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温泉景区5名女游客“天体浴”引围观(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26:22
湖北一温泉景区5名女游客“天体浴”引围观(图)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荆楚网 作者:廖桥



图为:在温泉池中裸浴的女人
楚天金报讯 □文图/特派记者廖桥
读者报料
温泉裸浴引来网友围观
前日,读者刘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称,咸宁一温泉景区有人进行“天体浴”,不知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希望记者能前往调查。
记者随后与刘女士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自己是名热爱户外旅游的“驴友”,平时格外关注各类旅游信息。前日下午,她在上网时,一个聊天群突然弹出窗口信息,画面中,几名全身赤裸的女子置身户外温泉水中,旁若无人地进行“天体浴”,让她大吃一惊。随后,记者加入该聊天群看到,不时出现的“回归自然、挑战自我,你有勇气泡天体浴、森林浴吗?”的图文信息,引得不少好奇网友“围观”,大家纷纷询问具体情况。
记者暗访
五女子真敢在露天裸浴
前晚,记者根据线索了解到,这些图文信息中的“天体浴”,指向了咸宁市嘉鱼县山湖温泉景区。而网友们此前在群内聊天记录显示,26日上午将有一次天体浴。为了一探究竟,记者驱车从武汉赶到嘉鱼县山湖温泉进行暗访。
昨日上午7时许,记者在温泉景区内看到,由于时间较早,工作人员在忙着清洗温泉池,鲜有游客进入温泉池区。
记者以普通顾客的身份进入温泉池区。但距湖岸边的两处水池还有数十米的地方,记者被拦下。透过池边浓密的植物枝叶,记者隐约见到几名女子先后脱下浴袍,然后一丝不挂地躺进水池中,水面腾起袅袅雾气,柔和的晨光透过沾满露珠的枝叶,在地上洒下斑驳光影。
约20分钟后,这几名女子浑身赤裸着,从水池里站起来,有说有笑地先后披上浴袍,在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带领下,沿着蜿蜒小路,嬉笑着走向一旁山上茂密树林中。记者留意一数,裸浴的女子有5人。
游客担忧难防偷拍隐私缺乏保障
上午7时30分许,在温泉池区出口处,记者见到了泡完温泉准备离开的5名女子,她们谈笑自然,并无任何扭捏情态。
26岁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天体浴”其实并不神秘,在户外灿烂阳光下,拥抱大自然,呼吸新鲜空气,是让自己身体放松的一种休闲方式,“其实这和裸泳、裸睡一样,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王小姐的这一说法,得到了同行的其他女子的赞同。
这种观点是否能为大部分人所接受?此后,记者在温泉景区随机采访了12名游客,其中8人表示并不反对,但自己不会尝试,其中仅有4人明确表示支持。
来自宜昌的张先生认为,只要不影响其他人,他完全赞同这种休闲方式。而武汉市民刘女士直接表示“完全接受不了”,她和其他受访女游客一样,都认为露天场合人太多,个人隐私没保障,一不小心自己的裸照就会被人用手机偷拍下来发到网上去了。
质疑不断自发行为还是人为炒作?
采访中,不少游客质疑,天体浴并非第一次出现,此前在应城温泉的天体浴就因反对而被叫停,现在国内不少旅游景区都以天体浴、森林浴的方式招徕游客,而且每次裸浴者都是身材苗条、面容姣好的妙龄女子,几乎没有男性裸浴者,很有可能是景区进行的一种人为炒作,目的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
对此,天湖温泉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5名女游客进行天体浴,完全是她们自发行为,景区专门为此划定一块区域,并安排专人做好把关工作,手机等数码设备严禁带入池区的,部分独立的木屋,还能为游人提供私密沐浴空间,并不存在隐私泄露的担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规划与设计中心教授舒伯阳教授认为,天体浴实际上与“天人合一”的养生理念相契合,在当前城市市民生活、工作压力繁重的情况下,许多人开始选择这种放松方式,但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等原因,大部分人目前对此还难以接受。
律师观点公开裸露身体涉嫌违法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均律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旅游景区是专门吸引游客前往游玩的场所,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游客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涉嫌违法。
他还表示,如果由于传统习惯或当地风俗,天体浴这种行为也可以得到尊重和理解,但这应该受到道德力量的约束。实际情况中,由于此类行为大多未造成恶劣影响,一般也就没人因此受到处罚。
备受争议的天体浴
在荷兰、法国、希腊以及美国夏威夷、迈阿密等地,“天体浴”被认为一种回归自然和享受健康的方式,但在中国,它却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2000年,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名山岛开设了国内第一家裸体浴场,2003年停业;2002年4月,四川洪雅县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玉屏山度假村推出了“森林裸体浴场”,不到一年关闭,2009年更名“玉水谷”重开后逐渐淡出旅游者视野;2004年,浙江临安浙西天滩风景区策划开设裸体浴场,但在讨论阶段就夭折;今年2月,广东佛山南丹山景区推出“天体森林浴”,再次引起众人关注,但该项目至今仍少有人问津。
(楚天金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2_04/27/14196835_0.shtml

