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农民半夜劫财46元被抓 获刑3年罚金600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25:53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5527168.html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维维 通讯员 张荣)23岁的山东农民纪胜慧半夜劫财,仅获赃款46元,却被巡警抓个正着。昨日记者获悉,市二中院终审裁定,准许纪胜慧撤回上诉。至此,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处罚金6000元的判决生效。

  今年1月5日凌晨,纪胜慧在朝阳区团结湖白家庄路口一过街天桥下,对途经该处的李女士索要钱财,遭李女士拒绝,纪胜慧遂掐住李女士颈部,将她摔倒在地。李女士由于惊恐,大声呼救,同时,也将挎包内的钱拿出来,交给纪胜慧。

  此时,正在附近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听到女子呼救声后,在案发过街天桥下将正在抢劫的纪胜慧抓获,当场起获46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纪胜慧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纪胜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钱财,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二审期间,纪胜慧表示服从原判,申请撤回上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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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维维 通讯员 张荣)23岁的山东农民纪胜慧半夜劫财,仅获赃款46元,却被巡警抓个正着。昨日记者获悉,市二中院终审裁定,准许纪胜慧撤回上诉。至此,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处罚金6000元的判决生效。

  今年1月5日凌晨,纪胜慧在朝阳区团结湖白家庄路口一过街天桥下,对途经该处的李女士索要钱财,遭李女士拒绝,纪胜慧遂掐住李女士颈部,将她摔倒在地。李女士由于惊恐,大声呼救,同时,也将挎包内的钱拿出来,交给纪胜慧。

  此时,正在附近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听到女子呼救声后,在案发过街天桥下将正在抢劫的纪胜慧抓获,当场起获46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纪胜慧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纪胜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钱财,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二审期间,纪胜慧表示服从原判,申请撤回上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抢劫而且使用暴力,差不多
靠,当年还有抢了一块钱碰上严打给毙了的呢。
这种标题党,你是农民,哥就不当农民了。
抢劫还差点掐死人,毙了都没人同情。
不是46元,而是暴力手段……
这记者脑壳有包。。
抢劫属于恶性犯罪,抢一块比偷一万都要危险得多。
这个属于严重暴力犯罪,而且对受害人实际上使用了暴力。3年实在太少,如果是抢夺,3年还差不多。但直接对受害人暴力攻击了,我觉得不应该低于5年为宜。如果随身带有凶器,应该再加码。
翩翩冠玉 发表于 2011-8-29 11:21
不是46元,而是暴力手段……
不暴力也要判的,这是抢劫!
这个判决没错,与多少钱没关系
质问实习记者 王维维 通讯员 张荣:
  穷人难道没有人权么?抢劫无论多少,都是严重暴力犯罪。受害者穷,才被抢夺少而已。
???抢劫不是7年起的吗??
不暴力也要判的,这是抢劫!
嚷嚷个屁
yan796113 发表于 2011-8-29 20:41
???抢劫不是7年起的吗??
一直都是3年起
判罚看的是手段和结果,手段是暴力方式--就逃不了
属于严重暴力犯罪
抢劫就是抢劫 起点就这么高 合情合理 不在于钱多钱少
这个判得不重。只要是抢劫,不管多少,起点就是这么高。
抢劫罪与被抢多少没关系,与抢没抢到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