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五啊一米五,画面内容可能引起不适请慎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56:24
<br /><br />不光开车!
走路骑车,也是该让则让,多看两边
<br /><br />不光开车!
走路骑车,也是该让则让,多看两边
开车和走路都要时刻小心啊
  以前我这边工业路,因为两边都是工厂,经常有大货车停靠,所以其非机动道设计的非常宽,足足可以并列两辆大货车。
  现在非机动车道缩减到1米甚至取消,要谈“保持1.5米距离”谈何容易?

  实际上大多数机动车右拐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右拐穿越另外一条车道,往往不够谨慎,经常是迅速地拐弯。很明显的比较就是同样从岔路右拐出来就要比右拐入岔路谨慎的多,往往会停车等候确认(这时候最大问题是往往横在非机动车道上等候,阻塞非机动车道)。
  一个驾车的人曾经给我如此解释:右拐进岔道过快是因为担心后面车辆的喇叭……
  这种事情也不仅是大货车大客车才会有,日常常说的轿车别自行车往往也就是这么回事……
  当然可能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轿车其实是已经观察到自行车,却往往试图加速抢在自行车之前完成右拐。而这种加速除了扩大伤害其实对增加右拐的成功性并无多大帮助。
这个我要小心啊。
这些人骑车不看的吗。。。。。
哎……大车猛于虎!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2 22:21

说到拐弯,最彪悍的还属于电动车,左右不看蹭就过去了,大多数电动车都是不看红灯的,而且机动车走哪儿他们走哪儿,机动车绿灯左拐,他们也左拐,牛X大发了,机动车VS电动车,违章的大多是电动车,只不过一个没保险,没出大事的情况下都机动车认栽。
ccsosnfs 发表于 2011-1-12 23:21


    这个跟骑车的关系不是太大吧?自行车又没后视镜,而且又大都不开车,不熟悉甚至根本不注意到汽车的灯光信号,即使注意到,大车的盲区也是很要命的。唯一可惜而且受害者有点儿傻的就是那个中学生了,惨啊。
那个学生的事故我仔细看了下,在大车明显右拐的情况下,学生始终保持着匀速直线运动,即使在相撞之前的那一刻都没有减速避让的意思,真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了?难道是在听MP3走神了?
{:3_90:}我骑电动车时也听音乐的,但我自认为还是挺关注右转车辆的,只要有右转车辆就立刻减速,离的越远越好,有些骑车人的确是把自己的电动车当做坦克开,只能说撞死活该{:3_77:}
个人觉得应该是机动车让自行车

个人觉得应该是机动车让自行车
wannaGo 发表于 2011-1-13 19:25


你这种心态是最容易出事的。我女朋友学开车之前跟你想法一样,觉得开车的都应该让她,自从她学了开车后,想法转了180度的大弯,用她的原话说就是以前没挂是运气好,以前她总觉得开车的技术都好,让行人是应该的,自从学了开车才知道,开车手艺潮的,走神的,反应慢的,开太快让不开的太多了,是,如果司机看到你的都会想办法让你,问题是如果你正好遇到个手艺潮的,或是走神的,或是车速太快没法让你的,那你就悲剧了,所以别把自己的生命交到别人的手上,过马路多看不要抢,特别是大货,盲区多,你以为司机能看到你,实际上他有可能真的没看到你。
个人觉得应该是机动车让自行车
wannaGo 发表于 2011-1-13 19:25


你这种心态是最容易出事的。我女朋友学开车之前跟你想法一样,觉得开车的都应该让她,自从她学了开车后,想法转了180度的大弯,用她的原话说就是以前没挂是运气好,以前她总觉得开车的技术都好,让行人是应该的,自从学了开车才知道,开车手艺潮的,走神的,反应慢的,开太快让不开的太多了,是,如果司机看到你的都会想办法让你,问题是如果你正好遇到个手艺潮的,或是走神的,或是车速太快没法让你的,那你就悲剧了,所以别把自己的生命交到别人的手上,过马路多看不要抢,特别是大货,盲区多,你以为司机能看到你,实际上他有可能真的没看到你。


我平时开车都特别注意跟两种交通工具保持距离,一种是大货车,另一种是电动助力车。大货车的事故率相当之高,有些货车说他们血债累累一点也不过分;我们当地法院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案件80%以上都和电动车有关。我父亲是交通警察,他无数次地叮嘱我骑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抢道钻空闯红灯;开机动车的时候哪怕慢一点也不要和货车电动车摩托车抢道