湖北一温泉景区5名女游客“天体浴”引围观(图)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荆楚网 作者:廖桥



图为:在温泉池中裸浴的女人楚天金报讯 □文图/特派记者廖桥
读者报料
温泉裸浴引来网友围观
前日,读者刘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称,咸宁一温泉景区有人进行“天体浴”,不知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希望记者能前往调查。
记者随后与刘女士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自己是名热爱户外旅游的“驴友”,平时格外关注各类旅游信息。前日下午,她在上网时,一个聊天群突然弹出窗口信息,画面中,几名全身赤裸的女子置身户外温泉水中,旁若无人地进行“天体浴”,让她大吃一惊。随后,记者加入该聊天群看到,不时出现的“回归自然、挑战自我,你有勇气泡天体浴、森林浴吗?”的图文信息,引得不少好奇网友“围观”,大家纷纷询问具体情况。
记者暗访
五女子真敢在露天裸浴
前晚,记者根据线索了解到,这些图文信息中的“天体浴”,指向了咸宁市嘉鱼县山湖温泉景区。而网友们此前在群内聊天记录显示,26日上午将有一次天体浴。为了一探究竟,记者驱车从武汉赶到嘉鱼县山湖温泉进行暗访。
昨日上午7时许,记者在温泉景区内看到,由于时间较早,工作人员在忙着清洗温泉池,鲜有游客进入温泉池区。
记者以普通顾客的身份进入温泉池区。但距湖岸边的两处水池还有数十米的地方,记者被拦下。透过池边浓密的植物枝叶,记者隐约见到几名女子先后脱下浴袍,然后一丝不挂地躺进水池中,水面腾起袅袅雾气,柔和的晨光透过沾满露珠的枝叶,在地上洒下斑驳光影。
约20分钟后,这几名女子浑身赤裸着,从水池里站起来,有说有笑地先后披上浴袍,在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带领下,沿着蜿蜒小路,嬉笑着走向一旁山上茂密树林中。记者留意一数,裸浴的女子有5人。
游客担忧难防偷拍隐私缺乏保障
上午7时30分许,在温泉池区出口处,记者见到了泡完温泉准备离开的5名女子,她们谈笑自然,并无任何扭捏情态。
26岁的王小姐告诉记者,“天体浴”其实并不神秘,在户外灿烂阳光下,拥抱大自然,呼吸新鲜空气,是让自己身体放松的一种休闲方式,“其实这和裸泳、裸睡一样,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王小姐的这一说法,得到了同行的其他女子的赞同。
这种观点是否能为大部分人所接受?此后,记者在温泉景区随机采访了12名游客,其中8人表示并不反对,但自己不会尝试,其中仅有4人明确表示支持。
来自宜昌的张先生认为,只要不影响其他人,他完全赞同这种休闲方式。而武汉市民刘女士直接表示“完全接受不了”,她和其他受访女游客一样,都认为露天场合人太多,个人隐私没保障,一不小心自己的裸照就会被人用手机偷拍下来发到网上去了。
质疑不断自发行为还是人为炒作?
采访中,不少游客质疑,天体浴并非第一次出现,此前在应城温泉的天体浴就因反对而被叫停,现在国内不少旅游景区都以天体浴、森林浴的方式招徕游客,而且每次裸浴者都是身材苗条、面容姣好的妙龄女子,几乎没有男性裸浴者,很有可能是景区进行的一种人为炒作,目的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
对此,天湖温泉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5名女游客进行天体浴,完全是她们自发行为,景区专门为此划定一块区域,并安排专人做好把关工作,手机等数码设备严禁带入池区的,部分独立的木屋,还能为游人提供私密沐浴空间,并不存在隐私泄露的担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规划与设计中心教授舒伯阳教授认为,天体浴实际上与“天人合一”的养生理念相契合,在当前城市市民生活、工作压力繁重的情况下,许多人开始选择这种放松方式,但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等原因,大部分人目前对此还难以接受。
律师观点公开裸露身体涉嫌违法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均律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旅游景区是专门吸引游客前往游玩的场所,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游客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涉嫌违法。
他还表示,如果由于传统习惯或当地风俗,天体浴这种行为也可以得到尊重和理解,但这应该受到道德力量的约束。实际情况中,由于此类行为大多未造成恶劣影响,一般也就没人因此受到处罚。
备受争议的天体浴
在荷兰、法国、希腊以及美国夏威夷、迈阿密等地,“天体浴”被认为一种回归自然和享受健康的方式,但在中国,它却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2000年,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名山岛开设了国内第一家裸体浴场,2003年停业;2002年4月,四川洪雅县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玉屏山度假村推出了“森林裸体浴场”,不到一年关闭,2009年更名“玉水谷”重开后逐渐淡出旅游者视野;2004年,浙江临安浙西天滩风景区策划开设裸体浴场,但在讨论阶段就夭折;今年2月,广东佛山南丹山景区推出“天体森林浴”,再次引起众人关注,但该项目至今仍少有人问津。
(楚天金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2_04/27/14196835_0.shtml

