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厅官伍皓详解起诉中青报决定:言论自由有边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33:56
云南厅官伍皓详解起诉中青报决定:言论自由有边界
2010年12月10日 大洋网

资料图: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资料图: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其微博上发表了一些关于拆迁的言论,因其中涉及“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引来网友争议。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写评论《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以反驳伍皓观点,并发表于12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这篇文章引起伍皓不满,他认为自己的意思被曲解,误导了大众,故决定起诉《中国青年报》和李鸿文,并称“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12月10日,记者连线伍皓,请他详解其中缘由以及自己对拆迁的看法、做法。
记者:您决定起诉李鸿文和《中国青年报》,理由是《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这篇评论曲解了您的意思,您能具体说说是在哪里曲解了?
伍皓:我当时发了七八条微博,但他是单独把其中一条拿出来评论,本身就是断章取义,而且联系我微博的上下文,我都是反对强拆,呼吁各方回归理性谈判。一方面,我在劝青岛那位拆迁户要冷静,不要干傻事,另一方面我在劝拆迁队要冷静,要学习我们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理念。
记者:那您在工作中,是怎么处理拆迁问题的?
伍皓:我坚决反对强拆,现在我们遇到拆迁都坚持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理念,都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比如我们要建一个新闻发布中心,已经拖了一年多,就是因为和老百姓有争议,在没有达成协议前,我宁愿缓建。
记者:但在拆迁中,老百姓和开发商、政府谈判,总是处于弱势方的,你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伍皓:群众和开发商之间谈判的地位确实不平等,谈判的能力也有欠缺,相比之下,群众确实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们现在引入了谈判援助,就是由政府请第三方:律师、专家或机构,帮助群众谈判,增加群众的谈判能力。
在拆迁中,确实也有人故土难离,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利益问题,只要他所要求的满足了,还是愿意拆迁。要真是政府说不拆迁了,他可能又会不愿意。
记者:您在微博中说,围观和声援会鼓励对抗,但这些声援也可以增加群众的谈判能力,因为毕竟更多的地方没有第三方机构介入谈判。
伍皓:我不反对围观,我支持理性的围观,而不是怂恿、泄愤,比如不要跟拆迁户说要坚持要宁死不屈之类的话,应该劝他们理性冷静的谈判。再比如幼儿园砍人的案子,放到网上去以后,就会有极端的人,心理不健康的人效仿。
记者:您现在因为一篇文章曲解您的意思,就诉诸法律,有人评论您不够宽容,大度。
伍皓:有人说我不够宽容,不理解我,但我已经够宽容了,之前反对的意见不是没有。我就想通过一次官司,告诉大家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在公民社会打官司是很正常的事情,任何事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才是法治精神法治社会,而且我不是抱着必胜的心态打官司,也不会用官员身份影响官司。(拾年)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12/10/3444021_0.shtml云南厅官伍皓详解起诉中青报决定:言论自由有边界
2010年12月10日 大洋网

