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死了!开摩托在路上被行人拿手枪指着脑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33:42



没权限发URL, 谁给转帖一下.
上面的视频是摩托车正常行驶, 路人拿枪指骑手头

在摩托论坛看到的, 下面回帖很多都是建议直接撞死算了,

我想问问各位达人, 如果这个情况下, 我先摔车了, 然后车撞到这个拿枪的,  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没权限发URL, 谁给转帖一下.
上面的视频是摩托车正常行驶, 路人拿枪指骑手头

在摩托论坛看到的, 下面回帖很多都是建议直接撞死算了,

我想问问各位达人, 如果这个情况下, 我先摔车了, 然后车撞到这个拿枪的,  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问题好比一个人自杀,故意跑到你车前。。。
不是在国内吧
安排好了的吧
人家以为你是飞车党,那么大的声音..
看视频 象是欧洲国家
开摩托车的不对,行人已走上斑马线,理应减速让行。但他仍然还是加油往前冲,行人自然会火大。当然这样的事在中国就完全不同了,很多开车的就是看到斑马线上有人,他会加油冲过去,想通过这样做把行人吓回去,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减速,也就不会阻碍他的正常行驶了。一旦行人不做丝毫的躲避动作,照之前的速度继续走的话,这些人就不得不刹车让行了。这种人国内常可以看到,还是很多的。
偶也看过同样是国外,行人走斑马线过马路,有小车不让行冲过去,行人气的起腿就踹小车车门。小车不敢做丝毫减速停留的意思,赶快开走了。
开摩托车的不对,行人已走上斑马线,理应减速让行。但他仍然还是加油往前冲,行人自然会火大。当然这样的事 ...
最后说的木错。但俺没踢过车门,俺是大骂,对急刹车停住的还一并竖大拇指或中指。俺一次没判断好行人是否要上人行道,被行人竖了拇指,正好后面跟辆警车,最后被警车闪停,教训一通。
在我看来:开车对着人行道上的行人高速通过和那枪指着别人没太大的区别!!!!!
我就遇到过同样的事。还是七九微冲。

我原来刚买摩托的时候,在市区内转烦了,想去城外拉拉高速。结果在经过城郊检查站的时候,老远就有一个警察,拿着一把七九,指着我,然后枪口向路边一指。我就乖乖停车,靠边,熄火。接受检查。
燕通高速燕郊入口经常被查,那个可是山寨版的mp5。没事就去看看。
回复8楼
视频上绿灯已经亮起,路权应该属于机动车吧。另外摩托并没有加速,摩托起步就那个声音,感觉30-40麦吧。
像罗刹国
红十月 发表于 2012-1-19 19:19
开摩托车的不对,行人已走上斑马线,理应减速让行。但他仍然还是加油往前冲,行人自然会火大。当然这样的事 ...
真是胡说八道,汽车属于私产,行人没有任何权利损毁,敢踢车门?等着对方律师找你索赔几十万吧。
对方甚至可以借口因为惊吓导致智力受损要你终身的赔偿费用。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2 12:59
真是胡说八道,汽车属于私产,行人没有任何权利损毁,敢踢车门?等着对方律师找你索赔几十万吧。
对方甚 ...
我按照我所看到的复述一遍而已,你在这胡说八道什么呢?

如果你在斑马线上正常行走,一辆汽车呼啸紧贴着你身边冲过去,你会不会认为那开车的影响到你的人身安全?环境在国内呢?国外又如何反应呢?
人身安全跟你所谓的私产比起来,哪个重要?不用说你应该说的是私产吧?那如果是这个回答,那绝对是胡说八道了。
boney 发表于 2012-1-21 11:02
回复8楼
视频上绿灯已经亮起,路权应该属于机动车吧。另外摩托并没有加速,摩托起步就那个声音,感觉30-40 ...
欧洲规定一般是行人路权最大,行人已经上到斑马线上,起步的汽车要让行,30迈怎么都50多公里的时速,不慢了。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2 12:59
真是胡说八道,汽车属于私产,行人没有任何权利损毁,敢踢车门?等着对方律师找你索赔几十万吧。
对方甚 ...
你是来秀智商的吧。
红十月 发表于 2012-1-22 13:14
我按照我所看到的复述一遍而已,你在这胡说八道什么呢?

