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的十年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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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兵器2010年12期 注意黑体字部分 [:a6:]  


国庆阅兵历来都是中国公开展示军事技术成果的重要舞台。相比各种展览上层出不穷又型号繁多的武器项目,国庆阅兵只展示装备型号的特点更能够展示中国军队的实际装备水平。国庆50年空中编队中的重型战斗机在60周年阅兵中同样盛装出现。十年前的1999年大阅兵中,苏-27SK/UBK被称为新型重型战斗机。仅仅十年后,同样的编队不但已经成为国产先进战斗机,而且在阅兵装备的介绍中也清楚地将型号公开为歼-11。仅仅十年的时间,同样的战斗机不但有了全新的名称和国产标准,中国也因此成为世界上少数可以自行生产第三代重型战斗机的国家之一。
  中国空军引进的苏-27SK是航空兵战斗力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台阶,也是前苏联在解体前达到服役状态的最先进的战斗机,其整体设计至今仍然属于世界一流水平。中国空军在上世纪90年代装备从俄罗斯引进的苏-27SK后,不但在装备性能上直接跨进第三代重型战斗机的行列,同时也获得了比较可靠的全天候超视距空战能力。在随后出现的台海危机中,苏-27SK有效发挥了空中威慑作用。但是依靠采购成品飞机不可能满足空军装备规模的需要,引进技术自行生产和改进苏-27SK才是维持和发展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因此,歼-11的名称证明了苏-27SK在十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根本性的蜕变。
  
  苏-27SK的引进和歼-11名称的意义
  
  苏-27SK是中国与前苏联重新开始军事技术贸易和交流后,在引进先进作战装备的整体规划中投资最大的项目,也是中国空军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装备现代化进程的代表项目。中国和前苏联在1990年5月开始以全面恢复军事技术交流为目标,以系统引进先进军事装备和生产技术为手段,利用国家力量为军队进行大规模装备技术更新。中国对苏-27SK的引进计划是按照购买许可证的方式自行生产,但在空军迫切需要新装备以及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方面急需资金的共同作用下,中国首先采购了相当数量的苏-27SK/UBK。成品引进的苏-27在填补国内装备急需的同时,也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门票。中国从俄罗斯采购的首批26架苏-27SK/UBK在1992年8月转场,1993年5月正式装备部队,随后又利用成品采购的方式获得了多批苏-27SK/UBK战斗机。中国空军为有效提高航空兵的战术攻击能力和精确打击水平,在1999年8月又从俄罗斯引进了苏-30MKK多用途战斗机。空、海军装备的苏-30MKK/MK2也成为国内第一型多用途战斗机。空军和海军航空兵用十年的时间先后引进多批约200架苏-27/30战斗机,在满足国防需要的同时,也建立了比较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体系。这些准备工作为国产歼-11装备后顺利形成战斗力打下了基础。
  苏-27SK的引进在中国战斗机技术和型号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引进苏-27SK时中国战斗机技术发展已经长期停滞,歼-7和歼-8的技术水平远远落后于国际标准,白行发展的三代战斗机歼-10仍然需要相当长的发展与试验时间。苏-27SK使中国空军和航空系统首次系统接触到了第三代先进战斗机,这个机型的使用缓解了空军装备需求和供应上的矛盾,也填补了中国战斗机型号中缺乏重型高性能战斗机的空白。苏-27SK装备后体现了很强的技术先进性,但单纯依靠引进来满足中国空军需要对经济的压力非常大,缺乏自行生产补充和改进完善能力也限制了装备的作战效能。中国引进生产苏-27SK可以系统地获得三代机的生产供应体系,将国内战斗机的生产条件迅速跨越到三代机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引进生产的苏-27SK可以直接进入批量生产,以解决急需先进战斗机装备的中国空军的紧迫要求。中国引进苏-27SK的关键目标是建立独立的生产、改进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不能仅限于获得组装生产能力,而是要从最基础的制造到成品供应的整体配套综合,真正建立起与整机相配套的完整顺畅的生产系统。相隔十年的国庆阅兵中歼-11重型战斗机的亮相,宣布了该机是真正由中国自行生产的战斗机。
  
  引进生产战斗机的不同过程
  
  世界上每个重视装备发展的国家都希望装备先进的战斗机,但是,有能力研制先进战斗机的国家却屈指可数。没有研制能力或在技术上存在不足的国家想装备先进战斗机,从能够设计和生产先进战斗机的国家采购是通常采用的方法,而引进技术仿制生产又是比引进成品更进一步的措施。国际上引进生产战斗机的方法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其中,引进成品和散件自行组装是最简单、粗浅的方法,而在引进核心成品的基础上自行生产和装配相对来说是个进步。引进技术后逐步过渡到自行生产和装配属于完整的引进生产,通过吸收学习,将引进的先进技术转化为自身发展的助力则是最高的成就。
  有需要但装备规模有限的国家显然没有必要具备独立生产战斗机的能力,这样的国家引进生产技术大都是作为补偿贸易的经济手段,在引进中进行散件装配或有限规模的生产是普遍采用的方式。有的国家具备引进战斗机的途径,却没有必要建立完整的航空生产体系,那么引进后独立生产对这些国家也就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引进核心成品并按照本身的能力生产部分零件再装配,在经济上和政治、技术方面都容易被合作双方所接受。如果考虑到通过引进提高自身航空科研生产的能力,利用引进的方式借力发展自己的先进战斗机设计和生产体系,那么这个引进必然要经历系统、完整的消化和吸收过程。
  以中国和欧洲空中客车公司在天津合作的A320生产线为例,空中客车公司直接向中国出口A320的大部件和配套成品,天津的生产线将这些部件和成品组装成完整的飞机。生产方在这种引进生产方式中只具备自行组装和调试的能力,无法通过合作获得真正的核心制造技术。印度、韩国和土耳其从其他国家引进生产战斗机的模式相对复杂,这些国家的航空企业大都具备生产部分飞机零件的能力,但关键零件生产所需要的材料仍然需要从引进国采购,发动机和机载设备也主要依靠引进成品来供应。这些国家对引进的飞机具备部分生产能力并可独立完成总装,受到核心技术限制却不具备独立对飞机进行改进和改型的能力,在切断外来成品供应的情况下,无法依靠本身的航空力量进行保障。
  中国战斗机的设计和生产能力是以引进前苏联技术为基础建立的。但是,因为中国空中力量拥有独立的国防需求和装备供应体系,因此,中国航空工业从最初引进米格-17(歼-5)战斗机开始,就采用了分阶段逐步过渡完善后独立生产整机的方法,最终的目的是利用国内力量完成生产并具备独立改进完善的基础。中国引进战斗机的方式相对来说最为完整和复杂,通过分阶段引进、消化吸收生产技术和机载成品生产能力,从飞机本身到地面设备建立起完整的生产保障体系。这样完整的引进方式虽然投入较大,也需要承担较大的技术风险,但是能够具备独立生产能力,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改进和完善。中国在前苏联终止技术支援后仍然能够生产、改进引进的飞机,就是因为引进技术的完整性在整个生产体系中发挥的作用。
  
