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按住女生恶男兽行得逞 以为未成年不用坐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04:43
二女按住女生恶男兽行得逞 以为未成年不用坐牢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 大江网  




我未成年我怕谁?

二女按住女生恶男兽行得逞 笑着指认现场以为未成年不用坐牢

■法律界人士称女性犯强奸罪危害更大

  强奸案中,被告人大多是男性,可(江西)宁都县两名未成年少女竟然也犯下了强奸、强迫卖淫罪,案由是两人在学校门口拦截女中学生强迫卖淫,还强行按住女中学生手脚供男子强奸。知情人士透露,少女犯案后以为“未成年人犯法不坐牢”,被警方带往现场指认时一脸笑容……。然而,小小年纪的女孩沦为强奸、强迫卖淫案的被告人,而且是案件中的重要角色,法律人士表示担忧。

  强奸案被告人有两女孩

  日前,宁都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强迫卖淫案,受到广泛关注。让人惊奇的是,案中4名被告人中竟然有两名女性,而且均是未成年少女。

  “2011年5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黄欢欢(化名,女,未成年)伙同被告人陈缘(化名,女,未成年)在宁都县某中学门口拦截一名女学生,将其带至一偏僻处,用暴力方式逼迫其‘卖处’,与被告人陈一国(化名)商定价钱后将被害人交给陈一国。在宾馆,陈一国实施强奸时,被害人奋力反抗。陈一国叫在门口等候的陈缘和黄欢欢帮忙按住被害人的手脚,强奸既遂。”“陈缘、黄欢欢按住被害人的双手帮助陈一国完成强奸,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法院认定了两名未成年少女犯下强奸罪的经过。

  受害人沉默致遭二次强奸

  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最早遭强奸的女孩名叫依依(化名)。只有16岁的依依是一名初二女生,当日在学校门口被黄欢欢和陈缘拦截后,被强行带到宁都县一家宾馆,在胁迫中失去了“第一次”。黄欢欢和陈缘从陈一国手中得到“买处费”3000元。强奸案件发生后,因害怕,胆小的依依并未报案,而是保持沉默。

  见风平浪静,这伙人又找上依依,以“第二次后就会放过你”相诱骗和威胁,再次强奸依依。直到另一名受害人郡郡(化名)事件披露之后,依依才把遭遇告诉了父母。

  “如果依依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就不会发生第二起类似事件。我们想提醒的是,面对犯罪,只有选择报警,向警方救助,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办案人员说道。

  若非案发还会有人受害

  冰冷的案卷材料中,难以发觉受害女中学生经历的煎熬和痛苦。

  2011年6月23日,距期末考试还有两天。当日放学后,郡郡和同学走出学校,突然,4名和郡郡年龄相仿的男女上前把她叫住。4人强行将郡郡拉上一辆摩托车,将她夹坐在中间,抓住其双手让她无法动弹,来到宁都县城郊一处河滩上。

  “有没有交过男朋友?”一女问。

  尽管纳闷,郡郡还是回答:“没有。”

  女子又问:“愿不愿去宾馆给人‘破处’?”

  郡郡这才反应过来,加重语气说:“不愿意!”话音刚落,两个大耳光就打在她的脸上。几人围上来,对她拳脚相逼。

  随后,这伙人强行将郡郡带至宁都县城郊区某宾馆,并叫来“买处”男子。趁对方去办理入住宾馆手续时,郡郡挣脱控制逃出宾馆,但跑了十几米远就被对方追上,被推倒在地一阵毒打。围观者越来越多,行凶者迅速逃离。一辆警车驶来,郡郡立即上前求助,随后带民警到宾馆将花钱“买处”的男子抓获。

  “这伙男女作案手段之疯狂,让人难以想象。如果不是这次案发,还会有女孩受害。”办案人员说。

  女性沦为强奸犯危害更大

  办案人员透露,面对犯下强奸、强迫卖淫的罪行,两名未成年少女竟以为“未成年人犯法不坐牢”,甚至被警方带到案发现场指认时,脸上还带着笑容,丝毫看不出惊恐。

  宁都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陈一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陈缘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黄欢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符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罪犯均已被判刑,但接受采访的学生家长都称“想想都后怕”。原本活泼开朗的郡郡自从遭遇这起事件后,变得不愿说话,每到晚上便做噩梦,屡屡惊醒跳下床,大声呼救,称有人追打她。至今,她仍未走出阴影。

  “以前强奸案被告人中基本看不到女性的身影,如今出现年龄如此小、法律意识如此淡薄的女性站在被告席上被指控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而且是案件中的重要角色,非常让人吃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律师罗久保表示,女性参与强奸案,沦为强奸、强迫卖淫案的重要角色,社会危害性更大。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5/03/c_123071688.htm二女按住女生恶男兽行得逞 以为未成年不用坐牢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 大江网  




我未成年我怕谁?

