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违规探险屡出事 花政府钱救援引起社会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20:14
http://news.sohu.com/20111018/n322490457.shtml

管在四川四姑娘山失踪13天的14名登山者已安全出山,但“驴友”屡屡失踪乃至遇险,最终需要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搜救的户外旅游乱象,仍令人质疑:为什么“驴友”一次次视禁行警示不顾,非要冒险进入未开发的野外?巨额搜救开支由来自纳税人的政府资金承担也就是说,用社会成本为个人探险买单,是否合适?

  网络调查

  九成认为应由驴友付费

  10月12日,失踪13天的14名登山者安全出山。这是十天内在四川发生的第二起登山遇险事件。10月2日,四川松潘县境内的雪宝顶山峰发生山难,两登山爱好者遭遇雪崩一死一伤。

  9月30日,由9名上海、浙江等地“驴友”和一名当地高山协作人员、4名背夫组成的14人户外登山团队,进入阿坝州四姑娘山海子沟后,失去联系。

  此前这批游客只有6人在四姑娘山户外活动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申请自9月30日至10月2日到海子沟从事露营活动,而非穿越禁止通行的路线。为找寻这支失去联系的团队,相关部门耗资组织5批搜寻队上山。

  “驴友”在四姑娘山失踪事件引起很大反响,不少人纷纷表示质疑。网友“青旗沽酒冉冉竹”说,中国的“驴友”要追求刺激,也要负担起责任,不能用社会成本为个人探险负责。

  在某门户网站,超过4200名网友就“驴友是否应该承担搜救费”进行的投票显示,40%的网友认为他们应该承担搜救费用,49%的网友认为“除了搜救费用还应该有所赔偿”,仅10%的网友反对“驴友”承担费用。

  被救驴友

  坚称准备充足未陷险境

  “驴友”对社会的质疑又是怎么看呢?

  上海“驴友”吉刘然说,“我们原计划走海子沟-犀牛海-龙岩-卧龙一线,定于10月7日返回成都。”团队过了龙眼平台后,选择了原本应该是最快的出山路线从正河沟进入耿达,但随后发现,山洪冲毁了原来的路线,形成一条宽8米、深2到3米的河。

  出于安全考虑,团队决定爬上山脊出山。这意味着他们要绕一大圈,多翻两座峡谷,而且走的都是没人走过的路。龙眼沟一带植被茂盛,高山协作唐阳华和4名背夫不得不用斧头砍树开路,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

  “我们并非乌合之众”,吉刘然说,“我们之间认识最短的有八九个月,我们带了10天左右的食物,真正饿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队友除采摘野果外,还遇到了好心人准备的牛棚。“很多山里人家会为穿越者准备这样的牛棚,除了有生存用具外,还放有不少食物。尽管我们并非身临险境,但想到要家人朋友、要这么多人为我们担心,还是很难过。”

  “我们行动违规,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应该临时更改线路,出发前应该如实申报。我们应该遵循户外管理,而不应该给大家造成困扰。”领队许宁承认,“要是了解得充分一些,不会走这条路线。现在反思,虽然准备充足,但从纯安全的角度考虑,我们还是应该走常规线路,这样安全系数更高。”

  吉刘然也说,团队事先对改道并没有准备,以至于之后被围困,“以后对路线的选择会更加成熟”。

  专家披露

  七成山难事故属违规

  “驴友”屡屡身犯险境,专家认为,“驴友”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在此次事件中,“驴友”不仅对改道没有准备,进山申报和主管部门“打马虎眼”,甚至还称对风景区管委会6月24日发出的暂时封闭“海子沟-龙眼-卧龙”穿越线路的公告并不知情。无论是对景区、路线的认知,还是硬件装备,都处于比较业余的状态,甚至还有一种“我不入禁区谁入禁区”的盲目自大情绪。

  上海旅游法制研究室特聘专家刘魏松说,在国外凡是具有探险内容的旅游活动,都由专业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组织,有非常强大的保障能力,是产业化、公司化运作的模式。登山专家高敏也说,对我国近3年的山难事故的统计显示,70%以上是违规的。

  监管责任模糊也是“驴友”屡屡出事的重要原因。刘魏松说,“现在大量的驴友攀爬活动还没有达到体育的范畴,不是登山活动,是自主出行带有探险性质的旅游,这里面就出现了法律和监管的空白”。

  事实上,“驴友”为了寻求刺激进入未经开发的景区,相关部门为此搜救“驴友”产生的巨额费用却大多数由政府买单。四姑娘山风景区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说,仅四姑娘山风景区管理局因“驴友”违规登山花费的搜救费用,去年一年就花了30多万元。