我平时开车都特别注意跟两种交通工具保持距离,一种是大货车,另一种是电动助力车。大货车的事故率相当之高,有些货车说他们血债累累一点也不过分;我们当地法院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案件80%以上都和电动车有关。我父亲是交通警察,他无数次地叮嘱我骑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抢道钻空闯红灯;开机动车的时候哪怕慢一点也不要和货车电动车摩托车抢道
自己开车要小心

自己走路也要小心
应当学习日本,那里的大中型货车通常在副驾驶一侧的车窗下都有一扇附加的小车窗
哎,惨剧啊。要小心啊
北京行人\自行车违章已经失控了,人们下意识的认为机动车反正不敢撞我,可是更多情况是机动车无意识的撞到他们,只有自己开车的才能有这种体会
回复 16# ldx861111


    骑车走路不看路随心所欲
    开车不注意顾一头不顾另一头
    哪怕把车做成二战轰炸机的领航舱那样的玻璃花房都没用
    此外走路开车骑车,一定不能假定:他能看见我!应该假定:他可能会忽略我!
我开车的时候尽量走中间,从来不怕别人按我喇叭,把在Cd上面学到的淡定拿绝了
珍爱生命,远离大车!
两方都有责任。货车责任大。
货车转弯应该让直行,好像还没打转向灯。
现在骑车的太胆大了,基本都是一个心态:“他不敢/会撞我”。报这种心态的人迟早要闯祸。
我自己穿马路时从来就是等红绿灯,远离机动车。最傻的就是带着小孩闯红灯的,我艹了!就算你找死,也不要带上小孩子啊!
mikbey 发表于 2011-1-14 12:06
刀客L 发表于 2011-1-14 20:23


新闻里已经说了,货车提前打了转向灯
无敌的猫猫 发表于 2011-1-15 15:29
请注意双方的速度差。
汽车打转向灯的时候,行人还在他侧前面!

司机是有可能看不到侧面的行人
但是绝对应该看到前面的行人!
在预备转向前,就应当注意观察路口的状况。
无敌的猫猫 发表于 2011-1-15 15:29

而且很多时候相反!
机动车驾驶员往往不理会电动车的转向灯。

电动车转向,一般还是以伸手为宜。
当时即使如此,也不没有危险。
我个人就有一次冲突:对方把我手臂给撞了,还怪我乱伸手……
sunnerman 发表于 2011-1-13 20:20
那我得提醒你一句。
人行道上有盲道,也就是说会有盲人在上面行进。
自行车也没有限制聋哑人骑行。

所以,机动车避让行人是义务,不能以“没有多观察的习惯”而豁免。
飞啊飞啊飞 发表于 2011-1-13 10:08

我是很奇怪,本案是货车和自行车。
但是总有人会提到电动车,这是何等的心态?
最近一起案件,药家鑫,他的心态可算是这类心态的极致。
但愿不是所有人的怨念都如此深厚。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5 18:12

[img]

[/img]

很多时候相反?你觉得机动车会故意撞向行人或是电动车?大哥,撞人又不是什么好事,是要赔钱搞不好还是

要赔命的,像你说的那些事,多半还是驾驶员因某些原因忽略了你,如反应慢,走神(走神一两秒的原因

就多了),视野不良(这种大货车比较多),当然也有开霸王车的,还不少,但开霸王车开到故意撞

人的,太少太少了,大多数还是我说的以上原因,我不是说机动车没有责任,但只要不昧良心说话,电动车不打灯乱窜比机动车不打灯乱窜多太多了....


老实话,不怕骑电动车的骂,我就觉得骑电动车就应该要考专用驾照,不然下至14,5岁,上至6,70岁,

骑着电动车满街乱窜,太恐怖了。以前骑了6,7年摩托,自己是证照齐全,转弯先打灯再看后视镜,从不

闯红灯,安然活到如今,那时没电动车,就看着县道上省道上很多农民伯伯哥哥弟弟无照驾驶摩托开得飞快,说每天夸

张了点,至少是隔个三五天就有在路上被撞死的无证摩托驾驶员,不由得叹息不已,自那时起就非常痛恨

这些对漠视自己和别人的生命的无证驾驶人员。到了近几年,电动车一下火起来了,更恐怖,满街乱窜,

转弯不打灯,驶上快速行车道(超车道),更有甚者,在超车道上逆行!我都见过N次了!有一次更精彩

,在快速行车道上转过一个左弯时,发现一电动车停在快速行车道上,一大爷站在旁边不知道在鼓捣啥,

难道是车坏了,在修?我真是#$#%$#%$#%。。 这些问题都是大多数电动车驾驶员没有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严重缺乏相关知识造成的。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就应该考取电动车专用驾驶执照,不收费用或是收很少费用,严格考试,但是,我不觉得这个会有很多人认同,毕竟对于很多人来说,为了方便,安全是可以忽视的....
那我得提醒你一句。
人行道上有盲道,也就是说会有盲人在上面行进。
自行车也没有限制聋哑人骑行。

