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医跑跑”:专家提醒家属尽快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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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跑跑”:专家提醒家属尽快追究民事责任

2011年08月27日 17: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8/27/8727806_0.shtml

中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记者周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上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起火致全身麻醉病人身亡一事已经过去将近三天的时间了,事件的认责和处理情况怎么样了?

事发外科大楼逐渐恢复使用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关于这个事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要由警方和消防部门经过对这个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后才能知道具体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处理方法。

记者也从上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了解到,上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态度还是医院负百分之百的责任,医院不会逃避。

记者在现场也看到,事发的外科大楼的这个群楼一共是四层分为两栋,这两栋楼相连着,一侧是三层,另一侧是四层,四层是病理科是做病理分析的科室,这个四层现在已经开始正常工作。事发的起火是三层手术室,三层是整体的封闭,二层是妇产科,妇产科是一半是使用,然后一半封闭,就是和三层那栋楼相连的那部分是完全封闭的,一层是药房,现在也还是在正常使用。

现场人员负什么责任需司法机关认定

本来是为了保住生命上了手术台,却最终失去了生命。逝者家属现在需要一个说法,到底该由谁来负责?现在六名医护工作者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洪道德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杨均天采访时指出,现场人员该负什么责任,需要司法机关调查后才能认定。

洪道德:我国刑法上面有医疗事故罪,像这几个医务人员由于隔壁的房间起火了,他们就离开了正在进行的手术,导致病人死亡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当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介入调查,因为他们这种擅离职守是不是一种法律上讲到的紧急避险的行为,这个应该由公安机关通过调查,由事实和证据来表明他们构不构成医疗事故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民事责任的追究也应该尽快进行

洪教授提醒逝者家属,刑事责任的认定在司法机关,但同时民事责任的追究也应该尽快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洪道德:无论刑事责任有没有,多和少,那么都不影响到这几个医务人员以及他们所在的医院对这起事故要承担的这个民事责任,死者家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除了这几个医务人员以外,他们所在的医院也是民事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家属都有权最他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进行赔偿。

“医跑跑”跑掉了什么?很多网友在讨论医德的缺失、人性的迷雾之外,也在呼吁大家重视火灾常识,在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能有判断的能力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求生是人的本能,希望这一事件带给我们的警示不仅是谴责,更应该是反思。 上海“医跑跑”:专家提醒家属尽快追究民事责任

2011年08月27日 17: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8/27/8727806_0.shtml

中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记者周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上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起火致全身麻醉病人身亡一事已经过去将近三天的时间了,事件的认责和处理情况怎么样了?

事发外科大楼逐渐恢复使用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关于这个事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要由警方和消防部门经过对这个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后才能知道具体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处理方法。

记者也从上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了解到,上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态度还是医院负百分之百的责任,医院不会逃避。

记者在现场也看到,事发的外科大楼的这个群楼一共是四层分为两栋,这两栋楼相连着,一侧是三层,另一侧是四层,四层是病理科是做病理分析的科室,这个四层现在已经开始正常工作。事发的起火是三层手术室,三层是整体的封闭,二层是妇产科,妇产科是一半是使用,然后一半封闭,就是和三层那栋楼相连的那部分是完全封闭的,一层是药房,现在也还是在正常使用。

现场人员负什么责任需司法机关认定

本来是为了保住生命上了手术台,却最终失去了生命。逝者家属现在需要一个说法,到底该由谁来负责?现在六名医护工作者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洪道德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杨均天采访时指出,现场人员该负什么责任,需要司法机关调查后才能认定。

洪道德:我国刑法上面有医疗事故罪,像这几个医务人员由于隔壁的房间起火了,他们就离开了正在进行的手术,导致病人死亡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当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介入调查,因为他们这种擅离职守是不是一种法律上讲到的紧急避险的行为,这个应该由公安机关通过调查,由事实和证据来表明他们构不构成医疗事故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民事责任的追究也应该尽快进行