  从中国引进生产战斗机的传统分析歼-11的基本技术状态
  
  俄罗斯向中国出口苏-27SK是该系列飞机的第一个出口项目。因为苏-27SK的出口是在俄罗斯经济紧张困难下的应急措施,因此,其航空工业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对飞机进行改造,前苏联时期弱化出口飞机战斗力的方法大都没有在苏-27SK上实施。俄罗斯空军对出口中国的苏-27SK进行的弱化措施大都集中在电子设备上,这些措施部分影响了战机的战斗力,却保留了基本的技术标准。这些措施对中国空军在接机后的使用产生了好坏参半的后果。好的方面是苏-27SK的雷达航电相对比较完整,技术性能指标与俄罗斯空军使用的同型飞机差异不大;坏的方面则是苏-27SK保持了前苏联战斗机的特有技术标准,这套以前苏联航空作战体系为基础的系统并不适合中国空军的标准。中国空军早期还无法应用苏-27SK很多较先进的作战性能,其航电设备在中国空军作战系统中也经常出现水土不服。直到第一次台海危机的东南大演习,苏-27SK还没有真正融入到空军的作战体系中。苏-27的战斗力对当时中国空军的综合战斗力并无大的帮助,反倒是该机在指挥协同和军兵种配合方面表现得格格不入。完善苏-27SK并使之真正适应中国的航空作战体系成为使用单位的共识。
  由国内生产苏-27SK的基建项目和准备工作从1997年开始进行,生产的苏-27SK被命名为歼-11。歼-11的生产和装备是中国航空工业系统首型批量生产的第三代战斗机。中国在生产初期克服了生产线不完整和引进工装成品缺陷多的困难,依靠国内的力量对歼-11生产线的缺漏部分进行补充,在较短的时间里复制和建立了比引进生产线更现代化的生产体系。通过生产系统的完善,为国内自行改进歼-11提供了基础保证。中国通过完成早期引进样机的组装和试飞启动了生产线,随后按照合同和生产计划开始批量生产歼-11。国内生产的歼-11在2000年前后开始向空军部队交付。
  歼-11经历了与歼-5类似的从引进部件装配到自行生产的几个阶段。中国用两年的时间打通了生产线,相关企业也先后完成了歼-11项目中各自承担的任务。歼-11到2002年按照节点要求完成了飞机的国产化工作,当年开始进入空军部队服役。引进生产和第一代国产化歼-11的批量装备缓解了空军装备上的紧张局面,而且在生产过程中也根据国内相关技术发展的成果,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成品对该机进行改进和完善。在提高装备战斗力的同时,也为歼-11的后续发展进行了技术实践和准备。第一代国产化歼-11的生产和交付证明沈阳飞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生产体系。虽然这个期间歼-11的发动机和航电等成品仍然按照合同由俄罗斯提供,但国内依靠歼-11的平台也开始了国产动力和航电武器的研制。真正实现全面国产化并在战斗力上有明显提高的改进型,也在2000年前后由沈阳飞机设计所牵头开始研制。   中国航空工业在初创时与前苏联有着非常密切的军事技术合作,早期几个型号的战斗机都是依靠引进前苏联技术仿制生产的。这个时期中国在引进战斗机生产技术上采取了完整转移的方法,该方法在技术完整性和合理性上是经受实践检验的成功方法。其中,以米格-17的引进生产在阶段目标和成果上最有代表性。中国航空工业在米格-17引进和仿制过程中应用和掌握了成功的生产方式,最终完成了从散件组装到完全独立生产的引进过程。引进米格-17的成功使中国航空工业迅速具备了生产喷气战斗机的能力,也成为中国之后从国外引进军用飞机所采取措施的标准模板。中国引进苏-27SK所采用的方式,应该也是与引进米格-17类似的过程。但相比米格-17从机载设备到发动机的全面引进和仿制的完整转移方式,苏-27SK的引进生产主要集中在机体和相关材料的仿制上。作为战斗机核心生产技术的机载成品和发动机并没有配套引进,而是由俄罗斯航空企业按照预定的生产规模直接提供成品进行装配。
  引进苏-27SK过程中没有配套引进核心成品是因为俄罗斯预防性的技术措施,主要目标是通过把持动力系统等核心装备的供应,控制和掌握中国自行生产该机的速度和生产规模。并且依靠成品垄断来避免中国完成苏-27SK后可能出现的市场扩散。“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中国引进苏-27SK生产技术的基本目标。但是,因为苏-27是前苏联整个航空工业技术的结晶,整个飞机的成品涉及到前苏联整个军工系统内的几百家企业,这么多的企业和这么多的特殊成品在苏-27生产和使用中都是必须的。中国本身的国防工业中也有比较完善的航空和电子科研生产系统,苏-27上使用的大部分成品在国内也有类似产品。但是,利用国内成品替代俄罗斯成品或仿制俄罗斯产品,相对于可能的装备规模来说,在经济上并不可取。
  
  歼-11的改进塑号和编号的争论
  
  国内、外媒体对歼-11的存在进行了长期跟踪。虽然中国以前并没有公开苏-27SK的引进过程和型号名称,但歼-11这个在民间已经流传了多年的编号也被演绎出很多内容。其中,关于苏-27SK国产化后的编号问题更是受到各方的重视。国内、外很多分析文章大都认为引进生产的苏-27SK是歼-11,而将中国自行仿制生产的苏-27SK称为歼-11A,传言中歼-11B的存在也为这个猜测提供了支持的依据。民间分析的歼-11型号发展虽然有其合理之处,却并不符合实际。造成这个失误主要是因为民用产品和军用产品之间的标准差异。
  战斗机的型号变化不只是名称上的调整和规范,实际上,型号名称代表的是战斗机技术状态和标准上的明显差异。而这个差异在生产、装备、使用和维护上都有不同的标准。中国早期从前苏联引进的几种战斗机大都经历了“引进—仿制—改进”的过程,但歼-5/6/7从引进组装到自行生产后的飞机型号并没有出现改变,拥有独立后缀编号的改型大都具备明显的变化。也可以说,只有在设备或功能上进行较大调整后的型号才会有新的编号。中国军用飞机型号改进在改用字母编号后确实有着固定的顺序,但机型编号是在应用上非常严肃和有严格规定的工作。另外,科研的不确定性使每个序号的改进型不是都有装备的可能,如歼-7F和歼-8C就在空军现役该系列战斗机编号中属于空缺的序号,仅仅用国产化这个标准判断出歼-11A显然不够合理。
  前文已介绍过,俄罗斯向中国出口苏-27SK生产线时并不是全面转移,关键的成品和动力装置都需要按照合同从俄罗斯引进,这与从前全面引进前苏联的战斗机项目存在明显区别。苏一27SK对中国航空工业系统来说是个技术跨度很大的项目,从生产和技术吸收方面都有非常大的技术难度。完成引进生产的成功方法并不是在不成熟的基础上盲目改进,国内早期引进型号开发过程的教训已经证明了冒进要吃大苦头。苏-27SK引进生产的关键是建立国内生产三代重型机的基础,建立这个基础最好的方法就是按照俄罗斯标准照虎画虎,只有在完善了引进型号的生产和技术吸收后才谈得上改进。中国生产的苏-27SK在经过早期几个阶段后将开始国产化,可国产化的初期必然是按照俄罗斯的技术标准进行替代生产。简单的说,就是用国内的材料按照俄罗斯标准生产飞机所需的零件。除了材料毛坯的产地外,各阶段的飞机结构和状态将保持相同的标准。
  苏-27SK国产化成功只是将俄罗斯提供的生产材料用国内材料替代,飞机本身的技术状态和结构、材料不会大变。如果为国产化的歼-11提供新编号,不但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而且新编号要在周边设施和工艺文件上出现大量的标准调整,必将在生产准备、调度和使用维护方面导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歼-11如果不对飞机的结构材料和机载成品进行大的调整,给予新的序号以区别早期生产飞机将会产生很多潜在的隐患。国外类似飞机在自用型号生产上同样对型号名称规划很严。美国F-16大家族中先后出现过多个不同技术状态的型号,但采用不同动力和设备状态的型号基本都保持在字母大序号范围内。俄罗斯虽然为了出口需要为苏-27/30改进型提供了眼花缭乱的编号,但自用装备的改良仍然是按照统一和传统的序号排列。综合国外和国内的标准,可以认为歼-11A不会仅代表飞机的国产化,这个型号如果确实存在,必然会具备与歼-11有明显区别的技术状态。
  
