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升职偷偷流产 丈夫怒告其侵犯生育权索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59:44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10-18/3396080.shtml

子为升职偷偷流产 丈夫怒告其侵犯生育权索赔
2011年10月18日 10:42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434)  【字体:↑大 ↓小】

  结婚5年,衡阳31岁的女白领李芬芬(化名)怀孕时正赶上了升迁的机会,她选择了悄悄流产。

  而李芬芬这个决定,对身为家中独子的34岁丈夫刘刚(化名)来说,无疑是个“重磅炸弹”。作为一个“准父亲”,他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和妻子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10月14日,衡阳市雁峰区法庭依法判决两人离婚,但对刘刚的赔偿诉求未予采纳。

  妻子为升职偷偷流产

  “孩子是两人的,你凭什么背着我就将我们的孩子打掉!”10月14日,法庭上,面对被告席上的妻子,刘刚显得怒不可遏。




  刘刚说和妻子李芬芬结婚5年,婚后感情一直不错,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

  让刘刚一家人兴奋不已的是,妻子李芬芬在几个月前竟然怀上了,中年得子的刘刚可高兴坏了。夫妻感情原本不错,怀孕后刘刚更是对妻子有求必应。甚至已迫不及待地跑去商场给未出生的孩子挑选衣服。

  然而,就在一家人为即将到来的孩子欢呼之时,妻子李芬芬给大伙丢了一个炸弹,说她正在竞选行政主管一职,想把孩子拿掉,以后再生。

  正在高兴劲头上的刘刚万万没有想到妻子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当场拒绝了妻子的要求:“老婆,你工作压力那么大,要不你先辞职,我们先生完孩子再说,你不工作我也养你和孩子。”对于丈夫这样的建议,妻子李芬芬没有接受,这一次两人不欢而散。

  而刘刚以为妻子可能这是说说就算了,没想到两天后妻子突然跟他说,孩子没了。原来,妻子背着刘刚去医院做了人流,这下可彻底把刘刚激怒了!愤怒的刘刚将妻子李芬芬告上了法庭。

  丈夫索要精神损失费

  法庭上,面对丈夫刘刚的诘难,李芬芬为自己直叫屈。

  “我今年正在准备竞争单位行政主管一职,这么好的职位对我来说,是可遇不可求。孩子以后可以再生,但机会错过一次就再没了。”法庭上,李芬芬一再强调职位对自己的重要性,但丈夫不理解她。“发现自己已怀有身孕,我向他提出过暂时不要这个小孩,但他坚决反对,我没办法才悄悄的将孩子打掉。”

  李芬芬的话音刚落,就引来了丈夫刘刚的反驳。“我三十多岁了,得知自己要当爸爸的心情是怎么样的你知道吗,我父母年纪也大了,他们的心情你难道不能体会,你怀孕后我们家人怎么待你的,连宝宝的衣服都买好了。”

  刘刚认为妻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侵犯了他的生育权,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最后,法院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遂依法判决双方离婚。但对刘刚的“妻子李芬芬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损害赔偿”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未上诉。

  法官:不要轻易作出决定

  此案为何会做出如此宣判,记者随后采访了主审此案的李法官。

  李法官说:“此案中,被告一直强调行政主管位子对其事业发展相当重要,强调现代女性要有独立的人格权,要有事业,不能为了生育而回归家庭。其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际确认了‘终止妊娠’是妻子的权利,这也就是为什么法院没有同意其丈夫赔偿要求的原因,生不生小孩是由女方说了算。但同时也为男方提供了一个救济条款,即男方有生育愿望,女方不同意而产生重大分歧时,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李法官说,法律保护女性公民,但也希望女性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照顾到丈夫和其他家人的感受,不要轻易的作出决定。

  互动

  孩子和位子,怎么选?