二女按住女生恶男兽行得逞 笑着指认现场以为未成年不用坐牢

■法律界人士称女性犯强奸罪危害更大

  强奸案中,被告人大多是男性,可(江西)宁都县两名未成年少女竟然也犯下了强奸、强迫卖淫罪,案由是两人在学校门口拦截女中学生强迫卖淫,还强行按住女中学生手脚供男子强奸。知情人士透露,少女犯案后以为“未成年人犯法不坐牢”,被警方带往现场指认时一脸笑容……。然而,小小年纪的女孩沦为强奸、强迫卖淫案的被告人,而且是案件中的重要角色,法律人士表示担忧。

  强奸案被告人有两女孩

  日前,宁都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强迫卖淫案,受到广泛关注。让人惊奇的是,案中4名被告人中竟然有两名女性,而且均是未成年少女。

  “2011年5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黄欢欢(化名,女,未成年)伙同被告人陈缘(化名,女,未成年)在宁都县某中学门口拦截一名女学生,将其带至一偏僻处,用暴力方式逼迫其‘卖处’,与被告人陈一国(化名)商定价钱后将被害人交给陈一国。在宾馆,陈一国实施强奸时,被害人奋力反抗。陈一国叫在门口等候的陈缘和黄欢欢帮忙按住被害人的手脚,强奸既遂。”“陈缘、黄欢欢按住被害人的双手帮助陈一国完成强奸,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法院认定了两名未成年少女犯下强奸罪的经过。

  受害人沉默致遭二次强奸

  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最早遭强奸的女孩名叫依依(化名)。只有16岁的依依是一名初二女生,当日在学校门口被黄欢欢和陈缘拦截后,被强行带到宁都县一家宾馆,在胁迫中失去了“第一次”。黄欢欢和陈缘从陈一国手中得到“买处费”3000元。强奸案件发生后,因害怕,胆小的依依并未报案,而是保持沉默。

  见风平浪静,这伙人又找上依依,以“第二次后就会放过你”相诱骗和威胁,再次强奸依依。直到另一名受害人郡郡(化名)事件披露之后,依依才把遭遇告诉了父母。

  “如果依依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就不会发生第二起类似事件。我们想提醒的是,面对犯罪,只有选择报警,向警方救助,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办案人员说道。

  若非案发还会有人受害

  冰冷的案卷材料中,难以发觉受害女中学生经历的煎熬和痛苦。

  2011年6月23日,距期末考试还有两天。当日放学后,郡郡和同学走出学校,突然,4名和郡郡年龄相仿的男女上前把她叫住。4人强行将郡郡拉上一辆摩托车,将她夹坐在中间,抓住其双手让她无法动弹,来到宁都县城郊一处河滩上。

  “有没有交过男朋友?”一女问。

  尽管纳闷,郡郡还是回答:“没有。”

  女子又问:“愿不愿去宾馆给人‘破处’?”

  郡郡这才反应过来,加重语气说:“不愿意!”话音刚落,两个大耳光就打在她的脸上。几人围上来,对她拳脚相逼。

  随后,这伙人强行将郡郡带至宁都县城郊区某宾馆,并叫来“买处”男子。趁对方去办理入住宾馆手续时,郡郡挣脱控制逃出宾馆,但跑了十几米远就被对方追上,被推倒在地一阵毒打。围观者越来越多,行凶者迅速逃离。一辆警车驶来,郡郡立即上前求助,随后带民警到宾馆将花钱“买处”的男子抓获。

  “这伙男女作案手段之疯狂,让人难以想象。如果不是这次案发,还会有女孩受害。”办案人员说。

  女性沦为强奸犯危害更大

  办案人员透露,面对犯下强奸、强迫卖淫的罪行,两名未成年少女竟以为“未成年人犯法不坐牢”,甚至被警方带到案发现场指认时,脸上还带着笑容,丝毫看不出惊恐。

  宁都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陈一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陈缘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黄欢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符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罪犯均已被判刑,但接受采访的学生家长都称“想想都后怕”。原本活泼开朗的郡郡自从遭遇这起事件后,变得不愿说话,每到晚上便做噩梦,屡屡惊醒跳下床,大声呼救,称有人追打她。至今,她仍未走出阴影。

