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这算不算谋杀啊? 怎么判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52:07
刚听朋友讲了他老家一件事, 租房的事, 太惊讶了

朋友这回春节回老家,说邻居有一家出事了。  有一对小夫妻租朋友家邻居的房, 一次交了一年的钱。 邻居有个臭毛病, 没事估么着家里没人的时候, 就喜欢开门进去看看。 后来小两口发现了, 吵了几架,但是已经交了一年的钱,也不能搬出去。  这两人也够鸡贼的, 不换锁, 在门上弄把菜刀, 一推门进去菜刀就能掉头上那种机关。 邻有一次再去的时候, 直接掉脖子上了, 送医院好两个星期没醒过来, 大夫说八成可能是植物人了。
这算不算谋杀啊? 怎么判啊?
刚听朋友讲了他老家一件事, 租房的事, 太惊讶了

朋友这回春节回老家,说邻居有一家出事了。  有一对小夫妻租朋友家邻居的房, 一次交了一年的钱。 邻居有个臭毛病, 没事估么着家里没人的时候, 就喜欢开门进去看看。 后来小两口发现了, 吵了几架,但是已经交了一年的钱,也不能搬出去。  这两人也够鸡贼的, 不换锁, 在门上弄把菜刀, 一推门进去菜刀就能掉头上那种机关。 邻有一次再去的时候, 直接掉脖子上了, 送医院好两个星期没醒过来, 大夫说八成可能是植物人了。
这算不算谋杀啊? 怎么判啊?
故意杀人,有主观故意
他们小两口平时怎么开门的?

估计动机上,小两口是想吓吓他的。虽然不想伤害对方,但是蓄意已久的,明知道对方会再来,好比故意等鱼上钩。

所以个人以为,小两口至少有3成责任。。纯个人言论。。


房子租给别人,干嘛在别人不在的时候开门进去看看
应该类似设机关把小偷搞死了

干嘛放菜刀啊?放桶水或放包土多好了

房子租给别人,干嘛在别人不在的时候开门进去看看
应该类似设机关把小偷搞死了

干嘛放菜刀啊?放桶水或放包土多好了
一句话就砸死了:我防贼的,虽然你是房东,不过我不在家的时候您老人家闲着没事来转悠啥啊?!
即便是防贼的也是有责任的。
道德上支持这对夫妻的做法
法律不支持这种做法
死了是故意杀人,不死是故意伤害
这两真是蛋疼
真打起官司来,根本就无法证明小两口是在故意钓鱼设陷阱等房东来,除非俩人脑残到自己承认。
想起一个国外的类似案件,一个店主在店内放了条蛇,咬死了晚上进来的小偷,结果店主被抓,理由是,没有树立醒目的警告牌。
不知道国内会怎么判。

我觉的这俩人最SB的地方是,不应该采用此方法,应该在房间内安装摄象头,记录下房主的行为,然后通过法律解决,够那个房东喝一壶的了。
故意杀人,间接故意?
关键是这个机关是设在自己家里的。 如果设在公共场所,或者跑那个房东的家里弄把刀放门上,这才算故意杀人或谋杀。 自己的家本来就是需要允许才可以进入的,法律如果保护非法侵入行为被停止,那等于是宣布合法自卫不存在了。 在自己家里我们可以脱个一丝不挂(总得洗澡吧?),如果跑马路上也这么干,那叫“公共猥亵罪”public indecency。 但有人拿个推土机把俺家墙给推倒了,说我看见你没穿衣服,你犯了public indecency,警察来了不抓他反而抓我,那这世界上就没有decency这么一说了。。。
想起以前租房子时候那个房东也是,闲的没个几把事就自己拿钥匙进来,换把锁就完事了,整把菜刀即便无罪,一条人命这辈子能安心吗
KILLJPN 发表于 2012-2-9 15:01
一句话就砸死了:我防贼的,虽然你是房东,不过我不在家的时候您老人家闲着没事来转悠啥啊?!
以取人性命为目的的防贼明显违法,类似的案件有私接电网的,照样判了。
老笨了,不会在窗户上弄个厚窗帘,把屋里搞的老黑了,在进门的位置旁一般都有电灯开关,在开关上弄个漏电的线头,下面都明白了吧,出事坚决不承认会电工就可以了。
过度防御
关键是这个机关是设在自己家里的。 如果设在公共场所,或者跑那个房东的家里弄把刀放门上,这才算故意杀人或 ...
关键是,在美国,非法入侵你都能直接当场击毙…………在天朝,在自己家打一顿小偷还要被抓啊…………
看小俩口的笔录能不能互相印证了,2个都坚决咬定是为了防贼的,而且目的是吓贼,不知道会有这种结果,那责任就小好多了,不过既然你都知道他是为了防房东才这样的,说明俩口子按实情说了,这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了,因为1、知道房东常来;2、在房东常来的路上设机关(目的明显是针对受害人的);3、主观故意是照成伤害后果,4、结果是造成死亡了。
就算真的是为了防贼,伤害到贼,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有个隐私地还要防这防那,还要付责任。真是压力大啊,那下次有小偷进来偷东西就不能打了,还得赔着笑脸,你老走好。我晕
myxubo 发表于 2012-2-9 22:12
有个隐私地还要防这防那,还要付责任。真是压力大啊,那下次有小偷进来偷东西就不能打了,还得赔着笑脸,你 ...
保护隐私也要遵循法律,这对夫妻错就错在发现房东私自进房的时候,不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而选择了最不该选择的暴力方式。

