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是个奇怪的地方,一条半的人命居然抵不上一个没来得及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39:23
雅虎china头条中,有两条新闻摆在一块。
标题分别是。
“河北少年砸撬ATM分文未得 公诉方要求判无期”(判无期)
“河大撞人案肇事者被从轻处罚 积极赔偿获谅解”(判六年)
河北是个奇怪的地方,一条半的人命居然抵不上一个没来得及破坏成功的ATM机。雅虎china头条中,有两条新闻摆在一块。
标题分别是。
“河北少年砸撬ATM分文未得 公诉方要求判无期”(判无期)
“河大撞人案肇事者被从轻处罚 积极赔偿获谅解”(判六年)
河北是个奇怪的地方,一条半的人命居然抵不上一个没来得及破坏成功的ATM机。
难怪说大部分中国人思想还没从封建社会过来,人治思想太浓
人治而非法治;  

还在捧圣君 ;  

龙生龙,凤生凤, 在TG的治理下,中国人还在分三六九等
南北分治 发表于 2011-1-31 22:33


    哪儿不分?
黑五 发表于 2011-1-31 22:48


    刑不上大夫

   满清时,刑不上鞑子
\   现在刑不上仆人 , 刑法只对主人有用
美国纽约州也是交通肇事3到7年和中国一样,别以为TG的交通法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事实上也是参考了美国的交通法。
有没有法律帝说说,现行法律的量刑是否需要改进?
如果对法律不满,可以改,又不是没有人大可以改
但是不改的时候,适用现行法律
话说回来交通肇事的确量刑过轻
富二代没事去撬ATM照样要判无期的
juelian 发表于 2011-1-31 23:44

支持
雅语独喃 发表于 2011-1-31 22:08
辛普森出的那本书叫什么来着?<如果这事是我做的>还是<如果这人是我杀的>?记不大清楚了.
美国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杀了人还能出书赚钱,啧啧,难怪JY们心向往之,趋之如骛啊.
话说某些人不懂法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居然仅仅以结果来判定"抵得上""抵不上".请问法律究竟是应该规范行为还是规范结果?
比如说过失杀人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楼主的逻辑,是不是要说一条人命还抵不上一层膜(还不知有没有)?
我就纳闷了,那个ATM里有多少钱和那个青年偷多少钱有关系吗?那个青年自己也不知道那里有多少钱吧?公诉方脑子里都是些米田共啊!
大毛猫眼 发表于 2011-2-1 15:31
跟公诉方无关,是无良媒体为了追求眼球效应硬扯到一起的.
男子由于ATM机故障多取了19W被判刑3年
而贪官受贿数百W只要上缴,也可能不判刑

河蟹盛世V5
荣光岁月 发表于 2011-2-1 15:35
因受贿被判刑,甚至判无期,判死刑的很少吗?
更何况你例子都举错了,人楼主明明说的是"砸撬"ATM,什么叫"砸撬"?
jnzx2 发表于 2011-2-1 15:37

公诉方求无期的理由是什么?决不会只因为“砸撬”吧?

因受贿被判刑,甚至判无期,判死刑的很少吗?
更何况你例子都举错了,人楼主明明说的是"砸撬"ATM,什么叫"砸撬 ...
jnzx2 发表于 2011-2-1 15:37


砸撬?  许庭 案自己去复习下吧,不想对你这种凭空想象的费多余口水

现在有几个执行死刑?

来个死缓,过2年,动用关系改为无期,在过1年多,改为有期,再过1年改为10年,再过1年改为5年,最后不到5年出狱; 当然一出狱就出国了,因为他的妻儿老小都在美国等着他,还有他们在那里的豪宅,以及瑞士银行上亿美金的存款
因受贿被判刑,甚至判无期,判死刑的很少吗?
更何况你例子都举错了,人楼主明明说的是"砸撬"ATM,什么叫"砸撬 ...
jnzx2 发表于 2011-2-1 15:37


砸撬?  许庭 案自己去复习下吧,不想对你这种凭空想象的费多余口水

现在有几个执行死刑?

