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荷塘法院:拆迁自焚事件“内部应对方案”系捏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45:07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4/25/5970531_0.shtml

            近日网上流传的题为《关于召开有关4.22事件舆情问题的会议通知》的帖子。



月24日晚,凯迪社区猫眼看人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关于召开有关4.22事件舆情问题的会议通知》的帖子,该贴出现后立即被网民以图片形式转载并跟帖,深圳卫视4月25日“正午三十分”栏目将此“通知”全文在电视上作为新闻播出,并猜测此“通知”系法院内部不满该事件的人透露。我院现公开郑重声明:我院从未发过此通知,纯属捏造。以下几点足可证明:

一、文中出现的两个机构系子虚乌有。该文中出现的两个部门,即“宣传科”、“院务部”在我院根本不存在。株洲市两级法院自建院以来从未设立过“宣传科”和“院务部”这样的机构。

二、文中所述的会议地点根本不存在。文中提到“会议地点是三楼会议室”,但事实上我院三楼根本没有会议室,三楼为执行局、行政庭和刑事审判庭的办公室。

三、该通知行文暴露发帖人非法院人的真实身份。法院对内发通知通常是以院办公室的名义,落款应为院办公室,而不是以法院名义落款。

四、文中最后一段提到“有不发言的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明显不合常理。《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院作为一级审判机关不可能也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随意对公务员给予处分。这种说法明显不符合法院行文措辞。

该文漏洞百出、纯属虚构,请广大网民和观众不要轻信谣言。同时,我们已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

荷塘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4/25/5970531_0.shtml

            近日网上流传的题为《关于召开有关4.22事件舆情问题的会议通知》的帖子。



月24日晚,凯迪社区猫眼看人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关于召开有关4.22事件舆情问题的会议通知》的帖子,该贴出现后立即被网民以图片形式转载并跟帖,深圳卫视4月25日“正午三十分”栏目将此“通知”全文在电视上作为新闻播出,并猜测此“通知”系法院内部不满该事件的人透露。我院现公开郑重声明:我院从未发过此通知,纯属捏造。以下几点足可证明:

一、文中出现的两个机构系子虚乌有。该文中出现的两个部门,即“宣传科”、“院务部”在我院根本不存在。株洲市两级法院自建院以来从未设立过“宣传科”和“院务部”这样的机构。

二、文中所述的会议地点根本不存在。文中提到“会议地点是三楼会议室”,但事实上我院三楼根本没有会议室,三楼为执行局、行政庭和刑事审判庭的办公室。

三、该通知行文暴露发帖人非法院人的真实身份。法院对内发通知通常是以院办公室的名义,落款应为院办公室,而不是以法院名义落款。

四、文中最后一段提到“有不发言的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明显不合常理。《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院作为一级审判机关不可能也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随意对公务员给予处分。这种说法明显不符合法院行文措辞。

该文漏洞百出、纯属虚构,请广大网民和观众不要轻信谣言。同时,我们已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

荷塘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有人要进去了。。。
{:qiliang:}法院确实不涉及这两个科
  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和一般的行政系统架构稍有不同,其主管对外宣传和人事工作的部门叫“政治部”,在县区院叫“政工科”(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的县区院叫“政治处”),有时候政治部内部会设置“宣传科(处)”,但是在对外是必须称“政治部宣传科(处)”。直接叫“宣传科”根本就是胡扯,“院务部”更不用说了,这是典型的私立院校或者公司的称呼,根本不可能存在于机关单位。
造假不专业,没有技术含量啊
  强烈呼吁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揪出幕后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