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假日海滩4男子轮奸1女 公安接警抓现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16:36
凤凰网资讯 > 图片 > 社会图片 > 正文2010年12月07日 11:40人民网海南视窗 人民网海南视窗12月2日讯
http://news.ifeng.com/photo/soci ... /07/3380232_0.shtml
11月29日凌晨,海口假日海滩附近发生一起恶性轮奸案。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通过公安警务信息平台,仅用4个小时就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将受害人解救。

29日凌晨5时42分,龙华分局金贸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称从滨海大道会展中心往秀英方向,一辆灰色的小车上有一被捆上车女子在喊救命,车号是“琼AJ**90”。金贸所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赶到现场,未发现该车。随后,值班民警在录入处警信息时,根据车牌照信息从公安警务信息平台查到该车,并通知车主将车开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但车辆调查结果排除了该车作案的可能。

金贸派出所民警没有放弃,通过反复调取报警电话录音,怀疑报警信息有可能将车牌号中“G”、“J”两者读音混淆,便通过公安警务信息平台查找“琼AG**90”车辆信息,发现该车系海南某租赁有限公司,根据该车辆当日情况记录,初步确认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锁定了该车正停放在假日海滩汽车露营区附近。

11月29日上午9时许,金贸所民警同飞龙大队九中队队员赶到该地点开展侦查布控,在假日海滩汽车露营区门前发现嫌疑车辆,并将正准备驾车逃跑的嫌疑人徐×(男,1971年,黑龙江人)抓获。从其口中得知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汽车宾馆28号隔壁房间对受害人实施性侵犯。

民警立即将该房间团团包围,突然听到房间有一女子喊:“救命,他们强奸我”,民警破门而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嫌疑人董×峰(男,1974年6月7日,黑龙江双城人)、刘×伟(男,1977年6月20日,黑龙江牡丹江人)、李×钢(男,1993年2月20日,河南灵宝人)等人控制,解救了受害人。受害人被解救后泪流满面激动地向民警下跪感谢,并表示自己在多次受性侵害时已经打算自杀轻生,没想到公安民警能找到这个偏僻的地方迅速解救她。随后,她在报案书上感激地写上“神兵天降,破案神速”。

目前,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龙华分局依法刑拘,此案已移交刑警大队进一步审讯。凤凰网资讯 > 图片 > 社会图片 > 正文2010年12月07日 11:40人民网海南视窗 人民网海南视窗12月2日讯
http://news.ifeng.com/photo/soci ... /07/3380232_0.shtml
11月29日凌晨,海口假日海滩附近发生一起恶性轮奸案。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民警通过公安警务信息平台,仅用4个小时就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将受害人解救。

29日凌晨5时42分,龙华分局金贸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称从滨海大道会展中心往秀英方向,一辆灰色的小车上有一被捆上车女子在喊救命,车号是“琼AJ**90”。金贸所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赶到现场,未发现该车。随后,值班民警在录入处警信息时,根据车牌照信息从公安警务信息平台查到该车,并通知车主将车开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但车辆调查结果排除了该车作案的可能。

金贸派出所民警没有放弃,通过反复调取报警电话录音,怀疑报警信息有可能将车牌号中“G”、“J”两者读音混淆,便通过公安警务信息平台查找“琼AG**90”车辆信息,发现该车系海南某租赁有限公司,根据该车辆当日情况记录,初步确认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锁定了该车正停放在假日海滩汽车露营区附近。

11月29日上午9时许,金贸所民警同飞龙大队九中队队员赶到该地点开展侦查布控,在假日海滩汽车露营区门前发现嫌疑车辆,并将正准备驾车逃跑的嫌疑人徐×(男,1971年,黑龙江人)抓获。从其口中得知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汽车宾馆28号隔壁房间对受害人实施性侵犯。

