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师建议为孝道立法 公务员录用“孝”为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4:01
中新网10月6日电 四川一名律师建议,为孝道立法,维护父母不受子女不敬、暴力行为的侵犯,而且公务员录用以“孝”为先。
<P>  成都晚报的消息称,成都市名叫李宗发的律师,慎重地向四川省人大提交了一份《四川省父母子女家庭关系规定》即《孝法》的立法草案建议稿。他希望,四川省能为“孝”立法,让子女尽“社会主义亲情孝敬、奉养”义务,要求国家、社会继续弘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维护父母不受子女不敬、暴力行为的侵犯。</P>
<P>  “父母年满60岁或病、残,无生活来源的,子女应负全部赡养义务,支付给父母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用或子女自己生活费用。”李宗发在该立法建议中提出,共同生活的,子女提供给父母的饮食标准不应低于其本身。此外,子女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也可“适当避让”,但这期间,应将自己的下落告知父母或相关亲戚朋友,避免父母担心<P>  “本省招收、聘用、晋升公务员、领导干部,必须审查其孝敬、赡养父母情况,并以此作为衡量审查其品行是否端正的第一前提。”根据这部《孝法》建议稿,对于谩骂、冻饿、凌辱、殴打、遗弃父母的,将终身不得录用和晋升。已改正并表现优秀的,需父母推荐,方可予以考虑录用、晋升,但不得优先录用、晋升。李宗发还建议,国家、社会要保护父母的合法财产。</P>
<P>  李宗发还表示,乡政府、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对辖区内亲情文明建设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应将辖区范围内谩骂父母者记录在案,对谩骂父母两次以上或殴打、冻饿、凌辱父母者,应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支持起诉。孝敬、赡养父母风气不好的,街道办事处等的基层领导干部不得连任、晋升或平调。(张立)</P>中新网10月6日电 四川一名律师建议,为孝道立法,维护父母不受子女不敬、暴力行为的侵犯,而且公务员录用以“孝”为先。
<P>  成都晚报的消息称,成都市名叫李宗发的律师,慎重地向四川省人大提交了一份《四川省父母子女家庭关系规定》即《孝法》的立法草案建议稿。他希望,四川省能为“孝”立法,让子女尽“社会主义亲情孝敬、奉养”义务,要求国家、社会继续弘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维护父母不受子女不敬、暴力行为的侵犯。</P>
<P>  “父母年满60岁或病、残,无生活来源的,子女应负全部赡养义务,支付给父母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用或子女自己生活费用。”李宗发在该立法建议中提出,共同生活的,子女提供给父母的饮食标准不应低于其本身。此外,子女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也可“适当避让”,但这期间,应将自己的下落告知父母或相关亲戚朋友,避免父母担心<P>  “本省招收、聘用、晋升公务员、领导干部,必须审查其孝敬、赡养父母情况,并以此作为衡量审查其品行是否端正的第一前提。”根据这部《孝法》建议稿,对于谩骂、冻饿、凌辱、殴打、遗弃父母的,将终身不得录用和晋升。已改正并表现优秀的,需父母推荐,方可予以考虑录用、晋升,但不得优先录用、晋升。李宗发还建议,国家、社会要保护父母的合法财产。</P>
<P>  李宗发还表示,乡政府、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对辖区内亲情文明建设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应将辖区范围内谩骂父母者记录在案,对谩骂父母两次以上或殴打、冻饿、凌辱父母者,应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支持起诉。孝敬、赡养父母风气不好的,街道办事处等的基层领导干部不得连任、晋升或平调。(张立)</P>
<P>虽然有道理</P><P>但是,可执行性太差</P><P>晕一个……</P>
晕一个[em06][em06]
<P>支持一下吧!</P><P>虽然未必行得通</P>
<P>应该重视。</P>
有点道理在里面,但真要完全如此按照此实现则是可笑的。
怎么有点汉代举孝廉的味道?
<P>汉代孝廉可是我华夏历史上少有的以德治国的例子,不过这个制度后来也变了味。。。</P><P>总体而言,科举还是比孝廉制度要好。</P>
<P>“以孝为先”?  “以德治国”?</P><P>中国要人治还是要法治?</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7 20:20:00编辑过]
提议人的动机有味
孝是要的但不要搞的想封建社会一样啊
怀疑这兄弟的在律师执业中的诚信度。怀疑他那个律师资格是“考”来的吗?!![em06]
胡说八道
以前党教育大家要舍小家为大家,现在又反其道提出了这个理论。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是在心里和自觉的……但我通常认为,什么都听父母的话的人是干不了大事的……
目前还是先解决法治问题吧
这如何让人操作
有道理。只是操作性好象不强
<P>可操作性太差,而且怎么闻起来有股子腐朽的味道。孝敬父母当然应该,但是仅仅孝敬父母就够了么?谩骂,殴打,遗弃子女呢?对配偶的家庭暴力呢?</P><P>..................</P><P>偶也晕一个[em06]</P>
公务员应当首先以公务能力为先,其次为公德,贪污分子也很孝敬父母啊
拿贪来的钱来孝敬父母也不错吗!!!
<P>扯蛋!</P>
孝道当然是要的,可是录取公务员最重要的是看他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大概这个律师太想出名了,真是十朝寒窗苦无名,一时狂言天下惊。
<B>以下是引用<I>吉普</I>在2004-10-7 17:15:00的发言:</B>
最近怎么这么多s.w.a.t?大家都是从洛杉矶回来的?

<P>
<P>几个?不就我一个嘛。对了,还有一个斑竹也叫SWAT。
<P>怎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