像上面所说的,要么换锁,要么就想办法取证,然后向有关部门投诉,通过正当渠道制止房东侵犯隐私的做法,甚至可以要求解除租约,并让房东赔偿损失。虽然这样做可能会比较麻烦,但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双筒 发表于 2012-2-9 18:20
关键是这个机关是设在自己家里的。 如果设在公共场所,或者跑那个房东的家里弄把刀放门上,这才算故意杀人或 ...
那是米国法律,另:乃这个新头像8错哦。。
involute 发表于 2012-2-9 19:56
以取人性命为目的的防贼明显违法,类似的案件有私接电网的,照样判了。

能不能说我就喜欢把菜刀挂在门上,只是个人整理东西的习惯而已?谁知道他会在我们不在家的时候未经允许私自进我房间?

不懂法律实践当中警察和法官会怎么判断和认定,请指教
救命啊 发表于 2012-2-10 02:10
能不能说我就喜欢把菜刀挂在门上,只是个人整理东西的习惯而已?谁知道他会在我们不在家的时候未经允许 ...
难道你忘了药8刀案的所谓弹钢琴习惯使然了?

明显违背常理的辩护根本不会被采信。
故意是跑不掉的,伤害还是杀人两说。因为这对夫妻明知有可能有这后果,还放任了这种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双筒 发表于 2012-2-9 18:20
关键是这个机关是设在自己家里的。 如果设在公共场所,或者跑那个房东的家里弄把刀放门上,这才算故意杀人或 ...
俺听说过在美国别人翻墙进你家游泳淹死被判赔钱的案子
还听说过小偷在屋里踩到玩具滑倒骨折获得赔偿的事情
可以说:昨天小两口夜观天象,凌星冲里,分晖错上,天门半虚,恐天罡星自上而下破法门,故置菜刀一把于门上,乃吓阻天罡星之意,不想房东至此,轰然身故于斯,乃天数也。
以前学法学的时候学过类似的案例。这种情况属于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受害人在其中存在重大过错(房东的行为属于私闯民宅,属于严重违法,因为房屋出租后,房东在出租期内即失去房屋的使用权,在没有征得租客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屋属于侵犯财产权违法,但由于没有表现出盗窃、破坏等意图,所以尚不构成犯罪),所以可获得轻判,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积极赔偿,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这个案件中造成了受害人严重致伤的后果,估计判个1、2年加赔偿是可能的。
不是说在自己家里就能为所欲为了,即便欧美国家也不是说开枪打死入侵者就都没事,而是在充分警告但无效的情况下才是没事的,否则那都没有人敢敲门问路了。具体到这个案子来说,由于当事人设置了明知会导致进门者重伤甚至死亡的机关,而又没有设置任何警告或预防措施,直接故意杀人的定性是跑不了的。只有当无法预期这种行为会导致受害者受伤或死亡时,才构成过失杀人(例如放的不是菜刀而是枕头,但受害人被吓了一跳心脏病发挂了),而如果设置了有效的预防措施但措施没有达到预防目的时,则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相对刑责要轻一些(例如菜刀上拴了根绳子,实际砍不到人只能把人吓一跳,但结果受害人被吓得心脏病发作挂了……)
也提醒一下做房东的人,不是说我自己的房子,出租后就可以随便进了。因为此时房屋的使用权和房屋内物品的使用权已经转让给了租客。所以擅自进入出租的房子属于侵犯财产权,而不仅仅是侵犯隐私权,是够得上拘留的严重违法。如果从房子里拿走东西,即便是房子原来就有的东西,也构成盗窃嫌疑。这个问题上了年纪的老人往往啥都不放心,加上又不怎么懂法,常常有犯的。遇上个较真的租客,也够喝一壶的。


