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破获女中学生参与介绍卖淫特大案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3:02:19


上海闸北破获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特大案件

在校园里,她们是稚气未脱的女中学生;走进连锁酒店,她们却变了一副面孔,成为卖淫女。如此的角色转换,发生在这些未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身上,令人瞠目结舌。

近日,闸北区检察院对闸北警方破获的这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不少涉案女生为零花钱主动卖淫、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会的所谓‘援助交际’”。昨天,办案检察官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这起特大案件的始末。

卖淫、介绍卖淫从中获利数千元

小文与娜娜是从小玩到大的邻居,而萍萍则是小文的同学。娜娜由于家庭变故,中途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

从2009年底开始,这3名均未满18周岁的少女,通过网络、电话联系等方式,相互介绍或介绍其他少女与多名嫖客发生性关系,并收取嫖资和介绍费。

2010年初,萍萍曾两次介绍小文和她的好友小敏卖淫,每次收取300元介绍费。此后,小文开始自己或和朋友一起介绍其他少女卖淫,并收取介绍费。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小文和小敏帮助女孩小蒋,用网名“雯雯”的化名,上网向“好友”发布消息,问“需不需要介绍小姑娘玩玩”。她们用这样的方式联系嫖客,并约好碰头旅店。小蒋当晚找到嫖客的房间卖淫,而小文和萍萍则收取400元的介绍费。2010年11月至今年1月,小文曾3次单独介绍、一次与萍萍共同介绍一名姓费的女孩卖淫,共计获得介绍费2000余元。2010年10月,她与娜娜、萍萍一起多次介绍女孩小华卖淫,获得介绍费逾千元。

引诱同学朋友参与“约会”嫖客

2010年初的一个晚上,小文打电话给小敏,说是萍萍给她联系了一个客户,叫小敏一起陪同。两人来到杨浦区的一家宾馆,一起走进了房间。客人满意地说:“两个小姑娘都蛮好看的,都要了。”于是小文打电话给萍萍,确认交易成功。随后,小文和小敏就在房间里先后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敏拿到1400元,并让小文转交给萍萍15%的好处费。

还有4名未成年女生在被小文等人介绍、引诱参与卖淫后,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反而介绍同学、朋友参与其中,并从中收取介绍费。这种状况下,未成年学生之间相互影响,形成了一个卖淫和介绍卖淫的圈子,个别学生甚至强迫自己的同学从事性交易。

“一些少女深受日本、台湾等地腐朽文化影响,其行为呈现出所谓‘援助交际’的雏形,即在校少女为获得金钱而与男性约会,从事色情活动。”案件承办人、闸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韩孔林介绍说,参与卖淫的这些女孩既有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生”,也有普通高中的学生,她们对于钱色交易没有羞耻感。其中一些女孩家境并不差,出卖青春只是因为爱慕虚荣,喜欢购物、享乐,而手头缺少零花钱。

有的女孩甚至一缺钱就主动“约会”嫖客,变成了“主动招嫖”。

嫖客相互熟识形成固定“圈子”

与此同时,该案中的嫖客也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圈子”。

检察机关发现,目前涉案的7名嫖客都是相互熟识的。涉嫌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王为钢本来是一名嫖客,又将自己嫖宿的女孩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并由朋友一同支付两人的嫖资。

另据萍萍、小文等供述,自己联系的嫖客也是对方相互之间介绍的,有多名嫖客通过网络向萍萍寻找未成年人。

家庭学校社会道德教育缺位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未成年少女都是上海本地户籍,家庭条件都不错,但出于对金钱的贪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这起卖淫案件充分折射出家庭、学校和社会道德教育的缺位。”办案检察官韩孔林认为,这中间首先是家庭教育缺位。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涉案学生中有1人父母离异,1人为领养子女,4人母亲为“外来媳”,3人的父母对她们经常谩骂或过分溺爱。“监护人和子女缺乏沟通,过分溺爱或者粗暴对待,都是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导致家庭教育缺位,使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而误入歧途。”

其次是学校德育教育薄弱。办案人员发现,一些学校单纯注重学习成绩,德育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特别是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学生学习成绩本来就较差,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放任自流。对于学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和交友交际,校方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