  引进的最终目标和歼-11的技术标准估算
  
  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接触到西方国家先进的航空技术和思想,反衬出曾经从前苏联获得的技术和成品的落后情况。中国军工系统和空军经过近十年的调整后,认同了西方的思想,通过逐步对原有航空科研和生产系统的改造,来转化基础技术的发展方向。中国与西方的军事交流虽然在技术上表现出很高的层次,但西方国家对中国政府的疑虑并没有因为共同的威胁而放松。先进战斗机的出口虽然有条件放开,却拒绝生产技术的输出。中国从90年代开始重新打通从前苏联引进军事技术和成品的道路。前苏联末期的困难局面和俄罗斯时期加剧的经济问题,也使中国得以引进其当时最先进的实用化装备。俄罗斯在对中国的高技术装备输出中采取了远比西方开放的态度,当时服役中的几乎全部战术飞机都被放在出口目录上,而且在战斗机出口的同时也存在获得技术输出的可能。
  中国当时能够引进的俄罗斯先进战斗机有米格-29和苏-27两种,这两者都代表着当时俄罗斯实用成品的最高水平。相对于已经广泛出口并在尖端技术上限制较小的米格-29,苏-27应用了更多的先进技术,却有更高的成本和更大的生产难度。中国全面引进米格-29在当时并没有任何难以克服的困难,长期使用米格系列战斗机的中国空军也更容易适应该机。而且米格-29的低成本和低维护要求也有利于扩大装备规模。中国最终确定引进苏-27SK,应该说出乎很多方面的意料。引进苏-27SK不但在同样投入下获得的飞机数量较少,而且投入到该机维护保障上的资源和精力也比米格-29高得多。中国空军在引进苏-27SK的同时,开始谈判引进生产苏-27SK。但对俄罗斯来说,苏-27SK的应用技术远比米格-29更有价值。中国和俄罗斯确定的苏-27SK引进生产许可证是个合作性的项目,按照俄罗斯相关企业和媒体近年来公开的该项目合作的内容来看,俄罗斯向中国出售了数百架苏-27SK的生产许可。但是,这个项目中关键的航空电子设备和动力装置必须由俄罗斯提供。合作项目中并没有涉及到AL-31F发动机的技术输出和生产内容,因此,苏-27SK的引进只是涉及到机体生产转移的项目。
  俄罗斯在苏-27SK生产技术输出中拒绝转让发动机的意图,是根据先进航空动力系统作为中国航空工业弱项的现实情况,作为限制中国对该机生产能力的手段。中国按照全面引进、独立生产的传统习惯,很难接受这样苛刻的条件。但事实上,中国政府和空军对俄罗斯的限制措施反应非常平淡。中国在与俄罗斯谈判引进苏-27SK生产技术的时候没有坚持全面引进,这对于始终坚持具备独立装备供应能力的中国空军来说是很少见的,将其归因于俄罗斯谈判技术高的因素显然不够准确。按照苏-27SK的技术条件和俄罗斯提供生产技术的标准看,中国没有坚持引进雷达航电和发动机有着深层次的思考,那就是中国空军对苏-27的雷达航电和发动机并没有志在必得的意图。
  中国空军在从90年代初期开始获得并操作苏-27SK的过程中,对该机的气动设计、飞行性能和发展潜力是满意的,但是对航电武器和部分功能系统却并不满意。尤其是苏-27SK的雷达航电相比当时已经接触到的西方产品明显落后。中国航空和电子工业系统在与西方合作期间所获很多,虽然没有得到多少成品,但在机载设备的研制方面大有收益,先后实施了很多按照西方标准开发的雷达和航空电子设备项目。这些科研项目到90年代中期大都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参考国外先进技术发展的FWS-10发动机在性能上也与AL-31F相当。苏-27SK的雷达航电、机载武器和飞行控制系统只是前苏联80年代初期水平,在引进的当时对中国空军就已经缺乏吸引力。其技术性能水平对当时的中国已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技术,反倒是高性能飞机平台本身的设计和生产是真正急需获得的关键。中国空军估计到引进生产苏-27SK项目实施将在90年代后期,这个期间国内大部分先进航空产品都可以接近成熟,引进前苏联80年代初期水平的同类系统意义不大。中国苏-27SK生产技术的真正目标是获得先进战斗机的生产能力,机体平台的生产技术引进已经基本保证了这个目标。为引进而投资采购的部分成品可以用来熟悉生产装配的过程,空军也可以依靠这些引进的飞机暂时缓解先进战斗机缺乏的困难。利用引进成品装机的缓冲,为国内替代产品的成熟争取到时间。
  前苏联时期发展的苏-27SK电子系统对中国来说算不上先进,很多机载电子设备在功能和性能上都不符合中国空军的实际装备需要。中国的航空和电子工业体系具备比较强的设计和生产能力,虽然在系统综合水平和设计经验上不如俄罗斯同行,但在产品设计应用技术和性能指标方面存在的差距并不明显,应用西方技术标准和元件已经可以部分超过俄罗斯的同类设备。引进生产苏-27SK的中国航空科研系统可以得到电子和兵器工业的支持。在引进苏-27SK刚刚完成散件装配的阶段,应该已经开始实施 国内成品替代引进成品的工作,国产动力装置和航材的实机替代试验也先后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空军技术部门曾经对引进的苏-27SK部分成品进行改造,通过补漏加强的小改小修,以求部分改善该机的设备条件。苏-27SK采用的机载成品虽然代表了前苏联当时的先进水平,但是这套系统不但在构成和性能上有前苏联作战体系的深厚背景,同时存在前苏联电子设备传统的粗、大、笨、重和自动化水平低的问题,综合性能相对国内在90年代中、后期发展的同类装备存在明显差距。投入大量资源去引进和仿制低水平的设备显然是个浪费。国内航空和电子科研系统仿制苏-27SK电子设备并没有难度,但在技术上不大可能为了新机型去仿制该机的旧设备。即使存在仿制的主要目标,也应该是建立引进设备的保障能力。
  