如果你在斑马线上正常行走,一辆汽车呼啸紧贴 ...
假如汽车只是从你身边驶过的话,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它威胁你人身安全了呢?
但是你上去踹一脚,汽车损坏可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并且你的一脚与汽车损坏有直接关系。

重要不重要,你的一脚是否与你避免人身损害受到威胁有关?换句话说,难道你踹了汽车一脚,就能避免汽车可能对你的安全威胁?根本没有因果关系,扯什么重要性?

国外照样有过案例,因为行人横穿马路导致汽车躲避时碰撞了消防栓,事后汽车驾驶人拿出了智商测试证明证明自己智商受到了车祸影响并被法庭采纳。这例子还只是未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如果你敢踹车,那因果关系就更明显了。

逻辑关系,还用说么?

你看见了,谁证明你看见了?我还看见因为踹汽车被车主击毙了呢。
换个id呗 发表于 2012-1-22 14:27
你是来秀智商的吧。
比你高那么点对吧?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2 15:23
假如汽车只是从你身边驶过的话,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它威胁你人身安全了呢?
但是你上去踹一脚,汽车损坏 ...
行人过马路的路权在斑马线上。可以这么说,斑马线上的行人权利高于机动车(在可以都通行或者无交通灯信号的情况下),因为行人过马路,遵守规则的地方的正常的也只有走斑马线了。而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如果连斑马线上行人的权利都不能得到保护的话,那行人还应该往哪儿走?既然走斑马线都照样不受保护,如果真到那种情况下,那斑马线的有无还有什么实际意义?那行人只好乱穿马路了?国内常开车的司机在一边骂着乱穿马路的人,一边照样自己开车时跟行人在斑马线上抢道,你觉得这样的人少吗?

汽车如果跟行人不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很容易手一抖或精神不集中就容易冲到行人身上,汽车速度高,摆那么一点距离,就可能导致行人躲闪不及。从身边紧贴着高速冲过去的汽车,我从没觉得自己有多少安全的感觉,你会吗?而且往往是这种情况,就是车辆往自己这边冲过来,导致自己不能在斑马线上继续行走而只能停下来让汽车通过,也就是说你不得不停,不停就被撞了,也就是说这个安全其实是靠自己躲闪开的。那这种情况,机动车还不对行人的安全构成威胁?还是你对过斑马线的行人的安全看得很低,而对汽车的车门的价格看的很高?

汽车车门踹一脚,你以为你开的是劳斯莱斯呀?普通小车修复一个脚印多少钱?到价钱高比一般修车店要高的4S店问问不就清楚了。还索赔几十万呢?你车门镶金的?

我已经说过了,在行人正常行走上斑马线时(你理解了正常行走是什么意思了吗?冲红灯属不属于正常行走?),机动车还不减速的呼啸而来,就意味着对行人安全的不负责。放在国内可能是司空见惯的事,但这只是国内。我叙述我所看到的事情扯个毛的胡说八道。我的理解中,老外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事情容忍度很低,按照交通规则,行人走在斑马线上时,机动车就必须减速甚至停止让行。不这么做,当事者的老外自然会异常愤怒,踹他车门都不敢出声,因为开车的知道自己错了。

我就觉得,人自己做错了就错了,不能还“无理辩三分”(这个不是说就这几个回帖本身,这个另说)。偶看到的那个小片段,国外那个事情原本人家行人就已走完大半个斑马线,结果那辆车还照样冲过来,就从行人旁边冲过(行人停住了,如果保持自己速度继续往前走,那就会被撞了),行人气不过,猛踹一脚侧车门,那辆车也自知理亏而不敢多做言语,赶快开走了。
只有国内的事情,常常就出现这种无理辩三分甚至还更过分的事情发生。连排队加塞被人劝阻,加塞的人感觉心理不舒服,喊了人拿了砍刀过来把劝阻他不能加塞的人砍成重伤,这才是道德的沦落,不讲风俗凉良习,不讲道理,不讲规则的地步,沦落到谁讲暴力谁牛13的地步了。
也就中国这个机动车可以在斑马线上随便欺负行人的国度才会这样(香港应该不包括,通过到过香港的人过马路感觉的描述,你踏上了斑马线,机动车就停下来让行,让国内生活惯了的人会有一种不好意思的感觉)
如无其它过马路的交通设施(人行天桥或者地下人行隧道灯),斑马线是行人正常过马路唯一的地方了,如果这个路权都不能得到保护,行人过马路还有什么安全可言。千万别说你永远都开着车,你以后永远不用脚走路过马路。总之你也有走路的时候
按照道理来说,只要斑马线绿灯一亮,作为行人的你闭着眼都应该可以安全的走过马路的,但是,谁敢这样做?说到这就想起很久前在一闹市十字路口,偶看到一个持着盲人棍的盲人要走过斑马线,就现在国内社会这种开车的状况,偶真提他捏一把汗,连忙拉着他的手带他过了路口,这一次我刚巧能碰到帮一点忙,但他以后呢?

