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12-29杀人案告破 与泰安袭警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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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10109/000001.htm
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 (记者赵仁伟)山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8日晚通报,经山东省德州市公安机关全力侦查,与泰安“1·04”持枪杀人案相关的德州“12·29”案件于8日成功告破。
2010年12月29日凌晨,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德州实华公司工人窦广东在自家门口被害。经德州警方侦查调查,窦广东之妻张建菊具有重大嫌疑。12月31日,专案组对张建菊进行审查,张建菊供认,因与其夫窦广东长期感情不和,二人已分居一年多,近期又因财物纠纷等问题矛盾进一步激化,遂与其情夫刘建民(德州某公司内退职工)共谋报复窦广东。2011年1月1日,专案组传讯刘建民,刘建民到案后拒不交代。
为扩大线索,尽快破案,专案组决定围绕刘建民亲属展开调查。在了解到刘建民部分亲属在泰安后,安排民警赴泰安调查情况。1月4日11时许,德州市公安民警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民警配合下,到泰安市某干休所刘建民的弟弟刘建军住处调查了解情况时,泰安“1·04”案件突发。
据犯罪嫌疑人刘建民、张建菊、刘彬彬(刘建民之妹)的供述及调查取证,现已查明,德州“12·29”案件是由刘建民、张建菊、刘建军共谋,并由刘建军直接实施的一起报复杀人案件。刘建民、张建菊共谋报复窦广东之后,由刘建民电话联系其在泰安的五弟刘建军来德州实施报复。12月28日晚,刘建军携带刀具到德州,持刀将下夜班回家的窦广东杀害,并于当日乘火车返回泰安。刘建民被抓获后,刘建军同其妹刘彬彬、四哥刘鲁民订立攻守同盟。
1月4日,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有3位民警和1位协警不幸殉职。http://news.qq.com/a/20110109/000001.htm
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 (记者赵仁伟)山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8日晚通报,经山东省德州市公安机关全力侦查,与泰安“1·04”持枪杀人案相关的德州“12·29”案件于8日成功告破。
2010年12月29日凌晨,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德州实华公司工人窦广东在自家门口被害。经德州警方侦查调查,窦广东之妻张建菊具有重大嫌疑。12月31日,专案组对张建菊进行审查,张建菊供认,因与其夫窦广东长期感情不和,二人已分居一年多,近期又因财物纠纷等问题矛盾进一步激化,遂与其情夫刘建民(德州某公司内退职工)共谋报复窦广东。2011年1月1日,专案组传讯刘建民,刘建民到案后拒不交代。
为扩大线索,尽快破案,专案组决定围绕刘建民亲属展开调查。在了解到刘建民部分亲属在泰安后,安排民警赴泰安调查情况。1月4日11时许,德州市公安民警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民警配合下,到泰安市某干休所刘建民的弟弟刘建军住处调查了解情况时,泰安“1·04”案件突发。
据犯罪嫌疑人刘建民、张建菊、刘彬彬(刘建民之妹)的供述及调查取证,现已查明,德州“12·29”案件是由刘建民、张建菊、刘建军共谋,并由刘建军直接实施的一起报复杀人案件。刘建民、张建菊共谋报复窦广东之后,由刘建民电话联系其在泰安的五弟刘建军来德州实施报复。12月28日晚,刘建军携带刀具到德州,持刀将下夜班回家的窦广东杀害,并于当日乘火车返回泰安。刘建民被抓获后,刘建军同其妹刘彬彬、四哥刘鲁民订立攻守同盟。
1月4日,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有3位民警和1位协警不幸殉职。
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 (记者赵仁伟)山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8日晚通报,经山东省德州市公安机关全力侦查,与泰安“1·04”持枪杀人案相关的德州“12·29”案件于8日成功告破。
2010年12月29日凌晨,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德州实华公司工人窦广东在自家门口被害。经德州警方侦查调查,窦广东之妻张建菊具有重大嫌疑。12月31日,专案组对张建菊进行审查,张建菊供认,因与其夫窦广东长期感情不和,二人已分居一年多,近期又因财物纠纷等问题矛盾进一步激化,遂与其情夫刘建民(德州某公司内退职工)共谋报复窦广东。2011年1月1日,专案组传讯刘建民,刘建民到案后拒不交代。
