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有“网管”统一管网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38:47
http://finance.jrj.com.cn/2011/01/0901308942436.shtml

广东将有“网管”统一管网店
2011年01月09日 01:30 来源: 信息时报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3·15”前运行

  继去年中国施行第一部规范网络交易行政法规后,广东网上交易将有“网管”监管。记者日前获悉,广东省工商局已正在部署搭建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将于今年“3·15”前上线运行,届时IP地址在广东省境内的网站及其网店将受到该“网管”的监管。此外,与之关联的降低网络经营主体市场准入门槛的制度与规范将在本月底出台。广东省网商协会也将在本月12日成立。

  建监管平台“以网管网”

  随着网络市场迅速发展,对网络交易行为的投诉也急剧上升。据广东省消委会统计,2010年全省针对互联网的投诉5683件,同比增加1.4倍。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夸大产品功效;商品质量不“三包”;低价诱购,实际收到的商品却是二手货或假货;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等。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表示,网络市场监管对象数量多、分布地域广、技术性强、经营主体身份隐蔽、信用信息不对称、交易行为时空分离等特点,传统的现场巡查、人工监管等方式已无法适应监管需求,必须建立相关平台“以网管网”。

  目前,广东省工商局经省政府立项批准,即将启动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软、硬件招标工作,有望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完成该平台软件的开发测试并上线运行。

  据介绍,该平台主要可分为网络经营公众服务网、网络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网络广告监管系统、搜索引擎系统、管理及统计分析系统五个部分。其中网络经营服务监管网部署在外网,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主要实现向公众提供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信用信息查询;向公众发布互联网典型违法案件信息等七大功能,市民也可通过此平台查询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

  网店租用住宅将可注册

  “从监管实际出发,尽快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冯湘勇透露,广东省工商局组织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我省网络商品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符合登记注册基本条件的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该《意见》有望在本月底出台。

  该《意见》明确,网络交易申请,应当提交其姓名、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同时对网店也放宽名称登记限制,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等个性化词语作为名称字号,在核定经营范围方面,允许经营范围中使用与经营者经营项目相一致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用语。此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在不违背当地政府“住改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将自有或租用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http://finance.jrj.com.cn/2011/01/0901308942436.shtml

广东将有“网管”统一管网店
2011年01月09日 01:30 来源: 信息时报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3·15”前运行

  继去年中国施行第一部规范网络交易行政法规后,广东网上交易将有“网管”监管。记者日前获悉,广东省工商局已正在部署搭建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将于今年“3·15”前上线运行,届时IP地址在广东省境内的网站及其网店将受到该“网管”的监管。此外,与之关联的降低网络经营主体市场准入门槛的制度与规范将在本月底出台。广东省网商协会也将在本月12日成立。

  建监管平台“以网管网”

  随着网络市场迅速发展,对网络交易行为的投诉也急剧上升。据广东省消委会统计,2010年全省针对互联网的投诉5683件,同比增加1.4倍。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夸大产品功效;商品质量不“三包”;低价诱购,实际收到的商品却是二手货或假货;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等。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表示,网络市场监管对象数量多、分布地域广、技术性强、经营主体身份隐蔽、信用信息不对称、交易行为时空分离等特点,传统的现场巡查、人工监管等方式已无法适应监管需求,必须建立相关平台“以网管网”。

  目前,广东省工商局经省政府立项批准,即将启动网络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软、硬件招标工作,有望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完成该平台软件的开发测试并上线运行。

  据介绍,该平台主要可分为网络经营公众服务网、网络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网络广告监管系统、搜索引擎系统、管理及统计分析系统五个部分。其中网络经营服务监管网部署在外网,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主要实现向公众提供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信用信息查询;向公众发布互联网典型违法案件信息等七大功能,市民也可通过此平台查询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

  网店租用住宅将可注册

  “从监管实际出发,尽快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冯湘勇透露,广东省工商局组织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我省网络商品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符合登记注册基本条件的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该《意见》有望在本月底出台。

  该《意见》明确,网络交易申请,应当提交其姓名、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同时对网店也放宽名称登记限制,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等个性化词语作为名称字号,在核定经营范围方面,允许经营范围中使用与经营者经营项目相一致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用语。此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在不违背当地政府“住改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将自有或租用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