楼主说在摩托车论坛上受众网友对行人的批判,他们以国内自己做惯了的事情来套用国外的事情,自然是一面倒的支持开摩托车的。

偶也开过摩托车,还是改装过响喉(排气管)的高底座全包围的“防赛车”,偶自然也试过用轰油门的声音和胯下车子行进的速度把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行人吓回路边去的举动。当然偶现在知道这样做是完全不对的,那样其实是很自私的行为,也是很霸道的行为,为了不让路上其他人干扰到自己行驶的速度而做的举动。

红十月 发表于 2012-1-22 16:25
行人过马路的路权在斑马线上。可以这么说,斑马线上的行人权利高于机动车(在可以都通行或者无交通灯信号 ...


我可没说机动车不该让行人,你去找找我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你滔滔不绝长篇大论了半天,敢情是对着自己树立的靶子狂抽,你high么?

我要表达的意思是,质疑你说的“行人随便踢汽车,汽车司机嘴都不还。”这种说法而已。法律保障了行人路权,可是法律授权你毁坏他人私产了不?请回答这个问题。

至于几十万,你懂在国西方国家非常流行精神赔偿不?而且开车人被人踢汽车受到惊吓,是很正常的逻辑结果,也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你以为国内似的,踢个白印就修白印?有本事你去录一个你踢汽车,司机都不搭理你的视频来支持你的主张我看看?否则不过是自high而已,完全不合常理。
红十月 发表于 2012-1-22 16:25
行人过马路的路权在斑马线上。可以这么说,斑马线上的行人权利高于机动车(在可以都通行或者无交通灯信号 ...


我可没说机动车不该让行人,你去找找我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你滔滔不绝长篇大论了半天,敢情是对着自己树立的靶子狂抽,你high么?

我要表达的意思是,质疑你说的“行人随便踢汽车,汽车司机嘴都不还。”这种说法而已。法律保障了行人路权,可是法律授权你毁坏他人私产了不?请回答这个问题。

至于几十万,你懂在国西方国家非常流行精神赔偿不?而且开车人被人踢汽车受到惊吓,是很正常的逻辑结果,也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你以为国内似的,踢个白印就修白印?有本事你去录一个你踢汽车,司机都不搭理你的视频来支持你的主张我看看?否则不过是自high而已,完全不合常理。
各国的国情不一样,你要细算起来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乱窜的少了吗,不走人行道的少了吗,中国人太多,道路太拥挤,不得不抢道。。。。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2 18:12
我可没说机动车不该让行人,你去找找我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你滔滔不绝长篇大论了半天,敢情是对着自己树 ...


我叙述的事情,是说行人随便踢冲向他的汽车?你有看清楚我表达的意思吗?你也很HIGHT嘛。
如果是随便踢汽车,你以为开车的就会这么轻易放过那个行人?你没做错却被人踢一脚,你会放过人家?你不会人家也不会。

我前面叙述的时候,表达的意思就是:正因为行人已走在斑马线上,按当地通常的规则,按道理机动车就该礼让减速,让已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通过后才开过去。而那辆车没那么做,所以行人很气愤踢了汽车侧面一脚。而那辆车却不做任何停留甚至减速的动作,直接开溜了。这放在国内,绝对不会这样,开车的绝对会下车拿出方向盘锁出来教训敢踢他车的行人。正因为两者区别很大,所以那件事偶印象才深刻。

回到你最开始说的胡说八道吧,踢个车门要赔个十几万,你是法官还是你的车门是镶黄金的?谁胡说八道?
行人生命安全重要还是车门重要,你的生命安全当时很大可能被别人威胁到,你还不生气?我不信。如果你还是这样说,人命没车门重要,我还是继续那个判断,你在胡说八道。

至于你说的观点,以偶前面叙述的那个小片段,人家就是如此,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我完整的把事件叙述出来不带一句假话,你倒好扯什么胡说八道。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2 18:12
我可没说机动车不该让行人,你去找找我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你滔滔不绝长篇大论了半天,敢情是对着自己树 ...


