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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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唯一的一江连六国的国际河流。自古以来,这条“东方多瑙河”就是一条天然纽带、民族走廊、经济通道,把中国西南和东南亚的社会经济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源头在中国青海省唐古拉山,全长4880公里,中国内河2130公里,中缅界河31公里,老缅界河234公里,老泰界河976公里,老挝内河777公里,柬埔寨内河502公里,越南内河230公里。全河流总落差5060米,平均比降1.04%o。入海口平均流量12000立方米/秒,流域面积81万平方公里。流域内极其丰富的航运、灌溉、发电、矿产、旅游、林业、渔业资源发发中,以航运资源开发投资最省,见效最快,沿岸各国都可受益,并能带动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因此,中老缅泰四国政府把航运开发作为该流域资源开发的启动项目,并于1993年2月组成联合老察团对上湄公河航运进行联合考察,一致认为应将航支开发放在湄公河国际合作开发的优先位置,并提出了应尽快签订四国航协定和进行上湄公河航道整治等建议。

协定签署
  为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提供法律保障,自1994年开始历经7年6次事务级会谈后,四国交通部长于2000年4月20日在缅甸大其力正式签署了中老缅泰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该协定第2条规定,自协定签署一年后,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均可按照该协定和缔约各方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则在中国思茅和老挝琅勃拉邦港之间自由航行。背景
  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唯一的一江连六国的国际河流。自古以来,这条“东方多瑙河”就是一条天然纽带、民族走廊、经济通道,把中国西南和东南亚的社会经济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源头在中国青海省唐古拉山,全长4880公里,中国内河2130公里,中缅界河31公里,老缅界河234公里,老泰界河976公里,老挝内河777公里,柬埔寨内河502公里,越南内河230公里。全河流总落差5060米,平均比降1.04%o。入海口平均流量12000立方米/秒,流域面积81万平方公里。流域内极其丰富的航运、灌溉、发电、矿产、旅游、林业、渔业资源发发中,以航运资源开发投资最省,见效最快,沿岸各国都可受益,并能带动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因此,中老缅泰四国政府把航运开发作为该流域资源开发的启动项目,并于1993年2月组成联合老察团对上湄公河航运进行联合考察,一致认为应将航支开发放在湄公河国际合作开发的优先位置,并提出了应尽快签订四国航协定和进行上湄公河航道整治等建议。

