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深圳:中国离婚率前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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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中国离婚率前三位
2011年06月05日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5日电(冯上斌 姚玉洁)近日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有关资料显示,北京、上海及深圳位列离婚率前三甲。

  日前公布的2011年一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共有317.6万对夫妻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离婚率也达14.6%,中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

  数据显示,2007年离婚登记数为320.4万对,而2008年—2010年三年间的离婚登记数分别为356.1万对、404.7万对、451.6万对。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症候群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表现得更为突出。据2009年第三季度民政统计季报显示,北京、上海当季度离婚率分别达20.6%、23.9%。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顾晓鸣认为,随着财富成为衡量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无论是事业有成的还是正在为事业奋斗的,都在忙于工作及应酬,而忽略了与伴侣必要的沟通和交流,这才是家庭解体的最大“隐形杀手”。

  “不要说一线城市,在内地,人们的婚姻观都在发生变化,也促使着离婚由以往的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江西省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专家邹细生说,“现在的夫妻越来越注重感情,而不是为了孩子或生存非要凑合着过下去。”

  有专家则认为,在婚姻观转变的过程中,组织及社会舆论等传统约束逐渐丧失,而新的责任和约束又没有很好地建立,是造成中国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的症结。同时,离婚成本低也会促使离婚时的轻率。

  目前,兰州、上海已在试点“离婚劝和”机制,“婚姻家庭咨询师”也已在多个城市开展业务,这都是婚姻家庭社会救疗的有力探索。

  法律救济也是社会救疗的重要途径。有学者建议,《婚姻法》要进一步加强对弱势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保护,如明确对无过错方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偏向救济,变模糊的标准为明确可操作的标准。






http://news.xinhuanet.com/2011-06/05/c_121498477.htm北京上海深圳:中国离婚率前三位
2011年06月05日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5日电(冯上斌 姚玉洁)近日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有关资料显示,北京、上海及深圳位列离婚率前三甲。

  日前公布的2011年一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共有317.6万对夫妻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离婚率也达14.6%,中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

  数据显示,2007年离婚登记数为320.4万对,而2008年—2010年三年间的离婚登记数分别为356.1万对、404.7万对、451.6万对。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症候群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表现得更为突出。据2009年第三季度民政统计季报显示,北京、上海当季度离婚率分别达20.6%、23.9%。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顾晓鸣认为,随着财富成为衡量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无论是事业有成的还是正在为事业奋斗的,都在忙于工作及应酬,而忽略了与伴侣必要的沟通和交流,这才是家庭解体的最大“隐形杀手”。

  “不要说一线城市,在内地,人们的婚姻观都在发生变化,也促使着离婚由以往的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江西省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专家邹细生说,“现在的夫妻越来越注重感情,而不是为了孩子或生存非要凑合着过下去。”

  有专家则认为,在婚姻观转变的过程中,组织及社会舆论等传统约束逐渐丧失,而新的责任和约束又没有很好地建立,是造成中国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的症结。同时,离婚成本低也会促使离婚时的轻率。

  目前,兰州、上海已在试点“离婚劝和”机制,“婚姻家庭咨询师”也已在多个城市开展业务,这都是婚姻家庭社会救疗的有力探索。

  法律救济也是社会救疗的重要途径。有学者建议,《婚姻法》要进一步加强对弱势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保护,如明确对无过错方的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偏向救济,变模糊的标准为明确可操作的标准。






http://news.xinhuanet.com/2011-06/05/c_121498477.htm
整个社会都非常浮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