“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有无规定什么叫“身体”?也许MSL比较守这个法。
yuppppp 发表于 2012-4-27 17:35
“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有无规定什么叫“身体”?也许 ...
手,脚,脸,头发,凡受之父母的,都是身体。
有人说是裸露全部身体,那么肠子肚子心肝肺没裸露啊。
每次看这种新闻,都骂一句:看人家洗澡还唧唧歪歪,干你气事?下作胚!
造汽 发表于 2012-4-27 17:43
手,脚,脸,头发,凡受之父母的,都是身体。
有人说是裸露全部身体,那么肠子肚子心肝肺没裸露啊。
每 ...
这是法律解释?
yuppppp 发表于 2012-4-27 17:45
这是法律解释?
法律没解释,是不是可以叫RD释法?
坐等各种流出。。。
看背影应该是大妈吧?
肉呼呼肥嘟嘟的看起来不错很有欲 {:soso_e113:}
yuppppp 发表于 2012-4-27 17:35
“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有无规定什么叫“身体”?也许 ...
应该问,法律有无规定什么叫情节恶劣?
看人家洗澡还唧唧歪歪,干你气事?

没大图
m_sy 发表于 2012-4-27 19:55
应该问,法律有无规定什么叫情节恶劣?
有些是有规定的,比如对盗窃、贪污定罪量刑时都有对“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有明确的量化规定的。
yuppppp 发表于 2012-4-27 20:41
有些是有规定的,比如对盗窃、贪污定罪量刑时都有对“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有明确的量化规定的。
那啥叫做裸露身体情节恶劣呢?
这是什么破妓者呀,拍的片片一点都不清晰!
m_sy 发表于 2012-4-27 21:12
那啥叫做裸露身体情节恶劣呢?
只好问立法机构人大了。
兰色之伤 发表于 2012-4-28 00:17
这是什么破妓者呀,拍的片片一点都不清晰!
人家可能不明白什么叫情节恶劣。
都是欧巴桑了 洗澡有啥好看的 看把记者激动的
血与沙 发表于 2012-4-28 06:28
都是欧巴桑了 洗澡有啥好看的 看把记者激动的
就是怕你瞎猜,所以人家新闻里特意采访了其中一位,26岁的刘小姐…………
m_sy 发表于 2012-4-27 21:12
那啥叫做裸露身体情节恶劣呢?
应该说明,指裸露男性外生殖器或女性外生殖器及其周面N厘米的皮肤,女性乳头及其中心点以外半径M厘米的皮肤,
肛门及其周边L厘米的皮肤。

说个无关的,帝都取缔膀爷,为什么不取缔膀奶?按照传统观念,如今女性裸露的相对情节恶劣度
已经超过了膀爷了。
造汽 发表于 2012-4-28 10:39
应该说明,指裸露男性外生殖器或女性外生殖器及其周面N厘米的皮肤,女性乳头及其中心点以外半径M厘米的皮 ...
N=?是0.001mm还是100mm?M=?是0.001mm还是100mm?L=?是0.001mm还是100mm?


图片太差
yuppppp 发表于 2012-4-28 12:21
N=?是0.001mm还是100mm?M=?是0.001mm还是100mm?L=?是0.001mm还是100mm?
我后面有单位cm啊,NM啥的不许有小数点,你这个YG,居然想到小数点!:D
造汽 发表于 2012-4-28 17:31
我后面有单位cm啊,NM啥的不许有小数点,你这个YG,居然想到小数点!
界限不明没有可操作性。没有可操作性就是让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这种事情不作为或乱作为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哦。

单位CM可能太大,万一少0.1或0.1,这就是守法法和违法的天差地别啊。所以不能不认真。

yuppppp 发表于 2012-4-28 17:39
界限不明没有可操作性。没有可操作性就是让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这种事情不作为或乱作为后果也是极为 ...
以道德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后执法者没有一把不锈钢尺外带一把圆规,不怕不可操作,
当然工作中的个别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还是要防止的。
造汽 发表于 2012-4-28 17:31
我后面有单位cm啊,NM啥的不许有小数点,你这个YG,居然想到小数点!
既然这样,就改成N=?是0.0001cm还是10cm?M=?是0.0001cm还是10cm?L=?是0.0001cm还是10cm?

还有未成年人怎么办。人家一共才100cm高。

个子特矮的人怎么办、大胖子怎么办、200cm以上的高个怎么办。
yuppppp 发表于 2012-4-28 17:43
既然这样,就改成N=?是0.0001cm还是10cm?M=?是0.0001cm还是10cm?L=?是0.0001cm还是10cm?

还有未 ...
按照大胖子大高个一刀切,就不会犯错误走弯路
造汽 发表于 2012-4-28 17:41
以道德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后执法者没有一把不锈钢尺外带一把圆规,不怕不可操作,
当然工作中的个 ...
对对对!以后会有执法专用标准尺和专用标准圆轨。

这种执法面广量大,一定会有海量的临时工参与。

所以要经标准部门检定,而且要强制年检,防止临时工用山寨尺和山寨圆规。

于是会勾起记者们和CD论坛的极大兴趣。

我可以说脏话吗?
我可以说脏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