协定签署
  为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提供法律保障,自1994年开始历经7年6次事务级会谈后,四国交通部长于2000年4月20日在缅甸大其力正式签署了中老缅泰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该协定第2条规定,自协定签署一年后,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均可按照该协定和缔约各方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则在中国思茅和老挝琅勃拉邦港之间自由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缅甸联邦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各方”),为在缔约各方之间发展澜沧江-湄公河国际客货运输,促进和便利贸易与旅游,加强商船通航合作,在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在本协定中:
  (一)“船舶”系指悬挂缔约一方国旗并在该缔约方领土上登记的任何商船。
  (二) “船员”系指实际受雇在船上工作、持有本协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并被列入该船船员名单的任何人员。
  (三)“旅客”系指缔约任何一方船舶载运的、不属该船雇佣亦不担任船上任何职务并被列入该船旅客名单的任何人员。
  (四)“货物”系指缔约任何一方船舶根据国际惯例为营利而载运的任何物品或商品。
  (五)“收入”系指航运企业的经营所得,尤其应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利息、资本收益、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或费用。
  (六)“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系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款及其修正案不时确定的可自由使用的货币。
  第二条 缔约各方同意,自本协定签署一年后,在缔约方四国之间实现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均可按照本协定的规定和缔约各方共同接受的有关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思茅港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琅勃拉邦港之间自由航行。
  缔约一方的船舶除为向其提供的专门服务支付费用外,不应因仅在缔约另一方领土过境而被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 缔约各方的船舶应在各自主管当局授权的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保险单的条款由缔约各方共同商定。
  第四条 缔约各方应为其他缔约三方开放的澜沧江——湄公河通商港口如下:
  中方:思茅、景洪、勐罕和关累;
  老方:班赛、班相果、孟莫、万巴伦,会晒和琅勃拉邦;
  缅方:万景和万崩;
  泰方:清盛和清孔。
  如缔约任何一方需要撤销或增加通商港口,该缔约方应提前通知本协定其他缔约方,以便作出必要安排。
  第五条 在船舶进出港口、办理海关结关及其它手续、使用泊位装卸货物、使用码头、库场及其它港口设施、物资供应以及收取港口费用方面,缔约各方应相互给予对方船舶最惠国待遇。
  第六条 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在缔约另一方的港口只能承运该两国间的入出境货物和旅客;但如经该缔约另一方允许,亦可承运该缔约方港口与缔约第三方港口之间的货物和旅客。
  第七条 本协定不适用于国内航运,即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均不得经营其他缔约方国内港口之间的货物和旅客运输。
  如缔约一方的船舶在缔约另一方港口之间航行旨在卸下入境货物和/或为了国际旅客下船,或旨在装载出境货物和/或为了国际旅客上船,则这种航行不应视为国内航运。
  第八条 缔约一方的船舶及其船员和旅客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和通过期间,应遵守共同航行规则及该缔约另一方的法律和法规,特别是有关海关、移民、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以及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的法律和法规。
  缔约各方应适当公布上述法律和法规。
  第九条 缔约任何一方均不得干预在其境内及港口停留或通过的其他缔约方船舶的内部事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船舶、船员或旅客的行为影响到其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其公民的权利;
  (二)船长或船旗国外交或领事官员请求协助;
  (三)为了打击和防止走私、贩卖毒品和违禁物品以及偷渡而采取措施。
  缔约各方应指定有关机构共同协调制定措施,防止因执行本条而可能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第十条 缔约一方的船舶在正常情况下航行于其他缔约方境内时,应免予执行使用当地引水的要求。但如船长或船东请求引水协助,只要提前申请,有关缔约方应予以提供。
  第十一条 缔约一方应承认其他缔约方主管当局颁发的船员身份证件。这些证件是:
  中国船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老挝船员: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海员证;
  缅甸船员:缅甸联邦海员证;
  泰国船员:泰王国海员证.
  第十二条 持有本协定第十一条所指船员身份证件的缔约一方的船员,当其船舶在缔约另一方港口停留期间,应被允许上岸在港口所在城镇临时逗留。
  缔约一方的船员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就医时,该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应准予该船员在其境内视医疗所需时间停留。
  第十三条 持有本协定第十一条所指船员身份证件的缔约一方的船员,因登船、被遣返或转船,应准予以旅客身份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进入或通过缔约另一方领土,毋需办理签证。
  第十四条 缔约各方保留拒绝根据其法律视为不受欢迎的任何船员或旅客进入其领土的权利。
  第十五条 缔约一方应根据其他缔约方主管当局正式颁发的登记证书承认其船舶的国籍。
  缔约一方应接受其他缔约方正式颁发或承认的船舶吨位证书,毋需重新丈量相关船舶。所有港口费用应按该证书或按缔约一方无异议且被缔约另一方接受的第三国的船舶吨位证书计收。
  第十六条 缔约一方船舶如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尤其因搁浅、触礁或遭遇险滩等缘故不能正常航行时,有关缔约方应允许船上的船员和旅客上岸通过船舶不能正常航行的地段。船员和旅客进入该缔约方境内时,该缔约方主管当局应尽快得到通知。
  第十七条 为了人命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本协定禁止运输诸如有毒化学品、爆炸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但缔约各方可通过协商确定其他类型和种类危险品的运输及其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如缔约一方的船舶在缔约另一方境内航行遇险或发生任何其它事故,该缔约另一方主管当局应立即进行搜寻救助,向船舶、船员、旅客及货物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和救护,并立即通知有关缔约方主管当局。
  从遇险船舶救出的货物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暂时存放时,应对该货物免征任何税收,除非该货物在其境内消费或销售。
  遇险船员和旅客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上岸后,应遵守该缔约方的法律和法规。该缔约方主管当局应按国际惯例采取必要措施,为遇险船员和旅客前往目的地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缔约一方的航运企业在其他缔约任何一方境内获得的所有收入应以根据该缔约另一方现行外汇兑换法律和法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结算。该收入可用于支付在该缔约另一方境内的费用或自该国自由汇出。
  第二十条 缔约一方的航运企业如希望在缔约另一方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在按照该缔约另一方的法律和法规递交申请后予以批准。
  第二十一条 为促进本协定目标的实现和解决本协定执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缔约各方的代表应在各缔约国轮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或在必要时应缔约任何一方的要求就下列问题进行协商以促进合作:
  (一)维护和改进河流通航条件;
  (二)提高航行安全和环境保护;
  (三)交流与航行安全有关的航道及碍航物的信息;
  (四)改善和拓扩港口设施;
  (五)在海关、移民及其它相关方面进行合作和协调;
  (六)为安全和顺利航行,尤其是旱季的航行,就提供适当流量和相关数据方面进行尽可能的合作;
  (七)合作改善为上述目的建立的通讯网络;
  (八)为有效执行本协定,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共同规则;
  (九)与本协定的解释和执行有关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二条 为执行本协定,各缔约方的协调机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交通部;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为:通讯、交通、邮电和建设部;
  缅甸联邦为:交通部;
  泰王国为:交通运输部。
  第二十三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如在期满前三个月缔约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三年,并依此法顺延。
  第二十四条 缔约任何一方如需要对本协定作任何修改均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其他缔约各方,以便在所有缔约方之间进行协商。任何此类修改均应经所有缔约方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对本协定的执行或解释可能产生的分歧或争议应由各有关缔约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定由以下各缔约方政府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封印,以昭信守。
  本协定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日在缅甸大其力签订,一式四份,每份均用英文写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表 黄镇东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 代表 炮·邦纳丰
  缅甸联邦政府 代表拉敏水
  泰王国政府 代表 素泰普·萨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交通、运输、邮电和建设部、缅甸联邦交通部、泰王国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四国政府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的谅解备忘录(中文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交通、运输、邮电和建设部,缅甸联邦交通部和泰王国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四方”)。
  提及四国政府代表于2000年4月20日在缅甸大其力签订的《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作为该协定第22条规定的缔约各方的主管机关,于2001年3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实施协定的高官会议。
  达成如下谅解:
  第一条 共同规则
  根据协定第二条规定,四方通过了六项规则、办法和导则。作为本谅解备忘录组成部分的附件,六项规则、办法和导则分别是:
  附件一《澜沧江——湄公河船舶安全航行规则》;
  附件二《澜沧江——湄公河水路运输管理规则》;
  附件三《澜沧江——湄公河航道维护与改善导则》;
  附件四《澜沧江——湄公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附件五《澜沧江——湄公河水上搜救和沉船打捞管理办法》;
  附件六《澜沧江——湄公河商船检验技术规则》。
  第二条 协调机制
  2.1为了有效执行协定,特别是协定第九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四方同意建立一个协调机制—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委会”)。
  2.2 四方同意联委会由四方各八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和其他委员六人)。主任委员为局(司、厅)长,同时为联委会主席,在四方每两年轮流一次。每一方应分别在其内部建立常设协调机构。
  2.3联委会每年在主席国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或在必要时应缔约任何一方的要求召开会议,协调和处理协定第九条和第二十一条以及其它相关条款中规定的事宜。按照字母排列顺序,中国担任联委会第一任主席,自成立起为期两车。
  2.4四方同意联委会应通过其《议事规则》。
  第三条 航道改善
  3.1四方同意改善上湄公河航道是四国船舶安全和顺利航行的重要前提。
  3.2四方原则同意四方联合考察组于2000年11月准备的《上湄公河中缅边境243号界碑至老挝会晒航道改善工程可行性联合考察报告》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3.3四方同意,在上述结论和建议的基础上,四方将尽快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和详细勘测,中方将作为牵头人。
  3.4四方同意,环评包括航道改善工程对生态、森林植被、人文景观、地质地貌、文物古迹、旅游资源、水和空气质量、农业、渔业等的影响。
  3.5 四方同意,由于澜沧江——湄公河是边境河流,任何时候在河流国界段进行航道条件改善均有必要与有关国家协商。
  3.6四方同意环评将使用亚太经社会的指南框架按照中国的标准进行。
  3.7四方同意,环评报告应送交各自政府批准,并在联委会会议上最后核准。
  3.8四方同意,上湄公河统一的航标标准对船舶安全航行至关重要。四方原则同意沿上湄公河安装航标将采用中国标准。
  第四条 正式通航仪式
  四方同意澜沧江-湄公河商船正式通航仪式于2001年6月在中国景洪举行。
  第五条 生效
  本谅解备忘录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谅解备忘录于2001年3月15日在北京签署,一式四份,以英文写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代表 局成志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交通、运输、邮电和建设部 代表 L.昆尼翁
  缅甸联邦交通部 代表 漆 钦
  泰王国交通运输部 代表T.欧希拉
  为有效实施通航协定,四国在该协定签署后即成立了实施协定技术工作组,负责起草6个与实施协定有关的技术性规则,对设立四国通航协调机制和正式通航等有关问题提出建议。该工作组由中方牵头,分别于2000年5月、2000年9月和2001年3月在中国景洪、昆明和北京召开了三次会议,审议和通过了中方起草的6个技术性规则。并于2001年3月14-15日在北京召开高官会议,审议和认可了6个技术性规则并将其作为谅解备忘录的附件由四国参加会议的高官们签署;审议通过关于由中方牵头进行航道改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估和详细勘测的建议;并初步商定四国商船正式通航典礼于2001年6月26日在中国景洪举行。高官会议还决定成立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联合协调委员会,以协调和处理与实施通航协定有关的事宜。该协调委员会由四国各1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和6名专业委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按照字母表次序,中国将自委员会成立之日起担任第一任轮值主席,任期为两年。联合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6月24日在中国景洪举行,主要审议通过该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为今后更好地协调和处理与实施四国协定有关的事宜提供法律保障。
发个有趣的游记,通航协定签署前两年的:

