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突破底线!河南市委干部恐奸淫幼女近百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25:38
记者今天(27日)从河南省永城市官方网站获悉,永城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日前已被永城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审讯,李新功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十余名。

5月26日,一则反映河南永城市官员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被抓的帖子在多家网站转载,帖子称,“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数十名,罪行极大,手段恶劣”。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未成年少女,并通过网络认识、诱骗一些未成年少女。他还和永城某中学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介绍给他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为了不引起怀疑,他还编造自己是永城税务局的领导、现在是单身等谎言。李新功自己开一辆黑色无牌照汽车,每次都是在车中作案,情节恶劣,令人发指。2012年5月8日19时,他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作案时,被刑警现场抓获。

5月26日,永城市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对李新功涉嫌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回应。永城市委外宣办称,“李新功案件发生后,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决不姑息。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进展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据悉,公安人员抓获李新功后,突击搜查其和案情有关的场所,在他办公室及车中查到大量安全套、润滑剂、壮阳药等;电脑上查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成人群、学生群等大量犯罪事实,另有一本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存折;每个被奸淫幼女QQ号都注明孩子的生日等相关信息。

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幼女,并通过网络来认识、诱骗一些幼女。他还和永城三中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介绍给他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作为在当地一个有一定职务的官员,为了不引起人的怀疑,他还编造自己是永城税务局的领导,现在是单身等等谎言。记者还先后接到受害的永城实验中学7年级刘姓学生及张姓学生家长电话,她们说,在永城市三中有专门的女生负责帮李新功介绍女孩,事成之后分给她们钱;李新功自己开一辆黑色无牌照的雪弗莱汽车,每次都是在车中作案,情节恶劣,令人发指。


根据李新功手机短信显示,非处女不要。每奸淫一位幼女,都拉到无人之处,任孩子撕心裂肺地哭叫,都无法停止其兽行。还有的孩子哭求他说:“我才13岁,叔叔别这样呀!”也无济于事。在受害幼女中,最小的才2001年出生。

现已查实受害幼女数十人,每个受害孩子的笔录都在永城市公安局长邵明杰及刑警队长王琦手中。而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新功市委办公室电脑记录中显示的,被奸淫幼女有四十余名,此电脑及手机被永城市公安局查封。同时,已抓获同案犯刑南(女)等男女五人,李新功本人现关押在永城市看守所内。根据多名受害幼女家属十余天的调查了解,受害幼女远远高于犯罪嫌疑人李新功市委办公室电脑记录中的数字,极有可能高达近百人。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NN036

http://news.163.com/12/0528/08/82J1ITOO0001124J.html记者今天(27日)从河南省永城市官方网站获悉,永城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日前已被永城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审讯,李新功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十余名。

5月26日,一则反映河南永城市官员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被抓的帖子在多家网站转载,帖子称,“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数十名,罪行极大,手段恶劣”。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未成年少女,并通过网络认识、诱骗一些未成年少女。他还和永城某中学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介绍给他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为了不引起怀疑,他还编造自己是永城税务局的领导、现在是单身等谎言。李新功自己开一辆黑色无牌照汽车,每次都是在车中作案,情节恶劣,令人发指。2012年5月8日19时,他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作案时,被刑警现场抓获。

5月26日,永城市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对李新功涉嫌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回应。永城市委外宣办称,“李新功案件发生后,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决不姑息。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进展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据悉,公安人员抓获李新功后,突击搜查其和案情有关的场所,在他办公室及车中查到大量安全套、润滑剂、壮阳药等;电脑上查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成人群、学生群等大量犯罪事实,另有一本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存折;每个被奸淫幼女QQ号都注明孩子的生日等相关信息。

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幼女,并通过网络来认识、诱骗一些幼女。他还和永城三中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介绍给他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作为在当地一个有一定职务的官员,为了不引起人的怀疑,他还编造自己是永城税务局的领导,现在是单身等等谎言。记者还先后接到受害的永城实验中学7年级刘姓学生及张姓学生家长电话,她们说,在永城市三中有专门的女生负责帮李新功介绍女孩,事成之后分给她们钱;李新功自己开一辆黑色无牌照的雪弗莱汽车,每次都是在车中作案,情节恶劣,令人发指。