为扩大线索,尽快破案,专案组决定围绕刘建民亲属展开调查。在了解到刘建民部分亲属在泰安后,安排民警赴泰安调查情况。1月4日11时许,德州市公安民警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民警配合下,到泰安市某干休所刘建民的弟弟刘建军住处调查了解情况时,泰安“1·04”案件突发。
据犯罪嫌疑人刘建民、张建菊、刘彬彬(刘建民之妹)的供述及调查取证,现已查明,德州“12·29”案件是由刘建民、张建菊、刘建军共谋,并由刘建军直接实施的一起报复杀人案件。刘建民、张建菊共谋报复窦广东之后,由刘建民电话联系其在泰安的五弟刘建军来德州实施报复。12月28日晚,刘建军携带刀具到德州,持刀将下夜班回家的窦广东杀害,并于当日乘火车返回泰安。刘建民被抓获后,刘建军同其妹刘彬彬、四哥刘鲁民订立攻守同盟。
1月4日,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有3位民警和1位协警不幸殉职。http://news.qq.com/a/20110109/000001.htm
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 (记者赵仁伟)山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8日晚通报,经山东省德州市公安机关全力侦查,与泰安“1·04”持枪杀人案相关的德州“12·29”案件于8日成功告破。
2010年12月29日凌晨,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德州实华公司工人窦广东在自家门口被害。经德州警方侦查调查,窦广东之妻张建菊具有重大嫌疑。12月31日,专案组对张建菊进行审查,张建菊供认,因与其夫窦广东长期感情不和,二人已分居一年多,近期又因财物纠纷等问题矛盾进一步激化,遂与其情夫刘建民(德州某公司内退职工)共谋报复窦广东。2011年1月1日,专案组传讯刘建民,刘建民到案后拒不交代。
为扩大线索,尽快破案,专案组决定围绕刘建民亲属展开调查。在了解到刘建民部分亲属在泰安后,安排民警赴泰安调查情况。1月4日11时许,德州市公安民警在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民警配合下,到泰安市某干休所刘建民的弟弟刘建军住处调查了解情况时,泰安“1·04”案件突发。
据犯罪嫌疑人刘建民、张建菊、刘彬彬(刘建民之妹)的供述及调查取证,现已查明,德州“12·29”案件是由刘建民、张建菊、刘建军共谋,并由刘建军直接实施的一起报复杀人案件。刘建民、张建菊共谋报复窦广东之后,由刘建民电话联系其在泰安的五弟刘建军来德州实施报复。12月28日晚,刘建军携带刀具到德州,持刀将下夜班回家的窦广东杀害,并于当日乘火车返回泰安。刘建民被抓获后,刘建军同其妹刘彬彬、四哥刘鲁民订立攻守同盟。
1月4日,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有3位民警和1位协警不幸殉职。
只能说:太tmd疯狂了。
只能说:太TMB刺激了
罪犯的枪哪来的?是自制的喷子么?
看南方都市报里说的,窦和妻张某闹矛盾,一次窦找其妻张,是踹门进去的,之后发生争吵,妻张屋里还有另一女性,是刘家的某位女性家属。争吵过程中窦手殴打了刘家女性家属,造成鼻骨骨折,并拿走刘家女性家属购买的做生意的一批物品(价值好像过万或更多)。但最后处理,窦仅仅是治安拘留了事,最后放了。
我个人猜想,以刘家人的狠角色性格,如果家人有了冤屈而得不到公平的处理结果,最后发生这样的事更加的合理,远比这主帖里说的原因绝对的合理。
常理上,你不会为了帮自己亲兄弟的姘妇而冒杀头之罪,但自己女性家属被男性殴打,财务被抢,最后却没有公平的解决结果,这样的事,不要说放在刘家这般狠的性格上,就算放在我自己身上,想杀人的心都有,当然最后因为胆量问题,会不会做,敢不敢做又是另一回事了。但不敢做仅仅是不敢做而已,心里却是想过这么做的。
公安如果处理纠纷不公,这个问题绝对会激化矛盾,做公安的坛友可有想过这样的问题?
看南方都市报里说的,窦和妻张某闹矛盾,一次窦找其妻张,是踹门进去的,之后发生争吵,妻张屋里还有另一女性,是刘家的某位女性家属。争吵过程中窦手殴打了刘家女性家属,造成鼻骨骨折,并拿走刘家女性家属购买的做生意的一批物品(价值好像过万或更多)。但最后处理,窦仅仅是治安拘留了事,最后放了。
我个人猜想,以刘家人的狠角色性格,如果家人有了冤屈而得不到公平的处理结果,最后发生这样的事更加的合理,远比这主帖里说的原因绝对的合理。
常理上,你不会为了帮自己亲兄弟的姘妇而冒杀头之罪,但自己女性家属被男性殴打,财务被抢,最后却没有公平的解决结果,这样的事,不要说放在刘家这般狠的性格上,就算放在我自己身上,想杀人的心都有,当然最后因为胆量问题,会不会做,敢不敢做又是另一回事了。但不敢做仅仅是不敢做而已,心里却是想过这么做的。
公安如果处理纠纷不公,这个问题绝对会激化矛盾,做公安的坛友可有想过这样的问题?