我在湄公河上历险

http://www.tianjinwe.com/tianjin ... 111111_4572348.html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作者:李雅民  2011-11-11 07:12

  口述实录

  历史既是由风口浪尖的人写就的,也是由无数小人物的奋斗史构成的。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酸甜苦辣,他们的人生命运,都应该是媒体关注的——这里讲述的是亲历者自己的故事。

  多年来,澜沧江、湄公河在人们心里是一条神奇的水道,也是一条充满危险的水道。1998年5月,我曾被人骗上一艘从云南关累开往泰国金三角的小货轮旅游,亲眼目睹了险象环生的暗礁与激流,以及沿岸混乱无序、枪械泛滥的乱象……

  那儿的风光、那种充满野性的大美令人终生难忘;而那儿的治安却让人胆寒,令人后怕。惊闻湄公河惨案,当年沿河的记忆重现在眼前。

  黄金水道野性美

  那年4月,昆明有家挂靠在某新闻单位的小旅行社,打出一条“野性之旅:云南——澜沧江、湄公河——缅、泰”的线路,吊住了我的胃口。查资料,澜沧江、湄公河实际上是一条河,流经中、缅、老、泰、越、柬6个国家,从云南关累到泰、缅、老“金三角”的那段河道尚未通航,还是一条未被开发的自然之河,乘船前往泰国,岂不是一举两得?于是报名前往。

  5月下旬一个夜晚,一支20余人的旅游团队从云南昆明开进景洪边境小村关累。直到这时,团员们方知这趟“野性之旅”亦带有开创性质的“开发之旅”。“出国旅游,怎么不办护照呢?”有团员问。导游说:“我们用不着护照,‘边境游’有边境证就行。而且我们那边有‘关系’。”大家信以为真。

  关累是个小村庄,紧挨着澜沧江,江的南岸就是缅甸。想象中这个远在天涯的小村庄该是非常的闭塞,岂料其夜生活却是那样的时尚。露天广场上,村民们交际舞跳得热火朝天,小酒馆儿、咖啡屋、连同路边的烧烤摊上,“卡拉OK”无处不在,如同斗歌一样,音量放到最大,吵得人别想睡觉。其次就是铺着绿色毛呢的台球桌,一张张支在泥地上。天热,选手们全都赤膊上阵,打得非常认真,桌边放着一堆堆的啤酒和钞票。就连村里的老头儿老太太也不睡觉,聚在昏暗的街灯下玩着最奇特的“轮盘赌”。

  转天一早,团队上船。说有码头,其实就是一块很小的水泥平台,踩着只容一人的石板路走下陡峭的河岸,踏着颤悠悠的跳板走上一艘铁壳船。那船太小了,前后长约20余米,上下两层,上层前部是驾驶室,中部几间矮小的“客舱”,后面为“餐厅”兼“客厅”;下层是机房和货舱。原以为此行能有一艘像样的客轮,即使比不上《尼罗河惨案》中波罗所坐的豪华客轮,至少也应有个像样的床铺。不想却是一条普通的货船,“客舱”改自船员的寝室,下铺直接坐在了地板上。客人们一来,船员就得睡进货舱。

