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别忘了警方早已“随手拍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29:56
长平


    每一次看父母寻找被拐子女的报道,我都会真切地感受到“骨肉离散”这个词所形容的痛感。而那些将孩子拐骗之后致伤致残用以行乞致富的传说,总是令人不寒而栗。这些痛苦和恐惧的积累,理当构成改善社会环境的力量,却总是止步于“感动中国”式故事的循环。春节期间,数十万网民参与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如果这场争论能够继续下去,倒是有希望揭示更多的真相,解决更多的问题。

    活动发起者之一于建嵘教授,号召大家随手拍下行乞儿童的照片,传上他开设的微博专题,并由网民广为转发,希望能让家长们从中发现自己被拐的孩子。没想到活动进行得比想象更加不顺,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报道,让人们看到任何被拐孩子因此得到解救。于教授宣称将用这些照片建立档案,公安机关负责打拐的部门也响应道,将会重视这些肖像的辨识。

    深圳的彭高峰夫妇找到被拐孩子的故事,被媒体作为该活动成果广泛报道。但是这个结果并非因为网民随手拍照,而且彭家被拐的孩子也并非在大街上乞讨,而是深受养父母宠爱,在乡村小学上学。行乞儿童与被拐儿童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关联,并没有任何调查研究来予以证实。但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更多的被拐孩子被买入了缺少子嗣的家庭,被当作自己的孩子养育着。因为有人建议说,假如号召大家见到小学生就随手拍下,发到网站传播,说不定也能让若干被拐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可以发起“随手拍摄小学生解救被拐儿童”的活动吗?如果不能,那么障碍在哪里呢?

    有人认为儿童行乞就等于自行放弃了隐私权,那么小学生走在大街上或者参加运动会呢?可以把这些小学生作为被拐嫌疑人传阅并建档吗?长期关注底层政治的于建嵘教授,不应该忽略这里面涉及到的是弱势人群极易被剥夺的人格权问题。又有人找出法律依据,说组织儿童乞讨是犯罪行为,因此拍摄乞儿没有问题。这个说法也得到警方的支持。我觉得奇怪的是,应该曝光并建档的到底是犯罪者还是受害者呢?拐卖妇女也是犯罪,你可以把被拐妇女而不是人贩子的照片贴出来传播吗?而且,“乞讨犯罪说”跟打拐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呢?

    于是这个活动的支持者戏剧性地辩解道,“随手拍照”即便无助于打拐,也有利于禁乞。应该看到,这个活动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反响,正是因为它跨越了两个现象:拐卖儿童令人愤怒,儿童行乞令人痛心;假如两者之间还有交集,那必然是人神共愤。问题是,如果说“随手拍照”让家长辨认还有想象中的操作可能的话,它又怎么实施禁乞呢?让警方通过乞儿照片找出他们的父母来予以惩罚吗?更何况,儿童是否有乞讨的权利,取决于社会的儿童福利政策。假如没有基本的福利保障,贫困儿童只能在挨饿和乞讨之间选择,你会支持哪一项?

    这两个问题倒还真有同一个待解的结,但那决不是网友随手拍照,而是政府部门承担职责——政府没有理由让儿童不行乞就只能挨饿。在这个前提下再来打击那些好吃懒做的父母和心狠手辣的人贩子,恐怕才更有效果。

    至于打击拐卖儿童的事,千万别相信警力和经费不够的说辞。这只是一个是否排上议事日程的问题。各地在对付拒绝强拆居民或其他上访民众的时候,警力和经费是多么的充裕,何等的浪费!彭高峰的辛酸寻子故事,恰好给“随手拍照”活动一个反讽:警方早已用纳税人的钱在大街小巷“随手拍照”,当初只需要调出监控录像来看一看,彭家就有可能免除这四年的痛苦生活。然而警方轻易拒绝了彭家的请求。

    我无意否认参与活动者的善心,也看到网络对于社会运动的作用。但是发动群众并不等同于建设现代社会,现代社会的核心不是善心,而是权利意识。活动组织者一再宣称,有行动总比没有行动好。那么他们就不应该反对质疑者的继续行动,那就是让全社会都以开放的姿态把这场讨论进行下去。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评论家)http://www.jfdaily.com/a/1952386.htm长平