根据李新功手机短信显示,非处女不要。每奸淫一位幼女,都拉到无人之处,任孩子撕心裂肺地哭叫,都无法停止其兽行。还有的孩子哭求他说:“我才13岁,叔叔别这样呀!”也无济于事。在受害幼女中,最小的才2001年出生。

现已查实受害幼女数十人,每个受害孩子的笔录都在永城市公安局长邵明杰及刑警队长王琦手中。而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新功市委办公室电脑记录中显示的,被奸淫幼女有四十余名,此电脑及手机被永城市公安局查封。同时,已抓获同案犯刑南(女)等男女五人,李新功本人现关押在永城市看守所内。根据多名受害幼女家属十余天的调查了解,受害幼女远远高于犯罪嫌疑人李新功市委办公室电脑记录中的数字,极有可能高达近百人。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NN036

http://news.163.com/12/0528/08/82J1ITOO0001124J.html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次该名干部恐怕至少是个死缓,奸淫幼女从重处罚加两种情节加重犯,而且除涉嫌强奸外,还有可能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李新功死刑是跑不掉了。希望不要迅速被审判执行死刑灭口,要挖一挖背后的保护伞,什么原因使其能边奸边升?受害人数如此之多,时间跨度如此之长,在当地高层还有没有同案犯?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次该名干部恐怕至少是个死缓,奸淫幼女从重处罚加两种情节加重犯,而且除涉嫌强奸外,还有可能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李新功死刑是跑不掉了。希望不要迅速被审判执行死刑灭口,要挖一挖背后的保护伞,什么原因使其能边奸边升?受害人数如此之多,时间跨度如此之长,在当地高层还有没有同案犯?
可以杀了
罚酒百杯,P民回避
不是头两天刚报道浙江永康人大和企业家代表群体奸宿幼女么?怎么现在都喜好这个?
估计要死刑了
其实很多老男人都好这一口,中国外国都有很多,欧洲去年爆出来的某神父,也和这个官员差不多,专搞小孩子,男女通吃
不过估计很快又要被体制党们归结为体制问题
那啥啊,估计是处girl控。。。替他儿子的第一次都要了
你确定是强奸而不是嫖宿?
楼主,配图错了。

http://news.hsw.cn/system/2012/05/28/051331112.shtml

看看
建议化学阉割后 枪毙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2:37
你确定是强奸而不是嫖宿?


一,每奸淫一位幼女,都拉到无人之处,任孩子撕心裂肺地哭叫,都无法停止其兽行。还有的孩子哭求他说:“我才13岁,叔叔别这样呀!”也无济于事。在受害幼女中,最小的才2001年出生。

从该描述中明显可以看出其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当属强奸罪无疑(且属奸yin幼女的法定加重情节)

二,即使案中幼女是同意的,也属强奸罪

因为根据现在的通说,幼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没有承诺能力,其对自己的性行为不能自由处分(因其对同意事项无认识能力,即此处的被害人承诺不构成违法阻却事由),行为人只要明知其是幼女又与之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同意与否,当属强奸罪无疑。

至于嫖宿幼女罪(360条第二款),其与强奸罪中的奸yin幼女情形(原奸yin幼女罪,236条第二款)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在还涉及性交易行为的情形下)前者一般应优先适用,其法定刑(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要重于强奸罪的基本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符合236条第二款对于奸yin幼女从重处罚的精神。

但是本案中明显至少是涉及幼女多人,360条第二款已经涵盖不了了(否则容易造成罪刑不相适应,且依体系解释可知,该款仅为236条第二款的特别法条,236条第三款的加重情节其根本涵盖不了),应适用236条第三款第二项的“强奸妇女、奸yin幼女多人的”加重情节,法定刑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再加上其为国家工作人员,影响恶劣,且有可能涉及职务犯罪,故可能达到死刑标准(死缓或死刑立即执行)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2:37
你确定是强奸而不是嫖宿?