来个死缓,过2年,动用关系改为无期,在过1年多,改为有期,再过1年改为10年,再过1年改为5年,最后不到5年出狱; 当然一出狱就出国了,因为他的妻儿老小都在美国等着他,还有他们在那里的豪宅,以及瑞士银行上亿美金的存款
荣光岁月 发表于 2011-2-1 15:41
请自己看楼主的贴子."砸撬"不是我说的,谢谢.谁说的你找谁去.
死缓怎么了?西方国家还废除死刑了,你怎么不说?
美国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们,有一个被处决了吗?甚至,有几个审判了的?
大毛猫眼 发表于 2011-2-1 15:40
楼主没有说具体情况,我也不好展开讨论.
但是无论如何,不考虑"行为"而仅仅只考虑后果的思维方法属于法盲思维.
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的后果都是被害人死亡.可是量刑程度就完全不同,这道理很好懂吧?
河北本来就是奇怪的地方

武斗斗跑了省会

三鹿董事长不枪毙,枪毙农民

石家庄爆炸急急忙忙枪毙了个靳如超还是个哑巴
法律有其适用性
一个有意,一个无意,这就是区别。

一个有意,一个无意,这就是区别。
天武纪 发表于 2011-2-1 16:32



    再是有意的也没造成多大损失啊,不就一个提款机嘛?几千块的事
这种事情确实用不着无期的,小题大做
你说偷了个国库判个无期还差不多
一个有意,一个无意,这就是区别。
天武纪 发表于 2011-2-1 16:32



    再是有意的也没造成多大损失啊,不就一个提款机嘛?几千块的事
这种事情确实用不着无期的,小题大做
你说偷了个国库判个无期还差不多
cdcqzk 发表于 2011-2-1 16:42
法律是规范行为而不是结果的.
比如你蓄谋杀人,进行了犯罪准备,甚至付诸实施了,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杀成,犯罪未遂.那也还是犯罪.
砸ATM应该算抢银行吧?
jnzx2 发表于 2011-2-1 16:44


    有人就有犯罪,你想一劳永逸是不可能的(你能控制人的思想吗?这本身就是犯罪),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法律只是既得利益团体制定的维持秩序的规则而已,公理是另外的范畴。
大毛猫眼 发表于 2011-2-1 15:40
因为“砸撬”的是ATM机,你去“砸撬”给自行车锁,看有什么事
正气大侠 发表于 2011-2-1 17:23


“砸撬”的是ATM机就是无期徒刑?什么量刑标准?
大毛猫眼 发表于 2011-2-1 17:34
盗抢金融机构资金,这就是标准。


当今世界,超级大国美国在银行家前面都是孙子。

钱就是神,银行就是上帝。

我们以为迎来了自由,结果却迎来了金融集团专制——《全球化陷阱》

当今就是金融霸权的天下,银行实际负利率,没有比这更容易的抢钱法门。

当今世界,超级大国美国在银行家前面都是孙子。

钱就是神,银行就是上帝。

我们以为迎来了自由,结果却迎来了金融集团专制——《全球化陷阱》

当今就是金融霸权的天下,银行实际负利率,没有比这更容易的抢钱法门。
性质不同,比如抢一百块比偷一万块罪行更重
我不懂法律,但是感觉,交通肇事的性质和破坏ATM机应该不一样。很多交通肇事致死的,都没有被判刑,这些人大部分是平民,包括我同事的父亲,一个普通的公交司机,在停车场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把检修的师傅撞死。
cdcqzk 发表于 2011-2-1 16:42


    性质不一样
楼主为什么要把这条新闻扯到一起呢?或者YAHOO为什么要放一起呢?

我对法律不懂,但是我到是知道很多交通肇事罪里撞死人没有判刑的!


至于这个青年砸撬ATM  我觉得属于抢劫类型吧

抢劫罪可是很大的,不是看抢到多少钱量刑的,就算抢劫1毛和抢劫1万都是一个性质吧!


   如果李 没有喊出那句著名的话,估计他都判不了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