洪教授提醒逝者家属,刑事责任的认定在司法机关,但同时民事责任的追究也应该尽快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洪道德:无论刑事责任有没有,多和少,那么都不影响到这几个医务人员以及他们所在的医院对这起事故要承担的这个民事责任,死者家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除了这几个医务人员以外,他们所在的医院也是民事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家属都有权最他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进行赔偿。

“医跑跑”跑掉了什么?很多网友在讨论医德的缺失、人性的迷雾之外,也在呼吁大家重视火灾常识,在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能有判断的能力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求生是人的本能,希望这一事件带给我们的警示不仅是谴责,更应该是反思。
现场医护人员的责任还没有认定。
静观其变。
我想起了五一二时的范跑跑
全麻的病人,需要吸氧等外部设备的支持,如果拿掉管子,病人一样会死。那些设备很沉重,一起那很难。
医护人员自己跑固然不对,但其中也是有情节的。这和那个范跑跑还是有区别的。
这件事应该提醒医院,要准备便携式的应急设备以备不测。
兰色之伤 发表于 2011-8-28 07:19
全麻的病人,需要吸氧等外部设备的支持,如果拿掉管子,病人一样会死。那些设备很沉重,一起那很难。
医护 ...
紧急情况为啥不用手动泵?为啥不第一时间包扎创口?奇怪这个医院没有救护车。没有手动泵?
明明是对火灾没有清醒地认识。导致时间被拖延。最后丢下病人逃跑。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8-28 12:03
紧急情况为啥不用手动泵?为啥不第一时间包扎创口?奇怪这个医院没有救护车。没有手动泵?
明明是对火灾 ...
天天都能看见你在转帖版,发帖内容都。。我想问下,谁的马甲啊你是
wawo1 发表于 2011-8-28 12:10
天天都能看见你在转帖版,发帖内容都。。我想问下,谁的马甲啊你是
去问斑竹啊。呵呵呵呵。
不仅是民事责任, 应该是刑事责任

涉嫌谋杀
goooooood 发表于 2011-8-28 12:25
不仅是民事责任, 应该是刑事责任

涉嫌谋杀
相信不是故意。但是明显有巨大责任。
谋杀说不上。过失致人死亡我觉得更靠谱。
有人认为医生没有“陪死”的义务,至少在法律上并无过错。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对。
如果是一般病人或许医生没太大责任,但别忘了这次是全麻后没有任何自我保护和逃避能力的病人,医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有义务将患者转移到适当地点。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8-28 12:03
紧急情况为啥不用手动泵?为啥不第一时间包扎创口?奇怪这个医院没有救护车。没有手动泵?
明明是对火灾 ...
兄弟,看来你对全麻的危险性还需要进一步认识。这不是缝布袋,第一时间把创口包扎就行。这是一套生命维持系统,也不是想换就换的。至于救护车的事情,算你没说。
兰色之伤 发表于 2011-8-28 16:17
兄弟,看来你对全麻的危险性还需要进一步认识。这不是缝布袋,第一时间把创口包扎就行。这是一套生命维持 ...
不管如何处理当时把病人转移出来就是第一要务。为什么所有的报道。目前为止都没有提到具体的准确的时间节点?呵呵呵。怕别人知道么?到底发现着火以后病人在手术室里有多久。医生到底是什么时候跑出来的。什么时候断电的。从目前的报道来看所有的说法都有很多的疑点。
兰色之伤 发表于 2011-8-28 07:19
全麻的病人,需要吸氧等外部设备的支持,如果拿掉管子,病人一样会死。那些设备很沉重,一起那很难。
医护 ...
最赞同你最后一句!
对于公共性的事件,最需要总结的就是如何采取措施避免以后在相似场所再发生!可惜咱们目前在这一方面似乎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三界外 发表于 2011-8-28 18:14
最赞同你最后一句!
对于公共性的事件,最需要总结的就是如何采取措施避免以后在相似场所再发生! ...
从舞王到央视到上海到沈阳万鑫大火 发生了几个再次? 有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