所以,机动车避让行人是义务,不能以“没有多观察的习惯”而豁免。


您要看清楚了,我文中可没说过机动车不应该让行人,也没有鼓吹什么行人让机动车,你不要满怀怨念乱开枪打错目标。我当然是认为机动车应该让行人,但从行人安全的角度上讲,不能有机动车一定会让你的这个观点,有了这个观念就会被麻痹,不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闯红灯等都是这种思想的体现,而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到一个陌生人手里是对自己很不负责的行为,机动车撞倒你,除非是在禁止行人上路的高速公路,不然不管任何原因他肯定有责任,但请不要用你自己的生命来让他体现这个责任,对你自己是不应该的。
楼上有理,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5 18:09


明显是侧后……
货车先打着转向灯出现在镜头里,然后才有自行车出现在镜头中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5 18:12


什么跟什么……………………  

那我得提醒你一句。
人行道上有盲道,也就是说会有盲人在上面行进。
自行车也没有限制聋哑人骑行。

...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5 18:17


你这话说的是扯淡,交通法对机动车有效,对行人非机动车也有效。
怎么能单方面限制机动车,在汽车驾驶室里都存在盲区,观察受限,而且速度快,有时并不能及时做出反应,这需要双方的小心和注意,何来必须让行人的说法?如果行人一再违法交通规则,城市交通环境怎么能好?机动车避让你的同时,可能被其他机动车创到造成危险,行人是人,司机就不是人?什么道理
那我得提醒你一句。
人行道上有盲道,也就是说会有盲人在上面行进。
自行车也没有限制聋哑人骑行。

...
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5 18:17


你这话说的是扯淡,交通法对机动车有效,对行人非机动车也有效。
怎么能单方面限制机动车,在汽车驾驶室里都存在盲区,观察受限,而且速度快,有时并不能及时做出反应,这需要双方的小心和注意,何来必须让行人的说法?如果行人一再违法交通规则,城市交通环境怎么能好?机动车避让你的同时,可能被其他机动车创到造成危险,行人是人,司机就不是人?什么道理

那我得提醒你一句。
人行道上有盲道,也就是说会有盲人在上面行进。
自行车也没有限制聋哑人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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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5 18:17


不是一次两次,你好像就对开车的有怨念似的,这是什么心理?
就是没开过车,也坐过车,汽车里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通畅观察的,及时你减速打灯做足安全措施,也可能发生意外,哪个司机是sb故意去创人?你想想人家司机没有违章,你上来乱穿马路等等,司机很可能反应不及,结果人还要赔你钱,凭啥,司机又没违章,人家飞来倒霉跟谁说去,你掉胳膊掉腿是挺惨,可人家一赔几万,人也要养家的,还造成心理上巨大压力,这些怎么算?可现在就是这样规定,除非故意诈骗,司机都有一定责任,那司机只有认了,谁让规定就是如此。可是注意了,交通法规不仅仅是单方面有约束力,现在就是这个现象太严重了,对行人非机动车过松,以人为本,但不能矫枉过正,不然行人非机动车有恃无恐,对交通环境改善有帮助吗?
满大街的行人乱传马路,刮越护栏,有时候交警制止,都充耳不闻的往前走,这时候交警能怎么办,多数情况就是喊两句,可一般都不听,交警也没辙,这就是不对的,又不能罚分扣钱,对行人没有约束力,这是很多事故的根源。
那我得提醒你一句。
人行道上有盲道,也就是说会有盲人在上面行进。
自行车也没有限制聋哑人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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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豪 发表于 2011-1-15 18:17