  歼-11的未来展望
  
  国庆阅兵是在军事保密上比较严格的中国展示军事技术成果的难得机会。1999年到2009年这十年里,重型战斗机的外形虽然没有变化,但是却已经从整体上完成了从成品引进到自行生产的进步。而且从公开媒体可以判断,参加阅兵的歼-11并不是该系列的最强者,具备更加完善的技术和更强战斗力的改型也已经服役。
  俄罗斯向中国出口苏-27SK生产技术的前提并不是无私的支援,而是在自认为能够掌控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出口该机生产技术获取持续经济回报的手段。中国航空工业如果只是将苏-27SK的引进作为生产项目进行,虽然可以比较稳定地生产出该机和后续机型,但缺乏对其气动和结构的了解,就无法自行改进完善,只能被动地跟随俄罗斯的型号发展并按照其提供的模板搞下去。中国航空工业系统最初引进的只有单座苏-27SK的生产技术。为了解决战术攻击力量发展和飞行训练的要求,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又引进了大量苏-27UBK和苏-30MK。随着苏-27SK/UBK和苏-30MKK/MK2的先后装备,苏-27/30系列重型战斗机成为中国航空远程作战力量的核心。中国引进的苏-27/30占据了俄罗斯苏-27/30系列飞机出口的主要份额,中国航空兵也建立起了仅次于前苏联时期的苏-27机队。向中国出口和生产技术输出,帮助苏霍伊等企业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俄罗斯在输出苏-27SK技术时进行的限制是以经济利益为核心,意图通过对中国生产该机的技术标准和改进发展进行制约,将中国生产和改进的苏-27SK变成俄罗斯手中的提线木偶。俄罗斯向中国出售苏-27SK生产技术的过程中潜伏着系统的市场目标,那就是通过该机的输出引导中国的战斗机生产,利用其生产线的基础辐射苏-27UBK和苏-30MKK,最终使中国自行生产的苏-27系列战斗机跟随俄罗斯的型号发展。俄罗斯可以卖完成品卖技术、卖完技术再卖改进,争取让中国的苏一27生产线成为俄罗斯航空企业的自动提款机。中国航空工业如果无法建立独立生产和完善苏-27SK的能力,那么将会陷入俄罗斯航空技术输出的这个陷阱。只要开始在国内生产苏-27SK,必然会有随后的型号改进,仅提供生产许可证和配套成品就能够让俄罗斯赚到长期饭票。
  中国如果不能摆脱俄罗斯在技术和成品上对苏-27SK的限制,那么歼-11的生产和改进的命脉将操纵在俄罗斯的手中。不但永远无法真正具备苏-27SK的独立生产和改进的能力,而且在技术水平和战斗力上也将始终跟随在俄罗斯同类型号之后。这种在装备技术发展上的潜在威胁,对中国国防安全存在致命的影响。中国引进苏-27SK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国内相关技术的水平,依靠引进技术的收益缩短国内同类型装备的研制周期。引进之后进行的改进完善是引进项目得以实施的基础。俄罗斯在技术输出上进行的限制恰恰与中国的目标相抵触,如果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则引进生产苏-27SK将失去最重要的价值。
  苏-27SK为了在作战体系和人员培训上照顾到前苏联航空兵的传统,在电子系统的应用方式和显示界面上有很多继承性的特点。这些适合前苏联航空兵传统习惯的设计和应用方式对中国空军并不适合,不但在体系配合上格格不入,且在使用中还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中国航空工业系统在歼-8和歼-10两代综合航电系统的开发中,充分吸收了西方国家综合化和系统化的显控设计思想。国内相关设计标准和应用方式也都按照西方类似标准进行调整,机载航电显示上采用的全新GJB标准与苏-27SK的前苏联标准差异巨大。引进生产许可和成品制造的歼-11在技术上与苏-27SK有直接的继承关系,很多在引进后暴露的问题在歼-11上仍然存在,其中以前苏联/俄罗斯航电和显示系统与国内同类的标准差异最为明显。中国航空兵部队要想综合形成整体战斗力,就必须在标准上获得统一。虽然国内对苏-27SK和歼-11的相关系统进行过改进,但苏联式的组合方式和结构特点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很多适应性的改进措施起到的也只是在有限程度上的相对统一作用。中国新一代作战飞机的机载设备和显示系统已经规范在新GJB的范围内,苏一27SK雷达航电的小改很难满足航空兵新体系的要求。俄罗斯较新的系统虽然也向西方国家靠近,但其航空工业本身的传统和标准仍然指导着新机系统的研制。继续引进较新的俄罗斯航电显示系统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中国航空兵战术飞机装备体系中的标准之争。
  中国自行生产的歼-11在技术上必须能够满足2000年后的战场环境。前苏联时期,这个目标是依靠发展苏-27M来实现。冷战后,世界航空技术发展的速度显然超过了前苏联当时的估计。因此,苏-27M的技术标准到2000年时已经开始落后于时代,俄罗斯必须研制和生产更先进的苏-27SM和苏-35BM。中国引进的是前苏联时期技术标准的苏-27SK的生产技术,这样的技术标准到2000年后不但同样明显落后于可能的对手,而且其电子作战系统也缺乏改进的潜力和条件。依靠苏-27SK雷达电子设备的改进完善,根本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反倒因为投入和收益不成比例而缺乏有吸引力的效费比。中国改进引进的苏-27SK的重点是航电升级,最方便也是效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机体范围内,依靠国内先进电子技术和成品雷达、导弹,将原有的苏式系统推倒重来。
  中国引进苏-27SK的仿制和国产化情况长期处于保密状态。但是,在2009年运到中国航空博物馆的一架歼-11却透露了新的消息。这架飞机刚刚到达时机身粘满了静力试验使用的胶条,全机的技术状态可以清楚地确定是进行强度试验专用的机体。从这架歼-11上部分成品的俄文标识可以判断其属于苏-27SK引进项目范围,但单纯的仿制生产事实上并不需要生产静力试验机。这架飞机的存在证明国内相关单位在对苏-27SK的结构进行过研究和试验,俄罗斯成品的存在也证明这个工作在引进后不久就已经开始进行。该机是按照对苏-27SK技术摸底的需要专门生产的飞机,能够在引进合同范围内生产这架无法上天的纯粹消耗品,证明国内对苏-27SK的仿制有着长期系统的计划。另外,静力试验机在完成强度试验任务后往往还要承担其他试验项目。虽然飞机无法升空,但其完整的内部结构可作为金属样机应用,机体可以承担很多成品和部件改进措施的布局模拟平台。中国航空科研系统能够把歼-11的静力试验机拉来展览,按常识分析可以认为还有其他执行这一任务的静力试验机存在。由此可以判断,国内对苏-27的结构研究范围非常系统和广泛。
  中国引进苏-27SK生产线后的最初发展比较符合俄罗斯的目标。中国的苏-27SK生产线在启动后引进了近百架成品部件,早期几个批量的飞机部件和航材也是从俄罗斯全套引进。俄罗斯苏-27SK在中国生产线上的许可证收益已经开始发挥效应,但中国的独立自主意识和能力显然超过了俄罗斯的估计。俄罗斯希望的大量改进型号引进和采购合同并没有到来,在向中国输出了近百套设备后就停滞了下来。中国航空系统依靠自己的力量很快实现了苏-27SK的国产化,替代俄式航电武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产品也逐步走向成熟。中国航空系统不但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出苏-27SK的改进型,而且还在单座机的基础上自行发展了双座改进型。改型机具备了实现飞行训练和多用途改造的基础条件。俄罗斯人不但难以用苏-27SKM和苏-35BM来吸引中国的合同,寄予很大希望的苏-27UBK和苏-30MKK项目也成了镜中的风景。
  歼-11的全面国产化不但为空军提供了技术和生产上有保障的先进战斗机,而且带动了一系列成品的科研工作。最重要的是利用歼-11的平台促进了“太行”发动机的研制,通过成熟平台的助力保证了发动机的实机试验要求,为国内航空动力技术升级跨代提供了基础条件。歼-11国产化改进的另一个成绩是彻底摸清了苏-27SK的设计基础。通过第二代歼-11的研制和生产,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条件的新路。随着第二代歼-11在飞行试验过程中对技术和成品的不断完善,中国已经具备依靠自己的力量对该机进行改进和改型的能力。歼-11在国内生产十年来,向航空兵部队和科研系统提供了大量飞机。同时,在二代歼-11的基础上还根据部队装备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改进改型完成了空、海军航空兵部队急需的多个型号的开发,使该机的功能和型号从最初苏-27SK的单座空中优势/防空战斗机,发展成为可与国外重型战斗机相媲美的系列化机型,部分设计标准和综合战斗力水平已经具备三代半的特征。
  在第一代歼-11生产前中国就开始了第二代歼-11的研制,两条腿走路的科研和生产并行措施为歼-11的发展争取了时间。完全国产化并在机载成品上保证自主供应的歼-11属于第二代歼-11。该型号于2003年12月完成了首飞,首飞成功意味着国内在气动和结构上已经吃透苏-27SK的技术。航空科研系统已经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苏-27SK的生产,而且还可以通过自主生产和保障摆脱对俄罗斯成品的依赖。国内相关单位在吃透了苏-27核心技术的条件下,用目前中国成熟先进的系统进行改进,可获得很高的性能收益。尤其是在飞机成品和结构减重方面取得的成功,将明显提高飞行性能。
  苏-27SK的雷达航电虽然在技术指标上达到了同时代技术水平,但前苏联电子元件存在的大、笨、沉和功能少的问题仍然明显。这些问题相对于前苏联专机专用的装备思想算不上毛病,但在冷战后的新军事技术发展中却显示出明显的不适应和性能缺陷。如果用国内比较成熟的机载电子设备和技术对苏-27SK原系统进行替代改进,在保持其雷达航电性能指标和基本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新的机载电子设备的重量和尺寸可以在原基础上降低一半左右。仅仅改进雷达航电上降低的重量就能够对飞行性起到很大的帮助,并且在航电系统的性能水平、自动化、多功能和综合化方面还可以得到明显提高。第二代歼-11的成功使歼-11的引进具备全面国产化的标准,在改进中突出解决了引进俄罗斯成品航电武器性能不足的问题,在雷达航电和机载武器的综合性能上达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国际标准。第二代歼-11的雷达系统仍然采用与苏-27SK类似的PD+光电的组合方式,但机载雷达和航电系统以国产化为目标进行了全部更新。国内较现代化的雷达航电和武器系统全面替代了俄罗斯成品,甚至俄罗斯著名的K36弹射座椅都已经被国产HTY-8所替代。   新一代歼-11采用了先进的衍射平显和多下显组成的玻璃化座舱,拥有双杆操纵、综合航电和复合导航定位系统,在成品技术标准上与目前美国空军装备的F-15C基本相当,在平显和座舱显示系统的应用技术上已经接近西方四代机的标准。歼-11改进型通过对雷达航电的完善和外挂武器系统的改进,拥有较大的有效载荷和适合作战需要的外挂条件,能够使用各种制导武器满足对空、对地和对海作战的需要,成为具备较强的攻势作战能力和较大作战半径的先进航空作战装备。中国和俄罗斯在改进各自装备的苏-27SK和苏-27S的过程中,虽然采用的改进方法都符合国际三代机改进的总体趋势,但是因为中国和俄罗斯在航空技术和装备体系上存在的差异,在苏-27的改进方向上存在比较明显的区别。相比俄罗斯苏-35BM的技术改进方式和特点,歼-11在改进方法和成品构成上都更符合中国的实际需要。歼-11第二代改进型从技术上已经脱离了苏-27SK的范围。虽然气动外形并没有明显变化,但已经掌握核心技术的歼-11已经真正成为中国自己的先进战斗机。
  苏-27SK在结构材料的使用上对钛合金的应用水平相对较高,但几乎没有应用复合材料这样的先进航空材料。常规材料和结构工艺的采用导致苏-27SK的结构重量相对较大,原始设计上较大的结构重量明显影响了先进气动布局的优势,原样仿制的结果不过是维持在前苏联80年代初期的水平。苏-27SK刚刚引进时,其材料选择和制造工艺对国内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在苏-27SK国产化过程中,面对大量苏联材料的国产化问题,中国航空科技人员没有选择按部就班仿制的“笨”方法,而是考虑到国内相关技术发展上的储备和该机存在的问题,采用较先进的材料和工艺来替代原有的材料和工艺。其中,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应用不但解决了缺乏大部分材料的问题,而且使新型歼-11结构效率和整体设计水平都获得了显著的提高,在整机应用材料和生产工艺水平上已可与俄罗斯最新的苏-35BM相媲美。
  如果按照中国目前的材料和工艺技术对苏-27SK进行全面改造,在不改变其基本气动和结构的情况下,大规模应用复合材料和先进工艺技术可以显著提高飞机结构效率。歼-11改进型的复合材料和钛合金如果可以达到10%、25%的比例,在蒙皮和承力结构上大规模采用复合材料,用整体结构的大尺寸锻压框架代替目前多件组焊成形的框架,可以在飞机结构的设计和生产上获得非常突出的减重延寿的效果。假设在保持苏-27SK气动和结构不变的前提下,采用综合减重措施,通过降低零件和组合件结构重量和调整整机配平重量的综合方法,将复合材料和钛合金的应用量提高到25%和35%的标准,结合对机载雷达航电、操纵系统等应用成品上的改进,理论上可以将基本重量由苏-27SK的16.5吨降低到15吨左右。复合材料蒙皮较理想的表面连续性还有利于降低信号特征和阻力,整体飞行性将在目前歼-11改进型的基础上获得更有效的改善。
  俄罗斯在向中国出售苏-27SK生产许可证时保留了关键的核心技术。中国在开始生产歼-11后,为了打破俄罗斯故意设置的技术障碍,通过采用国内成品替代的方式打破了后者的牵制。第二代歼-11的出现,证明中国在摆脱对俄成品依赖努力上取得了成功。歼-11的国产化和改进发展情况暂时还没有可以证实的详细资料,但通过中国和俄罗斯的军事贸易内容却可以有所感受,那就是中国不但已经不再从俄罗斯引进成品的苏-27/30,曾经被俄罗斯当成命脉的发动机和航电设备也停止了采购。从这些表现上可以判断,歼-11已经完成了整机生产的整体转移。俄罗斯媒体近几年多次宣称中国向俄罗斯采购战斗机,但事实却是中国近年来根本没有从俄罗斯引进新的苏-27/30成品飞机,几个有模有样的传闻最后都成为了没有结果的假消息。中国军人在俄罗斯军事技术出口的各个展览中仍然是常客,很多机型确实也受到了有关人员的关注。但是,随着歼-11的公开露面和未来的改进发展、技术进步,如果中国和俄罗斯的贸易补偿合作不再涉及到苏-27的改进型,那么,中国对苏-27/30的后续改型仅仅将是保持关注的“旁观者”。

来源:现代兵器2010年12期 注意黑体字部分 [:a6:]  