基本可以参考私设电网防盗。现在这个情况,刑事责任是免除不了的,但是适当的经济补偿可以很大程度减轻处罚。

我仔细一想,套用私设电网都不对。私设电网是在可能危及到他人安全的场合,而这个已经是自家门内了。不管怎么样,目前的形势下,花钱是免不了的。

基本可以参考私设电网防盗。现在这个情况,刑事责任是免除不了的,但是适当的经济补偿可以很大程度减轻处罚。

我仔细一想,套用私设电网都不对。私设电网是在可能危及到他人安全的场合,而这个已经是自家门内了。不管怎么样,目前的形势下,花钱是免不了的。
支持房东的人 都是没租过房子 不知道房东往你家窜有多讨厌的
犯罪有4个要素,如果两口子统一口供,说是把刀放在门上为了好玩,不是为了防贼,那就没有主观故意了。
一口咬定不知道菜刀是怎么回事,还可以说菜刀是房主放的为了伤害他们夫妻两,结果自己不知道怎么忘记这回事了,于是杯具了!
L55配DM53 发表于 2012-2-10 15:54
可以说:昨天小两口夜观天象,凌星冲里,分晖错上,天门半虚,恐天罡星自上而下破法门,故置菜刀一把于门上 ...
您应该住二楼坐沙发!
犯罪有4个要素,如果两口子统一口供,说是把刀放在门上为了好玩,不是为了防贼,那就没有主观故意了。
把菜刀放在门上必须有合理的解释才能免责。主要是两口俩知道房东回经常回门看看,这样放就是主观故意了
弄盆开水就是了  干啥上菜刀呢 菜刀真的过了
ooxx1 发表于 2012-2-10 17:33
弄盆开水就是了  干啥上菜刀呢 菜刀真的过了
确实啊,弄盆水或者灰面都比这菜刀好点。

一个算是恶作剧,另外一个。。。真是够呛。。。。
载机巡洋舰 发表于 2012-2-9 20:41
俺听说过在美国别人翻墙进你家游泳淹死被判赔钱的案子
还听说过小偷在屋里踩到玩具滑倒骨折获得赔偿的事 ...
您知道是哪个州的,哪年的案子吗? 有没有上诉? 终审结果是什么?。。。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2-2-10 17:32
把菜刀放在门上必须有合理的解释才能免责。主要是两口俩知道房东回经常回门看看,这样放就是主观故意了
是这样的,首先说把菜刀放在门上是一种非正常的行为,不是用玩笑之类的理由解释得通的,当事人无法就此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当然是排除防贼之类足以自证其罪的可以免责的解释)。其次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充分举证受害人拥有进门的钥匙并有私自进门的经历且当事人知晓这一点。有这两方面的因素,法庭完全可以合理推定此行为就是针对受害人而设计的,法庭不是完全只认证据和口供的,在充分证据支持下的合理推定是可以作为定罪的依据的。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2-2-9 21:26
关键是,在美国,非法入侵你都能直接当场击毙…………在天朝,在自己家打一顿小偷还要被抓啊…………
我不相信,在美国,你在家里抓住了小偷,然后爆打一顿不犯法
我也不相信,在中国,你在家中和小偷搏斗的时候把小偷爆打一顿算犯法
aruaawai 发表于 2012-2-10 05:32
我不相信,在美国,你在家里抓住了小偷,然后爆打一顿不犯法
我也不相信,在中国,你在家中和小偷搏斗的 ...
爆打一顿算犯法,一枪击毙算正当防卫,而且不负任何刑事或民事责任。 50个州里,有31个州是这样的,叫castle doctrine城堡法。 其他那些州也不是绝对倒霉,看法官大人的脑子是不是豆腐渣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