酒店缺乏常态监管放纵卖淫

在本案中,未成年学生卖淫地点多为莫泰168、如家、锦江之星等快捷连锁酒店。此类宾旅馆场所在管理方面有严重漏洞。

据涉案人员供述,卖淫少女与客人入住和退房时间较短,而一些快捷酒店入住登记很不严格,甚至允许入住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针对未成年少女多次与年长男性入住等异常情况,酒店方面均未记录并及时通知警方。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放纵了卖淫嫖娼行为。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认为,当前一些宾旅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公共道德和法律,应引起关注。如果宾旅馆对于未成年女子与成年男子登记开房间,甚至多次与不同男子登记入住的情况稍加留意,及时反映情况,就能有效遏制类似情况的发生。他建议,要加强对社会营业场所的常态监管和依法惩戒,形成社会层面的共同监督。(本文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杨云 来源: 新民晚报 )

http://news.qq.com/a/20111106/000500.htm

上海闸北破获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特大案件

在校园里,她们是稚气未脱的女中学生;走进连锁酒店,她们却变了一副面孔,成为卖淫女。如此的角色转换,发生在这些未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身上,令人瞠目结舌。

近日,闸北区检察院对闸北警方破获的这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不少涉案女生为零花钱主动卖淫、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会的所谓‘援助交际’”。昨天,办案检察官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这起特大案件的始末。

卖淫、介绍卖淫从中获利数千元

小文与娜娜是从小玩到大的邻居,而萍萍则是小文的同学。娜娜由于家庭变故,中途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

从2009年底开始,这3名均未满18周岁的少女,通过网络、电话联系等方式,相互介绍或介绍其他少女与多名嫖客发生性关系,并收取嫖资和介绍费。

2010年初,萍萍曾两次介绍小文和她的好友小敏卖淫,每次收取300元介绍费。此后,小文开始自己或和朋友一起介绍其他少女卖淫,并收取介绍费。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小文和小敏帮助女孩小蒋,用网名“雯雯”的化名,上网向“好友”发布消息,问“需不需要介绍小姑娘玩玩”。她们用这样的方式联系嫖客,并约好碰头旅店。小蒋当晚找到嫖客的房间卖淫,而小文和萍萍则收取400元的介绍费。2010年11月至今年1月,小文曾3次单独介绍、一次与萍萍共同介绍一名姓费的女孩卖淫,共计获得介绍费2000余元。2010年10月,她与娜娜、萍萍一起多次介绍女孩小华卖淫,获得介绍费逾千元。

引诱同学朋友参与“约会”嫖客

2010年初的一个晚上,小文打电话给小敏,说是萍萍给她联系了一个客户,叫小敏一起陪同。两人来到杨浦区的一家宾馆,一起走进了房间。客人满意地说:“两个小姑娘都蛮好看的,都要了。”于是小文打电话给萍萍,确认交易成功。随后,小文和小敏就在房间里先后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敏拿到1400元,并让小文转交给萍萍15%的好处费。

还有4名未成年女生在被小文等人介绍、引诱参与卖淫后,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反而介绍同学、朋友参与其中,并从中收取介绍费。这种状况下,未成年学生之间相互影响,形成了一个卖淫和介绍卖淫的圈子,个别学生甚至强迫自己的同学从事性交易。

“一些少女深受日本、台湾等地腐朽文化影响,其行为呈现出所谓‘援助交际’的雏形,即在校少女为获得金钱而与男性约会,从事色情活动。”案件承办人、闸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韩孔林介绍说,参与卖淫的这些女孩既有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生”,也有普通高中的学生,她们对于钱色交易没有羞耻感。其中一些女孩家境并不差,出卖青春只是因为爱慕虚荣,喜欢购物、享乐,而手头缺少零花钱。

有的女孩甚至一缺钱就主动“约会”嫖客,变成了“主动招嫖”。

嫖客相互熟识形成固定“圈子”

与此同时,该案中的嫖客也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圈子”。

检察机关发现,目前涉案的7名嫖客都是相互熟识的。涉嫌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王为钢本来是一名嫖客,又将自己嫖宿的女孩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并由朋友一同支付两人的嫖资。

另据萍萍、小文等供述,自己联系的嫖客也是对方相互之间介绍的,有多名嫖客通过网络向萍萍寻找未成年人。

家庭学校社会道德教育缺位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未成年少女都是上海本地户籍,家庭条件都不错,但出于对金钱的贪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这起卖淫案件充分折射出家庭、学校和社会道德教育的缺位。”办案检察官韩孔林认为,这中间首先是家庭教育缺位。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涉案学生中有1人父母离异,1人为领养子女,4人母亲为“外来媳”,3人的父母对她们经常谩骂或过分溺爱。“监护人和子女缺乏沟通,过分溺爱或者粗暴对待,都是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导致家庭教育缺位,使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而误入歧途。”