我叙述的事情,是说行人随便踢冲向他的汽车?你有看清楚我表达的意思吗?你也很HIGHT嘛。
如果是随便踢汽车,你以为开车的就会这么轻易放过那个行人?你没做错却被人踢一脚,你会放过人家?你不会人家也不会。

我前面叙述的时候,表达的意思就是:正因为行人已走在斑马线上,按当地通常的规则,按道理机动车就该礼让减速,让已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通过后才开过去。而那辆车没那么做,所以行人很气愤踢了汽车侧面一脚。而那辆车却不做任何停留甚至减速的动作,直接开溜了。这放在国内,绝对不会这样,开车的绝对会下车拿出方向盘锁出来教训敢踢他车的行人。正因为两者区别很大,所以那件事偶印象才深刻。

回到你最开始说的胡说八道吧,踢个车门要赔个十几万,你是法官还是你的车门是镶黄金的?谁胡说八道?
行人生命安全重要还是车门重要,你的生命安全当时很大可能被别人威胁到,你还不生气?我不信。如果你还是这样说,人命没车门重要,我还是继续那个判断,你在胡说八道。

至于你说的观点,以偶前面叙述的那个小片段,人家就是如此,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我完整的把事件叙述出来不带一句假话,你倒好扯什么胡说八道。
红十月 发表于 2012-1-23 01:55
我叙述的事情,是说行人随便踢冲向他的汽车?你有看清楚我表达的意思吗?你也很HIGHT嘛。
如果是随便踢 ...
记住,行人不是执法者,他没有权利去惩罚犯错的司机。
只要明白了这逻辑,你的一切都是胡说八道而已。不服我得出的这个结论?那么就拿出个踢汽车的视频来证明你自己的说法好了,否则,嘴炮有啥用?
关于几十万的问题,首先,未必踢车门就会被索赔几十万,但是你得承担这个风险。虽然人脑子也不是黄金做的,你敢一板砖拍上去就要承担赔偿几十万的风险,这很难想象么?kid?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3 12:39
记住,行人不是执法者,他没有权利去惩罚犯错的司机。
只要明白了这逻辑,你的一切都是胡说八道而已。不 ...
记住,行人不是执法者,他没有权利去惩罚犯错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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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呀,行人因为路上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差点要撞到自己而暴怒踢了一脚汽车,这也扯到有没权力惩罚犯错的司机,有这么好玩的人呐?
就好像你看到一小孩,你打了他。然后人家家长暴怒揍了你,你也扯到人家没有权利惩罚你?

至于后面说的踢人车门一脚就要承担十几万的风险,哈哈!不知车辆万一撞到斑马线上的行人赔偿十几万甚至还要更高的的风险高,还是踢人一脚车门要赔十几万的风险高?人还有正常思维能力吗?

至于提什么提供视频的话,你自己却真的在打嘴炮了。我当时看到的事情还提供什么视频。天地良心,我只是按照我所看到的说出来而已,信不信由你,但如果没有证据,请不要轻易说别人胡说八道,懂吗?如果按照你的那套东西,你说踢人一脚车门要赔个十几万的,你提供一个实例吧,不要拿那些提好车的哦,就踢经济性小车车门导致赔十几万的实例来,如果没有,那你就在打嘴炮。

至于我说的那个例子,偶其实完全可以发誓是真的是我所看到的,当然我也会要求你同样发誓,即如果我是完全按照我看到的说出来的话,你又会如何如何的,誓多毒都可以,你要不试试看?
不要用你自己的观念套用到其他事情上,跟我发毒誓吧,既然你认为是胡说八道,来吗。
红十月 发表于 2012-1-23 14:30
记住,行人不是执法者,他没有权利去惩罚犯错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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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你当然可以踢,只是后果自己承担罢了,你敢打一个小孩子就要承担被人暴怒的家长揍的后果,不是么?

你可以对司机比中指甚至冲人家车吐口水,这都无所谓,人家理不理你完全看人家心情了。但是你要是一脚踹人家汽车上,人家还不搭理你?哈哈。可信么?拿视频来证明你的说法啊?