资料图: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

资料图: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其微博上发表了一些关于拆迁的言论,因其中涉及“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引来网友争议。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写评论《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以反驳伍皓观点,并发表于12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这篇文章引起伍皓不满,他认为自己的意思被曲解,误导了大众,故决定起诉《中国青年报》和李鸿文,并称“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12月10日,记者连线伍皓,请他详解其中缘由以及自己对拆迁的看法、做法。
记者:您决定起诉李鸿文和《中国青年报》,理由是《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这篇评论曲解了您的意思,您能具体说说是在哪里曲解了?
伍皓:我当时发了七八条微博,但他是单独把其中一条拿出来评论,本身就是断章取义,而且联系我微博的上下文,我都是反对强拆,呼吁各方回归理性谈判。一方面,我在劝青岛那位拆迁户要冷静,不要干傻事,另一方面我在劝拆迁队要冷静,要学习我们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理念。
记者:那您在工作中,是怎么处理拆迁问题的?
伍皓:我坚决反对强拆,现在我们遇到拆迁都坚持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理念,都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比如我们要建一个新闻发布中心,已经拖了一年多,就是因为和老百姓有争议,在没有达成协议前,我宁愿缓建。
记者:但在拆迁中,老百姓和开发商、政府谈判,总是处于弱势方的,你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伍皓:群众和开发商之间谈判的地位确实不平等,谈判的能力也有欠缺,相比之下,群众确实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们现在引入了谈判援助,就是由政府请第三方:律师、专家或机构,帮助群众谈判,增加群众的谈判能力。
在拆迁中,确实也有人故土难离,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利益问题,只要他所要求的满足了,还是愿意拆迁。要真是政府说不拆迁了,他可能又会不愿意。
记者:您在微博中说,围观和声援会鼓励对抗,但这些声援也可以增加群众的谈判能力,因为毕竟更多的地方没有第三方机构介入谈判。
伍皓:我不反对围观,我支持理性的围观,而不是怂恿、泄愤,比如不要跟拆迁户说要坚持要宁死不屈之类的话,应该劝他们理性冷静的谈判。再比如幼儿园砍人的案子,放到网上去以后,就会有极端的人,心理不健康的人效仿。
记者:您现在因为一篇文章曲解您的意思,就诉诸法律,有人评论您不够宽容,大度。
伍皓:有人说我不够宽容,不理解我,但我已经够宽容了,之前反对的意见不是没有。我就想通过一次官司,告诉大家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在公民社会打官司是很正常的事情,任何事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才是法治精神法治社会,而且我不是抱着必胜的心态打官司,也不会用官员身份影响官司。(拾年)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12/10/3444021_0.shtml
是不是那位被扔5毛的?
应该这样,记者不是天王老子。
但他是单独把其中一条拿出来评论,本身就是断章取义
==============================
这个犯了那条法 ?;P
:D宣传部长也成弱势群体了?
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
理性的围观
双起了
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这点我支持,现在有些媒体是语不惊人誓不休,惟恐天下不乱.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0-12-10 22:58

言论自由有边界,
五毛脸皮厚无边。


"比如我们要建一个新闻发布中心,已经拖了一年多,就是因为和老百姓有争议,在没有达成协议前,我宁愿缓建。"

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其实老爷们认为强拆是有理有据合法可行的,只不过因为老爷们姿态高,不屑于和你们P民一般见识,新闻发布中心就算了,真要是规划别野啊第一高楼啊红墙白宫的之类的,惹急了,跨省关你Y的:curse:

"比如我们要建一个新闻发布中心,已经拖了一年多,就是因为和老百姓有争议,在没有达成协议前,我宁愿缓建。"

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其实老爷们认为强拆是有理有据合法可行的,只不过因为老爷们姿态高,不屑于和你们P民一般见识,新闻发布中心就算了,真要是规划别野啊第一高楼啊红墙白宫的之类的,惹急了,跨省关你Y的:curse:

言论自由有边界,
五毛脸皮厚无边。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0 23:31


言论自由有边界,脑残只爱美利坚
五毛脸皮厚无边,只因美分太下贱
言论自由有边界,
五毛脸皮厚无边。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0 23:31


言论自由有边界,脑残只爱美利坚
五毛脸皮厚无边,只因美分太下贱
李鸿文是不是说过南非犯罪率绝对低于大陆?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0-12-10 23:56


    其实五毛和美分都是性质一样的。
不过更可恨的是美分太多是黄皮的。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0 23:31


    JY脸皮厚无边绝不输五毛
支持,就要用法律的手段而不是行政强行介入来解决此类问题。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0-12-10 22:58


    这个要顶!
“言论自由有边界,脑残只爱美利坚
五毛脸皮厚无边,只因美分太下贱”
----这个也要顶
hem10 发表于 2010-12-11 09:49


    JY有脸皮么?
hem10 发表于 2010-12-11 09:49


    ?这个文章里。中青是JY ?
虽然很同意你的看法。
这帖变成“比脸皮厚”比赛了!{:jian:}
支持,输赢不论,
说的还是有道理的
比厚赛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1 09:48


    美分怎么也是赚外汇啊,还在国内消费{:jian:}
012555255 发表于 2010-12-11 10:16


    那可不一定。网上的可不一定都是国内的哦。

?这个文章里。中青是JY ?
虽然很同意你的看法。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1 10:08



    扔他五毛的同学王仲夏博客内容http://wangzhongxia.blog.163.com/
老而不死贼也
今天坐公车,始发站上车坐了个座儿,开出一站远,一个孩子站我前面,把座让给
她了,看着车上那些头发 花白的老人们没有座儿,晃来晃去真开心,一个老太太眼神
儿不好,看着那个小姑娘的座儿以为是空的(其实是姑娘身材娇小只坐了半个座儿,而
且身体前倾盯着她的小哥哥看,甚是可爱,尤其喜欢姑娘坐了我的座儿而不道谢的范儿
。),想坐上去,结果经人提醒告诉她那有人坐,她老眼昏花灰头土脸我真开心。