国庆阅兵历来都是中国公开展示军事技术成果的重要舞台。相比各种展览上层出不穷又型号繁多的武器项目,国庆阅兵只展示装备型号的特点更能够展示中国军队的实际装备水平。国庆50年空中编队中的重型战斗机在60周年阅兵中同样盛装出现。十年前的1999年大阅兵中,苏-27SK/UBK被称为新型重型战斗机。仅仅十年后,同样的编队不但已经成为国产先进战斗机,而且在阅兵装备的介绍中也清楚地将型号公开为歼-11。仅仅十年的时间,同样的战斗机不但有了全新的名称和国产标准,中国也因此成为世界上少数可以自行生产第三代重型战斗机的国家之一。
  中国空军引进的苏-27SK是航空兵战斗力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台阶,也是前苏联在解体前达到服役状态的最先进的战斗机,其整体设计至今仍然属于世界一流水平。中国空军在上世纪90年代装备从俄罗斯引进的苏-27SK后,不但在装备性能上直接跨进第三代重型战斗机的行列,同时也获得了比较可靠的全天候超视距空战能力。在随后出现的台海危机中,苏-27SK有效发挥了空中威慑作用。但是依靠采购成品飞机不可能满足空军装备规模的需要,引进技术自行生产和改进苏-27SK才是维持和发展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因此,歼-11的名称证明了苏-27SK在十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根本性的蜕变。
  
  苏-27SK的引进和歼-11名称的意义
  
  苏-27SK是中国与前苏联重新开始军事技术贸易和交流后,在引进先进作战装备的整体规划中投资最大的项目,也是中国空军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装备现代化进程的代表项目。中国和前苏联在1990年5月开始以全面恢复军事技术交流为目标,以系统引进先进军事装备和生产技术为手段,利用国家力量为军队进行大规模装备技术更新。中国对苏-27SK的引进计划是按照购买许可证的方式自行生产,但在空军迫切需要新装备以及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方面急需资金的共同作用下,中国首先采购了相当数量的苏-27SK/UBK。成品引进的苏-27在填补国内装备急需的同时,也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门票。中国从俄罗斯采购的首批26架苏-27SK/UBK在1992年8月转场,1993年5月正式装备部队,随后又利用成品采购的方式获得了多批苏-27SK/UBK战斗机。中国空军为有效提高航空兵的战术攻击能力和精确打击水平,在1999年8月又从俄罗斯引进了苏-30MKK多用途战斗机。空、海军装备的苏-30MKK/MK2也成为国内第一型多用途战斗机。空军和海军航空兵用十年的时间先后引进多批约200架苏-27/30战斗机,在满足国防需要的同时,也建立了比较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体系。这些准备工作为国产歼-11装备后顺利形成战斗力打下了基础。
  苏-27SK的引进在中国战斗机技术和型号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引进苏-27SK时中国战斗机技术发展已经长期停滞,歼-7和歼-8的技术水平远远落后于国际标准,白行发展的三代战斗机歼-10仍然需要相当长的发展与试验时间。苏-27SK使中国空军和航空系统首次系统接触到了第三代先进战斗机,这个机型的使用缓解了空军装备需求和供应上的矛盾,也填补了中国战斗机型号中缺乏重型高性能战斗机的空白。苏-27SK装备后体现了很强的技术先进性,但单纯依靠引进来满足中国空军需要对经济的压力非常大,缺乏自行生产补充和改进完善能力也限制了装备的作战效能。中国引进生产苏-27SK可以系统地获得三代机的生产供应体系,将国内战斗机的生产条件迅速跨越到三代机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引进生产的苏-27SK可以直接进入批量生产,以解决急需先进战斗机装备的中国空军的紧迫要求。中国引进苏-27SK的关键目标是建立独立的生产、改进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不能仅限于获得组装生产能力,而是要从最基础的制造到成品供应的整体配套综合,真正建立起与整机相配套的完整顺畅的生产系统。相隔十年的国庆阅兵中歼-11重型战斗机的亮相,宣布了该机是真正由中国自行生产的战斗机。
  
  引进生产战斗机的不同过程
  
  世界上每个重视装备发展的国家都希望装备先进的战斗机,但是,有能力研制先进战斗机的国家却屈指可数。没有研制能力或在技术上存在不足的国家想装备先进战斗机,从能够设计和生产先进战斗机的国家采购是通常采用的方法,而引进技术仿制生产又是比引进成品更进一步的措施。国际上引进生产战斗机的方法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其中,引进成品和散件自行组装是最简单、粗浅的方法,而在引进核心成品的基础上自行生产和装配相对来说是个进步。引进技术后逐步过渡到自行生产和装配属于完整的引进生产,通过吸收学习,将引进的先进技术转化为自身发展的助力则是最高的成就。
  有需要但装备规模有限的国家显然没有必要具备独立生产战斗机的能力,这样的国家引进生产技术大都是作为补偿贸易的经济手段,在引进中进行散件装配或有限规模的生产是普遍采用的方式。有的国家具备引进战斗机的途径,却没有必要建立完整的航空生产体系,那么引进后独立生产对这些国家也就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引进核心成品并按照本身的能力生产部分零件再装配,在经济上和政治、技术方面都容易被合作双方所接受。如果考虑到通过引进提高自身航空科研生产的能力,利用引进的方式借力发展自己的先进战斗机设计和生产体系,那么这个引进必然要经历系统、完整的消化和吸收过程。
  以中国和欧洲空中客车公司在天津合作的A320生产线为例,空中客车公司直接向中国出口A320的大部件和配套成品,天津的生产线将这些部件和成品组装成完整的飞机。生产方在这种引进生产方式中只具备自行组装和调试的能力,无法通过合作获得真正的核心制造技术。印度、韩国和土耳其从其他国家引进生产战斗机的模式相对复杂,这些国家的航空企业大都具备生产部分飞机零件的能力,但关键零件生产所需要的材料仍然需要从引进国采购,发动机和机载设备也主要依靠引进成品来供应。这些国家对引进的飞机具备部分生产能力并可独立完成总装,受到核心技术限制却不具备独立对飞机进行改进和改型的能力,在切断外来成品供应的情况下,无法依靠本身的航空力量进行保障。
  中国战斗机的设计和生产能力是以引进前苏联技术为基础建立的。但是,因为中国空中力量拥有独立的国防需求和装备供应体系,因此,中国航空工业从最初引进米格-17(歼-5)战斗机开始,就采用了分阶段逐步过渡完善后独立生产整机的方法,最终的目的是利用国内力量完成生产并具备独立改进完善的基础。中国引进战斗机的方式相对来说最为完整和复杂,通过分阶段引进、消化吸收生产技术和机载成品生产能力,从飞机本身到地面设备建立起完整的生产保障体系。这样完整的引进方式虽然投入较大,也需要承担较大的技术风险,但是能够具备独立生产能力,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改进和完善。中国在前苏联终止技术支援后仍然能够生产、改进引进的飞机,就是因为引进技术的完整性在整个生产体系中发挥的作用。
  
  从中国引进生产战斗机的传统分析歼-11的基本技术状态
  
  俄罗斯向中国出口苏-27SK是该系列飞机的第一个出口项目。因为苏-27SK的出口是在俄罗斯经济紧张困难下的应急措施,因此,其航空工业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对飞机进行改造,前苏联时期弱化出口飞机战斗力的方法大都没有在苏-27SK上实施。俄罗斯空军对出口中国的苏-27SK进行的弱化措施大都集中在电子设备上,这些措施部分影响了战机的战斗力,却保留了基本的技术标准。这些措施对中国空军在接机后的使用产生了好坏参半的后果。好的方面是苏-27SK的雷达航电相对比较完整,技术性能指标与俄罗斯空军使用的同型飞机差异不大;坏的方面则是苏-27SK保持了前苏联战斗机的特有技术标准,这套以前苏联航空作战体系为基础的系统并不适合中国空军的标准。中国空军早期还无法应用苏-27SK很多较先进的作战性能,其航电设备在中国空军作战系统中也经常出现水土不服。直到第一次台海危机的东南大演习,苏-27SK还没有真正融入到空军的作战体系中。苏-27的战斗力对当时中国空军的综合战斗力并无大的帮助,反倒是该机在指挥协同和军兵种配合方面表现得格格不入。完善苏-27SK并使之真正适应中国的航空作战体系成为使用单位的共识。
  由国内生产苏-27SK的基建项目和准备工作从1997年开始进行,生产的苏-27SK被命名为歼-11。歼-11的生产和装备是中国航空工业系统首型批量生产的第三代战斗机。中国在生产初期克服了生产线不完整和引进工装成品缺陷多的困难,依靠国内的力量对歼-11生产线的缺漏部分进行补充,在较短的时间里复制和建立了比引进生产线更现代化的生产体系。通过生产系统的完善,为国内自行改进歼-11提供了基础保证。中国通过完成早期引进样机的组装和试飞启动了生产线,随后按照合同和生产计划开始批量生产歼-11。国内生产的歼-11在2000年前后开始向空军部队交付。
  歼-11经历了与歼-5类似的从引进部件装配到自行生产的几个阶段。中国用两年的时间打通了生产线,相关企业也先后完成了歼-11项目中各自承担的任务。歼-11到2002年按照节点要求完成了飞机的国产化工作,当年开始进入空军部队服役。引进生产和第一代国产化歼-11的批量装备缓解了空军装备上的紧张局面,而且在生产过程中也根据国内相关技术发展的成果,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成品对该机进行改进和完善。在提高装备战斗力的同时,也为歼-11的后续发展进行了技术实践和准备。第一代国产化歼-11的生产和交付证明沈阳飞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生产体系。虽然这个期间歼-11的发动机和航电等成品仍然按照合同由俄罗斯提供,但国内依靠歼-11的平台也开始了国产动力和航电武器的研制。真正实现全面国产化并在战斗力上有明显提高的改进型,也在2000年前后由沈阳飞机设计所牵头开始研制。   中国航空工业在初创时与前苏联有着非常密切的军事技术合作,早期几个型号的战斗机都是依靠引进前苏联技术仿制生产的。这个时期中国在引进战斗机生产技术上采取了完整转移的方法,该方法在技术完整性和合理性上是经受实践检验的成功方法。其中,以米格-17的引进生产在阶段目标和成果上最有代表性。中国航空工业在米格-17引进和仿制过程中应用和掌握了成功的生产方式,最终完成了从散件组装到完全独立生产的引进过程。引进米格-17的成功使中国航空工业迅速具备了生产喷气战斗机的能力,也成为中国之后从国外引进军用飞机所采取措施的标准模板。中国引进苏-27SK所采用的方式,应该也是与引进米格-17类似的过程。但相比米格-17从机载设备到发动机的全面引进和仿制的完整转移方式,苏-27SK的引进生产主要集中在机体和相关材料的仿制上。作为战斗机核心生产技术的机载成品和发动机并没有配套引进,而是由俄罗斯航空企业按照预定的生产规模直接提供成品进行装配。
  引进苏-27SK过程中没有配套引进核心成品是因为俄罗斯预防性的技术措施,主要目标是通过把持动力系统等核心装备的供应,控制和掌握中国自行生产该机的速度和生产规模。并且依靠成品垄断来避免中国完成苏-27SK后可能出现的市场扩散。“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中国引进苏-27SK生产技术的基本目标。但是,因为苏-27是前苏联整个航空工业技术的结晶,整个飞机的成品涉及到前苏联整个军工系统内的几百家企业,这么多的企业和这么多的特殊成品在苏-27生产和使用中都是必须的。中国本身的国防工业中也有比较完善的航空和电子科研生产系统,苏-27上使用的大部分成品在国内也有类似产品。但是,利用国内成品替代俄罗斯成品或仿制俄罗斯产品,相对于可能的装备规模来说,在经济上并不可取。
  