没错,车辆撞到人就会面临赔偿问题,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汽车驾驶要经过培训且必须上保险的原因。汽车也不会把人撞飞,然后被撞的人理也不理汽车,当然,除非他被撞死了。

你偷换了概念,拿汽车撞人与踹汽车做比较,问题是,在你说的事情中,受到损害的不是行人,而是汽车。你说你看到了,并且事情违反常理,并且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的说法,真的可以认定你在胡说八道。

我前面说了,所谓几十万赔偿,完全跟什么金车门或者是什么经济型小车没关,你举的西方国家的例子,那么你也懂在西方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非常普遍不?你一再回避这点,狂扯什么金车门、经济型小车的事,你扯得自己不疼么?

你要是觉得飞踹汽车豪无风险,不如实地去拍个你踹汽车的视频,敢不敢?我就问你敢不敢?不敢就别在这嘴炮。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3 15:27
嘿嘿,你当然可以踢,只是后果自己承担罢了,你敢打一个小孩子就要承担被人暴怒的家长揍的后果,不是么? ...


你不信,那是因为你用国内所存在的现况来套用国外的(中国开车的是爷呀,这种情况,前面都有说过,发生在中国的话,车辆就不是继续走,而是立刻停车,司机拿方向盘锁下来揍人了)。就像早些时候,北京街头,一个女老外看不过眼,发现很多机动车违规从非机动车道穿出去。很多中国人对这个问题都没有丝毫的举动,因为早已司空见惯,但此女老外却单靠自己一人,拿自己骑的车拦住想穿过那个路口拐出机动车道的小车。开小车的司机下来怒气冲冲,甚至显露出想揍人的态度,该女老外都丝毫不后退,甚至小车司机下来拉扯开她挡路的自行车,该女老外都不退缩。没有那些图片发在网络上,是不是你也不信会有人因为不允许开车的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拿自行车堵住犯错的小车的去路?
这事说明什么?说明人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行为容忍度很低,而国人则一般见怪不怪都不会理会。国人普遍不太遵守规则的行为,你作为国内人自然是知道,但用国内的情况来同样套用其他地方,还好说你啥呢?

我看的那个事情,怎么可能会预见到今天会跟你发生争论而拍下来作证据呢?你要视频的举动岂不是很幼稚?
话我就放在这儿了,一句假话都没有。如果你还继续用国内生活惯了的思维来套用其他地方的,随你便。
发现你这人的思维,我有点赞同前面有人说的话了。视频是不可能的了,就好像我问你昨天你中午吃了啥?你回答说吃的饭。然后我说你胡说八道,明明吃的是面。你要发个视频证明你昨天中午吃的是饭,如果没有视频,就不要再打嘴炮了。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3 15:27
嘿嘿,你当然可以踢,只是后果自己承担罢了,你敢打一个小孩子就要承担被人暴怒的家长揍的后果,不是么? ...


你不信,那是因为你用国内所存在的现况来套用国外的(中国开车的是爷呀,这种情况,前面都有说过,发生在中国的话,车辆就不是继续走,而是立刻停车,司机拿方向盘锁下来揍人了)。就像早些时候,北京街头,一个女老外看不过眼,发现很多机动车违规从非机动车道穿出去。很多中国人对这个问题都没有丝毫的举动,因为早已司空见惯,但此女老外却单靠自己一人,拿自己骑的车拦住想穿过那个路口拐出机动车道的小车。开小车的司机下来怒气冲冲,甚至显露出想揍人的态度,该女老外都丝毫不后退,甚至小车司机下来拉扯开她挡路的自行车,该女老外都不退缩。没有那些图片发在网络上,是不是你也不信会有人因为不允许开车的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拿自行车堵住犯错的小车的去路?
这事说明什么?说明人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行为容忍度很低,而国人则一般见怪不怪都不会理会。国人普遍不太遵守规则的行为,你作为国内人自然是知道,但用国内的情况来同样套用其他地方,还好说你啥呢?

我看的那个事情,怎么可能会预见到今天会跟你发生争论而拍下来作证据呢?你要视频的举动岂不是很幼稚?
话我就放在这儿了,一句假话都没有。如果你还继续用国内生活惯了的思维来套用其他地方的,随你便。
发现你这人的思维,我有点赞同前面有人说的话了。视频是不可能的了,就好像我问你昨天你中午吃了啥?你回答说吃的饭。然后我说你胡说八道,明明吃的是面。你要发个视频证明你昨天中午吃的是饭,如果没有视频,就不要再打嘴炮了。