  各方观点



  搜救费用应与国际接轨

  就野外旅行的乱象,专家认为,应多管齐下,从源头开始进行管理,在人道救助的同时,搜救费用以及事后的问责机制应与国际接轨。

  据新浪网友“青旗沽酒冉冉竹”介绍,她哥哥和朋友在美国爬雪山时,尽管是在允许攀爬的地区,但由于雪下得很大,进山不久相关部门就发出了禁令。他们之后遭遇雪崩,家属请求州政府救援队派人救援,对方同意救援,并和家属签订了自负费用的救援条款。在救援结束之后,他们每个人都需要上法庭接受质询是否行为过当,救援费用自付以及接受罚款。“救援费用是每个人4万美元,每个人还要接受5000美元的罚款,我哥之后还为此接受调查评估是否适合做社工。”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应从源头抓起,明确监管的责任,尽快制定、颁布相关的管理条例。

  刘魏松认为,管理部门还应加强旅游目的地的管理,对可供野外探险的区域进行划定并按危险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比如,美国的黄石公园就给游客规划几个初、中、高难度的徒步线路,每条线路有详细说明,详细的警示,在路线中都有相应的、临时的住宿,发生危机情况下一些避难的场所,必备的物资,这些会有针对性地匹配给游客”。


http://news.sohu.com/20111018/n322490457.shtml

管在四川四姑娘山失踪13天的14名登山者已安全出山,但“驴友”屡屡失踪乃至遇险,最终需要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搜救的户外旅游乱象,仍令人质疑:为什么“驴友”一次次视禁行警示不顾,非要冒险进入未开发的野外?巨额搜救开支由来自纳税人的政府资金承担也就是说,用社会成本为个人探险买单,是否合适?

  网络调查

  九成认为应由驴友付费

  10月12日,失踪13天的14名登山者安全出山。这是十天内在四川发生的第二起登山遇险事件。10月2日,四川松潘县境内的雪宝顶山峰发生山难,两登山爱好者遭遇雪崩一死一伤。

  9月30日,由9名上海、浙江等地“驴友”和一名当地高山协作人员、4名背夫组成的14人户外登山团队,进入阿坝州四姑娘山海子沟后,失去联系。

  此前这批游客只有6人在四姑娘山户外活动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申请自9月30日至10月2日到海子沟从事露营活动,而非穿越禁止通行的路线。为找寻这支失去联系的团队,相关部门耗资组织5批搜寻队上山。

  “驴友”在四姑娘山失踪事件引起很大反响,不少人纷纷表示质疑。网友“青旗沽酒冉冉竹”说,中国的“驴友”要追求刺激,也要负担起责任,不能用社会成本为个人探险负责。

  在某门户网站,超过4200名网友就“驴友是否应该承担搜救费”进行的投票显示,40%的网友认为他们应该承担搜救费用,49%的网友认为“除了搜救费用还应该有所赔偿”,仅10%的网友反对“驴友”承担费用。

  被救驴友

  坚称准备充足未陷险境

  “驴友”对社会的质疑又是怎么看呢?

  上海“驴友”吉刘然说,“我们原计划走海子沟-犀牛海-龙岩-卧龙一线,定于10月7日返回成都。”团队过了龙眼平台后,选择了原本应该是最快的出山路线从正河沟进入耿达,但随后发现,山洪冲毁了原来的路线,形成一条宽8米、深2到3米的河。

  出于安全考虑,团队决定爬上山脊出山。这意味着他们要绕一大圈,多翻两座峡谷,而且走的都是没人走过的路。龙眼沟一带植被茂盛,高山协作唐阳华和4名背夫不得不用斧头砍树开路,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

  “我们并非乌合之众”,吉刘然说,“我们之间认识最短的有八九个月,我们带了10天左右的食物,真正饿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队友除采摘野果外,还遇到了好心人准备的牛棚。“很多山里人家会为穿越者准备这样的牛棚,除了有生存用具外,还放有不少食物。尽管我们并非身临险境,但想到要家人朋友、要这么多人为我们担心,还是很难过。”

  “我们行动违规,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不应该临时更改线路,出发前应该如实申报。我们应该遵循户外管理,而不应该给大家造成困扰。”领队许宁承认,“要是了解得充分一些,不会走这条路线。现在反思,虽然准备充足,但从纯安全的角度考虑,我们还是应该走常规线路,这样安全系数更高。”