  歼-11的改进塑号和编号的争论
  
  国内、外媒体对歼-11的存在进行了长期跟踪。虽然中国以前并没有公开苏-27SK的引进过程和型号名称,但歼-11这个在民间已经流传了多年的编号也被演绎出很多内容。其中,关于苏-27SK国产化后的编号问题更是受到各方的重视。国内、外很多分析文章大都认为引进生产的苏-27SK是歼-11,而将中国自行仿制生产的苏-27SK称为歼-11A,传言中歼-11B的存在也为这个猜测提供了支持的依据。民间分析的歼-11型号发展虽然有其合理之处,却并不符合实际。造成这个失误主要是因为民用产品和军用产品之间的标准差异。
  战斗机的型号变化不只是名称上的调整和规范,实际上,型号名称代表的是战斗机技术状态和标准上的明显差异。而这个差异在生产、装备、使用和维护上都有不同的标准。中国早期从前苏联引进的几种战斗机大都经历了“引进—仿制—改进”的过程,但歼-5/6/7从引进组装到自行生产后的飞机型号并没有出现改变,拥有独立后缀编号的改型大都具备明显的变化。也可以说,只有在设备或功能上进行较大调整后的型号才会有新的编号。中国军用飞机型号改进在改用字母编号后确实有着固定的顺序,但机型编号是在应用上非常严肃和有严格规定的工作。另外,科研的不确定性使每个序号的改进型不是都有装备的可能,如歼-7F和歼-8C就在空军现役该系列战斗机编号中属于空缺的序号,仅仅用国产化这个标准判断出歼-11A显然不够合理。
  前文已介绍过,俄罗斯向中国出口苏-27SK生产线时并不是全面转移,关键的成品和动力装置都需要按照合同从俄罗斯引进,这与从前全面引进前苏联的战斗机项目存在明显区别。苏一27SK对中国航空工业系统来说是个技术跨度很大的项目,从生产和技术吸收方面都有非常大的技术难度。完成引进生产的成功方法并不是在不成熟的基础上盲目改进,国内早期引进型号开发过程的教训已经证明了冒进要吃大苦头。苏-27SK引进生产的关键是建立国内生产三代重型机的基础,建立这个基础最好的方法就是按照俄罗斯标准照虎画虎,只有在完善了引进型号的生产和技术吸收后才谈得上改进。中国生产的苏-27SK在经过早期几个阶段后将开始国产化,可国产化的初期必然是按照俄罗斯的技术标准进行替代生产。简单的说,就是用国内的材料按照俄罗斯标准生产飞机所需的零件。除了材料毛坯的产地外,各阶段的飞机结构和状态将保持相同的标准。
  苏-27SK国产化成功只是将俄罗斯提供的生产材料用国内材料替代,飞机本身的技术状态和结构、材料不会大变。如果为国产化的歼-11提供新编号,不但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而且新编号要在周边设施和工艺文件上出现大量的标准调整,必将在生产准备、调度和使用维护方面导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歼-11如果不对飞机的结构材料和机载成品进行大的调整,给予新的序号以区别早期生产飞机将会产生很多潜在的隐患。国外类似飞机在自用型号生产上同样对型号名称规划很严。美国F-16大家族中先后出现过多个不同技术状态的型号,但采用不同动力和设备状态的型号基本都保持在字母大序号范围内。俄罗斯虽然为了出口需要为苏-27/30改进型提供了眼花缭乱的编号,但自用装备的改良仍然是按照统一和传统的序号排列。综合国外和国内的标准,可以认为歼-11A不会仅代表飞机的国产化,这个型号如果确实存在,必然会具备与歼-11有明显区别的技术状态。
  
  引进的最终目标和歼-11的技术标准估算
  
  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接触到西方国家先进的航空技术和思想,反衬出曾经从前苏联获得的技术和成品的落后情况。中国军工系统和空军经过近十年的调整后,认同了西方的思想,通过逐步对原有航空科研和生产系统的改造,来转化基础技术的发展方向。中国与西方的军事交流虽然在技术上表现出很高的层次,但西方国家对中国政府的疑虑并没有因为共同的威胁而放松。先进战斗机的出口虽然有条件放开,却拒绝生产技术的输出。中国从90年代开始重新打通从前苏联引进军事技术和成品的道路。前苏联末期的困难局面和俄罗斯时期加剧的经济问题,也使中国得以引进其当时最先进的实用化装备。俄罗斯在对中国的高技术装备输出中采取了远比西方开放的态度,当时服役中的几乎全部战术飞机都被放在出口目录上,而且在战斗机出口的同时也存在获得技术输出的可能。
  中国当时能够引进的俄罗斯先进战斗机有米格-29和苏-27两种,这两者都代表着当时俄罗斯实用成品的最高水平。相对于已经广泛出口并在尖端技术上限制较小的米格-29,苏-27应用了更多的先进技术,却有更高的成本和更大的生产难度。中国全面引进米格-29在当时并没有任何难以克服的困难,长期使用米格系列战斗机的中国空军也更容易适应该机。而且米格-29的低成本和低维护要求也有利于扩大装备规模。中国最终确定引进苏-27SK,应该说出乎很多方面的意料。引进苏-27SK不但在同样投入下获得的飞机数量较少,而且投入到该机维护保障上的资源和精力也比米格-29高得多。中国空军在引进苏-27SK的同时,开始谈判引进生产苏-27SK。但对俄罗斯来说,苏-27SK的应用技术远比米格-29更有价值。中国和俄罗斯确定的苏-27SK引进生产许可证是个合作性的项目,按照俄罗斯相关企业和媒体近年来公开的该项目合作的内容来看,俄罗斯向中国出售了数百架苏-27SK的生产许可。但是,这个项目中关键的航空电子设备和动力装置必须由俄罗斯提供。合作项目中并没有涉及到AL-31F发动机的技术输出和生产内容,因此,苏-27SK的引进只是涉及到机体生产转移的项目。
  俄罗斯在苏-27SK生产技术输出中拒绝转让发动机的意图,是根据先进航空动力系统作为中国航空工业弱项的现实情况,作为限制中国对该机生产能力的手段。中国按照全面引进、独立生产的传统习惯,很难接受这样苛刻的条件。但事实上,中国政府和空军对俄罗斯的限制措施反应非常平淡。中国在与俄罗斯谈判引进苏-27SK生产技术的时候没有坚持全面引进,这对于始终坚持具备独立装备供应能力的中国空军来说是很少见的,将其归因于俄罗斯谈判技术高的因素显然不够准确。按照苏-27SK的技术条件和俄罗斯提供生产技术的标准看,中国没有坚持引进雷达航电和发动机有着深层次的思考,那就是中国空军对苏-27的雷达航电和发动机并没有志在必得的意图。
  中国空军在从90年代初期开始获得并操作苏-27SK的过程中,对该机的气动设计、飞行性能和发展潜力是满意的,但是对航电武器和部分功能系统却并不满意。尤其是苏-27SK的雷达航电相比当时已经接触到的西方产品明显落后。中国航空和电子工业系统在与西方合作期间所获很多,虽然没有得到多少成品,但在机载设备的研制方面大有收益,先后实施了很多按照西方标准开发的雷达和航空电子设备项目。这些科研项目到90年代中期大都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参考国外先进技术发展的FWS-10发动机在性能上也与AL-31F相当。苏-27SK的雷达航电、机载武器和飞行控制系统只是前苏联80年代初期水平,在引进的当时对中国空军就已经缺乏吸引力。其技术性能水平对当时的中国已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技术,反倒是高性能飞机平台本身的设计和生产是真正急需获得的关键。中国空军估计到引进生产苏-27SK项目实施将在90年代后期,这个期间国内大部分先进航空产品都可以接近成熟,引进前苏联80年代初期水平的同类系统意义不大。中国苏-27SK生产技术的真正目标是获得先进战斗机的生产能力,机体平台的生产技术引进已经基本保证了这个目标。为引进而投资采购的部分成品可以用来熟悉生产装配的过程,空军也可以依靠这些引进的飞机暂时缓解先进战斗机缺乏的困难。利用引进成品装机的缓冲,为国内替代产品的成熟争取到时间。
  前苏联时期发展的苏-27SK电子系统对中国来说算不上先进,很多机载电子设备在功能和性能上都不符合中国空军的实际装备需要。中国的航空和电子工业体系具备比较强的设计和生产能力,虽然在系统综合水平和设计经验上不如俄罗斯同行,但在产品设计应用技术和性能指标方面存在的差距并不明显,应用西方技术标准和元件已经可以部分超过俄罗斯的同类设备。引进生产苏-27SK的中国航空科研系统可以得到电子和兵器工业的支持。在引进苏-27SK刚刚完成散件装配的阶段,应该已经开始实施 国内成品替代引进成品的工作,国产动力装置和航材的实机替代试验也先后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空军技术部门曾经对引进的苏-27SK部分成品进行改造,通过补漏加强的小改小修,以求部分改善该机的设备条件。苏-27SK采用的机载成品虽然代表了前苏联当时的先进水平,但是这套系统不但在构成和性能上有前苏联作战体系的深厚背景,同时存在前苏联电子设备传统的粗、大、笨、重和自动化水平低的问题,综合性能相对国内在90年代中、后期发展的同类装备存在明显差距。投入大量资源去引进和仿制低水平的设备显然是个浪费。国内航空和电子科研系统仿制苏-27SK电子设备并没有难度,但在技术上不大可能为了新机型去仿制该机的旧设备。即使存在仿制的主要目标,也应该是建立引进设备的保障能力。
  