    每一次看父母寻找被拐子女的报道,我都会真切地感受到“骨肉离散”这个词所形容的痛感。而那些将孩子拐骗之后致伤致残用以行乞致富的传说,总是令人不寒而栗。这些痛苦和恐惧的积累,理当构成改善社会环境的力量,却总是止步于“感动中国”式故事的循环。春节期间,数十万网民参与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如果这场争论能够继续下去,倒是有希望揭示更多的真相,解决更多的问题。

    活动发起者之一于建嵘教授,号召大家随手拍下行乞儿童的照片,传上他开设的微博专题,并由网民广为转发,希望能让家长们从中发现自己被拐的孩子。没想到活动进行得比想象更加不顺,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报道,让人们看到任何被拐孩子因此得到解救。于教授宣称将用这些照片建立档案,公安机关负责打拐的部门也响应道,将会重视这些肖像的辨识。

    深圳的彭高峰夫妇找到被拐孩子的故事,被媒体作为该活动成果广泛报道。但是这个结果并非因为网民随手拍照,而且彭家被拐的孩子也并非在大街上乞讨,而是深受养父母宠爱,在乡村小学上学。行乞儿童与被拐儿童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关联,并没有任何调查研究来予以证实。但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更多的被拐孩子被买入了缺少子嗣的家庭,被当作自己的孩子养育着。因为有人建议说,假如号召大家见到小学生就随手拍下,发到网站传播,说不定也能让若干被拐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可以发起“随手拍摄小学生解救被拐儿童”的活动吗?如果不能,那么障碍在哪里呢?

    有人认为儿童行乞就等于自行放弃了隐私权,那么小学生走在大街上或者参加运动会呢?可以把这些小学生作为被拐嫌疑人传阅并建档吗?长期关注底层政治的于建嵘教授,不应该忽略这里面涉及到的是弱势人群极易被剥夺的人格权问题。又有人找出法律依据,说组织儿童乞讨是犯罪行为,因此拍摄乞儿没有问题。这个说法也得到警方的支持。我觉得奇怪的是,应该曝光并建档的到底是犯罪者还是受害者呢?拐卖妇女也是犯罪,你可以把被拐妇女而不是人贩子的照片贴出来传播吗?而且,“乞讨犯罪说”跟打拐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呢?

    于是这个活动的支持者戏剧性地辩解道,“随手拍照”即便无助于打拐,也有利于禁乞。应该看到,这个活动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反响,正是因为它跨越了两个现象:拐卖儿童令人愤怒,儿童行乞令人痛心;假如两者之间还有交集,那必然是人神共愤。问题是,如果说“随手拍照”让家长辨认还有想象中的操作可能的话,它又怎么实施禁乞呢?让警方通过乞儿照片找出他们的父母来予以惩罚吗?更何况,儿童是否有乞讨的权利,取决于社会的儿童福利政策。假如没有基本的福利保障,贫困儿童只能在挨饿和乞讨之间选择,你会支持哪一项?

    这两个问题倒还真有同一个待解的结,但那决不是网友随手拍照,而是政府部门承担职责——政府没有理由让儿童不行乞就只能挨饿。在这个前提下再来打击那些好吃懒做的父母和心狠手辣的人贩子,恐怕才更有效果。

    至于打击拐卖儿童的事,千万别相信警力和经费不够的说辞。这只是一个是否排上议事日程的问题。各地在对付拒绝强拆居民或其他上访民众的时候,警力和经费是多么的充裕,何等的浪费!彭高峰的辛酸寻子故事,恰好给“随手拍照”活动一个反讽:警方早已用纳税人的钱在大街小巷“随手拍照”,当初只需要调出监控录像来看一看,彭家就有可能免除这四年的痛苦生活。然而警方轻易拒绝了彭家的请求。

    我无意否认参与活动者的善心,也看到网络对于社会运动的作用。但是发动群众并不等同于建设现代社会,现代社会的核心不是善心,而是权利意识。活动组织者一再宣称,有行动总比没有行动好。那么他们就不应该反对质疑者的继续行动,那就是让全社会都以开放的姿态把这场讨论进行下去。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评论家)http://www.jfdaily.com/a/1952386.htm


反体制斗士长平又出新作了?当初那篇《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才叫牛B。

反体制斗士长平又出新作了?当初那篇《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才叫牛B。
这个家伙不知道是有受虐意识还是真正的是一根搅屎棍,嫌被骂的不爽还是仍嫌粪坑里的石头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