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少将罗贤哲获无期 被指50年来最高阶“共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41:35
台军50年来遭策反的最高阶“共谍”、前陆军少将罗贤哲,从事“间谍活动”长达7年。台湾最高法院昨依“违反效忠国家罪”,判他无期徒刑定谳。罗成为解严后首位因“共谍案”遭判无期徒刑的台军将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011年台“国安”单位侦办陆军上校罗奇正遭策反案,意外查获罗贤哲违法复印机密文件。进一步追查,才发现罗是“共谍”的身份。

罗贤哲在2003年底,担任“国防部”情报次长室驻泰国军协组上校组长时,被大陆人员拍摄他与欢场女子性交易的不雅照片。隔年,罗惟恐照片公开会影响到他的名誉及日后升迁,于是与大陆人员在泰国曼谷市见面晤谈。他还交出个人书面履历输诚,同意为大陆从事收集、交付军事情报的间谍活动。

2005年7月罗贤哲结束驻泰武官职务返台后,仍持续在“境外”泄漏职务上保管、收集的军事机密给大陆。

经侦讯、测谎,罗贤哲坦承,从2004年被大陆吸收后,长达7年期间,陆续将台湾军事机密以每次10万到20万元不等的代价,分批卖给大陆,不法获利高达五百万元。

根据台湾《海陆空军刑法》规定,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由于罗被捕后表现良好,且积极配合侦查,军高检起诉时仅求处无期徒刑。

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26日维持最高军事法院判决,认为罗贪恋声色,行为不检,并为“敌人”从事收集、交付情报间谍活动多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应求处死刑;但因他自白犯罪事实,并主动缴交贪污犯罪所得,所以判他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罗贤哲是台军近50年来遭对岸策反的最高阶级共谍,在“国安局”鼓励他自白后,罗选择坦白从宽换回一条命,也因而成为国安局推动“自白条款”后,“共谍”获减刑的首例。  
http://news.ifeng.com/taiwan/5/detail_2012_04/27/14198042_0.shtml台军50年来遭策反的最高阶“共谍”、前陆军少将罗贤哲,从事“间谍活动”长达7年。台湾最高法院昨依“违反效忠国家罪”,判他无期徒刑定谳。罗成为解严后首位因“共谍案”遭判无期徒刑的台军将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011年台“国安”单位侦办陆军上校罗奇正遭策反案,意外查获罗贤哲违法复印机密文件。进一步追查,才发现罗是“共谍”的身份。

罗贤哲在2003年底,担任“国防部”情报次长室驻泰国军协组上校组长时,被大陆人员拍摄他与欢场女子性交易的不雅照片。隔年,罗惟恐照片公开会影响到他的名誉及日后升迁,于是与大陆人员在泰国曼谷市见面晤谈。他还交出个人书面履历输诚,同意为大陆从事收集、交付军事情报的间谍活动。

2005年7月罗贤哲结束驻泰武官职务返台后,仍持续在“境外”泄漏职务上保管、收集的军事机密给大陆。

经侦讯、测谎,罗贤哲坦承,从2004年被大陆吸收后,长达7年期间,陆续将台湾军事机密以每次10万到20万元不等的代价,分批卖给大陆,不法获利高达五百万元。

根据台湾《海陆空军刑法》规定,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但由于罗被捕后表现良好,且积极配合侦查,军高检起诉时仅求处无期徒刑。

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26日维持最高军事法院判决,认为罗贪恋声色,行为不检,并为“敌人”从事收集、交付情报间谍活动多年,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应求处死刑;但因他自白犯罪事实,并主动缴交贪污犯罪所得,所以判他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罗贤哲是台军近50年来遭对岸策反的最高阶级共谍,在“国安局”鼓励他自白后,罗选择坦白从宽换回一条命,也因而成为国安局推动“自白条款”后,“共谍”获减刑的首例。  
http://news.ifeng.com/taiwan/5/detail_2012_04/27/14198042_0.shtml
。。被大陆人员拍摄他与欢场女子性交易的不雅照片