  动物世界不和谐

  上午9时,汽笛一响,“野性之旅”正式启航。

  启航后,团员们聚集在甲板上,照相机“啪啪”地拍个不停,有的还兴奋得大声喊叫。关累至“金三角”的航线,是澜沧江下游和湄公河上游接合部中的一段水道,或许就因它是诸国的界河,各国政府多年来谁也不愿单方投资开发它,当地人也不敢伐木放漂,因为一漂就漂进了别人的国界,所以反倒保护了这段水域的原始风貌,让其两岸成为幸存的天然植物园,让这段流域成为野生动物的天堂。

  船长年近4旬,个头儿不高,精瘦的一个汉子,看着像有50多岁。他说:“这里野生动物多着呢,动物们常到江边来喝水,有时能看到一群群的野猪,有时能看到鹿、狍子和狸子,甚至是大象。豹子嘛,有人看到过,我没见着。至于猴子,你仔细找吧,总能见到。你们这些外边的人,只知道这里有个‘金三角’、‘毒三角’,不知这里还是一个‘绿三角’。”

  本以为这里是野生动物的天堂,不想却听到了不和谐的声音,密林中突然响起一声沉闷的爆响。“是枪声吗?”我问船长。船长不以为然说:“是,打猎呢,这儿的边民,尤其缅甸、老挝两岸的老百姓中,很多人至今以狩猎为生。枪在这里几乎是家家都有,猎枪都已过时了,人们爱用自动步枪,白天打点野物改善生活,夜晚用来防身。这里没有什么警察、派出所,老百姓们治安靠自己。”

  游客上岸,村民们笑容满面。奇怪的是有的男人也抱着孩子,导游说:“这儿就兴这个,男人在家看孩子,女人下地干累活儿。”船长会说缅甸话,“呜哩哇啦”地和村民们聊着,后来才知是商讨给我们弄猪肉吃。说完,就见一位上点年纪的村民招呼几位年轻人,提根绳索跑进山林。原来当地的家猪多是放养在村外的山林里,需要时现逮。只见几个汉子山林里来回奔跑,左右乱窜,很快就听到猪的嘶叫声,一只滚圆的半大黑猪,被绳索拴着拉出树林。

  一家院落的柴门洞开着,大伙儿走进去,发现茅屋的房门也开着,就想进去参观一下。屋里黑乎乎光线昏暗,团员中有位上海警察名叫李动,此人胆大,带头爬上去登门拜访。“有人吗?”屋内无人回应。进去后一看,屋内光秃秃只剩四壁,一件家具也没有,屋角处一堆看不出颜色的破棉絮上,躺着一个一动不动,瘦得皮包骨、貌似干尸的病人,此人目光僵直、呆滞,偶尔一动的眼球,证明他还存有生命。有团员同情这位病人,在其门口放上一张人民币,中国钱,在那里管用。

  礁多浪急有风险

  下午,骄阳似火,鸟儿都懒得飞。甲板热得烫手,没人敢呆在上面。口中渴得要命,却不敢饮用船上的茶水。船尾有一生锈的水箱,一条黑色的橡胶管,把颜色褐红、非常浑浊的江水抽进水箱,一位船员扔进一把白矾,再用木棍猛搅,然后一盖盖儿,笑着说:“一会儿你就能喝到清水了。”那时瓶装水还是稀罕物,船上洗涤、做饭、冲茶,用的全是这箱水。问题是,我刚在江里看到过一匹漂浮在水面上的死马,一船员不屑地说:“嗨,这算了什么,死人你有时也看得到的。”

  可见自启航那刻起,风险已跟影随踪。从未见过如此凶险的航道,河床狭窄处激流翻滚,浊浪滔滔,浅滩、暗礁无处不在,船长行船小心翼翼,常让船员在船头持标杆探测着水深,船底仍然不时传来“砰砰”碰撞声和“吱吱”剐蹭的声响。河道中时有高大的巨石挡住去路,航船不小心就会与它相撞。

  河道中竟然还存在着一道跌水,就像是一道隐形的水坝藏在水面下,河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落差。此时,上行的一艘货船正被困在那里,马力小,水流急,冲不上这道跌水,船员涉水上岸,将一根钢丝绳越过跌水拴在一块巨石上,然后开足马力,再借助船上的绞盘把船拖上了跌水。

  那艘货船走后,轮到我们下行,尽管是空船,船长仍然非常小心,船速缓慢得犹如漂流,滑下跌水时船体还是一通剧烈的摇晃。我问船长,这船底的钢板时间一长被磨坏了怎么办?这巨石、跌水为什么不给炸掉?船长说:“这本来就是一条尚未开通的航钱嘛!大家冒险行船,还不是为了钱。”

  越过跌水的时候,厨师已在后甲板上将那头活猪处理完毕。我一眼看到猪肉上沾满白色的“米粒”,“痘肉!”我把团长叫出船舱,团员们也都闻讯而来,都说这肉不能吃,必须扔到江里。船长起初态度很横,发现众怒难搪,又央求大家说,猪肉不要扔,送给厨师个人炼油补贴家用,厨师是孤儿,生活非常贫困。

  晚餐怎么办?船长发愁时,右岸缅甸一方突然传来“邦邦”的响声,一个农民模样的人敲击着毛竹。船长按一声汽笛,对方提起一个活物儿,用棍一敲“吱吱”地嚎叫。船长立刻向岸边靠去。是猪崽吗?船员说:“不是,是竹鼠。很干净,只吃竹笋哩。”

  夜宿荒河如偷渡

  晚饭后,夕阳将整条河流的山山水水映照得更美。何时到泰国?导游和领队的回答总是闪烁其词,逼急了就说晚上即到。然而夜幕降临时,依然不见泰国的影子。

  行到一处断崖时,来自景洪的领队让货船靠岸,他说要给大家表演一个节目。只见他手拿几只鸡蛋,顺跳板走上河滩,走向一个冒着热气的地方,那是一个温泉的泉眼,他要在泉眼里把鸡蛋烫熟。

  这等小把戏,没人愿意看,相反人们倒对那高过货船顶棚的陆地感兴趣,纷纷爬上去拍照。此地荒无人烟,近是灌木,远是森林,贴近水边的是沙地。几个船员将一些木柴抱上河岸,转眼间燃起篝火一堆。团员们全都来自大城市,顿时兴奋之极,围着篝火连唱带跳,谁也没想起问当晚将要住在哪里?