  作为新时代女性,一方面要履行“生儿育女”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在事业上有所追求。当“孩子”遇上“好职位”时,你会如何选择呢?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731-84326110或登录本报官方微博发表您的看法。 (三湘都市报 王智芳 李小兵 杨章程 夏雪 眭文丽)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10-18/3396080.shtml

子为升职偷偷流产 丈夫怒告其侵犯生育权索赔
2011年10月18日 10:42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434)  【字体:↑大 ↓小】

  结婚5年,衡阳31岁的女白领李芬芬(化名)怀孕时正赶上了升迁的机会,她选择了悄悄流产。

  而李芬芬这个决定,对身为家中独子的34岁丈夫刘刚(化名)来说,无疑是个“重磅炸弹”。作为一个“准父亲”,他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和妻子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10月14日,衡阳市雁峰区法庭依法判决两人离婚,但对刘刚的赔偿诉求未予采纳。

  妻子为升职偷偷流产

  “孩子是两人的,你凭什么背着我就将我们的孩子打掉!”10月14日,法庭上,面对被告席上的妻子,刘刚显得怒不可遏。




  刘刚说和妻子李芬芬结婚5年,婚后感情一直不错,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

  让刘刚一家人兴奋不已的是,妻子李芬芬在几个月前竟然怀上了,中年得子的刘刚可高兴坏了。夫妻感情原本不错,怀孕后刘刚更是对妻子有求必应。甚至已迫不及待地跑去商场给未出生的孩子挑选衣服。

  然而,就在一家人为即将到来的孩子欢呼之时,妻子李芬芬给大伙丢了一个炸弹,说她正在竞选行政主管一职,想把孩子拿掉,以后再生。

  正在高兴劲头上的刘刚万万没有想到妻子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当场拒绝了妻子的要求:“老婆,你工作压力那么大,要不你先辞职,我们先生完孩子再说,你不工作我也养你和孩子。”对于丈夫这样的建议,妻子李芬芬没有接受,这一次两人不欢而散。

  而刘刚以为妻子可能这是说说就算了,没想到两天后妻子突然跟他说,孩子没了。原来,妻子背着刘刚去医院做了人流,这下可彻底把刘刚激怒了!愤怒的刘刚将妻子李芬芬告上了法庭。

  丈夫索要精神损失费

  法庭上,面对丈夫刘刚的诘难,李芬芬为自己直叫屈。

  “我今年正在准备竞争单位行政主管一职,这么好的职位对我来说,是可遇不可求。孩子以后可以再生,但机会错过一次就再没了。”法庭上,李芬芬一再强调职位对自己的重要性,但丈夫不理解她。“发现自己已怀有身孕,我向他提出过暂时不要这个小孩,但他坚决反对,我没办法才悄悄的将孩子打掉。”

  李芬芬的话音刚落,就引来了丈夫刘刚的反驳。“我三十多岁了,得知自己要当爸爸的心情是怎么样的你知道吗,我父母年纪也大了,他们的心情你难道不能体会,你怀孕后我们家人怎么待你的,连宝宝的衣服都买好了。”

  刘刚认为妻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侵犯了他的生育权,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最后,法院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遂依法判决双方离婚。但对刘刚的“妻子李芬芬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损害赔偿”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未上诉。

  法官:不要轻易作出决定

  此案为何会做出如此宣判,记者随后采访了主审此案的李法官。

  李法官说:“此案中,被告一直强调行政主管位子对其事业发展相当重要,强调现代女性要有独立的人格权,要有事业,不能为了生育而回归家庭。其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际确认了‘终止妊娠’是妻子的权利,这也就是为什么法院没有同意其丈夫赔偿要求的原因,生不生小孩是由女方说了算。但同时也为男方提供了一个救济条款,即男方有生育愿望,女方不同意而产生重大分歧时,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李法官说,法律保护女性公民,但也希望女性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照顾到丈夫和其他家人的感受,不要轻易的作出决定。

  互动

  孩子和位子,怎么选?

  作为新时代女性,一方面要履行“生儿育女”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在事业上有所追求。当“孩子”遇上“好职位”时,你会如何选择呢?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731-84326110或登录本报官方微博发表您的看法。 (三湘都市报 王智芳 李小兵 杨章程 夏雪 眭文丽)
直接离婚。让她做她的行政主管吧。31岁的人,再混几年35岁高龄产妇,又做过人流。别搞成生不出蛋来。做成总裁也都只是一个人了。
跟职位不职位的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问题是,女人肚子里的孩子(除了因为违反妇女意愿
强Bao出来的)到底是谁的权力和责任?(暂且不讨论胎儿的生存权,这是人流党或反人流党
的伦理争议,不属于我的议题)
如果是女人一个人的,让不让他/她生出来是女人一个人的权力,那么生出来养是不是也是
女人一个人的义务?这是一个伦理问题,不清楚,这个大家这些非利益相关者可以讨论,
其它的事情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不便妄加评论。
官迷+自作主张,这样的媳妇还是离了省心。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10-18 17:46
官迷+自作主张,这样的媳妇还是离了省心。
这种人,为了当官什么事多做的出.
以后当婊子的料.
离了拉到
LS几个人有点过了,家务事你说不清,还是讨论一下
伦理问题为好
为了自己的前途,宁愿扼杀自己的骨肉,这种媳妇不要也罢。过两年高龄产妇,又流过产,谁知道还能不能生啊。