  歼-11的未来展望
  
  国庆阅兵是在军事保密上比较严格的中国展示军事技术成果的难得机会。1999年到2009年这十年里,重型战斗机的外形虽然没有变化,但是却已经从整体上完成了从成品引进到自行生产的进步。而且从公开媒体可以判断,参加阅兵的歼-11并不是该系列的最强者,具备更加完善的技术和更强战斗力的改型也已经服役。
  俄罗斯向中国出口苏-27SK生产技术的前提并不是无私的支援,而是在自认为能够掌控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出口该机生产技术获取持续经济回报的手段。中国航空工业如果只是将苏-27SK的引进作为生产项目进行,虽然可以比较稳定地生产出该机和后续机型,但缺乏对其气动和结构的了解,就无法自行改进完善,只能被动地跟随俄罗斯的型号发展并按照其提供的模板搞下去。中国航空工业系统最初引进的只有单座苏-27SK的生产技术。为了解决战术攻击力量发展和飞行训练的要求,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又引进了大量苏-27UBK和苏-30MK。随着苏-27SK/UBK和苏-30MKK/MK2的先后装备,苏-27/30系列重型战斗机成为中国航空远程作战力量的核心。中国引进的苏-27/30占据了俄罗斯苏-27/30系列飞机出口的主要份额,中国航空兵也建立起了仅次于前苏联时期的苏-27机队。向中国出口和生产技术输出,帮助苏霍伊等企业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俄罗斯在输出苏-27SK技术时进行的限制是以经济利益为核心,意图通过对中国生产该机的技术标准和改进发展进行制约,将中国生产和改进的苏-27SK变成俄罗斯手中的提线木偶。俄罗斯向中国出售苏-27SK生产技术的过程中潜伏着系统的市场目标,那就是通过该机的输出引导中国的战斗机生产,利用其生产线的基础辐射苏-27UBK和苏-30MKK,最终使中国自行生产的苏-27系列战斗机跟随俄罗斯的型号发展。俄罗斯可以卖完成品卖技术、卖完技术再卖改进,争取让中国的苏一27生产线成为俄罗斯航空企业的自动提款机。中国航空工业如果无法建立独立生产和完善苏-27SK的能力,那么将会陷入俄罗斯航空技术输出的这个陷阱。只要开始在国内生产苏-27SK,必然会有随后的型号改进,仅提供生产许可证和配套成品就能够让俄罗斯赚到长期饭票。
  中国如果不能摆脱俄罗斯在技术和成品上对苏-27SK的限制,那么歼-11的生产和改进的命脉将操纵在俄罗斯的手中。不但永远无法真正具备苏-27SK的独立生产和改进的能力,而且在技术水平和战斗力上也将始终跟随在俄罗斯同类型号之后。这种在装备技术发展上的潜在威胁,对中国国防安全存在致命的影响。中国引进苏-27SK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国内相关技术的水平,依靠引进技术的收益缩短国内同类型装备的研制周期。引进之后进行的改进完善是引进项目得以实施的基础。俄罗斯在技术输出上进行的限制恰恰与中国的目标相抵触,如果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则引进生产苏-27SK将失去最重要的价值。
  苏-27SK为了在作战体系和人员培训上照顾到前苏联航空兵的传统,在电子系统的应用方式和显示界面上有很多继承性的特点。这些适合前苏联航空兵传统习惯的设计和应用方式对中国空军并不适合,不但在体系配合上格格不入,且在使用中还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中国航空工业系统在歼-8和歼-10两代综合航电系统的开发中,充分吸收了西方国家综合化和系统化的显控设计思想。国内相关设计标准和应用方式也都按照西方类似标准进行调整,机载航电显示上采用的全新GJB标准与苏-27SK的前苏联标准差异巨大。引进生产许可和成品制造的歼-11在技术上与苏-27SK有直接的继承关系,很多在引进后暴露的问题在歼-11上仍然存在,其中以前苏联/俄罗斯航电和显示系统与国内同类的标准差异最为明显。中国航空兵部队要想综合形成整体战斗力,就必须在标准上获得统一。虽然国内对苏-27SK和歼-11的相关系统进行过改进,但苏联式的组合方式和结构特点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很多适应性的改进措施起到的也只是在有限程度上的相对统一作用。中国新一代作战飞机的机载设备和显示系统已经规范在新GJB的范围内,苏一27SK雷达航电的小改很难满足航空兵新体系的要求。俄罗斯较新的系统虽然也向西方国家靠近,但其航空工业本身的传统和标准仍然指导着新机系统的研制。继续引进较新的俄罗斯航电显示系统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中国航空兵战术飞机装备体系中的标准之争。
  中国自行生产的歼-11在技术上必须能够满足2000年后的战场环境。前苏联时期,这个目标是依靠发展苏-27M来实现。冷战后,世界航空技术发展的速度显然超过了前苏联当时的估计。因此,苏-27M的技术标准到2000年时已经开始落后于时代,俄罗斯必须研制和生产更先进的苏-27SM和苏-35BM。中国引进的是前苏联时期技术标准的苏-27SK的生产技术,这样的技术标准到2000年后不但同样明显落后于可能的对手,而且其电子作战系统也缺乏改进的潜力和条件。依靠苏-27SK雷达电子设备的改进完善,根本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反倒因为投入和收益不成比例而缺乏有吸引力的效费比。中国改进引进的苏-27SK的重点是航电升级,最方便也是效果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机体范围内,依靠国内先进电子技术和成品雷达、导弹,将原有的苏式系统推倒重来。
  中国引进苏-27SK的仿制和国产化情况长期处于保密状态。但是,在2009年运到中国航空博物馆的一架歼-11却透露了新的消息。这架飞机刚刚到达时机身粘满了静力试验使用的胶条,全机的技术状态可以清楚地确定是进行强度试验专用的机体。从这架歼-11上部分成品的俄文标识可以判断其属于苏-27SK引进项目范围,但单纯的仿制生产事实上并不需要生产静力试验机。这架飞机的存在证明国内相关单位在对苏-27SK的结构进行过研究和试验,俄罗斯成品的存在也证明这个工作在引进后不久就已经开始进行。该机是按照对苏-27SK技术摸底的需要专门生产的飞机,能够在引进合同范围内生产这架无法上天的纯粹消耗品,证明国内对苏-27SK的仿制有着长期系统的计划。另外,静力试验机在完成强度试验任务后往往还要承担其他试验项目。虽然飞机无法升空,但其完整的内部结构可作为金属样机应用,机体可以承担很多成品和部件改进措施的布局模拟平台。中国航空科研系统能够把歼-11的静力试验机拉来展览,按常识分析可以认为还有其他执行这一任务的静力试验机存在。由此可以判断,国内对苏-27的结构研究范围非常系统和广泛。
  中国引进苏-27SK生产线后的最初发展比较符合俄罗斯的目标。中国的苏-27SK生产线在启动后引进了近百架成品部件,早期几个批量的飞机部件和航材也是从俄罗斯全套引进。俄罗斯苏-27SK在中国生产线上的许可证收益已经开始发挥效应,但中国的独立自主意识和能力显然超过了俄罗斯的估计。俄罗斯希望的大量改进型号引进和采购合同并没有到来,在向中国输出了近百套设备后就停滞了下来。中国航空系统依靠自己的力量很快实现了苏-27SK的国产化,替代俄式航电武器系统和动力装置的产品也逐步走向成熟。中国航空系统不但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出苏-27SK的改进型,而且还在单座机的基础上自行发展了双座改进型。改型机具备了实现飞行训练和多用途改造的基础条件。俄罗斯人不但难以用苏-27SKM和苏-35BM来吸引中国的合同,寄予很大希望的苏-27UBK和苏-30MKK项目也成了镜中的风景。