  天黑了,火灭了,全都玩累了,领队和导游宣布说,今晚不走了,就住在这里,就睡在船上,野性之旅嘛,来个真正的野外宿营。大家一听有些失色,荒天野地来伙歹徒怎么办?别说AK47,就是几杆猎枪也难抵挡!再说,即使蹿上一只猛兽来,也会让人难以招架。有人抗议,领队和导游解释说,是你们贪玩耽误了时间,白天你们看到了,河中礁石密布,夜晚不能行船。歹徒不怕,我们悄悄地睡在这荒野里,他们是不知道的;野兽也不怕,我们把跳板抽掉就行。众人没辙了,只好找床铺睡下。

  为隐蔽自己,船长熄灭了所有的灯火。天热,心里有事也睡不着,摸到甲板上看星空,星空清晰得像个“超清”的大屏幕,上面来回移动的是萤火虫儿,不动就是星星,感觉就像举根竿子就能碰到它。再看河岸上,忽隐忽现的总觉得像是有些绿色的小灯在晃动,萤火虫儿?不像,估计是动物的眼睛。其实,若有猛兽来,从这土崖上往下一跳就能落在甲板上,撤个跳板管屁用?事到如此,只好听天由命吧。事后方知,这实际是领队和导游的一个阴谋,宿在荒河里,可省一夜的宾馆钱。

  转天一早,团员们上岸散步,发现沙地上留下了多种动物的足迹,三个尖角的是禽类,两个尖角的是蹄类,一种苹果大小、形似半个梅花的是否是猫科动物的爪痕?问船员,船员们笑而不语。看来在夜里,果然有猛兽过来窥视过我们,因为我们侵犯了它们的领地。

  货船继续航行,越往南走,越是风景如画,缅、老两岸,时有寺院出现,一座座塔式红色的庙宇,顶尖的宝瓶上覆以金箔,闪闪金光亮得耀眼。沿途鲜有船舶出现,更看不到一艘巡逻艇,看不到一名警察或是边防军,好像这是某国的内河,好像这是伊甸园,其实这是危机四伏的“金三角”。

  中午时分,终于看到了一名缅甸警察。那是在缅甸临河的一个村子里,货船靠过去时,个头儿矮矮、肤色褐黑的年轻警察没戴警帽,衣扣敞着,左轮枪松垮地吊在腰间,显示着他是当地的执法官。领队似乎是和他很熟,老远就打招呼,走近后亲热之中一卷东西暗中递给了对方。对方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查,一挥手,带着队伍穿过村庄,直接上了一辆备好的面包车上,面包车随即扬长而去。大家惊讶,出国时容易,不想入境时也这么容易?怎么想,都有点偷渡的感觉。

  危机常在盼平安

  上岸之后,心里踏实了,毕竟是到了能有警察保护的地方。

  岂料两天后,我们又被带回到入境的地方。原因是,缅甸那个通向泰国湄赛的口岸,泰国边检不认我们这支旅游团队的“边境证”,拒绝入境。团员们一听全都急了,领队和导游说:“不怕,我们还有办法。”于是就把队伍重新拉回到湄公河。

  湄公河上没船。来时坐过的那艘船不知到哪拉货去了。焦虑中,一只由众多摩托艇组成的船队,从下游浩浩荡荡地开来。“三、四人一组,赶紧上船。”人员上齐后,摩托艇调头向下游开去。那是泰式的一种“水上飞”,尖尖的船头像是弯弯的泰式腰刀,开起来风驰电掣,激起的浪花打湿全身。去哪呢?原来这里距“金三角”的核心——泰、缅、老三国国界交汇处仅两三公里,摩托艇半小时即到。

  这回团员们谁都清楚是偷渡了。回去,不甘心。硬头皮闯,没护照,谁都知道偷渡的结局。我当记者的不怕,正想于历险中捕捉新闻的题材。而当公务员的个别团员,吓得白了脸色:偷渡“金三角”,单位知道了怎么得了?

  忐忑不安中,船队直接开到湄公河泰、缅、老三叉河口处泰方河岸的一个顶角上。

  “下船!”没码头,连个像样的台阶也没有,半米多宽、木梯式的一条栈道,把人们引向高达10米的河岸。团员们嘟哝:千万别碰到警察啊。岂料爬到岸上后,一抬头,一辆警车,一名衣装整齐、威风凛凛的武装警察正站在我们面前。大家惊慌失色,领导却说:“这是朋友,来接我们旅游的。”

  果然,在泰国游玩的几天里,美斯乐、清莱、清迈,这辆警车始终陪着我们,有时还闪着警灯为我们开道。我们庆幸能有这样的保护,但也忧虑这样的治安和管理,岸上都如此,多国共管的河里呢?难怪见不到一艘巡逻艇。

  七日之后,全团原路返回。仍是那个码头,仍是那样的摩托船队。为何还做摩托艇?船在哪?千米之外泊着唯一一艘像是客轮一样的轮船,导游指着说:“就是那儿。”

  船队出发了,驶到那艘轮船时,才发现那船十分破旧,船舷上站着七八个衣着暴露、吸着香烟的年轻女人,青灰的脸色,一看就知是经常熬夜的女人。

  “这是什么船?”大家不上。船上黑瘦的一个男人说:“赌船,怎么着?你们爱上不上,反正又不会把钱给我。”原来,失去了那个警察的保护,领队也不敢呆在岸上,他让泰方的朋友与这条赌船船长联系,让我们暂且躲避在这儿,等着即将开来的中国货轮。

  这种贼船谁敢上去?团员们齐声抗议。摩托艇的船夫们也抗议,说是耽误他们时间,要求加钱。领队、导游急得团团转。我趁机和那黑瘦的船长聊天:

  “你为什么要把赌场开在这儿?”