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对丈夫,对家庭,对自己都不负责任。
哎,一条命没了
一个家庭没了
何苦瞎折腾
  这样的媳妇,应该早日离婚。
这种事,能指责她的就是她老公,公公婆婆,妈之类的家人。
外人,得了吧。没资格!
从一个侧面也能反映出一定的社会化过程中,人的价值观的一个转变了。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权利是一种趋势。
邪恶的想一下,这个孩子不定是谁的呢……
不过对于已婚妇女,人流是不是至少应该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呢?
唉,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处理吧,旁观者引以为鉴吧
生活中的无奈
敢背着老公自己决定流产,绝不可饶恕
LS几个人有点过了,家务事你说不清,还是讨论一下
伦理问题为好
是啊!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过我感觉孩子流还是留还是应该是双方决定
有成为新武则天的潜力啊
  当年武则天为了晋升,扼杀了自己的儿子,嫁祸给皇后。事后,皇后被废,武则天晋升皇后。也是升职引发的血案啊。
apirlshide 发表于 2011-10-18 17:41
直接离婚。让她做她的行政主管吧。31岁的人,再混几年35岁高龄产妇,又做过人流。别搞成生不出蛋来。做成总 ...
那她的男下属就有福享或有苦头吃了。。。取决于此女长怎么样。。
哎,一条命没了
一个家庭没了
骂了隔壁,为了上位连自己的骨肉都能抛弃的女人要来作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0-18 20:45
  当年武则天为了晋升,扼杀了自己的儿子,嫁祸给皇后。事后,皇后被废,武则天晋升皇后。也是升职引发的 ...
是女儿.如果是儿子的话就没必要演习了 直接废皇后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10-18 20:45
  当年武则天为了晋升,扼杀了自己的儿子,嫁祸给皇后。事后,皇后被废,武则天晋升皇后。也是升职引发的 ...
是女儿吧,杀皇子的话代价也太大了。
生于改革开放后的一代号称更注重人权与女权,但很多人实际上是更自私,总是把自身利益置于父母配偶和子女的利益之上,对家庭缺乏奉献精神。
这个事起码应该夫妻商量吧

这女人够狠,想必在家里也很强势.
看了下搜狐后面的评论,男女对立明显啊
whwolf 发表于 2011-10-18 20:33
是啊!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过我感觉孩子流还是留还是应该是双方决定
从情感和人之常情上当然是这样
{:soso_e181:}谢谢大家,是女儿。话说这一晋升手段,真是狠毒啊!
矫若游龙 发表于 2011-10-18 20:25
敢背着老公自己决定流产,绝不可饶恕
搞不好就不是他的种 干脆弄掉省的以后狗血
天朝法律很发指
妻子有生育权 丈夫没有
这女人不能要,离婚吧
大家没有想到法律保护?怀孕的死刑犯都不枪毙呢。
公司如果因为女员工怀孕而解雇员工或取消升迁决定的,罚。
配套的法律,可以设法保证招聘时女员工不受歧视,以及不能用怀孕要挟公司等。

还有骂丈夫骂妻子,到现在我没有看到大家讨论伦理: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一个人和
还是两个人的。女性有没有独立停孕权?有没有独立避孕权?男性对生下来的婴儿有抚养责任,
按说胎儿他也有责任了,但是停孕权在谁手里?男子有没有避孕权或如果女性希望怀孕,男子
还有没有避孕权?以前听说有男的想有孩子,女的偷偷避孕的事情,跟这个事情也是一样的。
清官难断家务事 内情外人很难理解
估计孩子是别人的,刚好找个借口,这老公有点傻。
造汽 发表于 2011-10-18 17:44
跟职位不职位的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问题是,女人肚子里的孩子(除了因为违反妇女意愿
强Bao出来的)到底是 ...
悖论!仔细想想,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