嘿嘿,你当然可以踢,只是后果自己承担罢了,你敢打一个小孩子就要承担被人暴怒的家长揍的后果,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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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是对的,所以我猜想这么踢的人自然是意识到的,对小车冲向已走过大半斑马线的自己,那个老外怒火一起,狠狠踢了一脚车门。而且此时即便人家停车下来,该行人应该会继续揍人。人在怒火中的时候,就不会冷静,考虑后果的思想就低得多了,就好像你扇小孩一个耳光,弄得小孩嚎嚎大哭,人家家长气得揍你一样,家长明知道把你揍伤了,自然会受到警方的处理,打得重了,甚至还要负刑事责任。但即便如此,人家家长照样还是要揍人,因为怒火中烧哪还管什么后果,即便想到后果又怎么样,照样还是揍。
踢车老外如果不是很愤怒,怎么会踢人车一脚,为什么这么愤怒,还不是因为那辆车对着已走过大半斑马线的自己冲过来,愤怒之下踢了就踢了,司机想下车的话可能他认为更好,正有怒火没处撒呢,正好有机会发泄一下狠揍司机。至于司机不敢停的问题,我猜 一个自认为自己原本犯错在先(国外对已走入斑马线的行人避让的规则可比国内高多了,远的不说,香港也是如此),使得一个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因此而暴怒,所以不想因此而发生更大的争执(如果当地可以合法拥有枪支呢?),使矛盾升级,自然赶快走是最好的选择。这里,行人被小车犯错的行为惹怒了起来,小车司机放在国内,当然通常惯例是立刻停车下来,尼玛敢踢我的车?这就是国人的思维,即便是自己犯错在先,无理辩三分的特性本来就是很常见的,更何况还踢我的车。

最后提一点,很多国家的人对不遵守当地规则社会秩序的行为的容忍度是会很低的,用国人思维去想自然会有人理解不了。至于国人出国旅游有不受当地人待见的一些个情况,不守规则就是其中一点。

嘿嘿,你当然可以踢,只是后果自己承担罢了,你敢打一个小孩子就要承担被人暴怒的家长揍的后果,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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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是对的,所以我猜想这么踢的人自然是意识到的,对小车冲向已走过大半斑马线的自己,那个老外怒火一起,狠狠踢了一脚车门。而且此时即便人家停车下来,该行人应该会继续揍人。人在怒火中的时候,就不会冷静,考虑后果的思想就低得多了,就好像你扇小孩一个耳光,弄得小孩嚎嚎大哭,人家家长气得揍你一样,家长明知道把你揍伤了,自然会受到警方的处理,打得重了,甚至还要负刑事责任。但即便如此,人家家长照样还是要揍人,因为怒火中烧哪还管什么后果,即便想到后果又怎么样,照样还是揍。
踢车老外如果不是很愤怒,怎么会踢人车一脚,为什么这么愤怒,还不是因为那辆车对着已走过大半斑马线的自己冲过来,愤怒之下踢了就踢了,司机想下车的话可能他认为更好,正有怒火没处撒呢,正好有机会发泄一下狠揍司机。至于司机不敢停的问题,我猜 一个自认为自己原本犯错在先(国外对已走入斑马线的行人避让的规则可比国内高多了,远的不说,香港也是如此),使得一个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因此而暴怒,所以不想因此而发生更大的争执(如果当地可以合法拥有枪支呢?),使矛盾升级,自然赶快走是最好的选择。这里,行人被小车犯错的行为惹怒了起来,小车司机放在国内,当然通常惯例是立刻停车下来,尼玛敢踢我的车?这就是国人的思维,即便是自己犯错在先,无理辩三分的特性本来就是很常见的,更何况还踢我的车。

最后提一点,很多国家的人对不遵守当地规则社会秩序的行为的容忍度是会很低的,用国人思维去想自然会有人理解不了。至于国人出国旅游有不受当地人待见的一些个情况,不守规则就是其中一点。
fidodido 发表于 2012-1-22 18:12
我可没说机动车不该让行人,你去找找我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你滔滔不绝长篇大论了半天,敢情是对着自己树 ...
我在中关村大街亲眼见过行人用包抽吓到他的汽车门,开车的根本停不下来。要停下来后面车还不骂死他。;P
yumenzhishen 发表于 2012-1-25 14:21
我在中关村大街亲眼见过行人用包抽吓到他的汽车门,开车的根本停不下来。要停下来后面车还不骂死他。
差不多10年前我在杭州亲自踢过拒载司机的车门,踢了一个坑出来。
那司机下来了,最后闹到派出所,100块钱搞定,所以我对杭州警察印象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