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被避孕产品注册 百度诉商标委撤销胜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52:16
据中国之声报道,从互联网上查询想了解的问题,很多人会建议你“百度”一下,因为建议你的人知道“百度”是一个中文搜索引擎的名字,但是“百度”商标被核准注册在避孕用具商品上,“百度”集团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

百度公司认为“百度”已经构成驰名商标,这家名为夜来香的公司注册百度商标,行为实质是恶意傍名牌、搭便车。

  百度公司:第三人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证明,对原告所在的互联网行业是熟知的,同时原告“百度”商标并非是中文中的固有词汇,作为商标其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第三人注册与原告相同的“百度”商标,不可能属于巧合,明显属于不正当抢注行为。使用争议商标足以对原告“百度”驰名商标造成淡化和贬损。

  夜来香公司强调,“百度”二字并非原告所独创,“百度”二字源于宋朝词人辛弃疾的《青玉案》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而商评委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也就是2005年之前,原告的“百度”商标已达到驰名的程度。

  最终,北京一中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日做出的“百度”商标争议裁定。此案主审法官北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姜颖,先后审理过“全国反垄断诉讼第一案”、微软侵犯“郑码”著作权案等1400余起案件,主持编著专著15部。

  法官: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商标局认定原告的“百度”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时间虽然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日,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百度”商标的持续使用和知名度情况,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体现了原告的“百度”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并结合社会公众对百度搜索引擎服务的知晓程度,可以认定构成驰名商标。记者孙莹

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2/04-09/3804872.shtml据中国之声报道,从互联网上查询想了解的问题,很多人会建议你“百度”一下,因为建议你的人知道“百度”是一个中文搜索引擎的名字,但是“百度”商标被核准注册在避孕用具商品上,“百度”集团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

百度公司认为“百度”已经构成驰名商标,这家名为夜来香的公司注册百度商标,行为实质是恶意傍名牌、搭便车。

  百度公司:第三人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证明,对原告所在的互联网行业是熟知的,同时原告“百度”商标并非是中文中的固有词汇,作为商标其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第三人注册与原告相同的“百度”商标,不可能属于巧合,明显属于不正当抢注行为。使用争议商标足以对原告“百度”驰名商标造成淡化和贬损。

  夜来香公司强调,“百度”二字并非原告所独创,“百度”二字源于宋朝词人辛弃疾的《青玉案》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而商评委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也就是2005年之前,原告的“百度”商标已达到驰名的程度。

  最终,北京一中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日做出的“百度”商标争议裁定。此案主审法官北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姜颖,先后审理过“全国反垄断诉讼第一案”、微软侵犯“郑码”著作权案等1400余起案件,主持编著专著15部。

  法官: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商标局认定原告的“百度”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时间虽然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日,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百度”商标的持续使用和知名度情况,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体现了原告的“百度”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并结合社会公众对百度搜索引擎服务的知晓程度,可以认定构成驰名商标。记者孙莹

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2/04-09/3804872.shtml
就凭百度给河蟹神兽出那么多力的份上,这事也得帮它摆平了,更不要说其他的了
按理说百度从事的行业跟夜来香的不是一个领域,这应该不涉及到侵权吧?
这些记者的语文是生理老师教的么? 撤销胜诉,还是撤销 胜诉.
壮圆郎 发表于 2012-4-10 12:48
按理说百度从事的行业跟夜来香的不是一个领域,这应该不涉及到侵权吧?
关键是两者太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