一,每奸淫一位幼女,都拉到无人之处,任孩子撕心裂肺地哭叫,都无法停止其兽行。还有的孩子哭求他说:“我才13岁,叔叔别这样呀!”也无济于事。在受害幼女中,最小的才2001年出生。

从该描述中明显可以看出其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当属强奸罪无疑(且属奸yin幼女的法定加重情节)

二,即使案中幼女是同意的,也属强奸罪

因为根据现在的通说,幼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没有承诺能力,其对自己的性行为不能自由处分(因其对同意事项无认识能力,即此处的被害人承诺不构成违法阻却事由),行为人只要明知其是幼女又与之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同意与否,当属强奸罪无疑。

至于嫖宿幼女罪(360条第二款),其与强奸罪中的奸yin幼女情形(原奸yin幼女罪,236条第二款)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在还涉及性交易行为的情形下)前者一般应优先适用,其法定刑(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要重于强奸罪的基本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也符合236条第二款对于奸yin幼女从重处罚的精神。

但是本案中明显至少是涉及幼女多人,360条第二款已经涵盖不了了(否则容易造成罪刑不相适应,且依体系解释可知,该款仅为236条第二款的特别法条,236条第三款的加重情节其根本涵盖不了),应适用236条第三款第二项的“强奸妇女、奸yin幼女多人的”加重情节,法定刑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再加上其为国家工作人员,影响恶劣,且有可能涉及职务犯罪,故可能达到死刑标准(死缓或死刑立即执行)
枪毙一个李新功,也教育、挽救不了更多的李新功!
清党吧!也许还来得及。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8 22:56
一,每奸淫一位幼女,都拉到无人之处,任孩子撕心裂肺地哭叫,都无法停止其兽行。还有的孩子哭求他说:“ ...
对于第一点, 有炒作成分, 描述的这么详细, 难道记者眼看着嫌疑人和幼女发生的关系??

对于第二点, "从但是本案中明显至少是涉及幼女多人" 开始就是你自己在YY啊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02
对于第一点, 有炒作成分, 描述的这么详细, 难道记者眼看着嫌疑人和幼女发生的关系??

对于第二点, "从但 ...


记者5月28日从河南省公安部门获悉,涉嫌强奸10余名女学生的永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在被刑事拘留后,交代了其同案犯。目前,这名同案犯已经被抓捕归案。

目前,警方正根据两人的供词,对李新功涉嫌强奸的10余名女学生进行逐一调查。警方说,这10余名女学生都是李新功自己交代的。


5月26日,永城市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对李新功涉嫌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回应。目前,该案由永城市一名市级领导领衔,带领专案组民警办理。李新功交代的10余名未成年少女,已经由警方采取保护措施

http://news.163.com/12/0528/20/82KCFQFG00014JB5.html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02
对于第一点, 有炒作成分, 描述的这么详细, 难道记者眼看着嫌疑人和幼女发生的关系??

对于第二点, "从但 ...


记者5月28日从河南省公安部门获悉,涉嫌强奸10余名女学生的永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在被刑事拘留后,交代了其同案犯。目前,这名同案犯已经被抓捕归案。

目前,警方正根据两人的供词,对李新功涉嫌强奸的10余名女学生进行逐一调查。警方说,这10余名女学生都是李新功自己交代的。


5月26日,永城市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对李新功涉嫌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回应。目前,该案由永城市一名市级领导领衔,带领专案组民警办理。李新功交代的10余名未成年少女,已经由警方采取保护措施

http://news.163.com/12/0528/20/82KCFQFG00014JB5.html
情节十分恶劣,必须枪毙。
我艹,直接凌迟!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02
对于第一点, 有炒作成分, 描述的这么详细, 难道记者眼看着嫌疑人和幼女发生的关系??

对于第二点, "从但 ...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关系参见张明楷教授的黄皮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四版)以及陈兴良教授的相关论文,北大车浩副教授(德国弗赖堡大学留学,陈兴良、张明楷两教授的高徒)也对此有精彩论述,参见其论文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02
对于第一点, 有炒作成分, 描述的这么详细, 难道记者眼看着嫌疑人和幼女发生的关系??