红十月 发表于 2011-1-10 15:19
这个不大可能,都够上抢劫了,怎么可能拘留了事呢.
这个不大可能,都够上抢劫了,怎么可能拘留了事呢.
c.a.t.f 发表于 2011-1-10 15:59
这个偶就不知道了,南方都市报里是如此说的。话说国内有时权大过法制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要不咋会存在有狠爹不成刚的心理呢?呵呵!
这个偶就不知道了,南方都市报里是如此说的。话说国内有时权大过法制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要不咋会存在有狠爹不成刚的心理呢?呵呵!
红十月 发表于 2011-1-10 16:20
唉,一个化工公司的工人有啥钱权
唉,一个化工公司的工人有啥钱权
捡走了?太好的理由了,于是一件可能算是抢劫的案件就变和谐了,辖区案发率也于是乎变少了一宗。
这算不作为吗?我不清楚,有人能解释一下吗?如果这样的事还继续存在,那到底谁是弱势群体?
这算不作为吗?我不清楚,有人能解释一下吗?如果这样的事还继续存在,那到底谁是弱势群体?
我就知道又1个义士诞生了。
不过163上还说那人8几年的杀了个人被判无期,然后5年就放出来了,父辈是老干部,在当地相当有影响力。
受尽压迫无奈爆发的平民和依仗父辈无恶不作的衙内,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在他身上完美融合,需要那种就把那种拉出来用,多好使啊,比那些号称多功能的XX机给力多了
不过163上还说那人8几年的杀了个人被判无期,然后5年就放出来了,父辈是老干部,在当地相当有影响力。
受尽压迫无奈爆发的平民和依仗父辈无恶不作的衙内,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在他身上完美融合,需要那种就把那种拉出来用,多好使啊,比那些号称多功能的XX机给力多了
“捡”还是“抢”这要看当事人的描述了,如果确定“捡”的人是打他的那伙人一样都是按抢劫立案。如果不能搞清楚是不是被那伙人拿走的,不满足刑案条件的也只能按照治安案件那套来,最后如果查到手机确实是在那帮人手里就可以按照刑案立案。就目前的情况形势来看,像是这种好破的刑案几乎没有不立案的道理。
很巧去年一个派出所的同学也遇上这类事情,是一个酒吧的保安被打了,身上的手表手链也被拿了,打他的人一天后就被逮到了,都已经按照刑案程序开始操办了,最后那个保安居然翻供了(估计是被找关系劝说私了),说是小冲突,手链和手表是自己弄掉了,搞得我那同学郁闷得要死,一个到手立破的刑案一下飞了。
曾经有过朋友跟我说过,他被人殴打,过后那帮人跑掉了,然后他摇摇晃晃起来后一摸口袋,手机也不见了,然后 ...
红十月 发表于 2011-1-10 16:27
“捡”还是“抢”这要看当事人的描述了,如果确定“捡”的人是打他的那伙人一样都是按抢劫立案。如果不能搞清楚是不是被那伙人拿走的,不满足刑案条件的也只能按照治安案件那套来,最后如果查到手机确实是在那帮人手里就可以按照刑案立案。就目前的情况形势来看,像是这种好破的刑案几乎没有不立案的道理。
很巧去年一个派出所的同学也遇上这类事情,是一个酒吧的保安被打了,身上的手表手链也被拿了,打他的人一天后就被逮到了,都已经按照刑案程序开始操办了,最后那个保安居然翻供了(估计是被找关系劝说私了),说是小冲突,手链和手表是自己弄掉了,搞得我那同学郁闷得要死,一个到手立破的刑案一下飞了。
红十月 发表于 2011-1-10 15:19
同样的例子,可以参见白宝山的案子, 如果当初民警给他顺利的落了户口,他能办了执照,摆个小摊,就没后来这么惊天动地了。
同样的例子,可以参见白宝山的案子, 如果当初民警给他顺利的落了户口,他能办了执照,摆个小摊,就没后来这么惊天动地了。
回复 5# 红十月
为什么现在很多人还是分不清楚拘留、刑拘、逮捕之类的关系
按我国法律规定,基本分为违法和犯罪
殴打他人的,未造成轻伤以上的,是不称为犯罪的,刘姓的伤情到底多重,不是你我感觉而来的,是有检验标准的,大多数情况下,受到了伤害,伤情鉴定不是一下两下就可以做的,按标准很多伤情鉴定是在伤愈之后再到鉴定机构作出的。在伤情鉴定未作出之前,立刑事案件是几乎是不可能的。
凭媒体的报导,初步判断为,执行的是治安处罚法,拘留XX天。从这个处理结果上来看,伤情应该未达到立刑事案件的标准。
至于说拿了钱的问题,这个是极不好认定的。证据是什么,在这类事件当中,口供是极不可靠的。所以存在一个寻找证据的过程。
