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扣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8 05:34:42


问题发生于如下帖子 10 楼。http://lt.cjdby.net/thread-1164972-1-1.html

10楼被扣分处的贴图。本人最后编辑的时间为18:50
Screenshot-1 (copy).png.jpg
系统提示被管理扣分的贴图,时间为19:01(即,被管理扣分的时间)
Screenshot (copy).png.jpg

本人在那个帖子向那个管理提出抗议之相关内容的贴图,时间为19:10
Screenshot-2 (copy).png.jpg

要求恢复名誉和归还被无理所扣之分数。

此外请问,为何某些管理竟违背论坛所提供的功能之事实的常理,为所欲为的乱来。
如果,论坛想要比如禁止使用别的字号,请自己就取消相关编辑功能。请论坛不要给网友设置任何功能性陷阱。



问题发生于如下帖子 10 楼。http://lt.cjdby.net/thread-1164972-1-1.html

10楼被扣分处的贴图。本人最后编辑的时间为18:50
Screenshot-1 (copy).png.jpg
系统提示被管理扣分的贴图,时间为19:01(即,被管理扣分的时间)
Screenshot (copy).png.jpg

本人在那个帖子向那个管理提出抗议之相关内容的贴图,时间为19:10
Screenshot-2 (copy).png.jpg

要求恢复名誉和归还被无理所扣之分数。

此外请问,为何某些管理竟违背论坛所提供的功能之事实的常理,为所欲为的乱来。
如果,论坛想要比如禁止使用别的字号,请自己就取消相关编辑功能。请论坛不要给网友设置任何功能性陷阱。

这个我支持你一下,其实本来有一些编辑功能是论坛自带的,却不让用。再说了,又不是灌水。灌水也有灌水的说法啊,这个有点过分。
大字报包括使用非正规颜色字体、字体加粗、字体加大。

发帖前认真阅读版规,不要被扣了分再喊冤。
LZ我到这里来支持你了  版主们拜托 没事谁会看神马版规啊?发个帖子还要去看这个也太麻烦了吧 这个扣分个人觉得过分了 不过还是这句话 LZ 这是他们的地盘 有时候就忍忍吧 没办法的
LZ我到这里来支持你了 版主们拜托 没事谁会看神马版规啊?发个帖子还要去看这个也太麻烦了吧 这个扣分个人 ...
不准发大字报的规定,早先有单独发帖置顶,你只需瞟一眼就知道了,不妨碍你日理万机。有些人就是这样,一边自己无视规则,破坏规则,一方面又大骂社会乱。真是可笑。
LZ我到这里来支持你了  版主们拜托 没事谁会看神马版规啊?发个帖子还要去看这个也太麻烦了吧 这个扣分个人 ...
超大的版规不是昨天定的,实施好几年了。超大之所以为超大,这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自己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自己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手机发贴重复。。。删除。
唉 版主啊 LS这个属于灌水行为了吧 不扣分吗? 不会因为他支持你们就不扣分了吧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1-6-15 12:45
超大的版规不是昨天定的,实施好几年了。超大之所以为超大,这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实施了好几年就意味着后来人必须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好几年了  里面的规定你都知道吗? 奇怪
兴安岭 发表于 2011-6-15 12:51
不准发大字报的规定,早先有单独发帖置顶,你只需瞟一眼就知道了,不妨碍你日理万机。有些人就是这样,一 ...
很对不住啊 这一眼很多人就是不喜欢瞟所以不知道 我们没您那么遵纪守法啊 不好意思
各位请不要在站务吵,看不看版规是会员的事情,违规必须处罚是超大的原则,对于处罚不服可以投诉,处罚没错自然会被驳回。扣了分自然也就知道版规存在了,怨不得任何人。

00jofi00 发表于 2011-6-15 16:20
很对不住啊 这一眼很多人就是不喜欢瞟所以不知道 我们没您那么遵纪守法啊 不好意思


笑死{:jian:}  难道你犯了法凭一句“我不懂法”就可以逃避法律?
00jofi00 发表于 2011-6-15 16:20
很对不住啊 这一眼很多人就是不喜欢瞟所以不知道 我们没您那么遵纪守法啊 不好意思