对于第二点, "从但 ...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关系参见张明楷教授的黄皮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四版)以及陈兴良教授的相关论文,北大车浩副教授(德国弗赖堡大学留学,陈兴良、张明楷两教授的高徒)也对此有精彩论述,参见其论文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8 23:10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关系参见张明楷教授的黄皮刑法学(法律社)以及陈兴良教授的相关论文,北大车浩副教 ...
拜托, 本人已经是专业人士中的精英, 不用看这种东西[:a4:]
必须枪毙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13
拜托, 本人已经是专业人士中的精英, 不用看这种东西


专业人士中的精英,敢问您是北大人大武大吉大哪个法学院的高材生啊,刑法素养竟比肩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陈张二教授,说出来让俺瞻仰瞻仰啊:D而且此罪绝对不是嫖宿幼女罪,而是定强奸罪,要不然到时挖挖坟,看看您这专业人士的功力怎么样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13
拜托, 本人已经是专业人士中的精英, 不用看这种东西


专业人士中的精英,敢问您是北大人大武大吉大哪个法学院的高材生啊,刑法素养竟比肩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陈张二教授,说出来让俺瞻仰瞻仰啊:D而且此罪绝对不是嫖宿幼女罪,而是定强奸罪,要不然到时挖挖坟,看看您这专业人士的功力怎么样
鱼缸养龙 发表于 2012-5-28 22:57
枪毙一个李新功,也教育、挽救不了更多的李新功!
清党吧!也许还来得及。
那也得GMD来干才好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8 23:19
专业人士中的精英,敢问您是北大人大武大吉大哪个法学院的高材生啊,刑法素养竟比肩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 ...
你说的那些都弱爆了, 偶素索邦滴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25
你说的那些都弱爆了, 偶素索邦滴


恕我直言,若是本科不是在国内法学名校就读,即使在国外混个学位回国也不好混啊,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名校吧,中国政法被学生砍死的程姓教授貌似留法十余年,不知在哪个大学读的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25
你说的那些都弱爆了, 偶素索邦滴


恕我直言,若是本科不是在国内法学名校就读,即使在国外混个学位回国也不好混啊,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名校吧,中国政法被学生砍死的程姓教授貌似留法十余年,不知在哪个大学读的

官员的底线就是没有底线!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8 23:31
恕我直言,若是本科不是在国内法学名校就读,即使在国外混个学位回国也不好混啊
谁说的, 欢迎你去看看各大律所合伙人的简历

再说我又不做刑事, 刑事基本上都是业界的Loser在做的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37
谁说的, 欢迎你去看看各大律所合伙人的简历

再说我又不做刑事, 刑事基本上都是业界的Loser在做的


国内所最有名的不就金杜君合吗,招人一般限定国内法学名校+美国TOP14校的LLM,至于外资所,还是英美所比较吃香吧,小语种在国内律师市场不怎么吃香。

去年暑期跟着导师和金杜某合伙人团队一起运作某公司资产重组,呆了三个月,了解了一些知识。虽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是也有个法学二学位加司考A证,再加上本职的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CPA证以及即将读的经济学博士,未来可能走金融+法律类道路,欢迎交流啊。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37
谁说的, 欢迎你去看看各大律所合伙人的简历

再说我又不做刑事, 刑事基本上都是业界的Loser在做的


国内所最有名的不就金杜君合吗,招人一般限定国内法学名校+美国TOP14校的LLM,至于外资所,还是英美所比较吃香吧,小语种在国内律师市场不怎么吃香。

去年暑期跟着导师和金杜某合伙人团队一起运作某公司资产重组,呆了三个月,了解了一些知识。虽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是也有个法学二学位加司考A证,再加上本职的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CPA证以及即将读的经济学博士,未来可能走金融+法律类道路,欢迎交流啊。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2:37
你确定是强奸而不是嫖宿?
这种地你也洗?
你哪个单位的,领导电话多少?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8 23:31
恕我直言,若是本科不是在国内法学名校就读,即使在国外混个学位回国也不好混啊,而且这也不是什么名校 ...
那位是我校友, 他遇害这一事可以反映出国内著名法学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学修养还有待提高
这个直接枪毙,并继续狠抓狠打,数目估计会创史上之最。。。。

仰天长叹。。。。。。
就这帖子也有洗地的。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44
那位是我校友, 他遇害这一事可以反映出国内著名法学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学修养还有待提高
我略有了解啊,此事貌似起因是程姓教授跟女学生关系不正常引起的,也不算冤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8 23:42
国内所最有名的不就金杜君合吗,招人一般限定国内法学名校+美国TOP14校的LLM,至于外资所,还是英美所比较 ...
拜托, 欧洲著名法学院校的国际法类早就已经国际化N年了, 我的英语比法语要好, 基本接近母语水平吧

你说的那个要求只是坊间传言而已, 他们其实就是想要个英语好, 能用英语写memo的, 中国的大学会教你写memo吗? 我master的实习差点就去君合做的, 后来侥幸有个好朋友的叔叔是巴黎律所的律师, 把我给裙带进去实习了(欧洲法学院的学生想去律所实习几乎是mission impossible~).