处理纠纷没有绝对的公平,每个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只能做到相对公平。很多纠纷都不是一次性处置的,对于纠纷处理上,调解协议书是双方签字的,没人能强制你签字,你不同意调解方案可以民事诉讼啊。清官难断家务事,警察也只能针对具体行为作出是否违法犯罪的评估,说难听点,你无法左右别个心理到底在想什么。
如果大家认为打了人就该判刑,请把依据拿出来,问题在于很多人不懂,认为没判刑就是处理不公。不能由自己的臆想就认为是处理不公吧。。。
记得刚参加工作那两年,曾经遇到一个称为世纪调解案的事情,前后6个月,中途发生了不下10起摩擦,形成的卷宗比杀人案件还厚。原因也简单,就是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判决无法生效,强制执行过2次,执行完了又继续闹,一闹就到派出所(双发都是大家族),女方过去收拾房子,男方就报警对方拿刀拿枪要杀人,下一次又是女的报案男方要杀她,基本每个参与处理这个事情的民警都被骂了,被问候长辈,。。。最后是公检法三家架了3台摄像机,把相互之间在办公室里的所有言行全部录下来,准备以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拘留人了,结果摄像机被砸了。大家开心惨了,终于有理由处理人了。
所以,基层只要涉及到家庭矛盾,就不可能让双方满意的。
为什么现在很多人还是分不清楚拘留、刑拘、逮捕之类的关系
按我国法律规定,基本分为违法和犯罪
殴打他人的,未造成轻伤以上的,是不称为犯罪的,刘姓的伤情到底多重,不是你我感觉而来的,是有检验标准的,大多数情况下,受到了伤害,伤情鉴定不是一下两下就可以做的,按标准很多伤情鉴定是在伤愈之后再到鉴定机构作出的。在伤情鉴定未作出之前,立刑事案件是几乎是不可能的。
凭媒体的报导,初步判断为,执行的是治安处罚法,拘留XX天。从这个处理结果上来看,伤情应该未达到立刑事案件的标准。
至于说拿了钱的问题,这个是极不好认定的。证据是什么,在这类事件当中,口供是极不可靠的。所以存在一个寻找证据的过程。
处理纠纷没有绝对的公平,每个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只能做到相对公平。很多纠纷都不是一次性处置的,对于纠纷处理上,调解协议书是双方签字的,没人能强制你签字,你不同意调解方案可以民事诉讼啊。清官难断家务事,警察也只能针对具体行为作出是否违法犯罪的评估,说难听点,你无法左右别个心理到底在想什么。
如果大家认为打了人就该判刑,请把依据拿出来,问题在于很多人不懂,认为没判刑就是处理不公。不能由自己的臆想就认为是处理不公吧。。。
记得刚参加工作那两年,曾经遇到一个称为世纪调解案的事情,前后6个月,中途发生了不下10起摩擦,形成的卷宗比杀人案件还厚。原因也简单,就是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判决无法生效,强制执行过2次,执行完了又继续闹,一闹就到派出所(双发都是大家族),女方过去收拾房子,男方就报警对方拿刀拿枪要杀人,下一次又是女的报案男方要杀她,基本每个参与处理这个事情的民警都被骂了,被问候长辈,。。。最后是公检法三家架了3台摄像机,把相互之间在办公室里的所有言行全部录下来,准备以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拘留人了,结果摄像机被砸了。大家开心惨了,终于有理由处理人了。
所以,基层只要涉及到家庭矛盾,就不可能让双方满意的。
c.a.t.f 发表于 2011-1-10 17:39
你说的有点理想化了,虽然做的对。
我自己本人就试过跟葡萄干小偷发生争斗过,最后打跑葡萄干后到派出所报案,最后人家连回执都不给我,要我特意提醒后他才给。我们这里只要跟葡萄干有关的事,个个警察都不想管。
还有些辖区派出所,上面下的限制破案率还是案发率也有关系,后者更容易不立案,而前者会看容易破案才立案。有些事,只要跟利益扯上太大关系,味道就很容易变。
你说的有点理想化了,虽然做的对。
我自己本人就试过跟葡萄干小偷发生争斗过,最后打跑葡萄干后到派出所报案,最后人家连回执都不给我,要我特意提醒后他才给。我们这里只要跟葡萄干有关的事,个个警察都不想管。
还有些辖区派出所,上面下的限制破案率还是案发率也有关系,后者更容易不立案,而前者会看容易破案才立案。有些事,只要跟利益扯上太大关系,味道就很容易变。
leshanxz 发表于 2011-1-11 10:41
茶几的法律!给大家科普一下这些法律怎么制定的,由那些人制定的吧!