民警立即将该房间团团包围,突然听到房间有一女子喊:“救命,他们强奸我”,民警破门而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嫌疑人董×峰(男,1974年6月7日,黑龙江双城人)、刘×伟(男,1977年6月20日,黑龙江牡丹江人)、李×钢(男,1993年2月20日,河南灵宝人)等人控制,解救了受害人。受害人被解救后泪流满面激动地向民警下跪感谢,并表示自己在多次受性侵害时已经打算自杀轻生,没想到公安民警能找到这个偏僻的地方迅速解救她。随后,她在报案书上感激地写上“神兵天降,破案神速”。

目前,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龙华分局依法刑拘,此案已移交刑警大队进一步审讯。
又是李钢[:a9:];funk
4个犯罪嫌疑人,为啥只有1个被刑事拘留?
不是轮奸吗?  只有 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龙华分局依法刑拘??
yan796113 发表于 2010-12-7 21:15


    其他嫌犯还在处理中
死亡的恋人 发表于 2010-12-7 21:11


原来乃通读全文关注度就是这个
这种人验明后,应该直接枪毙.感觉如今强奸的判决普遍偏轻了.
发生这种事情 ,对一些正经的女人的伤害是极大的,不少都因此轻生.
逍遥虫虫 发表于 2010-12-7 21:54 就算不轻生也是难受一生啊 那些垃圾在监狱憋几年还得出来祸害
禽兽不如,先阉割再喂鲨鱼.
这是在恶极的暴徒~
现在的刑法的确太轻了,根本不足以镇摄犯罪份子,相反一些砖家还一味的鼓吹尊重犯罪份子的人权、尊严、生命权,感化犯罪份子等,要知尊重犯罪份子的人权和生命权实际上是对正常公民的人权和生命权的贱踏
我觉得吧,法律,特别是刑法,有义务也有必要承担起强制性维护社会道德水平的任务,社会风气坏了,就得刑法来杀杀猴子
实在忍不住不能找卖的吗?真要强奸?只能说这些心里不正常,应该要从严判处!
实在忍不住不能找卖的吗?真要强奸?只能说这些人心里不正常,应该要从严判处!
强奸罪分两个刑当,一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轮奸)
具体情况还要看主要的犯罪情节来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另外3个的老爸是LG
三个东北的,一个河南的,嘿嘿。
我从来不带地域的,这只是无意中看到的,也许是记者故意这么强调?
G、J容易混淆算是通病了。
小孩子同时学英语和拼音字母的时候,相当地悲剧。
直接枪毙了,省的浪费纳税人的银子
真是垃圾啊。结束生命吧。
尼米兹 发表于 2010-12-7 21:12


    被刑拘的应该就是那个现行犯吧。
轮奸是重罪了
都10年以上了,还留着做什么,直接毙了吧,浪费老百姓的税钱
割了吧
不要判刑
直接删除鸡鸡

发配喀什
黑龙江人飘过.....
人是好人,酒是王八蛋!

万绿园这一块经常有特种行业女士出没,这四傻鸟估计是几杯马尿下肚瞅着母的就以为是鸡。话说该地域类似案子以前早出现过鸟,作案人士为www.jingrun.com的一帮年轻人,也是酒害的事!
双面哈维 发表于 2010-12-8 10:13


    大哥,我给你叩首了  东北三个省呢,都叫东北  

你这一竿子得捅死多少人呐
嗯 这么多人的发言被抹了 难道是~~~~~~~~~~~?
化学阉割之,海南将来的发展趋势有点大号拉斯维加斯的意思啊,以后各地的人都少不了去……
ps:作者这么标识犯罪分子的身份,莫非是想说明当地民风淳朴,奈何外来人口龙蛇混杂?
建议枪毙。时间长,人员多。对受害者侵害巨大。
建议销毁做案工具。
李×钢,男,1993年2月20日。还不到18岁,不知道会不会被从轻处理,貌似这种人就是从轻处理了,以后也是个人渣,迟早要枪毙
化学去势
提议设立阉刑
还是古代的流放比较好,就算今后要继续危害社会,也是他们之间互相危害