争一样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随之,“三反”斗争在县直机关全面展开,至1952年10月结束。运动大致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文件,发动群众,帮助领导检查官僚主义,揭发贪污浪费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斗争目标;第二阶段,开展“打老虎斗争”(把贪污多、问题大的人称之为“老虎”);第三阶段,为追赃核实阶段。边打、边查、边定案;第四阶段为巩固成果,总结结束阶段。

按照中央指示,县增产节约委员会组织县直机关党团员干部和群众学习中共中央文件和毛泽东元旦团拜会上的祝词,要求大家积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浊洗干净。”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研究制定了落实措施。同时,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干部,在“三反”运动中要勇于剖析自我,勇于坦白自己的问题,积极揭发其他有问题的干部。

此后的一段时间,由于运动只停留在面上,群众对运动的目的和认识还比较肤浅,怕遭打击报复,又加之各部门忙于抗美援朝和农业生产互助等任务,没有很好的带领群众深入到运动中去,所以第一阶段的“三反”运动没有真正开展起来,这也是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共性问题。

为了切实开展好“三反”运动并达到预期目的,195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缩短学文件的时间,召开干部会,限期展开斗争,送来报告,违者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不管什么人,一律撤职查办;在干部会上,应指名批评落后的单位及其领导人,指名奖励做的好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宣布撤职的名单和理由。”
据此指示,县增产节约委员会召开了由机关党团员干部、群众和居民、学生代表参加的“宽严大会”(后称为“退赃洗污大会”)。会上,节约委员会主任李树林、副主任宋传伦总结了学习和检讨贪污浪费的进展情况;指出了贪污分子的贪污手段和花样;严厉的批判了贪污分子订立攻守同盟、互相串供、避重就轻和不追不交代实际贪污问题,“挤牙膏式”的抗拒“三反”斗争的态度。同时,不点名地批判了自以为“清水衙门”的思想老虎(虎,即贪污分子,下同)。公布查办的企业部门的5名中层干部,向贪污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敲响了警钟。会后,各单位按照县增产节约委员会的部署,以“大胆怀疑”的方法,对贪污分子进行排队摸查,成立“打虎队”,进行“搜山捕虎”,打出“老虎”74人,并将其关入“老虎洞”,用“虎治虎”强迫的办法和“利用老虎现身说法”的疏导方式,使“老虎”交代了巨额的贪污赃款赃物的下落。接着,顺藤摸瓜,派出打虎队,对“老虎”的家属和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商人进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教育,令其揭发交代问题,退出赃款赃物。仅二、三个月的时间,即打出贪污分子259人,占参加“三反”运动人数的36%,其中,区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238人;党员114人,团员27人,群众118。贪污总额93.62亿元(旧人民币)。退回赃款赃物折价2100万元,实结款500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在各级干部中贪污浪费、违法乱纪、官僚主义现象的严重性,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中央决定开展“三反”运动的必要性。

“打虎斗争”阶段结束后,全县的“三反”运动即进入追赃核实阶段。1952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5月,增产节约委员会按照惠民地委的指示和中央的精神,对贪污分子进行定案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向贪污分子进一步交代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政策和“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以及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进一步核实了贪污分子的材料,据其贪污的情节轻重,坦白立功的程度,实事求是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打出的“老虎”送到惠民地委。

在地委召开的处理大会上,地区节约委员会主任江波作了动员报告,要求有问题的同志实事求是、端正态度谈问题,提高对“三反”斗争的认识。会后,根据《规定》和《五项决定》,在进一步核实材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作出了处理:全县贪污分子259人,贪污金额未满50万元(旧人民币,下同)的216人;100万元以上未满1000万元的40人;1000万元以上未满1亿元的3人。其中,免于处分的239人(贪污金额100万元以下的212人,不到1000万元的27人);受到处分的20人,其中,受行政处分的17人(警告1人,记过7人,降职1人,撤职5人,未处理的3人),受刑事处分的3人(机关管制1人,劳改1人,未处理的1人)。

党员受党籍处分的18人(警告7人,劝告2人,留党查看3人,开除党籍2人,未处理为4人)。销案者71人,其中,因折算金额过高下降的4人;因计算时间过长下降的12人;因逼供的53人;无贪污而打错的2人。至此,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全县实际,利津县的“三反”运动进入了巩固成果,结束阶段。县增产节约委员会用“三反”运动中揭发出来的问题当教材,组织干部群众谈体会、挖根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树立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思想,广大党员干部在运动中得到了极其深刻而又实际的教育和锻炼,思想觉悟普遍提高。为了巩固“三反”运动的胜利成果,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相结合进行的指示》和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三反”中加强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的指示》,对党员和非党干部普遍进行了鉴定。

同时,建立起了民主制度、新的财会制度、人事制度、工作、生活、学习制度及监察和检查制度。在调整机构中,将涌现出的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又有工作能力的优秀分子和在“三反”运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经得起考验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加强了党政建设。至此,全县的“三反”运动圆满结束。

这次运动,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人力,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了运动的健康顺利发展。在运动中,惩治了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259名,教育了干部中的大多数,清除了党的队伍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观念,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大为减少,对于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五反”运动

“五反”运动是建国初期,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在“三反”运动中,暴露出大量资产阶级分子拉拢腐蚀干部、向社会主义进攻的事实,为打击他们的破坏活动,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全国各大城市展开,并很快掀起了高潮。

利津工商界的“五反”运动,是与县直机关的“三反”运动紧密配合、相互促进的。根据中共中央指示,1952年春,中共利津县委着手在全县工商界开展了“五反”运动,当年9月结束。当时,全县的工商业虽然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少,但也存在着一定的贿赂干部、非法牟利、偷税漏税的奸商行为。因此,为了推动“五反”运动的顺利发展,按照上级指示,县委召集全部工商业者,就上级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方针、政策进行了细致的宣传解释。对开展“五反”运动进行了动员发动,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在“三反”运动的推动下,“五反”运动得到了全县居民和守法商户的响应,局面迅速打开。县委组织了有工人、店员和革命干部参加的“五反工作队”,进入私营企业,同企业单位的群众相结合,开展活动。工作队紧紧依靠工人、职工,发动群众,揭发问题,揪出一批不法工商业者。在认真核实材料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有的令其补交了1951年的税款,并都作了定案处理,惩治了不法工商业者多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政策。在“五反”运动中虽然也发生过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现象,但在定案处理中,基本上都得到了纠正。

在“五反”运动中,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和阻力。部分不法工商户互相包庇,拒不交代;有的工商户业主感到前途无望,干脆关门歇业;有的因存在误解而有抵触情绪。针对这些情况,县委专门召开会议,反复宣传党的“五反”方针政策。在工作进程中,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检查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方针,保护爱国守法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

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工商业者的共同努力下,利津县的“五反”运动到1952年9月基本结束。这场运动为发展全县社会经济诸方面带来了许多有利因素,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开始活跃,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和全县生产。改变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投机取巧、营私舞弊、盗窃国家资产是“聪明能干”的错误观念。从广义上说,这一运动不仅有力的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严重“五毒”行为,推动了在私营工商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实行民主改革,使党在同资产阶级的限制和反限制斗争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团结和争取了资产阶级,而且对于顺利实施《共同纲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均具有重要影响。

利津“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给资产阶级以毁灭性的打击,进一步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加强了职工对企业的领导作用和监督管理作用。这次运动对广大干部和群众也是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防止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为后来利津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