总是感觉美国对处理这些民事纠纷的法律做的比我们细,专业!
茶几的法律!给大家科普一下这些法律怎么制定的,由那些人制定的吧!
总是感觉美国对处理这些民事纠纷的法律做的比我们细,专业!
leshanxz 发表于 2011-1-11 10:41
呵呵 法律 好吧 那就继续所谓的相对公平 在社会矛盾突出的背景下 立法执法者不能维持公正公平 当事人就会以他自己的方式方法和标准来找回公平 说句不好听的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且会越来越多 我看等死掉多少个之后 才能认真的制定执行律法 认真面对处理问题 而不是回避和稀泥 清官难断家务事?呵呵 我看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呵呵 法律 好吧 那就继续所谓的相对公平 在社会矛盾突出的背景下 立法执法者不能维持公正公平 当事人就会以他自己的方式方法和标准来找回公平 说句不好听的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且会越来越多 我看等死掉多少个之后 才能认真的制定执行律法 认真面对处理问题 而不是回避和稀泥 清官难断家务事?呵呵 我看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leshanxz 发表于 2011-1-11 10:41
说到这些“法律”,本来不想提的,还是说说。
就说到人被殴,如果殴打人认识人,警察办案自然会倾斜,从小到大听过见过的不少,国内办人情案的多不多?尤其是国内这种秉承优良传统——“礼尚往来”的国度,如果被殴一方不懂又不认识人,自然办案程序就不懂,加上倾斜的办案警察,加以“威逼利诱”,本来可以做法医鉴定弄个轻伤的,迟迟不给法医鉴定,拖着。而这时如果被殴者不懂这一点,那不傻乎乎的被人玩弄。当然了常打人的常被打的那是自然知道一些的。
国内的打架纠纷,因为太容易通过什么调解解决了,这样对殴打人的人的惩罚力度不足,尤其是有钱有权有势的人,而且那个轻微伤的惩罚,一般也是十天治安拘留了事。将心比己,我设想个情景,你被我一伙人控制,然后我百般侮辱,又扇耳光又让你罚跪,甚至……(自己想象电影里的桥段吧),最后你报警,把我捉了,即便按照伤势(脸肿了),经调解那我赔你钱嘛,如果调解不成,大不了就拘留几天。当然打你的伤我认,但情节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说的,这样你也没我什么法子。
说到这些“法律”,本来不想提的,还是说说。
就说到人被殴,如果殴打人认识人,警察办案自然会倾斜,从小到大听过见过的不少,国内办人情案的多不多?尤其是国内这种秉承优良传统——“礼尚往来”的国度,如果被殴一方不懂又不认识人,自然办案程序就不懂,加上倾斜的办案警察,加以“威逼利诱”,本来可以做法医鉴定弄个轻伤的,迟迟不给法医鉴定,拖着。而这时如果被殴者不懂这一点,那不傻乎乎的被人玩弄。当然了常打人的常被打的那是自然知道一些的。
国内的打架纠纷,因为太容易通过什么调解解决了,这样对殴打人的人的惩罚力度不足,尤其是有钱有权有势的人,而且那个轻微伤的惩罚,一般也是十天治安拘留了事。将心比己,我设想个情景,你被我一伙人控制,然后我百般侮辱,又扇耳光又让你罚跪,甚至……(自己想象电影里的桥段吧),最后你报警,把我捉了,即便按照伤势(脸肿了),经调解那我赔你钱嘛,如果调解不成,大不了就拘留几天。当然打你的伤我认,但情节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说的,这样你也没我什么法子。
回复 13# leshanxz
经典,给详细披露一下操作手法,兄弟们可以参考一下吗。
经典,给详细披露一下操作手法,兄弟们可以参考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