太有水平了。
只是通共 没入党 不用死吧
泰国曼谷?
据说曼谷是世界上最大的情报交流中心,果然是真的
天下何人不通兔?
什么减刑 还不是那班人想为自己留条后路
只是通共而已
又不是TG
可惜了.....
兔子以后可以学学人家,效忠自己的人不能亏待了,想法换会来啊!
这个欢场女子的理由编的不好,还不如直接说投共更体面些。
这种人TG应该设法救出来,或者交换也行啊
嘿嘿,大陆人士居然用欢场照片威胁~有意思~
土鳖不会用“色诱”的,好象是周总理定下的规矩。
kukistart 发表于 2012-4-27 12:49
只是通共 没入党 不用死吧
这人赚大了 过10多年放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zhsh_forever 发表于 2012-4-27 13:06
嘿嘿,大陆人士居然用欢场照片威胁~有意思~
如果用这招对付大陆的官员,只怕没什么用;P
redash 发表于 2012-4-27 12:51
泰国曼谷?
据说曼谷是世界上最大的情报交流中心,果然是真的
亚洲而已,并且还面临香港的竞争,要说世界最大,嘿嘿,还是不是很够资格的
一定要把同志营救回来
bjkk 发表于 2012-4-27 13:12
土鳖不会用“色诱”的,好象是周总理定下的规矩。
是不用“暗杀”吧
统一了就出来了,出来后就抖起来了。时间还是在大陆这边,老罗挺值的。
尼米兹 发表于 2012-4-27 13:24
是不用“暗杀”吧
不用美人计是确实是周总理亲自定下的
是主动投诚的吧

bjkk 发表于 2012-4-27 13:12
土鳖不会用“色诱”的,好象是周总理定下的规矩。


土鳖从来就不是教条主义。
前几年闹腾的日本驻上海外交官因为嫖娼被拍照,被X国情报机关要挟,最后自尽的故事里,就充分体现了土鳖的实用风格:不能使用美色是纪律,但要是对方好色自己往坑里跳那就没办法了。妓女也可以爱国嘛。
具体到罗案,我倒觉得罗真的是为了信仰,而不是为了金钱美色。
bjkk 发表于 2012-4-27 13:12
土鳖不会用“色诱”的,好象是周总理定下的规矩。


土鳖从来就不是教条主义。
前几年闹腾的日本驻上海外交官因为嫖娼被拍照,被X国情报机关要挟,最后自尽的故事里,就充分体现了土鳖的实用风格:不能使用美色是纪律,但要是对方好色自己往坑里跳那就没办法了。妓女也可以爱国嘛。
具体到罗案,我倒觉得罗真的是为了信仰,而不是为了金钱美色。
fengqiuyizhong 发表于 2012-4-27 13:18
亚洲而已,并且还面临香港的竞争,要说世界最大,嘿嘿,还是不是很够资格的
回归以后香港情报交流大不如前了。
争取无期是对的,他也明白,台湾离统一也没多长时间了,到时候五星红旗在台北总统府前升起的时候也就是他出狱的时候。
一等毅勇侯 发表于 2012-4-27 13:27
不用美人计是确实是周总理亲自定下的
三条纪律:不搞政治暗杀,不搞金钱美色诱惑,不搞内部监视。
备注:既然有纪律,肯定有违反纪律的,肯定有事急从权,下不为例的,肯定有灵活处理的。肯定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2012-4-27 13:47 上传

估计挺几年就出来了,保外就医之类的
宋兆文其实才是最大的共蝶~
jacksmith 发表于 2012-4-27 13:04
兔子以后可以学学人家,效忠自己的人不能亏待了,想法换会来啊!
换回来了咱也不会知道
其实是卖给美国啦(无责任回帖)
蒋经国,1923年入党,这个党可不是国民党
这就是给保护起来了,在牢里安全地等待解放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2-4-27 13:44
三条纪律:不搞政治暗杀,不搞金钱美色诱惑,不搞内部监视。
备注:既然有纪律,肯定有违反纪律的,肯定 ...
可以买通那个妓女或者是哪一个情妇啊这样就不是了吧
额,这个有点难~
ft00000 发表于 2012-4-27 14:21
可以买通那个妓女或者是哪一个情妇啊这样就不是了吧

你这真是的,不是说了不准金钱收买吗?
叫公安机关配合一下:如果是鸡,就扫一次黄;如果是二奶,就抓一次赌。等进了号子,提审的时候问一句:爱不爱国啊?想不想立功赎罪啊?


什么小姐啊,拍照,扯蛋
台湾军方肯定要把他搞臭,要不然高级军官因为信仰、或政治立场问题,主动投诚大陆,那不太丢人了
可怜的娃,何时解放台湾把他救出来

什么小姐啊,拍照,扯蛋
台湾军方肯定要把他搞臭,要不然高级军官因为信仰、或政治立场问题,主动投诚大陆,那不太丢人了
可怜的娃,何时解放台湾把他救出来
supermanx 发表于 2012-4-27 13:14
这人赚大了 过10多年放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不仅仅是好汉,还是功臣
bjkk 发表于 2012-4-27 13:12
土鳖不会用“色诱”的,好象是周总理定下的规矩。
那蝴蝶君怎么说??男色也是色呀
3.14不得已暴出导弹头锥之事,曝露了,可惜
这人品行很好,什么妓女,拍照都是为了把他搞臭,也体现出敌方的手段是多么的下三烂
这种高级军官,如果暴出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主动投降大陆,那台方不是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