前些年由于还没有觉醒,听信了传统的洗脑教育,也给老年人让过座儿从今以后
就给8岁以下的孩子和美女让座儿,让中华民族的优良糟粕---尊老敬老---去死吧。站
一会儿都受不了,出来坐什么公交车!

http://wangzhongxia.blog.163.com ... 882008102333522552/
王千源,我爱你
默认分类 2008-11-23 03:35:22 阅读1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我将劝说与改变的精力完全地给了我的生父生母,这便是我能给他们的全部的爱,尽管这可能导致的结果是走向爱的反面。但结果是我们唯一看重的么?至于其他人,玩儿去吧。

最令我感动的,还是王千源女士的那句话,既然我能影响我的父母,相信我也能影响其他人。但我对注意表达技巧式地影响其他人没有兴趣,但我并不因此而鄙视王千源、莫之许、连岳等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能量充沛的强人。

借此机会向他们致意。

睡醒了补充: 其实,骂你们这些脑残和犬儒,已经是很瞧得起你们了,骂就是在试图影响你们.because 我也可以选择不骂.
?这个文章里。中青是JY ?
虽然很同意你的看法。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1 10:08



    扔他五毛的同学王仲夏博客内容http://wangzhongxia.blog.163.com/
老而不死贼也
今天坐公车,始发站上车坐了个座儿,开出一站远,一个孩子站我前面,把座让给
她了,看着车上那些头发 花白的老人们没有座儿,晃来晃去真开心,一个老太太眼神
儿不好,看着那个小姑娘的座儿以为是空的(其实是姑娘身材娇小只坐了半个座儿,而
且身体前倾盯着她的小哥哥看,甚是可爱,尤其喜欢姑娘坐了我的座儿而不道谢的范儿
。),想坐上去,结果经人提醒告诉她那有人坐,她老眼昏花灰头土脸我真开心。

前些年由于还没有觉醒,听信了传统的洗脑教育,也给老年人让过座儿从今以后
就给8岁以下的孩子和美女让座儿,让中华民族的优良糟粕---尊老敬老---去死吧。站
一会儿都受不了,出来坐什么公交车!

http://wangzhongxia.blog.163.com ... 882008102333522552/
王千源,我爱你
默认分类 2008-11-23 03:35:22 阅读1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我将劝说与改变的精力完全地给了我的生父生母,这便是我能给他们的全部的爱,尽管这可能导致的结果是走向爱的反面。但结果是我们唯一看重的么?至于其他人,玩儿去吧。

最令我感动的,还是王千源女士的那句话,既然我能影响我的父母,相信我也能影响其他人。但我对注意表达技巧式地影响其他人没有兴趣,但我并不因此而鄙视王千源、莫之许、连岳等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能量充沛的强人。

借此机会向他们致意。

睡醒了补充: 其实,骂你们这些脑残和犬儒,已经是很瞧得起你们了,骂就是在试图影响你们.because 我也可以选择不骂.

扔他五毛的同学王仲夏博客内容
老而不死贼也
今天坐公车,始发站上车坐了个座儿,开出一站远, ...
hem10 发表于 2010-12-11 10:29



    这种哗众取宠的博客你也去看?
另外这个五先生的很多说法看似客观。其实都是站在官本位角度出发。真正放到哪里都能用么?他所说的更多地是依靠政府官员开发商等权贵在金钱面前良心发现。
而不是依靠制度依靠监督。
这种粉饰言语又有多大意义呢?
扔他五毛的同学王仲夏博客内容
老而不死贼也
今天坐公车,始发站上车坐了个座儿,开出一站远, ...
hem10 发表于 2010-12-11 10:29



    这种哗众取宠的博客你也去看?
另外这个五先生的很多说法看似客观。其实都是站在官本位角度出发。真正放到哪里都能用么?他所说的更多地是依靠政府官员开发商等权贵在金钱面前良心发现。
而不是依靠制度依靠监督。
这种粉饰言语又有多大意义呢?
这人就是扔钱男子王仲夏博客内容
hem10 发表于 2010-12-11 10:42