其次是学校德育教育薄弱。办案人员发现,一些学校单纯注重学习成绩,德育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特别是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学生学习成绩本来就较差,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放任自流。对于学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和交友交际,校方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

酒店缺乏常态监管放纵卖淫

在本案中,未成年学生卖淫地点多为莫泰168、如家、锦江之星等快捷连锁酒店。此类宾旅馆场所在管理方面有严重漏洞。

据涉案人员供述,卖淫少女与客人入住和退房时间较短,而一些快捷酒店入住登记很不严格,甚至允许入住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针对未成年少女多次与年长男性入住等异常情况,酒店方面均未记录并及时通知警方。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放纵了卖淫嫖娼行为。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认为,当前一些宾旅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公共道德和法律,应引起关注。如果宾旅馆对于未成年女子与成年男子登记开房间,甚至多次与不同男子登记入住的情况稍加留意,及时反映情况,就能有效遏制类似情况的发生。他建议,要加强对社会营业场所的常态监管和依法惩戒,形成社会层面的共同监督。(本文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杨云 来源: 新民晚报 )

http://news.qq.com/a/20111106/000500.htm
嫖客会不会枪毙
现在的90后真是越来越疯狂了...
小时候可狠了 发表于 2011-11-6 18:33
现在的90后真是越来越疯狂了...
和地区有关系吧,大城市的和南方沿海的城市的年轻人明显开放一些
要想老牛吃嫩草,也只能这样了。

这是大实话,远的那个物理大家,近的陈老师泡嫩模,周董不也是如此?
中间那个拍那个腿好像可以哦。。。。
现在的小姑娘是非观道德观都颠倒了,前阵子还听说杨浦区某中职一男一女居然在教学楼楼道里OOXX...
现在的90后真是越来越疯狂了...
和90后没关系,哪个年龄层没250?
中间那个拍那个腿好像可以哦。。。。
灰常可以。。。
明知的情况算强奸吗
这也太贵了…
现在的~~妹子总算明白了
处女第一次~~那么痛,还不如拿来卖
好多喜欢小萝莉的中年大叔哇哇流口水了。。。。。。。
在钱和性上,人类缺乏抵抗力
唔,学生妹啊···
中间的腿很不错。。
咳咳。。歪了。。前段时间碰到的高中学生,比我小不了几岁,啧啧。。那个开放的==
这能算教育的失败吗!?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很难想象以后的社会会是什么样的!
没啥不好,谁不想上个未成年的过过瘾?你有机会上个15岁以下的,你会拒绝?而女孩本身也可以得到一笔收入,两厢情愿,两全其美,何乐不为?只要做好避孕工作和卫生防疫就可以了。
没啥不好,谁不想上个未成年的过过瘾?你有机会上个15岁以下的,你会拒绝?而女孩本身也可以得到一笔收入, ...
14岁以下算幼女,你自己掂量掂量后果
军士长A 发表于 2011-11-7 00:48
这能算教育的失败吗!?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很难想象以后的社会会是什么样的!
哈哈,兄台多虑了,要按一百年前的观点看现在的社会,一样是世风日下、淫欲横流。相信今后的社会一定比现在更开放、更自由。
这样的女孩以后还肿么嫁出去,也不为自己将来考虑下,家境不错还要出去卖就不对了。
ghos 发表于 2011-11-6 20:47
明知的情况算强奸吗
未满14 算 无论如何都算
ghos 发表于 2011-11-6 20:47
明知的情况算强奸吗
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奸淫幼女罪!!
弈天 发表于 2011-11-7 08:28
这样的女孩以后还肿么嫁出去,也不为自己将来考虑下,家境不错还要出去卖就不对了。
换个环境她自己不说谁知道啊
妓女从良都照常嫁人,更何况她们这种援交妹了
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父母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建议小学读读三字经别TM学什么英格力士,尼玛自己文化都快没了还你妹的英格力士啊
未满14岁,坏掉的萝莉阿……
看上面的留言。。。有不少人力挺这种现象的样子啊。。。
按我老婆的话说,这种爽一把又有钱赚的事,对现在小女生来说还真有吸引力。还好我家是个小子。
14岁以下强奸,从严从重处罚啊!我擦!
不是一般的堕落而是疯狂堕落!
nurongjingzhao 发表于 2011-11-7 09:51
建议小学读读三字经别TM学什么英格力士,尼玛自己文化都快没了还你妹的英格力士啊
每次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有些人就喜欢从这些老古董当中找现成的“对策”,然后感叹一番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三字经背下来,道德水准就上去了?
道德水准是学English学坏的?
想起来洛丽塔里关于但丁还有罗马法典的事情了……
彩云 发表于 2011-11-7 11:28
每次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有些人就喜欢从这些老古董当中找现成的“对策”,然后感叹一番人心不古,世风日下
...
年纪小的时候树立好的价值观比什么都重要
nurongjingzhao 发表于 2011-11-7 11:55
年纪小的时候树立好的价值观比什么都重要
背三字经就是树立价值观的好办法吗?依据?
做事情不计后果, 爽一把就死, 这就是现在的主流观点。 这些小妞 只是响应了这种观点罢了。。
彩云 发表于 2011-11-7 11:56
背三字经就是树立价值观的好办法吗?依据?
好吧
http://www.baidu.com/s?wd=%C8%FD ... t=3&inputT=5781