不是一次两次,你好像就对开车的有怨念似的,这是什么心理?
就是没开过车,也坐过车,汽车里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通畅观察的,及时你减速打灯做足安全措施,也可能发生意外,哪个司机是sb故意去创人?你想想人家司机没有违章,你上来乱穿马路等等,司机很可能反应不及,结果人还要赔你钱,凭啥,司机又没违章,人家飞来倒霉跟谁说去,你掉胳膊掉腿是挺惨,可人家一赔几万,人也要养家的,还造成心理上巨大压力,这些怎么算?可现在就是这样规定,除非故意诈骗,司机都有一定责任,那司机只有认了,谁让规定就是如此。可是注意了,交通法规不仅仅是单方面有约束力,现在就是这个现象太严重了,对行人非机动车过松,以人为本,但不能矫枉过正,不然行人非机动车有恃无恐,对交通环境改善有帮助吗?
满大街的行人乱传马路,刮越护栏,有时候交警制止,都充耳不闻的往前走,这时候交警能怎么办,多数情况就是喊两句,可一般都不听,交警也没辙,这就是不对的,又不能罚分扣钱,对行人没有约束力,这是很多事故的根源。

您要看清楚了,我文中可没说过机动车不应该让行人,也没有鼓吹什么行人让机动车,你不要满怀怨念乱开枪 ...
sunnerman 发表于 2011-1-15 21:09

其实有时候并不是司机不让人,哪个司机愿意往人身上撞,很多时候是真的看不到,开车的都有这体会,在驾驶室里观察并不总是通畅的,而且机动车车速快,即使你转弯减速也得有20几公里的时速,这很正常吧,对机动车来说很慢的速度了,但相对行人来说还是很快的,所以反应时间久很短,因此行人不能不观察,或一味就谈什么机动车避让行人的义务,有时候司机不是不避让,而是突发事件时没有时间来反应。
所以我一直觉得,约束是双方的,不能单方面的对机动车,不然对社会交通环境改善没有帮助。设想下,一方被约束,一方毫无约束和惩罚的疑虑,那一方必然会心理过于放松。

我真不知道怎么这么多有这种机动车让行人非机动车是理所当然想法,的确司机有这义务,但另一方也得尽量遵守法规,才能促进交通环境改善,不能一方总是不守规则或不注意安全,等到出了事想起司机必须避让的义务来了,难道司机就不怨吗,很多时候司机也很怨啊,招谁惹谁,上哪说理去。只是单方面是不对的,不然估计过几年所有司机都去找心理医生了,当开车和下矿是一个紧张等级的时候就是很公平的?
您要看清楚了,我文中可没说过机动车不应该让行人,也没有鼓吹什么行人让机动车,你不要满怀怨念乱开枪 ...
sunnerman 发表于 2011-1-15 21:09

其实有时候并不是司机不让人,哪个司机愿意往人身上撞,很多时候是真的看不到,开车的都有这体会,在驾驶室里观察并不总是通畅的,而且机动车车速快,即使你转弯减速也得有20几公里的时速,这很正常吧,对机动车来说很慢的速度了,但相对行人来说还是很快的,所以反应时间久很短,因此行人不能不观察,或一味就谈什么机动车避让行人的义务,有时候司机不是不避让,而是突发事件时没有时间来反应。
所以我一直觉得,约束是双方的,不能单方面的对机动车,不然对社会交通环境改善没有帮助。设想下,一方被约束,一方毫无约束和惩罚的疑虑,那一方必然会心理过于放松。

我真不知道怎么这么多有这种机动车让行人非机动车是理所当然想法,的确司机有这义务,但另一方也得尽量遵守法规,才能促进交通环境改善,不能一方总是不守规则或不注意安全,等到出了事想起司机必须避让的义务来了,难道司机就不怨吗,很多时候司机也很怨啊,招谁惹谁,上哪说理去。只是单方面是不对的,不然估计过几年所有司机都去找心理医生了,当开车和下矿是一个紧张等级的时候就是很公平的?


这个事故里,货车打了转向灯,速度又不快,但你不问问,自行车为何离货车如此之近,不光是前进方向,主要是你看看横向距离是多少,就是想挤个缝过去,那货车可是已经打灯开始转弯到了侧前方,自行车才撞到前轮的,那个位置货车还能观察到自行车?。我就不明白自行车能不能不在货车和墙之间的狭窄通道里过去?非要抢这点时间?

这个事故里,货车打了转向灯,速度又不快,但你不问问,自行车为何离货车如此之近,不光是前进方向,主要是你看看横向距离是多少,就是想挤个缝过去,那货车可是已经打灯开始转弯到了侧前方,自行车才撞到前轮的,那个位置货车还能观察到自行车?。我就不明白自行车能不能不在货车和墙之间的狭窄通道里过去?非要抢这点时间?
wannaGo 发表于 2011-1-13 19:25

不要把你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
原本觉得事故很悲剧,看了一些回帖觉得,现在一些人的心态和观念更悲剧,而且是悲剧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