   
另外这个五先生的很多说法看似客观。其实都是站在官本位角度出发。真正放到哪里都能用么?他所说的更多地是依靠政府官员开发商等权贵在金钱面前良心发现。
而不是依靠制度依靠监督。
这种粉饰言语又有多大意义呢?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1 10:44


    他所说的更多地是依靠政府官员开发商等权贵在金钱面前良心发现。
而不是依靠制度依靠监督。
==================================
可否供个链接

他所说的更多地是依靠政府官员开发商等权贵在金钱面前良心发现。
而不是依靠制度依靠监督。
==================================
可否供个链接
hem10 发表于 2010-12-11 10:51



记者:但在拆迁中,老百姓和开发商、政府谈判,总是处于弱势方的,你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伍皓:群众和开发商之间谈判的地位确实不平等,谈判的能力也有欠缺,相比之下,群众确实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们现在引入了谈判援助,就是由政府请第三方:律师、专家或机构,帮助群众谈判,增加群众的谈判能力。

真的通过政府请的第三方:律师 专家 或者机构 能够真心实意地为雇主的对手服务么?
这种不是粉饰的言语么?
他所说的更多地是依靠政府官员开发商等权贵在金钱面前良心发现。
而不是依靠制度依靠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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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供个链接
hem10 发表于 2010-12-11 10:51



记者:但在拆迁中,老百姓和开发商、政府谈判,总是处于弱势方的,你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伍皓:群众和开发商之间谈判的地位确实不平等,谈判的能力也有欠缺,相比之下,群众确实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们现在引入了谈判援助,就是由政府请第三方:律师、专家或机构,帮助群众谈判,增加群众的谈判能力。

真的通过政府请的第三方:律师 专家 或者机构 能够真心实意地为雇主的对手服务么?
这种不是粉饰的言语么?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1 11:03


    我想这是没钱打官司的百姓吧,真有钱的自己选律师了。
当然就算自己选的也是处于弱势方,这我也承认。
云南宣传部副部长放弃起诉中青报 称败诉也是一种主张
2010年12月11日   来源: 中国广播网  



  6号晚上到7号凌晨,一群网友在微博中合力成功解救了一位意欲“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的青岛拆迁户。这就是事情的起因。李鸿文在那篇引发争议的评论中提到:“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却借机发帖:‘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

  李鸿文从这条微博中总结出三层逻辑:“其逻辑是:一、公民遭遇强拆,网友的“围观”鼓励对抗,助推悲剧;二、强拆难免;三、拆迁户推高房价,转嫁到买房者。”并对三条逻辑一一进行论证反驳。双方的“舌战”由此开始。

  昨晚,伍皓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起诉的事已经委托给了律师事务所,但不会起诉媒体。

  【录音】

  伍皓:不会起诉媒体。

  记者:那您最终可能起诉的是李鸿文个人?

  伍皓:恩。因为他实际上作为一个评论员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网民,你要在媒体上发表东西,那你就要全面准确的把握别人的观点。

  记者:您觉得李鸿文违反了哪些法律?

  伍皓:主要是名誉权。我觉得他通过断章取义,主要就是我那句话好像是我的什么逻辑,什么强拆有理,那是他的主观。我没有那个逻辑,也没有那个意图,他完全就是曲解了我的意思。

  李鸿文认为,自己的文章没有问题,也没有断章取义。

  【录音】我这个文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第一,我没有偷换概念,也没有断章取义。第二,他还推出了几条妙论,高妙的妙。什么钉子户助推了高房价,还推出了什么印第安人的事情,什么美国今天的成就就没有吗?当年不是一样赶印第安人吗?那你把人民都当成印第安人吗?我写文章只能究其一点,而且你的逻辑在里面,我说的是你的逻辑。

  事发后,有媒体提出,评论员发表不同意见的文章就引发起诉,是否有悖于言论自由,妨碍媒体监督?伍皓认为,起诉李鸿文和舆论监督没关系。

  【录音】这个和舆论监督没有关系,实际上不是他批评了我,然后我去告他,当时微博一共七八条,如果他都看完,实际上我是反对强拆的,但是他是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反而通过他的那篇评论误导公众,认为我们是强拆的支持者。

  李鸿文认为,伍皓之所以要起诉自己,是平时歌功颂德的话听多了,不能接受别人的公开批评。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12/11/c_12868837.htm
【录音】我可以这么讲吧,有些媒体对他有权利预期,所以媒体大多数对他是歌功颂德的,他也很乐意这些事情,只不过我第一次在媒体上,公开场合批评了他,他才导致这样恼羞成怒的。第二他起诉我更好笑了,他太不懂法律了,我的文章是发在媒体上,我投稿媒体可以不用的嘛,那是媒体责任,他这个人真是的,这个意义上我也赞成打官司,跟官员普法。