  他毫不避讳地说:“因为这里有钱啊。你知道这是哪?这是‘金三角’!”

  “没人管你吗?”“谁能管得了?那边管我,我一转身就到河界这边来;这边管,我一抬腿又到那边去,凭什么要叫‘金三角’?就是因为谁都管不了。”说完他得意得大笑,一口黑牙里夹带着金牙。

  “怎么不见你的赌客?”

  “他们夜里才来呢,几个国家的都有。别看我这船破,却是国际化的大赌场,不信你问他们。”他手一挥,指向那些摩托艇船夫。接着他又说:“你干什么的,打听这么多?大伙上来玩几把嘛,何苦在下面晒太阳。”旁边那些女子也起哄,喊:“上来嘛,今晚我陪你睡,免费。”

  说话间,货船来了,我们登上去,逆水直奔祖国的云南。路上,谈论此行的心得,团员们都说,就经济开发和旅游而言,这的确是一条“黄金水道”;但就安全而言,这无序的水道险象环生,早晚要出大事情。

  果然,13年后,13条生命一下子就葬送在那条河流里。然而又让人感到安慰的是,中、老、缅、泰四国治安力量终于就澜沧江、湄公河安全问题坐在了一起,而且达成了要在这一流域联合巡逻执法,共同维护其航道安全的协议。我想,等到有太平降临的那一天,我一定要重游那条迷人的河流,她给了我太多难以忘却的记忆,梦境中多少次回到过那里。
再强势点才行


1990年10月由云南省政府组织了“澜沧江-湄公河载货试航”考察船队,从景洪港出发,沿江考察了湄公河流经缅甸、老挝、泰国的情况,直到目的地——老挝首都万象,行程1177公里,此后,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于1991年正式开始,随后中老、中缅双方先后签定了商船通航协议,1991年至1992年,中、老、缅、泰四国港航专家对上湄公河301公里原始河道进行了测量。1992年至1999年,交通部投资对景洪港—中缅243号界碑71公里航道开展续建工程,提高了通航能力,至2000年,船舶载重吨达到150吨,经营国际航线的船舶由原来的几艘发展到70-80艘,进出口货运量由原来的几千吨/年到12.08万吨/年。

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的加强,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区,推进了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快速发展。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经过艰苦努力,于2000年4月在缅甸大其力签定“四国商船通航协定”,拉开了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正式开展的序幕。2002年至2004年中国出资500万美元对上湄公河301公里原始河道进行艰苦的整治,基本达到国内六级航道标准。2005年至2007年,交通部和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视澜沧江国际水运事业的发展,投资1亿多元对澜沧江现有262公里六级航道进行整治,升级为五级航道标准,现已完成71公里的整治。至2007年,全年完成进出口货运量近60万吨/年,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达到100余艘,单船载重吨达到300吨左右,船舶总吨达到14141吨,船舶主机功率达到23647千瓦。

1990年10月由云南省政府组织了“澜沧江-湄公河载货试航”考察船队,从景洪港出发,沿江考察了湄公河流经缅甸、老挝、泰国的情况,直到目的地——老挝首都万象,行程1177公里,此后,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于1991年正式开始,随后中老、中缅双方先后签定了商船通航协议,1991年至1992年,中、老、缅、泰四国港航专家对上湄公河301公里原始河道进行了测量。1992年至1999年,交通部投资对景洪港—中缅243号界碑71公里航道开展续建工程,提高了通航能力,至2000年,船舶载重吨达到150吨,经营国际航线的船舶由原来的几艘发展到70-80艘,进出口货运量由原来的几千吨/年到12.08万吨/年。

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的加强,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区,推进了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快速发展。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经过艰苦努力,于2000年4月在缅甸大其力签定“四国商船通航协定”,拉开了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正式开展的序幕。2002年至2004年中国出资500万美元对上湄公河301公里原始河道进行艰苦的整治,基本达到国内六级航道标准。2005年至2007年,交通部和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视澜沧江国际水运事业的发展,投资1亿多元对澜沧江现有262公里六级航道进行整治,升级为五级航道标准,现已完成71公里的整治。至2007年,全年完成进出口货运量近60万吨/年,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达到100余艘,单船载重吨达到300吨左右,船舶总吨达到14141吨,船舶主机功率达到23647千瓦。


 中老《第一次会谈纪要》正式签订后,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半年时间里就完成了两次考察,国际航运开发取得了初步成果。

 第一次考察于1990年5月8日至6月7日进行,主要是对西双版纳州南腊河口以下至老挝琅勃拉邦市长约600公里的河段作实船考察。考察组由中老双方18人组成,其中中方14人,由云南省交通厅厅长杨弼亮任组长。这次考察从西双版纳州府景洪出发,乘300马力工程船,先顺水而下至琅勃拉邦市后又逆流而上,往返行程1402公里。共调查测绘滩险139道,搜集各种技术数据2万多个,考察的结果证明了这样几点:

 第一,澜沧江一一湄公河河道自然条件良好。考察河段的两岸树木葱菟、河床稳定、溪沟不发育,没有泥石流或溪口堆积物产生新碍航滩险迹象、水量仅次于我国长江,枯水季节有融雪和地下水补给,多年平均流量为2800秒立方米左右,且洪枯流量变率小。全河段平均比降0.346‰,最大平均比降也在0.5‰以下,河道纵坡较缓,水流平稳,枯季水深在3米以上,河宽80---100米以上。