笑死{:jian:}  难道你犯了法凭一句“我不懂法”就可以逃避法律?
学习暑假党 发表于 2011-6-15 16:42
笑死  难道你犯了法凭一句“我不懂法”就可以逃避法律?
偷换概念 暑假党还是安心过暑假吧
MarkBoo 发表于 2011-6-15 16:41
各位请不要在站务吵,看不看版规是会员的事情,违规必须处罚是超大的原则,对于处罚不服可以投诉,处罚没错 ...
恩 版主开口了  不吵了 最后举报下 LS有人灌水~~
00jofi00 发表于 2011-6-15 16:53
恩 版主开口了  不吵了 最后举报下 LS有人灌水~~
兴安岭  发表于 2011-6-15 12:52:03 游击队员


==================================


系统问题, 游击队员 不会算灌水。
00jofi00 发表于 2011-6-15 16:18
实施了好几年就意味着后来人必须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好几年了  里面的规定你都知道吗? 奇怪
不懂法,不能成为犯法的理由,这个道理你应该很明白才对。

MarkBoo 发表于 2011-6-15 07:46
大字报包括使用非正规颜色字体、字体加粗、字体加大。

发帖前认真阅读版规,不要被扣了分再喊冤。


请您给出,6月13日后就没有再经过修正的的所谓版规版本。
我查了半天,不知道你所谓的哪个版规里面提到了“非正规颜色字体、字体加粗”。
aaa.jpg

本人查看了目前,在空军板块顶置的和内连的版规“        发帖包括以下内容者顶格扣分,严肃纪律”(2011-4-29版,最后由 MarkBoo 于 2011-5-8 07:07 编辑 )
bb.jpg
和“        为维护论坛秩序,营造良好讨论氛围,特此颁布【新版规】,即日起望会员严格遵守”(2011-3-6版,最后由 MarkBoo 于 2011-4-21 16:09 编辑 )
ccc.jpg
以及内连的“超级大本营论坛章程和规章全集
(2006-8-8版本,最后由碧落黄泉 于 2011-6-10 17:21 编辑 )
ddd.jpg
http://lt.cjdby.net/thread-1127632-1-1.html, http://lt.cjdby.net/thread-1085084-1-1.html,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8690),这三个地方均未出现“粗”和“颜”这两个字,哪里来的提到“颜色”和“粗体”的相关所谓正规与否的规定呢?



此外,就是本站务的顶置的版规
e1.jpg
发帖包括以下内容者顶格扣分,严肃纪律”(2011-4-29版本,最后由 MarkBoo 于 2011-5-8 07:07 编辑 )
e2.jpg
一文中也未提及任何“粗”和“颜”这两个字,甚至没有“字体”的这个词。



请管理们给出关于何为“正规”的原本的版规界定(要原文连接,请别事后(6月14日)编造)。谢谢

该投诉议题到目前为止(6月15日18时),根本就没有解决,请版主不要把没有解决的问题视而不见哦。




MarkBoo 发表于 2011-6-15 07:46
大字报包括使用非正规颜色字体、字体加粗、字体加大。

发帖前认真阅读版规,不要被扣了分再喊冤。


请您给出,6月13日后就没有再经过修正的的所谓版规版本。
我查了半天,不知道你所谓的哪个版规里面提到了“非正规颜色字体、字体加粗”。
aaa.jpg

本人查看了目前,在空军板块顶置的和内连的版规“        发帖包括以下内容者顶格扣分,严肃纪律”(2011-4-29版,最后由 MarkBoo 于 2011-5-8 07:07 编辑 )
bb.jpg
和“        为维护论坛秩序,营造良好讨论氛围,特此颁布【新版规】,即日起望会员严格遵守”(2011-3-6版,最后由 MarkBoo 于 2011-4-21 16:09 编辑 )
ccc.jpg
以及内连的“超级大本营论坛章程和规章全集”
(2006-8-8版本,最后由碧落黄泉 于 2011-6-10 17:21 编辑 )
ddd.jpg
(http://lt.cjdby.net/thread-1127632-1-1.html, http://lt.cjdby.net/thread-1085084-1-1.html,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8690),这三个地方均未出现“粗”和“颜”这两个字,哪里来的提到“颜色”和“粗体”的相关所谓正规与否的规定呢?