  伍皓说,他起诉李鸿文是想让大家知道言论自由也应该有法律的边界。

  【录音】实际上我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意识到,其实言论自由也都是有法律边界的,也要让大家认识到,官员也是公民,公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动不动就跨省追捕。

  李鸿文认为,言论自由应该有法律边界,但正常的言论表达却不能被遏制。

  【录音】这个问题是没有错的,法律边界是什么,涉及到恶意的,诽谤,侮辱的等等这些的,如果说一个正常言论表达,你都要遏制,你都要去起诉,那只能说受理的法院是有问题的,这就是司法倒退。

  网络微博正在成为一种新兴的媒体,这场由微博引发的舌战的双方也都对微博有着自己的理解:

  伍皓:

  【录音】实际上我谈的一个观点就是有时候围观可能会激化矛盾,其实最终我决定真正要起诉,还真是大家一围观一起哄,下不来台,就是那样了。

  李鸿文:

  【录音】你不是讲围观引发暴力事件吗?围观引发对抗吗?那你自己也在围观呐。网络上咱们使用围观这个词,是和平常的围观不一样的,网络上的围观包括帮助的含义在里面。

  伍皓认为,微博改变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也让很多普通民众有了自己的话语权。但微博本身也有缺陷。

  【录音】微博本身也有自己的缺陷,容易产生片面化的印象。所以说可能更多的人如果不是你的关注者,他就只能看别人讲的只言片语,如果依靠只言片语形成对人和事的印象,这可能也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就像这次我和李鸿文打这个官司,可能也是要唤起大家对这个现象的一个关注。

  从“躲猫猫”事件中邀请“网友调查团”,到今年4月在大学演讲被网友扔了一身五毛纸币,伍皓一直是个颇具争议性的人物,甚至有人称他为“前卫的异类政府官员”,就在昨天,他还刚刚组织了一场特殊的新闻发布会,把老百姓请上新闻发布席,让媒体采访。在这场由微博引发的论战中,有媒体分析:“伍皓本人有长达十几年的媒体从业经历,他不会不明白,追逐公众人物是记者的本能,而公众人物身上再爆发可能的公权事件,属于新闻效应的叠加。”这些特殊的身份让伍皓不得不面对更多的外界质疑,然而伍皓却表现出了一如既往的“高调”风格:他说,中国人看待事物的观念需要转变了:

  【录音】其实民事诉讼在法治社会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我起诉他并不代表我就是正确,也不代表我能赢,但是现在好像谁一起诉就是一个多大的一个事,恰恰我打破了这个东西了。在一个法制社会,这都很正常,这些观念都是要转变的。

  昨晚21:55,伍皓在微博中写道:“律师打电话给我,说全所律师对我起诉李鸿文一案进行了讨论,看来能胜诉的希望只有三成,问我还要不要继续。我说为什么不呢?中国有太多的法治观念需要普及,如,原告就一定得是正义一方?当被告就是耻辱?打官司就不光彩?谁起诉了别人谁就没雅量?这些制约着法制社会成熟。败诉了,也是示范:法律是每个公民共有的武器,公民应该学会运用法律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败诉也是一种主张。”这条微博之下跟了300多条评论。

  直到今天凌晨,伍皓还在微博里与网友论辩!
五毛再下贱也没有扔人五毛的那位王同学下贱吧
李先生。五先生获得名声,话语权提高了。
关注度高了。微薄网站应该是付推广费的。
不过最后归根结底。网站占有资源。可以主导舆论。李五到头来不过都是棋子。
我到支持打官司,无论是给官员,老百姓,都需要普法{:jian:}
侠客尚 发表于 2010-12-11 11:03


    我觉得去请国外的律师专家可以{:jian:}要不叫奥巴马来?他总不会受ZF压力吧{:jian:}
012555255 发表于 2010-12-11 11:49


    你想过得ZF老爷们老早自己已经实践过了。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由于没有国内自己的公平判断和相关法律制约。在合资出售等等时。很多买主串通国际品级机构,对标的物的评级偏低。造成大量资产流失。
国内缺乏公平公正。最终导致外部势力乘虚而入,大量掏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