另外我表哥就是KW的, 没那么难进, 但是英语不好就不要想了.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8 23:42
国内所最有名的不就金杜君合吗,招人一般限定国内法学名校+美国TOP14校的LLM,至于外资所,还是英美所比 ...
司考证你想考B, C也考不了吧 =.= 现在谁不是A啊...

既然你学金融干嘛还要曲线救国呢? 不理解
Wicca 发表于 2012-5-29 00:01
拜托, 欧洲著名法学院校的国际法类早就已经国际化N年了, 我的英语比法语要好, 基本接近母语水平吧

你说 ...
呵呵,不清楚,不过据我所知,国内法学生出国首选地就是美国,TOP14校连我这个没出过国的都知道,而且可以拿美国的律师执照,到时双证在中国就业多划算。欧洲很少有人去啊,一般也就是英德两国。

Wicca 发表于 2012-5-29 00:09
司考证你想考B, C也考不了吧 =.= 现在谁不是A啊...

既然你学金融干嘛还要曲线救国呢? 不理解


法律我是玩着考的,考了430多分,一不小心就过了,当时没什么事,再加上某辅导班来校招生,挺便宜的,于是乎就报了,暑假学了两个多月吧。可能跟家里有人在司法系统工作有关吧,对法言法语不排斥。现在律师证就快下来了(去年开始挂了一个律所做实习律师)。商业律师没什么意思,大多数工作都是事务性的,很繁琐啊。不过现在在我导师的公司没人过司考,也不打算另外雇人,于是乎俺在部门主管之外又兼任了法务主管,部门主管是干本职工作,法务那块是做公司风控、审合同。不过做到8月底就要去新学校了,彻底解放了。{:soso_e113:} 唯一好处就是今年干半年可以领到去年干一年半的工资{:soso_e120:}
Wicca 发表于 2012-5-29 00:09
司考证你想考B, C也考不了吧 =.= 现在谁不是A啊...

既然你学金融干嘛还要曲线救国呢? 不理解


法律我是玩着考的,考了430多分,一不小心就过了,当时没什么事,再加上某辅导班来校招生,挺便宜的,于是乎就报了,暑假学了两个多月吧。可能跟家里有人在司法系统工作有关吧,对法言法语不排斥。现在律师证就快下来了(去年开始挂了一个律所做实习律师)。商业律师没什么意思,大多数工作都是事务性的,很繁琐啊。不过现在在我导师的公司没人过司考,也不打算另外雇人,于是乎俺在部门主管之外又兼任了法务主管,部门主管是干本职工作,法务那块是做公司风控、审合同。不过做到8月底就要去新学校了,彻底解放了。{:soso_e113:} 唯一好处就是今年干半年可以领到去年干一年半的工资{:soso_e120:}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9 00:10
呵呵,不清楚,不过据我所知,国内法学生出国首选地就是美国,TOP14校连我这个没出过国的都知道,而且可以 ...
但我一直在欧洲啊, 以后可能会为升职需要去混个9个月的美国LLM吧, 他们本科完去美国读LLM是为了弄北京户口好在北京执业吧, LLM在美国找不到工作的. 而户口这东西我从出生就有了...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2:37
你确定是强奸而不是嫖宿?
您到底是洗涤的还是高端黑啊。。。真心看不懂
胡言大帝之逆袭 发表于 2012-5-29 00:17
法律我是玩着考的,考了430多分,一不小心就过了,当时没什么事,再加上某辅导班来校招生,挺便宜的,于 ...
法律转金融的很多见, 金融转法律的还真是很罕见
Wicca 发表于 2012-5-28 23:13
拜托, 本人已经是专业人士中的精英, 不用看这种东西
你现在是在海外的成功人士兼精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