  吉刘然也说,团队事先对改道并没有准备,以至于之后被围困,“以后对路线的选择会更加成熟”。

  专家披露

  七成山难事故属违规

  “驴友”屡屡身犯险境,专家认为,“驴友”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在此次事件中,“驴友”不仅对改道没有准备,进山申报和主管部门“打马虎眼”,甚至还称对风景区管委会6月24日发出的暂时封闭“海子沟-龙眼-卧龙”穿越线路的公告并不知情。无论是对景区、路线的认知,还是硬件装备,都处于比较业余的状态,甚至还有一种“我不入禁区谁入禁区”的盲目自大情绪。

  上海旅游法制研究室特聘专家刘魏松说,在国外凡是具有探险内容的旅游活动,都由专业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组织,有非常强大的保障能力,是产业化、公司化运作的模式。登山专家高敏也说,对我国近3年的山难事故的统计显示,70%以上是违规的。

  监管责任模糊也是“驴友”屡屡出事的重要原因。刘魏松说,“现在大量的驴友攀爬活动还没有达到体育的范畴,不是登山活动,是自主出行带有探险性质的旅游,这里面就出现了法律和监管的空白”。

  事实上,“驴友”为了寻求刺激进入未经开发的景区,相关部门为此搜救“驴友”产生的巨额费用却大多数由政府买单。四姑娘山风景区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曾凡荣说,仅四姑娘山风景区管理局因“驴友”违规登山花费的搜救费用,去年一年就花了30多万元。

  各方观点



  搜救费用应与国际接轨

  就野外旅行的乱象,专家认为,应多管齐下,从源头开始进行管理,在人道救助的同时,搜救费用以及事后的问责机制应与国际接轨。

  据新浪网友“青旗沽酒冉冉竹”介绍,她哥哥和朋友在美国爬雪山时,尽管是在允许攀爬的地区,但由于雪下得很大,进山不久相关部门就发出了禁令。他们之后遭遇雪崩,家属请求州政府救援队派人救援,对方同意救援,并和家属签订了自负费用的救援条款。在救援结束之后,他们每个人都需要上法庭接受质询是否行为过当,救援费用自付以及接受罚款。“救援费用是每个人4万美元,每个人还要接受5000美元的罚款,我哥之后还为此接受调查评估是否适合做社工。”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应从源头抓起,明确监管的责任,尽快制定、颁布相关的管理条例。

  刘魏松认为,管理部门还应加强旅游目的地的管理,对可供野外探险的区域进行划定并按危险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比如,美国的黄石公园就给游客规划几个初、中、高难度的徒步线路,每条线路有详细说明,详细的警示,在路线中都有相应的、临时的住宿,发生危机情况下一些避难的场所,必备的物资,这些会有针对性地匹配给游客”。


这是还争什么议?
应该用纳税人的钱把他们救出来,怎么说这是几条小性命。
救出来以后,如果发现违规,就起诉他们,该打屁屁打屁屁,改让爹妈
领回去管教就领回去,该罚款近国库就罚款,该枪毙枪毙。
死刑犯在执行之前房塌了你也要把他挖出来不是?
再说不去救,怎知道他们违规与否?
对于这次这帮小撮N,要狠狠打屁股才行。
同意ls观点,先救出来再处理,一定要按规范处理


说要他们支付费用当然也是之后付,国库先垫着,没说要他们先支付之后再救。
现在问题都是免费的,之后也没让他们付钱。

说要他们支付费用当然也是之后付,国库先垫着,没说要他们先支付之后再救。
现在问题都是免费的,之后也没让他们付钱。
去8264之类的网站看看,全是一边倒的言论,觉得随便穿越是驴友的权利,出事了就该免费施救
这是还争什么议?  应该用纳税人的钱把他们救出来,怎么说这是几条小性命。  救出来以后,如果发现违规,就 ...
人家驴友说自己很安全,你们政府大惊小怪的非要出动救援队。所以以后只能由驴友自己请求救援,口说无凭,最好是书面请求
lvtom 发表于 2011-10-18 10:55
人家驴友说自己很安全,你们政府大惊小怪的非要出动救援队。所以以后只能由驴友自己请求救援,口说无凭, ...
对,书面申请,要严格审记,办理批复周期在一个月左右,别说我不救啊,哥们在走流程呢
以前总说国人缺乏冒险精神,现在有人去了,却为这点救援费纠结。抢险救灾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责,纳税人的钱就应该拿来干这个的,这时正事,是公民的权利,本不应该争议的。今天别人遇险你说不救,明天谁来救你?
造汽 发表于 2011-10-18 08:03
这是还争什么议?
应该用纳税人的钱把他们救出来,怎么说这是几条小性命。
救出来以后,如果发现违规,就 ...
同意。救助公民是政府职责,追究公民违规责任,也是政府的智能,不能因为是犯人而不救,但救了以后也不能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