  歼-11的全面国产化不但为空军提供了技术和生产上有保障的先进战斗机,而且带动了一系列成品的科研工作。最重要的是利用歼-11的平台促进了“太行”发动机的研制,通过成熟平台的助力保证了发动机的实机试验要求,为国内航空动力技术升级跨代提供了基础条件。歼-11国产化改进的另一个成绩是彻底摸清了苏-27SK的设计基础。通过第二代歼-11的研制和生产,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条件的新路。随着第二代歼-11在飞行试验过程中对技术和成品的不断完善,中国已经具备依靠自己的力量对该机进行改进和改型的能力。歼-11在国内生产十年来,向航空兵部队和科研系统提供了大量飞机。同时,在二代歼-11的基础上还根据部队装备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改进改型完成了空、海军航空兵部队急需的多个型号的开发,使该机的功能和型号从最初苏-27SK的单座空中优势/防空战斗机,发展成为可与国外重型战斗机相媲美的系列化机型,部分设计标准和综合战斗力水平已经具备三代半的特征。
  在第一代歼-11生产前中国就开始了第二代歼-11的研制,两条腿走路的科研和生产并行措施为歼-11的发展争取了时间。完全国产化并在机载成品上保证自主供应的歼-11属于第二代歼-11。该型号于2003年12月完成了首飞,首飞成功意味着国内在气动和结构上已经吃透苏-27SK的技术。航空科研系统已经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苏-27SK的生产,而且还可以通过自主生产和保障摆脱对俄罗斯成品的依赖。国内相关单位在吃透了苏-27核心技术的条件下,用目前中国成熟先进的系统进行改进,可获得很高的性能收益。尤其是在飞机成品和结构减重方面取得的成功,将明显提高飞行性能。
  苏-27SK的雷达航电虽然在技术指标上达到了同时代技术水平,但前苏联电子元件存在的大、笨、沉和功能少的问题仍然明显。这些问题相对于前苏联专机专用的装备思想算不上毛病,但在冷战后的新军事技术发展中却显示出明显的不适应和性能缺陷。如果用国内比较成熟的机载电子设备和技术对苏-27SK原系统进行替代改进,在保持其雷达航电性能指标和基本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新的机载电子设备的重量和尺寸可以在原基础上降低一半左右。仅仅改进雷达航电上降低的重量就能够对飞行性起到很大的帮助,并且在航电系统的性能水平、自动化、多功能和综合化方面还可以得到明显提高。第二代歼-11的成功使歼-11的引进具备全面国产化的标准,在改进中突出解决了引进俄罗斯成品航电武器性能不足的问题,在雷达航电和机载武器的综合性能上达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国际标准。第二代歼-11的雷达系统仍然采用与苏-27SK类似的PD+光电的组合方式,但机载雷达和航电系统以国产化为目标进行了全部更新。国内较现代化的雷达航电和武器系统全面替代了俄罗斯成品,甚至俄罗斯著名的K36弹射座椅都已经被国产HTY-8所替代。   新一代歼-11采用了先进的衍射平显和多下显组成的玻璃化座舱,拥有双杆操纵、综合航电和复合导航定位系统,在成品技术标准上与目前美国空军装备的F-15C基本相当,在平显和座舱显示系统的应用技术上已经接近西方四代机的标准。歼-11改进型通过对雷达航电的完善和外挂武器系统的改进,拥有较大的有效载荷和适合作战需要的外挂条件,能够使用各种制导武器满足对空、对地和对海作战的需要,成为具备较强的攻势作战能力和较大作战半径的先进航空作战装备。中国和俄罗斯在改进各自装备的苏-27SK和苏-27S的过程中,虽然采用的改进方法都符合国际三代机改进的总体趋势,但是因为中国和俄罗斯在航空技术和装备体系上存在的差异,在苏-27的改进方向上存在比较明显的区别。相比俄罗斯苏-35BM的技术改进方式和特点,歼-11在改进方法和成品构成上都更符合中国的实际需要。歼-11第二代改进型从技术上已经脱离了苏-27SK的范围。虽然气动外形并没有明显变化,但已经掌握核心技术的歼-11已经真正成为中国自己的先进战斗机。
  苏-27SK在结构材料的使用上对钛合金的应用水平相对较高,但几乎没有应用复合材料这样的先进航空材料。常规材料和结构工艺的采用导致苏-27SK的结构重量相对较大,原始设计上较大的结构重量明显影响了先进气动布局的优势,原样仿制的结果不过是维持在前苏联80年代初期的水平。苏-27SK刚刚引进时,其材料选择和制造工艺对国内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在苏-27SK国产化过程中,面对大量苏联材料的国产化问题,中国航空科技人员没有选择按部就班仿制的“笨”方法,而是考虑到国内相关技术发展上的储备和该机存在的问题,采用较先进的材料和工艺来替代原有的材料和工艺。其中,碳纤维复合材料的应用不但解决了缺乏大部分材料的问题,而且使新型歼-11结构效率和整体设计水平都获得了显著的提高,在整机应用材料和生产工艺水平上已可与俄罗斯最新的苏-35BM相媲美。
  如果按照中国目前的材料和工艺技术对苏-27SK进行全面改造,在不改变其基本气动和结构的情况下,大规模应用复合材料和先进工艺技术可以显著提高飞机结构效率。歼-11改进型的复合材料和钛合金如果可以达到10%、25%的比例,在蒙皮和承力结构上大规模采用复合材料,用整体结构的大尺寸锻压框架代替目前多件组焊成形的框架,可以在飞机结构的设计和生产上获得非常突出的减重延寿的效果。假设在保持苏-27SK气动和结构不变的前提下,采用综合减重措施,通过降低零件和组合件结构重量和调整整机配平重量的综合方法,将复合材料和钛合金的应用量提高到25%和35%的标准,结合对机载雷达航电、操纵系统等应用成品上的改进,理论上可以将基本重量由苏-27SK的16.5吨降低到15吨左右。复合材料蒙皮较理想的表面连续性还有利于降低信号特征和阻力,整体飞行性将在目前歼-11改进型的基础上获得更有效的改善。
  俄罗斯在向中国出售苏-27SK生产许可证时保留了关键的核心技术。中国在开始生产歼-11后,为了打破俄罗斯故意设置的技术障碍,通过采用国内成品替代的方式打破了后者的牵制。第二代歼-11的出现,证明中国在摆脱对俄成品依赖努力上取得了成功。歼-11的国产化和改进发展情况暂时还没有可以证实的详细资料,但通过中国和俄罗斯的军事贸易内容却可以有所感受,那就是中国不但已经不再从俄罗斯引进成品的苏-27/30,曾经被俄罗斯当成命脉的发动机和航电设备也停止了采购。从这些表现上可以判断,歼-11已经完成了整机生产的整体转移。俄罗斯媒体近几年多次宣称中国向俄罗斯采购战斗机,但事实却是中国近年来根本没有从俄罗斯引进新的苏-27/30成品飞机,几个有模有样的传闻最后都成为了没有结果的假消息。中国军人在俄罗斯军事技术出口的各个展览中仍然是常客,很多机型确实也受到了有关人员的关注。但是,随着歼-11的公开露面和未来的改进发展、技术进步,如果中国和俄罗斯的贸易补偿合作不再涉及到苏-27的改进型,那么,中国对苏-27/30的后续改型仅仅将是保持关注的“旁观者”。
通篇写的是苏27跨跃。
作者呢
11B过去式了。
哪年的现代兵器文章?
看了半小時
侧卫在中国的十年跨越。。
好像是 10念 12 月的? 我记得是 这个期间左右,看过
目前装备27、30和11、11B的数量不超过300架,约10个航空兵团
2000--2010年的航空跨越主要是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现代化航空生产和科研体系   嗯  除了发动机晚点    战机方面的跨越主要体现在J10的成功  10B的即将服役和J20的试飞   恰恰没有SU27国产化和新8的事情
还想没写完

苏27的平台不错
好文啊   类似的介绍TG改进su27的文章太少了
这10年进步的确很大!
小菜鸟的YY:
以后丝带作为高配,中丝(如果有的话)作为舰载和中配,10和11的改进作为低配。。

哈哈。。。。。YY啊
哎,现在喜欢丝带啦。。。
不是进步,而是跃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