 第二,航行条件出乎意料,基本具备开展试航运输的航道条件。首次考察在航道完全陌生的情况下,拖带约100吨级的考察船,没有一处因航道几何尺度不够或坡陡流急而影响自航,下水时平均时速21.87公里,上水时平均时速11.9公里,航行速度比较理想。全河段139道滩险中,没有一道断航滩险,只有甲等滩3道、乙等滩25道。碍航滩险总长仅占全河段总长的5.0%。特别是南腊河口缅甸根拉123.8公里长的原始河段,没有传说中的瀑布和大跌坎,考察船上滩一般只用中速就安全通过。

 第三,碍航滩险成因单一,整治施工技术难度小,基本上不需要养护。全河段大部分滩险为基岩明礁立于河槽或伸向河中阻水碍航。只要将少部分基岩明确炸除,切割突嘴平顺岸线,即可满足通航要求。基岩礁石炸除后,不会有新的碍航礁石再生,因而基本上不需要养护。

 第一次考察除了积累大量的技术数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揭开了笼罩在澜沧江--湄公河上神秘的面纱。由于这次史无前例的航行,我们可以负责任地向全世界宣告:开发澜沧江一一湄公河国际航运完全可行。我国南腊河口以下至老挝会晒300公里河段,采用炸礁整治工程措施,可以达到300吨级通航标准。会晒至琅勃拉邦300公里河段,用炸礁整治工程措施,建成500吨级通航标准,在技术上也是有把握的。

 为了进一步扩广战果,造成舆论,实现中国船队在1990年年内首航万象,云南省委、省政府在第一次考察成功的基础上,紧接着又组织了第二次载货试航考察。1990年10月14日,中方93人,老方2人组成的载货试航考察团分乘4条机船,同时运载着到万象“塔峦节”参展的35吨货物,从景洪出发,于10月25日顺利抵达老挝首都万象。稍事停留后,船队于11月18日胜利返回景洪,这次载货试航顺水、逆水航行31天,航程2340余公里。航行中继续对航道进行了考察。根据所获数据分析,琅勃拉邦至万象476公里河段,计有滩险74道。其中甲等滩险1道、乙等滩险14道,河面比上段更为开阔,水流平稳,无断航滩险,适度整治后一年中有半年左右通行500吨级以上机船无问题。

 第二次载货试航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从实践上证实了陆水联运的设想切实可行 。载货试航考察船剩万象后,根据省政府安排,考察团中有1l位同志取道曼谷回国。以民间访问的方式,深入实地对陆水联运问题进行了考察,取得了第一手材料。沿湄公河往下,与老挝敦朋、会晒县隔河相望的泰国清盛、清孔两县,是我省商品入泰的两个重要口岸。这两个县已具备开展航运的基础条件:有现成的客运码头,河岸上有货栈或仓库,还省海关等管理机构。两县相距50公里,沿河岸有公路相通。与首都曼谷和泰国第二大城市清迈的联系十分便捷,平坦的柏油公路不仅直抵曼谷和清迈,县乡之间已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运输网络。清盛、清孔分别距曼谷900多公里,路面以三级为主,有部分二级和四级路面。但由于基本无非机动车辆干扰,车速很快,平均时速80公里左右,最快可达120公里。泰国油价与云南相比不算高,每吨在200美元以下。清盛、清孔至曼谷都是私营汽车公司在运营,运费时高时低,根据货物情况可以议价。一般从清盛、清孔租一辆10-12吨卡车载货到曼谷,需4000--6000铢,平均5000铢上下,每吨公里折合人昆币l角钱左右。老挝首都万象对岸的廊开,铁路、公路均与曼谷相联,铁路为米轨,564公里铁路大约有1/2是双轨道,车辆可双向行驶。火车时速平均60公里左右,最快可达90公里,运价不高,目前每吨公里运价不到人民币1角钱,货运量也不大,廓开至曼谷的火车客运有3趟,货运只有一趟。货物从曼谷运出的主要是石油,从廓开发货的主要为从老挝购来的包谷。我国水运货物经由这3个重要码头上岸,即可辗转到泰国各地。从清盛、清孔上岸的货物,经短途汽车运输到清迈,可装火车直接运达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也可经泰国夜柿到缅甸大其力,再转口到缅甸东部城市景栋,东枝和曼德勒、仰光筹地。还可通过清迈铁路运抵曼谷港装船,远销南亚、东非各国。曼谷港为东南亚重要港口,吞吐量很大,可停靠万吨级以上货轮,停泊线长达10多公里,铁路、公路运输方便,现多为大型集装箱运输,港口近年有所淤积,还在扩建新的更大的深水码头。

 两次考察的成功,使云南广大干部群众深受鼓舞。特别是西双版纳和思茅两地州,开发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积极性很高,西双版纳抓紧了港口码头的建设,加强了对航运公司的管理,思茅地区在抓紧整治国内航道的同时,加快了港口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积极着手购买或建造较大吨位船舶,组成地区船队,准备洪水期一到即扬帆运航。

 中老《第一次会谈纪要》正式签订后,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半年时间里就完成了两次考察,国际航运开发取得了初步成果。

 第一次考察于1990年5月8日至6月7日进行,主要是对西双版纳州南腊河口以下至老挝琅勃拉邦市长约600公里的河段作实船考察。考察组由中老双方18人组成,其中中方14人,由云南省交通厅厅长杨弼亮任组长。这次考察从西双版纳州府景洪出发,乘300马力工程船,先顺水而下至琅勃拉邦市后又逆流而上,往返行程1402公里。共调查测绘滩险139道,搜集各种技术数据2万多个,考察的结果证明了这样几点:

 第一,澜沧江一一湄公河河道自然条件良好。考察河段的两岸树木葱菟、河床稳定、溪沟不发育,没有泥石流或溪口堆积物产生新碍航滩险迹象、水量仅次于我国长江,枯水季节有融雪和地下水补给,多年平均流量为2800秒立方米左右,且洪枯流量变率小。全河段平均比降0.346‰,最大平均比降也在0.5‰以下,河道纵坡较缓,水流平稳,枯季水深在3米以上,河宽80---100米以上。

 第二,航行条件出乎意料,基本具备开展试航运输的航道条件。首次考察在航道完全陌生的情况下,拖带约100吨级的考察船,没有一处因航道几何尺度不够或坡陡流急而影响自航,下水时平均时速21.87公里,上水时平均时速11.9公里,航行速度比较理想。全河段139道滩险中,没有一道断航滩险,只有甲等滩3道、乙等滩25道。碍航滩险总长仅占全河段总长的5.0%。特别是南腊河口缅甸根拉123.8公里长的原始河段,没有传说中的瀑布和大跌坎,考察船上滩一般只用中速就安全通过。

 第三,碍航滩险成因单一,整治施工技术难度小,基本上不需要养护。全河段大部分滩险为基岩明礁立于河槽或伸向河中阻水碍航。只要将少部分基岩明确炸除,切割突嘴平顺岸线,即可满足通航要求。基岩礁石炸除后,不会有新的碍航礁石再生,因而基本上不需要养护。

 第一次考察除了积累大量的技术数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揭开了笼罩在澜沧江--湄公河上神秘的面纱。由于这次史无前例的航行,我们可以负责任地向全世界宣告:开发澜沧江一一湄公河国际航运完全可行。我国南腊河口以下至老挝会晒300公里河段,采用炸礁整治工程措施,可以达到300吨级通航标准。会晒至琅勃拉邦300公里河段,用炸礁整治工程措施,建成500吨级通航标准,在技术上也是有把握的。

 为了进一步扩广战果,造成舆论,实现中国船队在1990年年内首航万象,云南省委、省政府在第一次考察成功的基础上,紧接着又组织了第二次载货试航考察。1990年10月14日,中方93人,老方2人组成的载货试航考察团分乘4条机船,同时运载着到万象“塔峦节”参展的35吨货物,从景洪出发,于10月25日顺利抵达老挝首都万象。稍事停留后,船队于11月18日胜利返回景洪,这次载货试航顺水、逆水航行31天,航程2340余公里。航行中继续对航道进行了考察。根据所获数据分析,琅勃拉邦至万象476公里河段,计有滩险74道。其中甲等滩险1道、乙等滩险14道,河面比上段更为开阔,水流平稳,无断航滩险,适度整治后一年中有半年左右通行500吨级以上机船无问题。

 第二次载货试航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从实践上证实了陆水联运的设想切实可行 。载货试航考察船剩万象后,根据省政府安排,考察团中有1l位同志取道曼谷回国。以民间访问的方式,深入实地对陆水联运问题进行了考察,取得了第一手材料。沿湄公河往下,与老挝敦朋、会晒县隔河相望的泰国清盛、清孔两县,是我省商品入泰的两个重要口岸。这两个县已具备开展航运的基础条件:有现成的客运码头,河岸上有货栈或仓库,还省海关等管理机构。两县相距50公里,沿河岸有公路相通。与首都曼谷和泰国第二大城市清迈的联系十分便捷,平坦的柏油公路不仅直抵曼谷和清迈,县乡之间已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运输网络。清盛、清孔分别距曼谷900多公里,路面以三级为主,有部分二级和四级路面。但由于基本无非机动车辆干扰,车速很快,平均时速80公里左右,最快可达120公里。泰国油价与云南相比不算高,每吨在200美元以下。清盛、清孔至曼谷都是私营汽车公司在运营,运费时高时低,根据货物情况可以议价。一般从清盛、清孔租一辆10-12吨卡车载货到曼谷,需4000--6000铢,平均5000铢上下,每吨公里折合人昆币l角钱左右。老挝首都万象对岸的廊开,铁路、公路均与曼谷相联,铁路为米轨,564公里铁路大约有1/2是双轨道,车辆可双向行驶。火车时速平均60公里左右,最快可达90公里,运价不高,目前每吨公里运价不到人民币1角钱,货运量也不大,廓开至曼谷的火车客运有3趟,货运只有一趟。货物从曼谷运出的主要是石油,从廓开发货的主要为从老挝购来的包谷。我国水运货物经由这3个重要码头上岸,即可辗转到泰国各地。从清盛、清孔上岸的货物,经短途汽车运输到清迈,可装火车直接运达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也可经泰国夜柿到缅甸大其力,再转口到缅甸东部城市景栋,东枝和曼德勒、仰光筹地。还可通过清迈铁路运抵曼谷港装船,远销南亚、东非各国。曼谷港为东南亚重要港口,吞吐量很大,可停靠万吨级以上货轮,停泊线长达10多公里,铁路、公路运输方便,现多为大型集装箱运输,港口近年有所淤积,还在扩建新的更大的深水码头。

 两次考察的成功,使云南广大干部群众深受鼓舞。特别是西双版纳和思茅两地州,开发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积极性很高,西双版纳抓紧了港口码头的建设,加强了对航运公司的管理,思茅地区在抓紧整治国内航道的同时,加快了港口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积极着手购买或建造较大吨位船舶,组成地区船队,准备洪水期一到即扬帆运航。
可见航路可以一直通到万象没问题,但不知为何没有通航。
支持楼主科普
资料不错,那篇游记蛮有意思的。
西双版纳嘉州船厂为运送景洪电站桥机主梁专门建造的的“远大1号”,整个造船工期仅为70天。


枯水期的湄公河航道
可见航路可以一直通到万象没问题,但不知为何没有通航。
估计是老挝要保护国内航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