人的一生要学的东西很多,对每个孩子来说,最重要的是通过教育培养他学习的兴趣以及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字经》,顾名思义,三个字就是一句话,虽然概括性很强,但却浅显易懂,读起来琅琅上口,易于背诵。例如开篇第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意思是说:每个人在婴儿时期,本性都是善良的。如此短小、浅显的内容非常适合幼儿学习,概括起来讲,学习《三字经》的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以丰富幼儿的知识,扩大幼儿的视野
    《三字经》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了历史知识、天文地理、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如:“昔孟母,择邻处”,讲的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揭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曰南北、曰西东,此四方,应乎中”,是说明季节和方位的;“曰喜怒,曰哀惧,爱恶欲,七情俱”,是说人具有七情六欲等情绪体验和心理意识;“有虫鱼、有鸟兽,此动物,能飞走”,概括说明了动物的种类和特征,不用多解释,幼儿一看就能明白其中的内容。这些贴近幼儿生活的知识,对幼儿的熏陶是显而易见的。
    二、是对幼儿进行品德教育的良好素材
    《三字经》涉及的品德培养和生活伦理等方面的内容也很多,如“融四岁,能让梨  ,弟于长,宜先知”,说的就是著名的孔融让梨的故事;“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首孝第,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都是强调尊老爱幼、为人处事的道理的,和我们现在提倡的“先做人、后做事”是一个道理。幼儿天真、单纯,通过教育、学习,掌握待人接物的方法和处事的原则,建立正确的人生观,指导人一生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三、背诵《三字经》,可以锻炼幼儿的记忆力,提高其智力
    《三字经》读起来琅朗上口,富有韵律和节奏,可以发展幼儿的语言,培养幼儿的语感;同时长期的朗读和背诵,又可以锻炼幼儿的记忆力,刺激幼儿的大脑细胞更加活跃、敏锐,从而提高智力。有研究表明:六、七岁幼儿脑的重量约占成人的90%,也就是说,这一时期,正是大脑接受大量信息刺激的最佳时期,“越动脑、越聪明”。教学也表明,随着幼儿背诵内容的增加,幼儿背诵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学习《三字经》的好处还有很多很多,有些好处是显性的,可以短时间内就表现 出来;有些好处却是隐形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沉淀,才能慢慢转化为一个人的内在品质,表现为:优雅的性情、丰富的内涵、敦厚的性格,强烈的人格魅力等,这也正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道理吧。
nurongjingzhao 发表于 2011-11-7 12:00
好吧
http://www.baidu.com/s?wd=%C8%FD%D7%D6%BE%AD+%BA%C3%B4%A6&rsv_bp=0&rsv_spt=3&inputT=5781
“读经班”的广告你也信?
见血针人 发表于 2011-11-7 08:22
哈哈,兄台多虑了,要按一百年前的观点看现在的社会,一样是世风日下、淫欲横流。相信今后的社会一定比现 ...
过去?过去更糟糕!比如解放前
出钱是不行的,公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