  “以前强奸案被告人中基本看不到女性的身影,如今出现年龄如此小、法律意识如此淡薄的女性站在被告席上被指控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而且是案件中的重要角色,非常让人吃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律师罗久保表示,女性参与强奸案,沦为强奸、强迫卖淫案的重要角色,社会危害性更大。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5/03/c_123071688.htm
陈一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什么情况??????这么个情况就按最低量刑?
判太轻了…………
开玩笑,一个只判3年6个月另一个只判3年,简直开玩笑,而且还是强暴未成年少女
  “有没有交过男朋友?”一女问。

  尽管纳闷,郡郡还是回答:“没有。”

  女子又问:“愿不愿去宾馆给人‘破处’?”

  郡郡这才反应过来,加重语气说:“不愿意!”话音刚落,两个大耳光就打在她的脸上。几人围上来,对她拳脚相逼。
===============

看来只要交过男友的初中女生,就没有处女了。
所以现在保护未成年法是害了未成年人,英国去年也是这样,未成年人以为年龄小不会坐牢疯狂地打砸抢,结果......
难道现在都不对小孩进行普法教育?记得我小时后,学校可是常组织观看这类电影的,比如《少年犯》,《夜幕下的黄色幽灵》
学校普法教育不够,都是听社会上的瞎扯,而且这个判罚太轻,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
判太轻了  所谓保护未成年  应该是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利  不是对犯法者的纵容  
畜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个畜生法!
趁未成年,想干嘛就干嘛吧,机不可失,时不再来。{:wu:}
未成年保护法成了犯罪保护法,为什么不严判?
为什么法律还保护对侵害了未成年的犯罪份子?
最后说句,人大那帮制定法律的,早就不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了
无耻的审判 3年 那地方没法律了
两个死孩子有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也就罢了, 这男的凭什么按最低量刑…
这男的算强奸幼女吧,法官难道又眼花了么。
这个判的太轻了吧。
lgmark 发表于 2012-5-4 12:20
这男的算强奸幼女吧,法官难道又眼花了么。
估计是被钱晃花了眼。
挖鼻,笑看98%
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也叛这么轻??办成人情案了吧
"陈一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这么轻?应该枪毙!
太轻
怎么得十年以上
"陈一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这么轻?应该枪毙!
人家付钱了。
判的太轻了,她们的爸爸是谁?记者为啥不敢深入调查呢?收了多少黑钱?
qj未成年少女不是枪毙吗
道德沦丧啊……都应该枪毙
又是官二代吗?怎么判这么轻
这种女的就应该作为福利,送到男重刑犯监狱去一起共同接受改造再教育。
sawyer1234 发表于 2012-5-4 09:01
难道现在都不对小孩进行普法教育?记得我小时后,学校可是常组织观看这类电影的,比如《少年犯》,《夜幕下 ...
现在小孩从网上看到的更丰富......普法教育面对网上世界的另类教育 作用有限
判得太轻了
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多的是保护那些不良少年和少女,这几个人判得太轻了
强奸犯应该一律没收作案工具,这些人怎么不想想自己对女人造成了多大的心理伤害
血与沙 发表于 2012-5-4 06:26
陈一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什么情况??????这么个情况就按最低量刑?
受害人父母可以提出上诉么?移交高级法院?这样的判罚 让人不得不觉得陈一国有官方背景
只有刑事处罚不设年龄下限才能刹住这股歪风
sos2012 发表于 2012-5-4 16:20
人家付钱了。
我记得好像未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双方自愿 都应按强奸幼女判刑。不管如何,这样的强奸。真的应该至少10年以上!!呼吁更多有正义感的网友散发相关消息,围观此案件进展!对受害人家庭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是不是又按照什么嫖宿幼女罪了?这个法还没有废除啊?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在这些混蛋法律工作者手中沦陷了!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必须停止了!
挖了四天的鼻子,等来的还是一群法盲,98%定律在超大完全适用。
可惜啊{:soso_e102:}
catk10837 发表于 2012-5-5 13:18
我记得好像未满14周岁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双方自愿 都应按强奸幼女判刑。不管如何,这样的强奸。真的 ...
  还是你讲得最好,最实用。呼吁大家行动起来,散发消息,反对轻判罪犯,要求保护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