此外,就是本站务的顶置的版规
e1.jpg
“发帖包括以下内容者顶格扣分,严肃纪律”(2011-4-29版本,最后由 MarkBoo 于 2011-5-8 07:07 编辑 )
e2.jpg
一文中也未提及任何“粗”和“颜”这两个字,甚至没有“字体”的这个词。



请管理们给出关于何为“正规”的原本的版规界定(要原文连接,请别事后(6月14日)编造)。谢谢

该投诉议题到目前为止(6月15日18时),根本就没有解决,请版主不要把没有解决的问题视而不见哦。



还没有解决?
正好有个问题要问问,对于违规现象,扣分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是不是犯同样的错误时扣同样的分?
我怎么感觉扣分多少和斑竹的心情有关系啊?比如我有一次发了一个与版面无关的话题,结果被锁,同时扣了50分,但别人犯了同样的错误,也就仅仅扣了7,8分就没事了。
说心里话,有时候在这里发言还真心惊胆跳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某个斑竹一不高兴就狠狠扣分。


系统怎么了? 自我删除

系统怎么了? 自我删除


重复,自我删除

重复,自我删除
scott_27 发表于 2011-6-15 17:59
请您给出,6月13日后就没有再经过修正的的所谓版规版本。
我查了半天,不知道你所谓的哪个版规里面提到 ...
最后一遍正式警告你,超大的规矩就是所有与常规字体大小,颜色,加粗都被认定为大字报。
不要拿版规咬文嚼字,版主不可能把所有的情况都书写的非常清楚。
你的处罚已经解释很清楚,有些事情不明白就多看帖,多看留意。
站务捣乱处罚很重,希望您能保护好你的ID。
amorphousbug 发表于 2011-6-15 18:05
还没有解决?
正好有个问题要问问,对于违规现象,扣分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是不是犯同样的错误时扣同样的分 ...
各版主的处罚标准略有不同,而且普通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的最高上限分数也有不同。新版主和老版主的操作分数也有区别,各个版区扣分也都不同。没法对每个情况一一解释,望你能见谅。
MarkBoo 发表于 2011-6-15 19:01
最后一遍正式警告你,超大的规矩就是所有与常规字体大小,颜色,加粗都被认定为大字报。
不要拿版规咬文 ...
哈哈,拿不出成文的相关版规,就干脆来恐吓。行啊,既然您都耍出了恐吓的招数。我们这些网友还有啥好探讨事情原委的呢,反正无论有无,都随便您说。
放心大佬,有了这次教训,以后咱不会再犯傻,来站务浪费人生了。



我早先是用手机发贴,一直发布出去,多点了几下,造成重复发贴,不是故意的,重复处我会删除。
另:什么是“游击队员”啊?特指手机上网用户吗?

amorphousbug 发表于 2011-6-15 18:05
还没有解决?
正好有个问题要问问,对于违规现象,扣分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是不是犯同样的错误时扣同样的分 ...


扣分对非列兵ID仅具有提醒警示作用,所以在版主的权限内(版主最多40,区超版最多50)扣分多少拥有自决权。对斑竹的操作有异议可在站务投诉。
amorphousbug 发表于 2011-6-15 18:05
还没有解决?
正好有个问题要问问,对于违规现象,扣分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是不是犯同样的错误时扣同样的分 ...


扣分对非列兵ID仅具有提醒警示作用,所以在版主的权限内(版主最多40,区超版最多50)扣分多少拥有自决权。对斑竹的操作有异议可在站务投诉。
兴安岭 发表于 2011-6-15 20:27
我早先是用手机发贴,一直发布出去,多点了几下,造成重复发贴,不是故意的,重复处我会删除。
另:什么是 ...
这种情况我也碰到过,甚至会点一次,长时间没反应,等有反应的时候,发现回复了三条,再去删,直接就打不开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要什么时候才会好
00jofi00 发表于 2011-6-15 16:51
偷换概念 暑假党还是安心过暑假吧
是不是偷换概念大家都清楚,另外别拿我ID说事{:3_91:} 我ID跟这事没关系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1-6-15 22:24
扣分对非列兵ID仅具有提醒警示作用,所以在版主的权限内(版主最多40,区超版最多50)扣分多少拥有自决权。 ...
仅仅是想了解一下而已,搞管理搞得太久了,总是不自觉地想了解一下模式。对版主如何操作没有什么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